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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婚姻无效申请书通用 因重婚申请婚姻无效法院(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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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婚姻无效申请书通用 因重婚申请婚姻无效法院(3篇)
2023-01-17 15:57:5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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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婚婚姻无效申请书通用一

女方: ××× , × 年 × 月 × 日出生,民族: × 族,工作单位: ××× ,现住址: ××× .

双方于 × 年 × 月 × 日在 × 市 × 城区 ( 县 )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 ×××( 注:指感情不和等 ) 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 与女方 ××× 自愿离婚。

二、 子女的抚养 :

1 、双方于 × 年 × 月 × 日生育有一儿子 / 女儿,取名: ××× ,离婚后儿子 / 女儿随男方 / 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 / 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 元,在每月 × 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 、男方 / 女方 ( 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 ) 可在每月的第 × 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 / 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 / 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 / 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房产: a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 路 × 号 × 小区 × 栋 × 单元 × 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 / 女方 ( 或双方 ) 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 / 女方所有 (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 ,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 / 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 日内付清。

b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 路 × 号 × 小区 × 栋 × 单元 × 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 / 女方为主贷人向 × 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 / 女方所有 (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 ,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 / 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 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 ( 见清单 ) ,双方同意作价 ××× 万元,归男方 / 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 内付清。

2 、机动车辆: × 年 × 月 × 日购有 × 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 / 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 内付清。

3 、股权、股票、债券等: ( 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

4 、债权与债务: ( 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

5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 ( 如首饰、衣服等 ) 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

女方住: ××××××

五、其他协议事项: ××××××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 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 签章 ) 女方: ×××( 签章 )

× 年 × 月 × 日

(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一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 二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 三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 四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 五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新重婚婚姻无效申请书通用二

协议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协议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为了相互忠实,维护夫妻感情,协议人和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协议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同居,所以本协议中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算起)的财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和特别事项的处理及婚后义务自愿达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协议:

一、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协议人双方通过所有来源所获得的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均归协议女方管理,协议男方拥有财产的支配权;

2、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均不得监守自盗;

二、地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人双方在家中拥有同等地位;

2、协议男方对家中的事情拥有决定权,协议女方拥有否决权;

三、债务

夫妻关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夫妻共有债务;

四、子女:

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

五、老人赡养:

总则: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

享有同等待遇。

1、协议人双方同男方母亲同居;

2、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男方的母亲的吃、穿、住、行负责;

3、协议人女方对去看女方父母拥有决定权,男方拥有否定权;

六、亲友:

协议双方亲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义务:

如协议人发生下列情况,对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

具体赔偿内容为协议男方每发生下例情况一次,则要对女方做出赔偿。

每发生五次为一级,最低赔偿标准为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级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标准上加元,例如犯规1-5次男方需每次赔偿女方元之间的物品一件,犯规6-10次,则要每次赔偿元之间的物品一件,以此类推(此赔偿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

男方:

1、必须以养活女方和孩子为已任,不得对其合理的要求推诿或拒绝;

2、外出超过12点必须告知协议女方,如超时回家则不得过问女方的去向;

3、与关系暧昧的固定异性朋友关系不得超过一年;

4、与异性发生暧昧关系之前后,不得让协议女方知道;

5、当女方对男方的去向产生疑问时,男方必须解释到女方满意为止。

八、特别事项:

如果协议双方发生下列情形,对方除可以要求离婚并全得夫妻共同财产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其支付不低于人均水平的抚养费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发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独自负责:__________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身体上的)及隐形暴力(言语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遗弃对方。

4、带关系暧昧的异性回家;

协议人签名:__________协议人签名:__________

最新重婚婚姻无效申请书通用三

上诉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不服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渡法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有失公正,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_____人民法院(_____)渡法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非因感情不合分居

被上诉人虽然从_____年离家出走,到浙江等地打工,与上诉人分居,但分居的原因是为生活所迫。为增加收入,维持家庭生活,被上诉人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尽管如此,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经常电话联系,互相问寒问暖;被上诉人打工回到家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团聚,一家人其乐融融。双方虽事实上分居,但其原因并非因感情不和。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并未破裂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前经过充分交往、了解,因情投意合而结合,婚姻基础牢固;婚后互敬互爱,互相关心,感情笃厚;婚后又生育子女,加深了双方情感联系,双方建立起了真正的感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特殊的原因未在一起生活,但双方的感情还是稳固的。这从被上诉人发给上诉人若干短信中可以看出。事实上,被上诉人也是愿意与上诉人重修旧好。只要解决了上诉人心中的心病,双方完全可以继续和和美美生活下去,双方感情有和好可能。

3、被上诉人有重婚行为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上诉人违背道德、违反法律与他人结婚,并生育子女。被上诉人为逃避重婚罪的法律责任,而要求与上诉人离婚,其离婚目的不纯,其不正当的诉求不应当受到法律的支持。

4、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一往情深,为被上诉人付出很多,被上诉人要求离婚有违道德

1993年,被上诉人受人欺辱,上诉人知情后,为被上诉人洗刷耻辱而不惜与人打架、拼命。为此,上诉人身上留下很多伤痕;但更多的伤痕在上诉人心中永远无法抚平。几十年来,上诉人一直生活在为被上诉人报仇雪恨的折磨中,痛苦不堪,正常生活尽毁;而被上诉人对此不理解,不感恩,反而提出离婚。其似有忘恩负义之嫌。鉴于法律有社会引导功能,对此不道德之举,法律似以否定评价为妥。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有失公正。

1、原审法院适用《民法典》32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双方离婚系适用法律错误

《民法典》32条:“………(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前已述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因生活所迫而分居,并非因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原审法院既然未查明双方感情不和的原因,径直机械适用该法条判决双方离婚,是为适用法律错误。

2、双方并非感情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前已述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只要双方协商解决一些分歧,双方完全有可能重修旧好。此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唯一原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从社会和谐的政治高度出发,本案以判决双方不准许离婚为妥。

3、被上诉人有重大过错,法院不应该支持过错方

此案中,被上诉人的过错在于,其与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此为严重违背道德,严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其提出离婚目的不当。一审法院支持被上诉人之诉请,有纵容、鼓励被上诉人违反道德、违法犯罪之嫌疑,有违法律立法宗旨。法律的功能被异化成败坏社会风气、惩善扬恶之工具,是为法律与法律人的悲哀。

此案中,被上诉人的过错在于,其对上诉人的多年巨大付出不感恩,不理解,辜负上诉人的情意,自私自利,肆意伤害上诉人的感情。其行为不合道德,其诉求不应该得到主张。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至为不公,应予撤销并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诉来你院,请法院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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