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实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6:57:39 页码:10
2023年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实用16篇)
2023-11-23 16:57:39    小编:ZTFB

总结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梳理,还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和借鉴。完美的总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概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一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计生小组长。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含流动人口)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任,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五信”的原则,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普及婚育知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常见妇科病预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免费发放宣传品。

2、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计生,及时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及咨询、举报电话。

3、依据相关规定如实为乙方出具相关计生证明,免费协助乙方领取《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求事项。

4、指导协助乙方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不就措施免费为乙方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还清监测服务,并做好手术后、生育后的回访。

5、依法兑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区、办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惠政策。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夫妻双方自觉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休止妊娠手术。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环、孕情姜茶服务及其他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向流入居住地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三、丙方承诺:

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并监督甲、乙履行《诚信计生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四、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摁着诚实守信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本约定,应承担一下责任:

1.甲方应接受乙方、丙方的监督,如未履行职责的,乙、丙芳可提出质问和批评,要求甲方履行约定。

2.乙方应自觉履行承诺,如乙方拒不履行承诺,发生违反生育政策行为,则按相关人口计生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同时不能享受相关优生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应按规定予以返还。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三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三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丙一份。

甲方:街道办事处。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计生小组长。

签订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_______________中心____区的____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设计单位,结合资源特色开展旅游路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开发目标及开发内容,对项目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双方共同向市政府及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报批。

2、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设计及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垫资旅游专线开发成本,并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作项目项目选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总路程为_________公里,具体行程按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住建、工信、旅游等部门为乙方提供专线规划设计和相关基础材料,配合乙方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争取规划审批,审定乙方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协助乙方办理非甲方行政审批权限的申报事项。

2、乙方负责投入资金开展旅游策划、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3、乙方负责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度、报送相关投资进度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________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按期实施相关补助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开展相应工程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利润分配。

1、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2、本条所指利润是该协议地块旅游项目的销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税费、银行贷款本息、工程建筑、公共设施费用本开发投资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及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应计提的费用后为可分配的净利润。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规划审批或配套水、电、路等事项延误的,乙方完工期限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自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包括项目投资款和垫支的土地开发成本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并按所有实际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引进。

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对乙方的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三

小组成员: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我社区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居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2、按规定兑现好区及本镇、社区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术后回访;。

6、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及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上门动员政策外怀孕的育龄群众落实补救措施;。

9、上门动员没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尤其是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重点对象每季度参加孕检,通知并收集外出务工育龄妇女的孕检信息。甲方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镇、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及绩效考评内容。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每季度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本小组自觉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相互监督。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的,应依照《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一环二扎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否则,将依法处理;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定期主动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由当地计生部门将检查结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到甲方。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并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小组成员: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四

小组成员: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初婚的,增加婚假15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15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退休金,但退休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6)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7)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8)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其他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可视情况补充)。

(9)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新增奖励、扶助、救助项目或提高奖励、扶助、救助标准的,执行新增项目或新标准(各地制定的标准高于国家、省统一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2.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有关奖励扶助措施(例如):

(1)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3)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参加一次妇检给予x元的补助,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x元奖励。

(4)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参加科技等部门举办的各项免费培训。

(5)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扶助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每年至少组织乙方免费参加两次妇检,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街道(乡镇)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生育后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本协议书的,可以视情况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照居民公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x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x居委会(盖章)。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五

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计生小组长。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含流动人口)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任,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五信”的原则,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

1、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普及婚育知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常见妇科病预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免费发放宣传品。

2、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计生,及时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及咨询、举报电话。

3、依据相关规定如实为乙方出具相关计生证明,免费协助乙方领取《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求事项。

4、指导协助乙方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不就措施免费为乙方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还清监测服务,并做好手术后、生育后的回访。

5、依法兑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区、办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惠政策。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夫妻双方自觉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休止妊娠手术。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环、孕情姜茶服务及其他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向流入居住地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并监督甲、乙履行《诚信计生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甲乙丙三方应摁着诚实守信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本约定,应承担一下责任:

1、甲方应接受乙方、丙方的监督,如未履行职责的,乙、丙芳可提出质问和批评,要求甲方履行约定。

2、乙方应自觉履行承诺,如乙方拒不履行承诺,发生违反生育政策行为,则按相关人口计生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同时不能享受相关优生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应按规定予以返还。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三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三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丙一份。

甲方: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六

甲方:

乙方:诚信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我社区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居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2、按规定兑现好区及本镇、社区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术后回访;。

6、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及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上门动员政策外怀孕的育龄群众落实补救措施;。

9、上门动员没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尤其是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重点对象每季度参加孕检,通知并收集外出务工育龄妇女的孕检信息。甲方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镇、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及绩效考评内容。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每季度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本小组自觉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相互监督。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的,应依照《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一环二扎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否则,将依法处理;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定期主动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由当地计生部门将检查结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到甲方。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并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小组成员:

20xx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七

从明年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将全部改用新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将全部写入。新版协议书原则上是不予补发的,要妥善保管。

新版的就业协议书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就业协议前组织毕业生体检,如果没有组织的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即甲方)对本单位的`介绍严重失实,误导了毕业生,毕业生可单方解除就业协议并无须负责;同样,毕业生的自荐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协议且免责。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八

小组成员:xxx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初婚的,增加婚假15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15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退休金,但退休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6)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7)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8)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其他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可视情况补充)。

(9)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新增奖励、扶助、救助项目或提高奖励、扶助、救助标准的,执行新增项目或新标准(各地制定的标准高于国家、省统一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2.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有关奖励扶助措施(例如):

(1)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3)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参加一次妇检给予x元的补助,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x元奖励。

(4)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参加科技等部门举办的各项免费培训。

(5)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扶助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每年至少组织乙方免费参加两次妇检,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街道(乡镇)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生育后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本协议书的,可以视情况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照居民公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xxx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xxx居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xxx小组成员:xxx。

计生简历模板。

计生证明范文。

计生系统述职报告。

计生部门述职报告。

计生春节慰问总结。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九

小组成员: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

3、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提供环孕情检查;放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2、重点对象每季度主动接受一次环、孕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后主动接受免费孕情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孩子的,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民委员会。

签订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

小组成员: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

3、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提供环孕情检查;放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2、重点对象每季度主动接受一次环、孕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后主动接受免费孕情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孩子的,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签订时间:月日

甲方: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计生小组长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含流动人口)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任,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五信”的原则,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普及婚育知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常见妇科病预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免费发放宣传品。

2、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计生,及时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及咨询、举报电话。

3、依据相关规定如实为乙方出具相关计生证明,免费协助乙方领取《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求事项。

4、指导协助乙方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不就措施免费为乙方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还清监测服务,并做好手术后、生育后的回访。

5、依法兑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区、办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惠政策。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夫妻双方自觉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休止妊娠手术。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环、孕情姜茶服务及其他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向流入居住地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三、丙方承诺:

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并监督甲、乙履行《诚信计生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四、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摁着诚实守信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本约定,应承担一下责任:

1.甲方应接受乙方、丙方的监督,如未履行职责的,乙、丙芳可提出质问和批评,要求甲方履行约定。

2.乙方应自觉履行承诺,如乙方拒不履行承诺,发生违反生育政策行为,则按相关人口计生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同时不能享受相关优生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应按规定予以返还。

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三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三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丙一份。

甲方: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委员会

乙方:育龄夫妇

丙方:计生小组长

签订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_______________中心城区的城市品位,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设计单位,结合资源特色开展旅游路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开发目标及开发内容,对项目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双方共同向市政府及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报批。

2、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设计及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垫资旅游专线开发成本,并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作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总路程为_________公里,具体行程按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住建、工信、旅游等部门为乙方提供专线规划设计和相关基础材料,配合乙方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争取规划审批,审定乙方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协助乙方办理非甲方行_____批权限的申报事项。

2、乙方负责投入资金开展旅游策划、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3、乙方负责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度、报送相关投资进度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________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按期实施相关补助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开展相应工程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

第五条、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利润分配。

1、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2、本条所指“利润”是该协议地块旅游项目的销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税费、银行贷款本息、工程建筑、公共设施费用本开发投资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及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应计提的费用后为可分配的净利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规划审批或配套水、电、路等事项延误的,乙方完工期限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自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包括项目投资款和垫支的土地开发成本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并按所有实际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引进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对乙方的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二

小组成员: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

3、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提供环孕情检查;放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2、重点对象每季度主动接受一次环、孕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后主动接受免费孕情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孩子的,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民委员会。

小组成员:

签订时间:月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三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区)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国家规定的奖励措施。

(2)省规定奖励措施。

(3)市规定奖励措施。

(4)县(区)规定奖励措施。

(5)乡镇规定奖励措施。

(6)村民委员会有关奖励措施。

(7)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x元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x元奖励和x元报酬。

2、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明。

4、每年免费向乙方提供次生殖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治疗信息和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健康检查。

2、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个人婚育状况基本资料,以利于获得相应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3、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前主动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依法生育或依法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生育子女后,按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

5、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的,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意外妊娠、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措施和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1、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向其上级举报;未依法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与优惠政策的,由上级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并限期整改。

2、乙方未履行约定违法生育的,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待遇,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依法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由诚信计生监督小组审议后予以除名。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四

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7)7号)精神,参照有关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就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丙方参加活动上岗时间的各项管理。

2.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丙方出现下述情况:

(1)不服从甲方安排;

(2)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

(3)造成甲方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失的;

(4)患病等无法正常工作的。

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并视具体情况有权对丙方予以警告、赔偿、罚款、立即终止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等不同程度处理。

3.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丙方的违约违纪行为向乙方通报。

4.提供丙方必要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安排丙方在本单

1

位从事 岗位工作,活动期间,每月(天、小时)付给丙方生活补贴标准为: 元(人民币),食宿及交通补贴为 。

5.为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协助丙方完成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项目,并在活动结束时对学生作出鉴定。

6.丙方在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期间由于违法、违纪所造成的个人和他人伤害,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丙方负责。甲方保留从生活补贴中先行扣除相应赔偿费用的权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2.不定期安排专门的联系人员对学生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商解决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强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甲方提供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鉴定表现,根据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星级评定以及其他的奖惩。

4.根据勤工助学有关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每月(天、小时)**元的标准,给予勤工助学酬金,并报销来回车船票各一次。

5.须保证学生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的连续性。

2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的指导安排下,学生享有在生源地贷款工作学习、锻炼的机会。

2.学生在活动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要向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单位、学校指导教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才能外出,并按时返回销假。

3.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如有违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协议。

4.活动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险要的地方游玩,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5.学生有责任保证不泄露、窃取甲方的技术、信息等相关材料,以及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6.活动结束时,学生应及时将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工具、技术成果资料及其他介质一并归还给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出具书面证明的论文撰写所需软件、数据等各种信息,学生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存储和妥善保留。

7.活动期间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等,因非工作原因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与丙方协商后填写)。

五、相关规定

活动期间,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3.活动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4.由于甲方工作安排或结构调整等原因,无法满足丙方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的,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可以终止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协议。

七、其他

1.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活动期间,由华安保险公司免费提供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五

小组成员:xxx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初婚的,增加婚假15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15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退休金,但退休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6)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7)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且年满49周岁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8)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其他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可视情况补充)。

(9)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新增奖励、扶助、救助项目或提高奖励、扶助、救助标准的,执行新增项目或新标准(各地制定的`标准高于国家、省统一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2.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有关奖励扶助措施(例如):

(1)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3)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参加一次妇检给予x元的补助,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x元奖励。

(4)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参加科技等部门举办的各项免费培训。

(5)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自行出台的有关奖励扶助政策。

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4.每年至少组织乙方免费参加两次妇检,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街道(乡镇)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生育后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本协议书的,可以视情况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照居民公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xxx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xxx居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xxx小组成员:xxx。

福建省计生协议书汇总篇十六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区)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国家规定的奖励措施。

(2)省规定奖励措施。

(3)市规定奖励措施。

(4)县(区)规定奖励措施。

(5)乡镇规定奖励措施。

(6)村民委员会有关奖励措施。

(7)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x元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x元奖励和x元报酬。

2、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明。

4、每年免费向乙方提供次生殖健康检查。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治疗信息和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健康检查。

2、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个人婚育状况基本资料,以利于获得相应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3、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前主动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依法生育或依法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生育子女后,按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

5、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的,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意外妊娠、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措施和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向其上级举报;未依法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与优惠政策的,由上级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并限期整改。

2、乙方未履行约定违法生育的,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待遇,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依法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由诚信计生监督小组审议后予以除名。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小组成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