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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 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模板(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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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 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模板(八篇)
2023-01-17 15:03:38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一

(示范文本)

gf—20__—2603

国家林业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集体林权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应当了解流转法律法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四、 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打√。相关条款空格处是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修改条款具有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八、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摁手印。

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十、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其他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其他_________

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特定术语和规范

(一) 本合同所称的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 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地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二)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四)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合同。

(五)林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第二条流转标的物及流转

(一)预定流转林权的林权证书号(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共计________亩,其中公益林________亩,商品林________亩。

(二)甲方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其他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乙方对其受让的林地、林木应当依法开发利用。

(三)甲方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林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五)林权流转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______元,面积______亩,共计为______元, 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 按每年每亩______元, 共计______元,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___期,每期______年,每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___%。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___元,共______元。以后每______年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者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者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益林流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甲方□乙方受偿,或者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___日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四)应当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依法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林业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_________。

(四)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绿化约定期满_____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绿化约定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造林绿化的林地。

(六) 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让方、受让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

3.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

4.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5.属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

6.属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应提供原出让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

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

预定流转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地状

名称

林权证

编号

面积

(亩)

四至界限

gps拐点坐标

西

1

2

3

4

5

预定流转林地上的建筑及附着物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二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代表人(签名):年 月签证单位(盖章)

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年 月 签证人(签名):

年 日 日 日 月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三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四

田间地头秋色浓,各色作物迎丰收。今年以来,开发区辽河镇各村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目标,全面加大农业投入和特色种植力度,积极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致富新路径,农业生产喜获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上新台阶。

金秋十月,辽河镇迎来了收获的季节。一大早,辽河镇东升村白萝卜种植示范区切割萝卜的机器声轰隆隆地响个不停。种了半辈子的玉米,这两年开始大规模试种经济作物,收成到底怎么样?能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两年,像这样的质疑声一直没有断过。看着眼前热火的收获场景,东升村“两委”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那块大石头。

“村里白萝卜种植示范区一共250亩地,今年长势不错,一亩地最少能起1万斤萝卜,加工成丁直接出售给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一亩地1万斤萝卜能出600斤左右的丁,最低价是3.5元一斤,今年市场不错,应该价格还能涨点。”辽河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向经济作物要效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近两年东升村“两委”一直努力的方向。过去,东升村种植业发展单一,村集体收入为零,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几乎全靠外出打工支撑。想要改变现状,就得求突破,调整种植业结构成了首选。从20xx年开始,东升村就开始着手建立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尝试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今年以来,村“两委”积极和开发区辖区企业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签订销售订单。在头茬小麦全面收割后,东升村在原有土地上种植了250亩的白萝卜。一片土地两次效益,如今,东升村不仅是农作物喜获丰收,村级集体收入也取得了新突破。

“头茬种植一亩地和地租基本持平,第二茬萝卜等于是利润净剩,亩效益大概在800—1000元之间。”代洪波说道。

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规模和发展,老百姓就能跟着受益。秋收的这几天,村民刘百昌和媳妇几乎天天都到集体的大地里拔萝卜。这活劳动量适中,没有太多的技术要求,离家又近,最令刘百昌感到高兴的是,在这里劳动一天一结算,每天都能挣到现钱。

“土地流转后每家每户都有了空余劳动力,在村里打工每个家庭都能多收入2—3万块钱,感觉土地流转对老百姓来说更省事,也带来了福利。”村民刘百昌说。

现在东升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发展,如何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更多村民致富,成了东升村“两委”的新课题。“如果今年萝卜收入可观,明年我们要扩大种植规模,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项目,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增收。”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无独有偶,这边东升村的白萝卜喜获丰收,那边新农村的春棚里,村民们正在采摘黄瓜,准备装箱送往附近的超市。如果说东升村在今年尝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甜头,那新农村可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行者。在辽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20xx年,新农村党支部和通辽市众旺合作社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党支部引领带动,合作社从村民手中流转了100亩土地建了55个蔬菜春棚,如今,春棚里的黄瓜、西红柿、豆角也按时下架,各种蔬菜抢销一空。

“我们种了黄瓜、西红柿、西瓜、豆角,总体来讲春棚这块村级集体收入在50万元左右,老百姓也非常支持。”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孙念军说。

发展春棚蔬菜种植只是新农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缩影。20xx年以来,新农村按照党支部带强、合作社带富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紧紧抓住发展特色产业这个“牛鼻子”,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产业。集体收益与老百姓的收入息息相关,村民们也从之前“单打独斗”“各扫门前雪”逐步转变成“抱团取暖”。

“我们一直都在村里的春棚里干活,村里给我们开钱,一天不少挣,这就是土地流转的好处,还是得靠村上,我们现在生活才能这么好。”新农村村民孟庆伟说。

今年以来,辽河镇精准分析研判,对36个村逐一“过筛子”,找准突破口,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突出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将36个村划分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重点推进“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搭建村集体、党员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参股群众共建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壮大。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五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六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集体经济组1号)和宣城市《关于开展“一抓六动”专项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和宣城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政策支持,探索有效形式,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主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1年底,全市133个村(桃州镇的升平、天寿、景贤和祠山岗茶场4个非农社区不包括)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31个。

全面贯彻执行《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八大主要路径,通过扎实开展“五个强化”行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市财政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分别对18个重点扶持村(其中中央扶持村13个,省级扶持村3个,市级扶持村2个)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市、乡镇两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村银结对、村社合作等方式,用好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源三类要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等模式,培强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落实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增减挂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或采取等价置换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偿。结合新编村庄规划预留一定规模建设地,保障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建立园区与村居联结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在乡镇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示范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建立帮扶联动。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对所辖村包保联系实行全覆盖,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考虑各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把控,综合考虑实施周期、预期收益、风险隐患等因素,对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运营管理、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实行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17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有关村集体水井退股协议书八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gf—20__—2603

国家林业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集体林权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应当了解流转法律法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四、 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打√。相关条款空格处是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修改条款具有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八、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摁手印。

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十、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其他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其他_________

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特定术语和规范

(一) 本合同所称的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 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地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二)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四)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合同。

(五)林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第二条流转标的物及流转

(一)预定流转林权的林权证书号(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共计________亩,其中公益林________亩,商品林________亩。

(二)甲方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其他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乙方对其受让的林地、林木应当依法开发利用。

(三)甲方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林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五)林权流转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______元,面积______亩,共计为______元, 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 按每年每亩______元, 共计______元,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___期,每期______年,每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___%。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___元,共______元。以后每______年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者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者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益林流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甲方□乙方受偿,或者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___日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四)应当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依法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林业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_________。

(四)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绿化约定期满_____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绿化约定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造林绿化的林地。

(六) 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让方、受让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

3.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

4.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5.属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

6.属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应提供原出让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

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

预定流转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地状

名称

林权证

编号

面积

(亩)

四至界限

gps拐点坐标

西

1

2

3

4

5

预定流转林地上的建筑及附着物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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