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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 山林权属证明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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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 山林权属证明范本(8篇)
2023-01-17 15:09:0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县 镇 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 林证字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 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 20 元。20xx年至20xx年为每亩120元,20xx至20xx年140元,20xx至20xx年160元,20xx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20xx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90 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xx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二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

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 。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

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 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 ,并以该复印件为附件。

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 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

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

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

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 元,( 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

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 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 年 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 年 月底乙方未进行造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条 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第16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17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条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19条 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20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第21条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2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23条 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4条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

第25条 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27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第2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30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

第3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

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

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

甲方(签字盖章):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县 林业站(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县林业局(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三

甲方:**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村民代表:

村委会(盖章):

村主任(签字):

乙 方: 20xx年10月9日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四

20x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委提出的“呵护绿心、领跑昌铜、融入省会、和美靖安”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水木清华禅韵靖安”形象定位,立足“两转三争”大竞赛活动和5a创建要求,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方面。做好昌铜高速公路靖安段1.94公里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貌林相改造提升,完成改造面积88亩。完成仁首加油站经宝峰至三爪仑50公里旅游公路的彩化提升工作。投资5000万元的省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项目已确定落户我县香田乡渔桥村。县生态公益林场与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协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正式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并举办了一序列以“森林城市创建”为主题的诗词吟唱、中小学征文等活动。完成连天红项目、省纪委办案点、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立青林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林地报批工作,全年共移植影响工程建设古樟20株,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报批16宗,面积79.3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308.8万元。积极配合县旅游集散中心及新建汽车站的征地拆迁工作,成立了林业局蛇场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靖安县蛇类养殖场清算工作方案》,正组织实施。做好中源滑雪场重大项目涉及林业方面的服务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了虎啸峡违规设施的拆除工作以及城市升级改造攻坚战涉及林业局的工作。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新增项目占用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林地审核意见获国家林业局批复。做好林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和服务工作,我局引进的由江西立青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的林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落地开工,目前已完成地基工程,其它招商引资项目正积极对接。完成鹤坪森林公园600余株死亡樟树的换树补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宝峰第二届孝文化庙会对接厦门南音乐团等工作任务。

2、森林资源培育方面。去冬今春共完成人工造林0.72万亩,低产低效用材林改造0.16万亩,森林抚育1.01万亩,实施封山育林1.39万亩,毛竹林改造1.8万亩,毛竹林经营道路修建138.1公里。完成木材战略储备示范基地珍稀树种现有林改培1000亩,杉木现有林改培1667亩,今冬明春造林整地1980亩。实施乡村风景林建设,已规划实施4个乡村风景林示范村。全面实施“树保姆”古树名木管护机制,对重点风景区及主干公路两侧第一批100株古树名木设立永久性围栏和标示牌,并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编号、归档,文化底蕴收集,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开展了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申报省级示范森林公园的创建工作,已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印和上报。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实施,争取中央资金720万元。

3、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推进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靖安县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获省林业厅批复,现已全面启动20x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六大工程、五个模式点的营建,并进行数据监测。依法依规安排下达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指标21665立方米,严格执行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禁伐天然阔叶林等政策。做好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涉及靖安县的资源清查任务。开展了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外业调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厅统一部署,启动实施全县林地年度变更暨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的调查工作。建立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县公益林监管,与财政部门联合对各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下发了《靖安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有效提高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全县省批木材检查站电子监控及局总控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年度林政资源管理检查工作和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农贸市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联合执法。1-10月全县共开展林业执法侦破涉林案件205起,其中刑事立案23起;查扣各类非法运输木材车辆70余辆,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生物防火林带项目,确保林业灾害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年初与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截止目前,20x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我县荣获20x年度“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

4、林业改革方面。林权配套改革完成森林资源流转面积2263亩,流转金额271万元;林权抵押贷款25起9054亩,贷款金额902万元;林权纠错413宗。协助乡镇开展调处山林纠纷工作43次,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山林纠纷x8次。调处山林承包纠纷14起,接待林农来信来访58人次,落实上级转办的上访件7宗,纠纷调处满意率98%。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现正积极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后续配套工作。通过改革顺利将国有林场退休及在岗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参保大病医疗保险,成功化解国有林场与银行历史债务1874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工作,成功将双溪分场并入红岗分场,完善了生态公益林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发展模式,努力培植国有林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完成了20x年度周坊分场40户原址重建及20x年度青山园艺场180户异地新建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平稳地做好20x年青山园艺场180户新建住宅的分房工作,现180户新建住宅已移交至各分场,各分场正按程序将住宅分配至职工手中,交付住宅钥匙。20x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383户已全部完工(其中县生态公益林场323户,三爪仑生态公益林场60户),目前正在对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自身建设方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利用微信平台建立“两学一做”党员学习的平台,制作有动漫、知识问答等形式的学习课件,并通过“两学一做”、“每日一答”的新方式进行宣传。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签订了责任书。开展了林业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x问题专项行动。实行了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脸谱打卡制度,并对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建立了“五年轮岗”计划,计划用五年时间实行山上片山下片、南河线北河线基层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全员轮岗,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改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林业职工篮球场完成了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顺利完成局公车改革相关工作,建立了林业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机关食堂、会议差旅和机关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好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目前林业局共有行政事业人员137人,平均年龄47.2岁,其中30岁以下6人,30岁至50岁间85人,50岁以上46人。人员年龄的老化,造成很多工作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林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知识更新缓慢,造成许多现代林业技术工作开展困难。

二是经济压力巨大。20x年3月国家出台新规,将林业“两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及启动天然林禁伐政策,直接导致了林业生产经营收入变为零。经测算,林业局今年经费缺口达600余万元,压力空前巨大。除按县政府政策我局20x年度奖励性工资难于兑现外,我局正常运转资金缺口达300万元。其中仅县森林x经费缺口近50万元,目前队员工资低且年龄老化,造成了年轻队员难招、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不足的困境。

三是林政资源管理难度加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国家执行严格的林地限额审批制度,许多涉林项目的林地报批、公益林调整等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社会上吸毒人员偷运木材时常发生、蚂蚁搬家式偷盗频发,造成林业执法难度加大。目前石镜至武宁的跨县公路路基工程已完成,车辆可以通行。因该条通道为新建道路且跨市通行,全程未设木材检查站,我局经常接到群众举报有车辆无证运输木材经石镜偷运出县,该条公路上急需新建一处木材检查站开展林政执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服务县中心工作。全力配合5a创建,抓好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涉及林业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宝峰故事、禅意养生园、中源滑雪场、足球村、红屏电站后续工程、仁首农光互补二期等项目的林地报批、苗木评估、公益林调整等服务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各类信访纠纷矛盾,全力服务和保障县重点工程的推进。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省级森林城市规划的专家评审,全面推进省级森林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积极对接省水投合作林业项目,做好鹤坪森林公园及靖武公路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县开放型经济要求和任务,结合我县产业特点和林业特色,开展地图式招商,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落户靖安。按县城市升级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2、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力度。一是抓好今冬明春新造林的规划设计、整地清理、苗木调剂等工作,严把造林质量关。继续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乡村风景林建设项目,强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毛竹林改造等项目的成果监测,巩固森林培育成果。继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树保姆”管护机制。加大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力度,确保20x年通过省级核验。二是全面开展林业碳汇的实施工作,落实相关协议,争取尽早挂牌交易。三是推进我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按照省厅批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开展各种模式林的建设,并抓好我县的相关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全县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积极推进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协议停止商业性采伐,逐步实现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全覆盖。五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指标管理制度,建立推广“五位一体”联合护林模式。六是加强林地、公益林管理,整合林业执法力量,积极组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七是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鹤坪森林公园死亡樟树的补植及养护等工作,妥善处理死亡樟树后续工作。稳步推进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3、深化林业改革。林权配套改革方面,引导规范流转,加强流转服务,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资源流转服务平台。配合金融部门开发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调动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积极性,拓展森林保险覆盖面。国有林场改革方面,巩固国有林场改革重组成果,做好红岗移民村整体移交香田乡相关工作,妥善处理靖安县蛇类养殖场债务清算工作。在完成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后,通过建章立制,狠抓内部管理,保障林场运行平稳。进一步加快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为20__年项目按时开工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加大工作力度对接有关部门,尽早促成林业碳汇上市交易。

4、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延伸至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x。二是认真编制20x年部门预算和20x年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加大各项费用控制力度。三是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林业良好社会形象。加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五是继续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政策,按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后续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1、当前因林业“两金”降为零,林业收入几乎为零,国家目前未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补偿。林业局经济空前紧张,致使许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在林业“两金”降为零的背景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出台转移支付政策,以保障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2、我县已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林业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承担着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年龄老化、林业经济困难、森林资源保护难度加大,建议政府加大对林业政策的倾斜力度,在事业干部招聘、林业资金投入、林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以促进我县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五

甲方:

乙方:

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总面积为 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从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

3、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臵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臵。

6、乙方拥有优先取水权。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让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合同约定。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红安县公正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六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

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七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存档___份,公证机关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选山林权属确认申请书汇总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从公元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

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

四、租金:

1、山林按每亩元/年

2、土地按每亩元/年

3、耕地按每亩元/年

分6年付清总租金,即20__年月付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租金,20__年月付20__年------20__年月日租金,20__年月日付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租金,20__年付20__年月日------2030年月日租金。

五、双方承诺:

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经调查引线厂对水质没有影响。为安全起见,乙方需承担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

1、乙方承诺:

(1)、投产前取样张明伟水井和十朝园公井到浏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化验,该化验结果为投产前水质标准,其后每二年进行一次水质取样,如果发现办厂后的水质不合格,不能作为各项饮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线厂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花园组每户无条件安装自来水,并每年每户承担120吨水费,按时价折合人民币给甲方。

(2)、甲方要求把租赁范围内的山水及引线厂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经过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采用电排解决,乙方承担电排电费,并建一小间电排房,以保护电机被盗及便于管理。电机及其他附属设备(电缆、配件等)由甲方负责,电机安装及电排管理由甲方负责,如干旱年电排下的水渠无水源供应,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无责任解决电排下无水源问题。如果发现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导致水源下水渠,而无故浪费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电排一切费用,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的和药棚必须在与民房安全距离范围外(安全距离以安监局设计图纸为准,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而影响民房建筑结构,其费用及赔偿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的费用经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以有关部门鉴定的价格为准。

(4)、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

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甲方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有独立生产的自主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甲方进行干扰,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并有权拒绝。

(4)、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转让或出租厂房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

3、双方约定: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序保证乙方的优先租赁权,应当支付违约金(甲方与第三方租赁的租金总额)。(2)如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应如期满十日内,向甲方办理交换接手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乙方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清理。甲方负责把租赁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户,乙方协助分配工作。(3)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方与政府协商,但甲方必退还未满合同期的租金。

(4)如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所建厂房及设施拆迁,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一切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的具体的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每户一份。

甲方(盖章):

社员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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