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 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模板(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9:22:10 页码:13
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 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模板(四篇)
2023-01-17 19:22:1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推荐)一

您好!

首先,感谢你在这半年来对我的照顾和支持,我铭记在心。很抱歉,我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申请。

在学生会工作,是我大学生活最精彩的一面,也是我的幸运,一直以来我也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半年多来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让我感激不尽。在学生会工作的时间里,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交际方面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这份工作给予了我很好的锻炼机会。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决定退出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辞去勤工助学部部长一职。同时,感谢领导在这段精彩的时光里对我的关怀,让我在这样一个小社会里学到了许多东西,为进入大社会做好了准备工作,使我受益匪浅、感触极深。

从开学到现在,我没有尽心尽责地工作,有许多工作一直压在我这里,没有及时做完;而且也没有管理好本部成员,无法调动起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使本部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其实我非常喜欢在学生会中继续工作、学习,在这里我有许多至亲的朋友,但是为了不耽误本部成员的学习和工作,为了更好地让他们在学生会中学到知识,为了本部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我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决定自动隐退。若此举给学生会带来了工作上的不便,我只能深感歉意!对各位说一声:“对不起!”

我离开了以后,希望能派一个有能力的人到勤工助学部任部长一职,带领所有成员走向辉煌;希望学生会的工作有所好转,特别是勤工助学部的工作。

明天,我将会以一名普通学生的身份在这里学习,对于学生会的工作,我会尽最大的努力配合工作。最后,祝学生会全体成员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此致

致敬!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推荐)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董事长

上诉人因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x8)北民初字第 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__________人民法院做出的(x8)北民初字第 号判决;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并有误

(一)原判决“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并以此认为原审原被告之间存在物业服务管理,其认定事实错误。

1.《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虽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没有明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也没有约定服务起始时间,事后双方也没有任何补充约定。也就是说,合同最根本的条款不具备,合同内容根本就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

2.事实上,被上诉人佰翰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对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其根本就没有开始服务,更谈不上退出的问题。佰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博德房地产公司同属一个法人代表,其在小区内的工作只是开发商售后服务。佰翰物业公司只是在业主入住的时候,利用其强势地位迫使业主预交半年物业费(含电梯),而其与业主之间根本就没有交纳物业费及服务开始时间的约定,也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其收费属于无权收费,应该予以返还给上诉人。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被上诉人佰翰物业的进驻既没有通过投标方式,也没有通过经行政部门批准采取协议的方式,显然违法。

同时《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佰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必须向所在地河北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而事实上,佰翰物业根本就没有在物业办备案,其根本就不具备进驻小区服务资格,更谈不上收费权。

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但是,到今日为止,被上诉人仍然未向本小区业主会移交上述大部分资料及设施(有河北区物业办协调会记录为证),没有履行一个正常物业公司的义务。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该物业公司的信用、责任心很有问题,其根本就没有在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格。

5.被上诉人在河北区法院起诉的几十位业主,都是先前起诉开发商以启动电梯的。而对于其他近三百户未起诉开发商的业主,佰翰物业并没有起诉。从此也能看出,佰翰物业显然是和博德开发商相勾结,对先前起诉的业主们进行打击报复。

(二)原审判决在错判的同时,还出现多次计算错误,暴露了原审判决的及其随意性!

1.物业费方面。上诉人入住时,被迫预交了含有电梯的半年物业费 ______ 元(0.7元/平米/月),而原审法院是按照0.5元的标准计算的,对于上诉人多出来的0.2元却视而不见,即使按照错判的结果,也给上诉人多计算了________元的物业费。原审法院显然是在完全按照被上诉人的主张计算,丝毫没有进行审查,其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难以令人信服。

2.案件受理费翻倍计算。原审判决判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双方分担,而原审被告收到的原审原告起诉状副本上明明写着的是案件受理费25元!

二、原判决缺乏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1.上诉人购买的是带有电梯的房屋,签订的合同也是含有电梯的合同,上诉人从来没有与佰翰物业之前签订不含电梯的服务合同,而原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应按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按每平米0.5元向被反诉人交纳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被上诉人提交的天津市河北区物价局北价发(x5)25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也只是一个指导标准,不具备强制力。现实中,许多小区是按照0.3元收取,甚至还有更低的,物价局并不强制。而原审河北区法院凭什么就按照0.5元的标准计算?更何况小区许多配套还不到位!如果按照河北区法院的思维,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就形同虚设了,国家颁布一个指导价就可以了!

2.原审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八条、第六十条和第九十三条,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纯粹是在滥用法律,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本案物业公司进驻违法,物业合同也根本没有备案,所以合同根本就没有应有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本案涉及的物业合同根本就没有约定物业费和合同起止时间,根本就无法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民法典》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物业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协商一致,也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本就谈不上合同解除的问题。

由上所知,原审判决引用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随意引用,强词夺理,无中生有。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享有下列权利:……(二)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在法律适用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专门规定物业管理的行政特别法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法规,在没有违背《民法典》强制规定的同时,其效力显然要高于《民法典》,这是法律常识!原审判决显然违背了两个专门物业法规的规定。

由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得知,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而被上诉人佰翰物业公司与上诉人之间根本就没有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约定,原审法院任意扩大解释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依此判决,显然是滥用法律,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明,缺乏主要关键条款;同时,被上诉人__________物业公司既缺乏服务资格,也没有提供相应服务。而原审法院完全置法律与事实于不顾,仅凭一纸缺乏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判决本人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实在是滥用权力,枉法裁判。故此,上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公正的判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推荐)三

尊敬的部长:

您好!

因为学习的需要,我想要退出学生会,我已经进入到了学习的关键时期,要投入到学习的时间更多,而我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不得已只好离开学生会。

成为学生会成员我们经常需要为学生会做很多事情,比如检查迟到人员,举办学校活动等等,经常忙碌,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同样,也耽误了我的学习,自从加入学生会,我几乎都没有空闲时间去复习,提升自己的成绩。来到大学虽然也想有丰富的生活,但更重要的是提升自己,让自己的成绩跟上自己的步伐而不是拖累自己。

在学生会工作其实蛮开心的,学习的压力让我不得不选择一个,我还是决定好好学习,毕竟大学时光有限,一旦我没有学好,没有把时间用在正确的地方,以后想要有时间学习,可能连时间都没有,这样的忙碌事情,并不是我想做的。与其被动的去做事情,还不如早点离开学生会。

再说我们学生会,每年都会有大批的新成员加入,同样也会有大批的老人退出,我现在退出,也是因为我想要花时间好好的去学,而且我们的学习任务也更加重了,有时候两头都做不好,这样忙忙碌碌的工作真的非常累,并不是我希望的学习方式,还请部长您能够原谅我,我想抽出时间,抽出精力去好好的学习,把自己的学业学好。

我没有竞争副部长的心思,也没有打算在学生会继续工作的打算,只想让自己在大学期间体验一番学生会的生活,现在已经圆满的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我也就像早点退出,希望领导能够及时批准,给我离开的机会,毕竟我们部门并不缺人,在学生会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现在已经不是大一那段时间,可以悠闲的去学习,现在我的学习压力是过去的几倍。因为我需要在大学期间,拿到英语四六级,专业证书等等,一门接一门的考试都需要我花大量时间去学习和提升,这也让我几乎没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

所以还请见谅,非常感谢这些时光,部长对我们的照顾,我不能在呆在学生会为部门贡献量了,只希望我们的学生会变得更好。成为我们学校的骄傲,在学校非常需要这样一个部门来统筹我们大学生,为我们大学生提供帮助,只是我学习任务繁重就不能继续留在部门了,部门的'发展也就需要部长与各位副部长共同努力。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退出商场经营申请书(推荐)四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