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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 执行 听证(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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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 执行 听证(9篇)
2023-01-17 16:01:4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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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现就我局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指纹考勤机进行签到。上班有效签到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前30分钟到之后10分钟。

3、加强工作人员去向牌管理。各科室(单位)要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和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开会、办事、下乡、出差、业务学习等计出勤。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签到的,应于事前填写《洪湖市财政局机关考勤登记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并于次日10点前交局办公室备查。确系突发事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手续。

6、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和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病假可补办审批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人教科备查,一份存本单位。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人教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2-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事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2天以上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领导干部请假按市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未经请假(含未履行准假手续)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又未及时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建立明察暗访制度

局治庸问责督查小组,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督查小组由局办公室、人教科和监察室等部门组成,每周至少暗访1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核对工作人员当日考勤在岗及去向情况。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1、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2、工作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发现2次(当年累计,下同)责成写出文字检查,累计3次及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

3、凡工作人员有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视或影片等行为,以及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参与休闲打牌等活动,被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将依律从严惩罚。

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管理,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应在次月3日前将单位人员上月的考勤登记表、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教科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人教科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各科室(单位),作为各科室(单位)发放综合考勤奖的依据。

3、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5、局内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局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本通知从3月1日起实施。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二

责成党办、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人员对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共接受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市公路局机关,行政警告处分3人;市公路直属分局,警告处分2人;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公司1人判刑,已解除劳务合同;许昌市路政支队共处理15人,清除出路政执法队伍9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待岗停发工资3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的原则,我单位党委真实、客观的对系统内

违规人员做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但在自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有的直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而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甚至不宣布,总认为处理了就完事了,没必要搞得满城风雨,影响单位的形象。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使得处分决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也未送达到本人。

   (二)违背原则充当“老好人”。处分决定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处分对象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重处分涉及到被处分对象的职务及工资变动等事项,所以有的直属单位怕得罪人,便置规定而不顾,充当“好人”,拖一天算一天。

   (三)信息不对称。虽然出台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检查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工作中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没有即时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时,导致被调查人员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不知情,无据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针对职工长期不在岗位的情况,也没有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弄清情况。

   (四)责任心不强。处分决定及职务、工资等调整依据本应及时装入被处分对象的人事档案,但由于有的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等,导致有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确保执行处分情况的严肃性,我们要求直属单位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同时成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真正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广泛宣传执纪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问题;二是在向有关单位送达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应附上《处分决定执行报告表》、《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注明如何填报,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降薪降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和政策依据;三是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调资工作的时候,在上报资料给组织、人事等部门之前,必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方能报送;四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除法定可不予通知的情形外,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对称、工作不脱节;五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检查

   要充分发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专门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对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纪律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三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行长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有限公司设立在异议申请人处的质押保证金账户3※※3解除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和※※日、※※月※※日和※※日,※※有限公司向异议人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签订了四份《银行承兑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异议申请人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共计7张,出票金额合计¥3※※1元,※※有限公司按汇票金额的100%计人民币¥3※※1元及其利息作为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保证金,保证金于出票日之前存入异议申请人的专户,保证金账户为3※※3。

贵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万元。资金所在账户:3※※3为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保证金账户,异议申请人对该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异议申请人在贵院(20※※)※※执字第4※※2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中已经向贵院声明“该账户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的规定,该保证金已特定化,申请人基于质权而占有,贵院对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在该保证金帐户内的款项不能扣划。

基于以上理由,贵院若强制执行(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00万元,将损害了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中止对该款项的执行。

综上,异议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维护异议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并对※※有限公司的质押保证金账户解除冻结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20※※年※※月※※日

附:

1、《银行承兑协议》4份;

2、《保证金质押合同》4份;

3、银行承兑汇票7张;

4、保证金存款回执7张。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准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监外执行。

申请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患有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空洞型肺结核等重病,生命垂危,请求法院对其准予监外执行。

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时公安机关欲将其送去_______________区看守所关押,但看守所对_______________体检后,认为_______________病重,生命垂危,不予收押;当晚公安机关立即将其送往_______________武警总队医院抢救,才挽回_______________生命。由_______________病重,从拘留的当日至今,_______________均被关押在武警总医院的治疗,若离开医院,_______________随时有生命危险。

由于_______________疾病严重,病史长,患有多种慢性病。其中肺结核病病史已有十多年,肺部已形成空洞,平时常有吐血情况出现,曾多次发病入院医疗,早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医科大学住院时,经查已发展到双上肺浸润型肺结核,且具有高传染性,需长期服药治疗,病情也一直恶化;另外,糖尿病病史也近十年,为i型糖尿病,依赖打胰岛素才能维持生命。_______________疾病发作极易引发心脏、大脑等器官功能衰竭,随时有可能死亡。(有关_______________的病史详见此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病历》、《检验报告单》,贵院也可以向_______________武警总医院了解情况)

现在_______________被关押,随时会病危,其不适合继续关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院可以准予监外执行。

_______________病情及身体状况符合上述有关情形,请贵院予以考虑,准予_______________监外执行,让其家人送其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治疗,以免发生病死意外。

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_____的大哥,可以保证_______________能遵守监外执行期间的各种规定,随传随时到案,不妨碍司法,请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五

申请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 ;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劳动争议一案。经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将改制时核定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支付给三位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裁决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经审理后作出(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判令“原告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某、朱某、俸某支付改制时计提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申请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20____年5月2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的执行通知书,限申请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即日内按判决书履行支付人民币43884元及承担本案执行费558元的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并予以执行,没有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贵院执行该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当中,在申请人提起上诉后,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下,因企业资本结构等改版导致劳动关系变化引发的纠纷,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为由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由此可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已认定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院执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即便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亦不应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现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的争议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亦不应予以执行。

三、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情形外,其余均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本案当中,双方所争议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的范围。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后,仍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无疑是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将本案的争议置于“一裁终审”的尴尬地位。

此外,劳动争议双方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而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正确与否,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进行判决。现贵院将驳回申请人的起诉推定为维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没有法院依据。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 致

七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六

1、目的:

规范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发放和补办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和规定

2、厂牌办理规定

2.1新入职之品检组长级以上人员,均在入职当天办理正式厂牌。

2.2新入职员工经部门试用合格,办理入职手续时办理正式厂牌。

2.3员工换厂牌必须将旧厂牌一并交与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费一元,无旧厂牌不予更换。

2.4员工如有厂牌丢失申请补办者,本人申请组长签字,主任审批后交人事部补办,补办厂牌每个扣款10元。

2.5补、换厂牌一律由部门组长将签批单于每天九点前直接交于人事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办理,人事部除拒绝办理外,并做罚款10元处理。

2.6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点-4:30为领取厂牌时间(星期天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7凡未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饭卡办理规定

3.1公司人员可自由选择,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员,在组长处登记申请入职十五天后由人事部发饭卡。

3.2伙食费用在当月薪金中扣除。

3.3就餐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饭卡则需要补领者,按补发天数从当月薪金中重新扣罚相应费用。

3.4离职人员离厂时应交回饭卡,按就餐天数从薪金中扣除费用,若不交回饭卡者,按整月扣款。

4、工作服管理规定

4.1公司新进之普通员工,入职上班半个后,由部门组长申请,经部门审批,部门经理核对,人事部批准,统一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4.2仓库将领取工作服人员名单,报薪资核算员,从当月薪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4.3换领工作服之程序同领程序相同。

4.4组长级以上人员均无须扣工作服费用,早领需由行政经理签批方可领取。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七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行长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有限公司设立在异议申请人处的质押保证金账户3※※3解除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和※※日、※※月※※日和※※日,※※有限公司向异议人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签订了四份《银行承兑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异议申请人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共计7张,出票金额合计¥3※※1元,※※有限公司按汇票金额的100%计人民币¥3※※1元及其利息作为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保证金,保证金于出票日之前存入异议申请人的专户,保证金账户为3※※3。

贵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万元。资金所在账户:3※※3为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保证金账户,异议申请人对该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异议申请人在贵院(20※※)※※执字第4※※2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中已经向贵院声明“该账户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的规定,该保证金已特定化,申请人基于质权而占有,贵院对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在该保证金帐户内的款项不能扣划。

基于以上理由,贵院若强制执行(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00万元,将损害了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中止对该款项的执行。

综上,异议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维护异议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并对※※有限公司的质押保证金账户解除冻结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20※※年※※月※※日

附:

1、《银行承兑协议》4份;

2、《保证金质押合同》4份;

3、银行承兑汇票7张;

4、保证金存款回执7张。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八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开悉

副组长:段 琳、汤 健、陈四清

成 员:李吉林、杨平波、曾爱青、刘建秋、曾建辉、刘胜辉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__届本科学生从20__年2月28日至20__年5月6日共10周时间进行毕业实习。

三、实习基本要求

我院大部分学生由自己选定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的老师会与学生单个联系。集中实习的实习要求由实习老师具体布置,下面的要求都只针对分散实习情况。

1.学生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必须将《湖南商学院学生实习反馈表》(表格由学生在教务处教学资源网下载)寄给刘胜辉老师(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0205),过期不寄者不予计算实习成绩。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2.实习的学生每14天必须与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兼任实习指导老师)联系1次,介绍实习的基本情况。

3.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多与学院就业专干刘胜辉老师()联系,学院相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发布在会计学院就业博客上,请多关注。

5.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应请实习单位在《湖南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上做出鉴定(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此外,还需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格式规范见院教务处网站 “教学资源”栏目)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需内容充实,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

6.返校后,请各班学习委员填写好本班的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并以班为单位将实习反馈表、实习周记、实习单位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交刘胜辉老师,过期未交者不能取得毕业实习成绩,将不能按时毕业。

7.实习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时间为五一节放假结束后的第一天(5月7日前),未经院领导批准,推迟返校三天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或实习报告的评审一律安排在下学期进行,推迟毕业。

8.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实习工作。实习期间,学院将派出检查小组到学生较集中的实习点了解、检查实习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9.毕业实习用的各种表格和学校的实习要求都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0.学生在实习期间,请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注意出入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不能由于就业心切而上当受骗,切记勿陷入传销骗局。注意和班主任老师、班级干部保持联络。

最新不予执行听证申请书通用九

你好,你要咨询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范文的事,⒈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写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院收到_______________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写明起诉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对_______________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与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据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条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若异议不成立的则写:_________________驳回被告_______________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⒊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写为:_________________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案由)一案中,_____告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写明请求具体内容)并已提供但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要采取保全的,不写_____告_______________……一段,接写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

本院认为,_____告_______________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保全的,则写本院为了……(写明需采取财产保全面的理由)]。依照……(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⒋准许或不准许撤拆民事裁定书写为:_________________

“本院在审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提出撤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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