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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行的听证申请书(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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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行的听证申请书(大全11篇)
2023-11-23 07:57:39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的内容应该符合事实,尽量不夸大和夸张。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写作形式,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例。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一

秭归县人民法院:

我叫熊翠兰,因唐永泽诉我财产分割一案已由宜昌中院审理终结,现在执行过程中。我对终审判决不服:

一、该案现已申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判决是错误的:

二、从1984年至2008年止,唐永泽隐匿的工资(退休金)及利息约20多万元,这属于我与唐永泽在婚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正在秭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唐永泽分给我的财产10多万元。

为了该案的执行正确,公平公正,不含冤情,我特申请秭归县人民法院等案情水落石出,暂缓、中止执行。

望批准为盼!

致,

归县人民法院。

xx。

申请人:

p副标题e。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二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

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江苏省涟水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北京,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xx年一月二十二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55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58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8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女,1964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5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8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7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

二0xx年七月二十一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四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协助执行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协助法院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__民二终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工作,工资由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代结,因此,特申请贵院下达协助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协助执行!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广州海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厦门立盛工艺品有限公司请求事项: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2010)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44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终审判决结案,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鉴于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财产线索直至申请人履行全部债务为止,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此外,申请人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本次程序极有可能导致申请人无足够的资金向公司员工下发薪酬。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恳请依法核准为盼!

此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二oxx年八月三十一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09)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

申请人:皱xx。

二oxx年十二月5日。

附:申请人失业证。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七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84689.88元(租金35024.65元+滞纳金46631.23元+诉讼费3034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__年9月2日作出(20__)上民三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八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__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__年8月3日作出(20__)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九

上列当事人,因。

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

日作出()字第。

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仲裁委员会于。

日作出()第。

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上列当事人,因。

事项,经公证处于。

日,发给()字第。

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人民法院。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址:。

4.仲裁委员会裁决复印件一份;。

5.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十

刘长利,男,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大连市中山区竹青街4—1—8号。

顾明胜,男,1950年4月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8号2—4—1。

郭元生,男,1958年4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李德本,男,1963年4月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街650号。

张德智,男,1949年5月2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d园3号1—4—1。

于连起,男,1952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a园41号4—7—1。

王明宝,男,1974年9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1217号。执行申请人:曲道炎,男,1951年2月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双岭街608号。执行申请人:张学军,男,197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大甸街491号。执行申请人:王玉玺,男,195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葛立新,男,197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

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村582号。执行申请人:刘义,男,196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王兆发,男,1954年9月24日出生,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胡万胜,男,1943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中翠街151号。

李基男,男,1961年2月26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05—5—11—10号。执行申请人:刘长胜,男,1968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心街1—3—4号。

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路。法定代表人:杨明利,系该公司经理。

王玉珍,女,1952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集贤街6号4—3。

刘仁训,男,1942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新生街2—1—1号。

根据(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判决,要求法院到大连市工商局依法裁定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刘仁训与王玉珍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同时,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二、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前述时间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辽宁省大连市(20xx)大民三终字第92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根据上述判决,依法申请长海县人民法院对判决内容予以执行。

此致

长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字):

20xx年11月21日。

执行的听证申请书篇十一

请求事项:________(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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