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 青少年普法内容文章(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5:55:31 页码:13
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 青少年普法内容文章(7篇)
2023-01-17 15:55:3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一

根据上级领导的暑期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民族精神和公民意识,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今年的暑期恰逢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以此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观红影、唱红歌、读红书、走红路、献红心”等红色主题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组织的育人功能,努力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教育网络,进一步培育青少年具有高尚的文化道德素质修养。

“观红影、唱红歌、读红书、走红路、献红心”

社区中小学生、社区学前儿童。

20xx年7月至8月

1、观红影。

时间:7月上旬、8月中旬

组织社区青少年参加红色电影周活动,通过观看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为题材的电影、电视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观看中接受教育,在影评中受到启发,并开展观后感互动交流。

2、唱红歌、读红书。

时间:7月底8月初

组织开展一次以“唱红歌、读红书—献礼90周年”为主题的文艺表演,活动以合唱比赛、红歌传唱、红色演讲等形式为主,让他们了解党的历史,增进对党的感情。 另外社区将开展暑期红色征文比赛,用文字记录青少年在暑期读红书的心得体会,并将对优秀的作品在宣传窗进行展示。

3、走红路、献红心。

时间:7月上旬、8月上旬

与互联社区共同组织开展亲子红色主题游,追寻红军足迹、参观红色遗址。结合创建“文明城市”三连冠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鼓励广大青少年带动全家成员共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同时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创建“社区青少年服务岗”,深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等工作。

1.高度重视 整合资源。纪念建党9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寻求广泛支持,合理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发挥社区“五老”和各级各类讲师团的作用。

2.力求实效。要采用青少年乐于接受的传播渠道和活动方式,注重调动青少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青少年自主开展活动,努力增强活动的实效性,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3.广泛宣传。积极联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等平面媒体,宣传活动典型;及时上报区社区教育网、区社区教育报等网站。

4.确保安全。活动开展期间,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青少年高温中暑、溺水、用电、用火等事故。如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党政领导报告,确保不出事故。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青少年要自立》。

今日,我看到这样一则电视广告:一个活蹦乱跳的小木偶在操纵者的帮助下,表演得十分精彩。突然,一把大剪刀将操纵者手中的木偶连线全部剪断,原本活泼可爱的小木偶一下子瘫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了。看完这则广告,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正是现实社会的反映吗?那巨大的剪刀代表社会现实,操纵者和连线代表学校、家庭等给予我们的"优越"条件,而那个活蹦乱跳的小木偶则代表我们这一代中学生。

由此,我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只美丽的鹦鹉,在主人多年的精心喂养下长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天,它被放回秋天的山林,可它在属于自己的世界中仅仅生活了几天就死掉了。这是为什么?人们带着疑问将它的尸体做了解剖,结果发现它肠胃空空,腹中一点食物也没有,为什么它能在主人的呵护下成长,却会惨死在秋果累累的树林中呢?

原因很简单,这些年它都是过着饭来张口的寄生生活,久而久之,它已丧失了捕食的本领,即生存的能力。我们由此可以看出,长期生活在优越的条件下,就会丧失斗志和自立的能力。

如果说木偶和鹦鹉的悲剧是人们强加于它们而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作为有思想的人,如落得类似的下场岂不是比它们更可悲吗?

有这样一位同学,在开学的第一天,母亲给他带了两个鸡蛋,可到了晚上,他又将鸡蛋原封不动地带了回来。他的理由可笑之极:"鸡蛋没有缝怎么剥?"这就是未来承担祖国重任的一代吗?他们有这样的能力吗?

惨痛的教训还有很多很多。而目前,我们中的大多数"小皇帝"、"小公主"仍被父母呵护着,嘴里噙着怕化了,手里捧着怕碎了。使我们丧失了自立能力,一个个变成或正在变成"木偶"、"鹦鹉"。在这里,我要大声疾呼,亲爱的爸爸、妈妈、老师,请松开你们的手中线,打开金色的鸟笼,还我们健壮的翅膀,让我们去翱翔蓝天、搏击风浪吧,那才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土壤!同时,我也要劝告亲爱的同龄人,尽早挣脱那系在腰间的绳索,冲出舒适的笼子,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聪明的大脑,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

"青年强则国强",让我们以自立的雄姿去迎接21世纪的挑战!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篇03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越来越多,青少年犯罪率也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的一个难题,笔者通过对那坡县人民法院近五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分析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及原因,并针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几点建议。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年 份 青少年犯罪人数 年犯罪总人数 所占比例

20xx年 1 151 0.66%

20xx年 5 142 3.52%

20xx年 5 143 3.50%

20xx年 2 146 1.37%

20xx年 8 151 5.29%

二、那坡县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不稳定趋势。20xx年,那坡县人民法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1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0.66%;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2%;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0%;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2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1.37%;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9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5.29%。20xx年以来,该院共审理青少年犯罪件17件21人,其中,学历分布情况为:小学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4.76%;初中学历的19人,占判刑总人数的90.47%;高中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的4.76%。案件类型分布情况:盗窃5件、xx1件、抢劫3件、抢夺1件、故意伤害1件、寻衅滋事1件、非法拘禁1件。

(二)青少年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青少年参与犯罪的领域有所增加。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领域有所增加,一些恶性犯罪案件中,涉及的青少年越来越来多。青少年犯罪类型已扩展到包括、故意伤害、抢劫、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三)青少年犯罪手段多呈成人化的特点。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有的青少年在策划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过程中手段均显得成熟老练,没有心虚的表现,犯罪手段已类似于成年人罪犯。

(四)以共同犯罪、结伙犯罪方式为主。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未成年人独立性差、意志不坚定,喜欢聚群、结伙。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如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中,很多情况是两人纠合一起,一人望风,一人行窃,共同作案;有的甚至发展为团伙犯罪,长期作案,危害性大。

(五)盗窃性犯罪为主,犯罪目的多为获取不义钱财。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现在青少年经常出入k歌厅、网吧、咖啡店等消费娱乐,这些娱乐活动往往需要较高的费用,而青少年又是没有劳动收入的群体,当贪图享乐已成常态,在没有钱的情况下,青少年往往会想尽办法用非法的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以供自己享乐。

三、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种类,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种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自我控制力弱。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相对比较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这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尤其是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加快了犯罪进程,更甚者受网络影响,传统的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导致青少年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增加。

(三)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下面这些原因更让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这些负面效应的影响,一是社会上有些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道德、法制教育滞后。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但目前学校教育普遍忽视学生心理素质训练和自护能力培养,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五)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控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教育培养好祖国的接班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开始。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提升家长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家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环境,每位家长都应该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在平常的生活中家长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的守法、尊法,树立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榜样;平时可以多开展家庭教育,与学校老师常联系,建立双方互动,全面掌握孩子成长的情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和网络道德教育课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青少年除在家外,接触的还有学校、同学、各种媒体,我们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净化网络等媒体,加大查禁力度,对网吧,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依法管理,对经营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法制培训,有效地遏制“黄赌毒”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新闻媒体要多从正面报道模范英雄人物,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事例。

(三)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加大在青少年中的普法力度,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做到依法律己、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学校,要针对在校生的特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科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联合县内团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

总之,遏制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或是青少年本身,都应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通过本身的努力,遏制犯罪,让所有青少年都走上一条健康阳光的成长之路。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五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坚强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年”活动为契机,以“素质育人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校园”的目标,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全市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

有了很大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

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

2、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

3、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

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

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

五、“控辍保学”,从源头上做好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青少年犯罪一般是从辍学、厌学开始,近几年各初中非常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每年三月、九月的“控辍保学”活动月中广泛开展“控辍保学”的系列活动,如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活动,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助学活动,争创“无辍班”“控辍免检校”活动等。局领

导包校、校领导包班、班主任包人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以法、以情、以德、以责控辍,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市教育局按照“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综合治”的方针,坚持“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线,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强化了思想教育,有效整合了资源,逐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20xx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没有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和犯罪判刑人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六

强身健体享受快乐生活成就不凡人生建设和谐社会

以成立乡村少年宫为契机,实现校内外资源的有效结合,让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校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和成果,以此来培养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农村孩子的综合活动能力,缩小城乡差距,进而改善农村教育的内部环境和外部条件,全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国民的整体素质做出新的贡献。

通过参加田径、球类、棋艺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项目,培养青少年勇敢坚强的意志、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重点做好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呼啦圈、篮球、跳绳、足球、田径、中国象棋等俱乐部的活动。

1、面向全体少年儿童,让每一个孩子学有所长,学有所用,要避免办成特长班或尖子班。

2、根据学校师资、体育设施、学生状况等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特色项目,真正做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

3、少年宫要选择适合本地区、本学校的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制定适合自己的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等评价机制。

4、师资来源以本单位教师为主,结合学校内外有特长的教师和社会力量联合办学,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5、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或学生“走出去”,看看其它学校或少年宫的建设情况,开阔自己的视野;学校还要把外面的教师或专家“请进来”,实现县、镇内教师资源的共享。

6、学校要定期组织部分有经验的退休老教师或家长来学校参观指导工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为乡村少年宫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7、实行目标责任负责制,责任到人,项目到人,学校还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保证乡村少年宫的良性发展。

8、负责人:苏志勇组员:李世荣聂玉清王维张雷

采取班级体育活动和兴趣小组相结合的办法。

1、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各类活动,要把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现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2、训练时间:

(1)周五上午8:00——11:00进行集中训练。

(2)每周三下午4:00——5:00进行训练

(一)根据学生的学段目标完成情况,统一考核时间、内容,并颁发特制的等级证书或奖牌,以此来提高各组的重视程度和激励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各组要把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现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校少年宫内要经常进行单项或多项比赛、交流等。

1、各组教师要对活动场地、活动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维修等。

2、学校设立专门的少年宫安全管理小组,对各组活动场地、活动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等。

3、每个项目设负责人一名,专业辅导教师一名,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学校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主任,体育老师(或有特长的教师)任各活动组长并具体指导各组的业务工作。

2、在专业教师的带领指导下初步成型,在此基础上各专业教师可选择优秀学生协助教师具体管理日常工作。

推荐青少年普法行动新闻稿范文(精)七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及性质: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以广大社区青少年能丰富业余生活,参与健康运动为目的的社区服务性组织。

第二条 本俱乐部是开展、推广和普及各类体育活动的社区服务组织,目的在于为广大社区青少年提供一个融洽和稳定的参与锻炼、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社区平台。

第三条 俱乐部的宗旨:通过体育运动丰富社区青少年业余生活,促进身体健康,建立积极生活目标。

第四条 成员基本要求:

(1)户籍或居住在路街道的16至25周岁的社区青少年。

(2)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

(3)能热爱体育运动,自愿报名参加俱乐部,同意俱乐部章程,服从俱乐部管理。

第五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凭俱乐部发放的会员证明免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或比赛。

(2)义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活动安排;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尊重俱乐部成员的劳动;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成员自愿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 成员除名:

(1)成员年龄超出25周岁(以身份证登记生日为准)为自动除名;

(2)多次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并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劝告,情节恶劣者,俱乐部有权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

第七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体育活动(如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健身锻炼等),成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活动和俱乐部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俱乐部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另寻场地组织分场活动等。若有信息更改,将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及时在俱乐部博客上公布。

第八条 固定的羽毛球活动时间及地点:地点为高级中学体育馆;活动时间由向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公布并确定。

第九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成员进行社区青少年体育比赛活动

(2)组织成员参加由社区团工委、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等举办文娱活动。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1)成员应积极报名参加活动,原则上要求在活动举办前一个工作日向俱乐部管理处进行报名预约,电话预约: 上门预约:一村x号xx室

(2)成员参加活动前,先到管理人员处签到,谢绝非成员参加活动。

(3)如遇活动场地预约已满情况,成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4)活动期间,成员应听从管理人员劝告,以避免发生意外或冲突。

(5)活动期间,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6)活动期间,成员应爱护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如有故意损坏行为,须照价赔偿。

(7)活动结束后,成员应向管理人员归还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

(8)成员应注意自身安全保障,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比赛、以及其他文娱活动时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俱乐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为社区服务组织。所有活动,成员无需交纳活动费用。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负责提供相关活动器材,但不承担个人运动装备(如服装、鞋类、饮用水等)的提供。

第十三条 俱乐部的组织单位为路社区(街道)团工委。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协办单位为上海西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中学。

第十五条 俱乐部的管理机构为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

职责:(1)组织成员招募、活动宣传;

(2)制定活动日程和地点的安排,组织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及经费管理;

(3)与成员保持沟通,及时听取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决定成员及志愿者的吸收和除名;

第十六条 俱乐部的协助管理由经俱乐部管理机构招募的相关志愿服务人员担任

职责:(1)协助管理机构监督维护活动的正常进行;

(2)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所有工作均为自愿、无偿服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向社区团工委进行申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并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属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