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 学校裁判协会申请书(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9:12:45 页码:13
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 学校裁判协会申请书(5篇)
2023-01-17 19:12:45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______ 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上述股东为发起人,不少于5人,可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发起人出资总额与股本金总额一致)。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细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資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在30日内召开

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对公司成立重大事项决策时,对发起人抵作股金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决定设立公司后,股东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因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对发起人缴足的股份颁发股权证,作为出资凭证和行使股东权利的

依据。公司股份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公司的风险责任。优先股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享有收益权和优先受偿权。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6.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7.股东协议转让股份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份的无偿划转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原股东同意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文件。

8.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按程序报批后,可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派发红利股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东入股。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新增、配送、派发、转增的股份,与首期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责。公司增资扩股间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9.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缩减股份,按程序报批后。可由全部股东按比例缩股,也可由部分股东按比例缩股,由董事会制定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缩减股份与减少注册资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机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

10.股东可按本章程从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5人;(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1.持股职工遇到退休、调离、辞职或被辞退、除名等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先在企业内向其他股乐转让股权,本企业内转让不成,可向企业外法人或自然人转让股权,不能如期转让股权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公积金收购职工股权,企业无力收购的`,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托相关机构(人员)托管。

13.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上市时,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资产重组,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诗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人数超过一百人以上的经创立大会决定可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其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规则与股东大会相同(以下均以股东大会表示)。由______名股东推举一名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重大股权变更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7.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8.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9.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议事规則如下:

1.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间隔最长不超过15个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一)董事缺额1/3时;(二)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1/3时;(三)占股份总额30%以上股东提议时;(四)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提议时。

3.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定。

5.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指前条第5、6、8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审议决定的事项(指前条第1、2、3、4、7、9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受权委托书,并在受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有效。

8.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及决定作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决议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三条 董事会噬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事宜的决策。董事会由(五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般应推选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但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中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股东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根据企业情况可聘独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组上市方案、发行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

8.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股权结构重大调整、财产组织形式变更、终止清算等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规则;

12.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或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3.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对,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选举、作出决议、决定以出席董事过半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4.董事会议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董事会决定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签署公司股权证、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第十七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2.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由 名成员(不低于三人)组成,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3.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5.检查公司的财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2.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监事推选和罢免;

3.监事会成员中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有名监事由股东大会推选和罢免;

4.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除依照法律规定和股东大会同意外),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 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制、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 经理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列席(经理不是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规则;

5.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经理执行职务的规则如下:

1.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经理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5.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6.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第二十六条 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1) 限制权力;(2)免除现任职务;(3)负责经济赔偿;(4)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七条 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合理解决员工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

4.支付优先股红利

5.按股份比例对普通股进行分红。

第二十九条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股东配送股份,由董事会制定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十章 补亏与终止清算

第三十条 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大会决议,予以终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

3.公司设立期滿,无意继续经营;

4.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终止;

5.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宣告破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宣告终止后,发布终止公告,在终止公告发布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雪此间,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哄抢、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处理有关诉讼事宜。

第三十五条 公司终止的清算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主管机关审议确认后实施。。清算资产按下列顺序支付清偿: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及社会保障费用;

3.所欠税款;

4.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其他债务。

第三十六条 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公司股东及飞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注: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向社会定向幕集股份。集体资本参股需以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作为投资主体,也可授权企业法人代行投资主体,约定双方责权利关系。本章程示范性选择性条款、内客,企业在制定章程时,必须具体化。本章程有些内容在一些企业涉及不到,可删可减可改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二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股权结构

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字串7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字串5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地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三

申请人:甲______(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及公司创立大会参加人资格的审查情况。

3.对创立公司的有关文件、依据的审查情况。

4.设立公司的有关批准文件及验资情况。

5.公司创立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及有关议案的发布及送达情况。

6.会议及其议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包括:股东代表产生办法是否公正、公平、与会股东所代表的股权数是否达到法定数额,议事规则及议案通过程序、表决方式等是否合法等。

7.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情况。

9.监票人、检票人、记票人资格情况及监票、检票、记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

10.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1.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2)创立大会程序是否真实、合法。(3)对会议结果的确认。(4)会议记录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筹委会负责人委托他人主持会议的,证词中应写明委托代理的情况。

3.公司创立大会主持人对表决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4.对票箱或其他投票器具的查验结果。

5.议案涉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要说明对其资格的认定情况。

6.对公司创立大会投标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及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7.公司创立大会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______ 、______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8.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9.公证生效日期。

10.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关于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四

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人身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在_________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与地址:

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元;股本总额为_________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 本协议每个发起人各自向其他发起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其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其有权发起设立本公司,并已得到各自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内部批准或授权;

3.每个发起人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是:

1.a公司以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房屋、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土地使用权和_________元的现金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2.b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作为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3.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4.d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5.有限公司以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专有商标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条 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批公司设立、筹备公司创立大会、联络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人员组成。

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由a公司先行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由公司予以偿还;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 各发起人应在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批准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后三十日内向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a公司推荐_________名、b公司推荐_________名、公司推荐_________名。各方同意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按本协议约定由其他各方发起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长由a公司推荐的董事人选担任。

第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a公司推荐一名、b公司推荐一名、职工代表一名。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首任总经理由a公司/b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十六条 公司不能成立时,各个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未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应对已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或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发起人应对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其他义务,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个发起人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发起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均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时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在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创立裁判社团申请书简短五

吴城镇位于舞阳县东南部,地处源汇区、西平、舞阳三县交界处,全镇共有35个行政村,4、6万口人,耕地面积6、3万亩,今年以来,吴城镇党委、政府以落实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平安创立为目标,围绕一个“目标”(争创全市平安先进乡镇),借助一个“载体”(“访化促”活动),突出三项“重点”(科技防范建设、一持击两整治、平安创立),全力打造和谐平安吴城,有力的促进了镇域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高。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景简单汇报如下:

一、用好用活“访化促”活动载体,为综治要作打好基础。

今年以来,吴城镇按照市、县综治委统一部署,有力有效地,开展了“访民问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动员会后,吴城镇相继召开镇班子会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参加的动员会,使广大干群深刻开展“访化促”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了全镇干群思想。在此基础上,吴城镇成立“访化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委委员委、纪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一名综治办副主任负责。

(二)制定方案台帐,组建队伍

结合吴城实际,制定了吴城镇“访化促”活动工作方案和推进台帐,对全镇“访化促”活动进行了扎实的安排与部署。组建了强有力活动工作组。除了县派的工作队以外,我镇又抽调人员组建了5个工作队,每个工作队分包一个区,每个工作队在所包村显要位置公布工作职责、队员名字及联系方式。明确任务、强化职责。进取协调成员单位对分包街村的对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进入主角,开展工作。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

一是开展以当前交通安全宣传为契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发放安全防范小知识8000份,悬挂横幅50余条、出动宣传车17辆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发放信件18000份、设立举报箱38个、公布举报电话和工作队员电话等形式,重点对各类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治安混乱地区、违法犯罪高危人群进行“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排查出来矛盾纠纷11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村治安状况,狠抓组织建队伍,完善举措、进一步强化治安巡逻工作。主动沟通、联络,争取帮忙和支持,目前已做好3个村的视频监控工作。

二、以技防体系建设为重点,搞好治安防控

按照市、县综治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本事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本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注重应用、发挥效能的原则,进取推进技防体系建设。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职为组长,各管理区区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区区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视频监控安装领导小组。我们制订了方案和具体的推进台账。实行管理区负责制,党政班子每两天听取一次工作进度汇报。采取镇财政拿一部分;县驻村工作队出资一部分;村里大型超市、经营门店投资一部分;村里致富大户和本村籍在外老板、工作人员捐助一部分的方式进行筹资。止目前全镇35个行政村已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共计安装红外夜视摄像头178个。同时对镇区的主干道和重点单位实现了全覆盖。我们又投入2万元对视频集控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镇、村视频监控联网对接。为使技防设施得到正常发挥作用,组织综治办人员成立了技防设施维护小组,开通专线电话,对各行政村安装的无线报警系统和平安互助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上门维修。充分发挥了技防设施在防范犯罪、现场监控、即时示警方面发挥独特功效。另外在落实技防措施的基础上,一方面各村本着支部组织、代表牵头、

群众认可、一村一策、形式多样、常年坚持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义务夜间巡逻;每一天由领导带班轮流参与治安巡防督导,构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上半年没有发生一齐重大刑事案件及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8%,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深入扎实有效“一打击两整治”活动,为十八大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吴城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扎实开展了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网吧经营管理秩序的“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组织宣传。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一打击两整治”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台帐;三是广泛宣传。在工作中我们共出动宣传车80台次,书写标语600余条,召开广播会260余次,张贴公告130份,发放宣传册、宣传页、公开信8000余份,掀起了全民参与的高潮。

2、围绕园及周边环境多方整治。大力整治学校环境。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内部安全管理职责;二是是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认真开展法制教育;三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不贴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

3、本着一个严字,严厉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今年共进行了三次集中摸排,四次年突击检查,对于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黑网吧。将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者,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4、结合“访化促”深入开展三个排查。结合我镇开展的“入百家门、访百家事、解百家难”活动,进村入户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民调网络、民情信息员网络和派出所特情信息网络的职能作用,经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确保信息上下畅通,高效运作。我们严格坚持各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班子会上把问题分解到管理区、负责单位和行政村,对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下访追办,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民情信息员共收集各类信息10余条,都已得到妥善解决。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一齐赴县以上团体访事件。

四、加强基础基层工作,深化平安创立工作

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今年以来我们把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定位于“高、多、严”,即:高标准建设镇村综治工作中心、;多投入建设资金;严格创立考核标准。经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建设平安和谐吴城和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供给平台。

按照省、市综治委的工作意见,镇党委、政府投资3万余元,高标准对镇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配强综治工作队伍,配齐了综治工作设施,完善了综治工作制度,促进了综治工作上台阶。同时各村按照规范化标准建设,统一建成了综治工作站、综合治理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等,配置了办公桌椅和巡逻设备,制定了村级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各村也成立了领导组织,配齐了“七员”综治协管员、调解员、信息员、维稳员、技防维护员、帮教员、宣传员。成立了平安协会,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台账。镇综治办和治安巡防大队不定时督导,定期讲评,异常是对各村义务巡逻情景,镇治安巡防大队在镇党政班子领导的带班下,每一天坚持督导,实行现场现时签字记录,节假日不休息。经多方共同过努力,今年上半年全镇涌现出30个平安之星村,10568个平安之星户,85%村实现了零发案率,全镇没有发生大的治安案件,群众安居乐业。

今年以来,经过不断努力,广大干群社会安全感知数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立平安和谐吴城为目标,以“访化促”活动为主线,抓好以技防为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把平安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