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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 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模板(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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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 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模板(二篇)
2023-01-17 17:09:57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一

一年来,我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言行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期间,我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观看专题片、自学、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透明、效率需求的不断提高,现代化的司法理念和智能化的司法手段已经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必备素质。因此,要不断适应新时期的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日益提升的司法质效要求,我不仅要学习新增的法律法规,也要随时更新司法新理念、现代化、智能化、电子化司法新技能、新手段。所以,我一直秉持终身学习的理念,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对院里组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送达等现代化的办公技能培训,我都会积极参与、不断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尤其要克服年龄较大的劣势和接受新事物较慢的困难,努力向书本学习,向年轻同事讨教,时刻紧跟时代进步的步伐,做到不放松、不掉队。

与此同时,在学习方面,我不仅对自己有着严格的要求,同样,对全庭干警的要求也时刻不放松。我自任苗馆法庭庭长以来,始终坚持周二下午学习制度,自己学习的同时也组织全庭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尤其要求年轻干警要积极学习并掌握现代化和智能化的司法工作技能,走在司法工作的最前沿。长期以来的坚持,不仅使我的法律理论知识不断丰富,全庭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也都得到了全面提高,为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提高司法质效,适应司法改革的各项要求,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打下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2019年度,个人承办民商事案件xxx件,审结xx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2019年再次实现上诉案件全年无改发;在所审结的案件中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100%,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00%。

主要做法:

(一)高效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分工,统一排期,统一送达,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司法力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二)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做到审判程序依法、实体裁判依法。严格庭审规范,让当事人感受到庭审的严肃和公正;严格裁判依据,让当事人了解裁判结果的合法性;严格裁判文书质量,做到说理透彻,让当事人明白输赢皆有理有据,真正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症结,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注重调解效果,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对2007年构建的村、镇、庭“三位一体”便民诉讼调解网络进行了完善,成立了诉调对接办公室,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无缝衔接的调解格局,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矛盾和纠纷,使得苗馆法庭受理的民间纠纷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常修为政之德,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廉洁公正是法院人的第一品格,是司法审判的灵魂,是守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清正廉洁的法院人才能承担这种神圣的责任。作为法庭庭长,我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优良的司法作风,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廉政建设这根弦;时刻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廉洁务实的践行者和表率;时刻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全庭干警队伍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

(二)守望为民初心,扎实开展党建活动。

作为法官,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捍卫社会秩序及法律尊严;是对公平和正义的向往和无限追求。一年来,我庭严格对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中,我庭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自觉从从点滴小事做起,认真开好每个庭,做好每次调解,制作好每份裁判文书;从提高自身修养做起,用谦和的态度、服务的热心、诚心去温暖群众的民心;从规范日常工作纪律抓起,遵守司法礼仪,着装规范,言语文明,举止得体,严格约束规范自己工作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努力实现法律效率和社会效率的最大化。

(一)理论学习功利性强。在个人自学中还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往往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开展工作需要什么,就跟着学什么,工作上用得上就学,致使理论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没能与时俱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二)开拓创新意识不足。在工作中过于依赖老经验老办法,司法理念更新慢,工作有时满足于现状,缺乏开拓性和创造性。

(三)对庭内干警的关心不够,队伍管理不到位。在工作中的大局意识不强,平时忙于工作,与庭内干警谈心沟通较少,对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不深,未能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日常工作的督导不够,管理不到位。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确保先进的政治理论入脑入心,夯实政治理论基础。

(二)强化创新意识。在工作中解放思想,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真心实意为当事人着想,更多的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群众方式,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和群众获得感。

(三)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定期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深入了解庭内干警需求,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让干警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工作中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庭室自查工作,做好案件审判的监督工作。

精选法庭方言翻译申请书二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20xx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

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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