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模板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22:11:53 页码:12
2023年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模板9篇)
2023-11-21 22:11:53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改进。总结过程中要注重团队合作,不断沟通与交流。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范文,或许可以解决你的困惑。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一

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为x小学校。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校接受xx乡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xx县教育局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诚信守纪,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立志成才(简称为“诚”“奋”“拓”“志”)。

校风是:尊师、爱生、合作、自强。

教风是:敬业、奉献、求是、创新。

学风是:励志、惜时、勤学、善思。

第六条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较好业绩的人才担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免。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按主管部门制订的聘任条件、程序,竞聘上岗,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九条年级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师由教务处会同教研组长协调和平衡,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其他行政、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提名、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第十条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和负责制度。主要包括: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五项内容。做到办事有规范,工作有职责,考核有指标,功过有奖罚,使各部门、各层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准确而协调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决策机构。

1、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2、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校长领导学校工作的审议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学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审议校长提交的重大事项,以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正确性。校长在校务委员会中居于主导和最后的决断地位,有最后决定权。

第十二条执行机构。

1、学校办公室。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及协调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2、政教处。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决策。

3、教务处。由学校教导主任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4、总务处。由学校选任一名教师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理好财,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

1、学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长充分、正确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计划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2、教职工代表会。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来实现民主管理职能。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政教代会职权。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原则和教材特点组织教学,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课,适量作业并认真批改、评讲,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指导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测试和评定学生成绩。

第十五条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文道结合,德育渗透,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在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同时,必须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后进生和学困生要耐心细致,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严禁体罚学生。做到严格而不粗暴、宽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长善救失,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模范地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学生,做到言传、身教。努力学习理论,自觉进修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在思想品德、学识造诣、文化修养、生活作风、言谈举止、求知精神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表率。

第十七条教师的调出与调入。调入本校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根据需要,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试教、评议,报校长审定,呈县教育局审批调入。需调出本校的教师,由教务处和政教处通过调查、测评、考核、评议,属不称职或不适宜的富余人员报校长审定,由县教育局调出。县教育局不调的待岗跟班学习,只发财政工资。

第十八条教师职务的评聘。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小组根据校教师晋级条件的规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对各级职务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对申报晋升职务的教师进行评审,呈上级评审委员会审批。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由学校根据教师的职称资格、实际能力和岗位需要聘任,呈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第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贡献者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应有的处罚以至辞退。

第二十条职员和工作统称非教学人员,是学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员。学校根据需要和编制,设岗定员,对现有职员和工作按照其专业和能力特长,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岗位人员的余缺额,由学校提出,报请县教育局调入或调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非教学人员要服从安排,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章办事,热情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条非教学人员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有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胜任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处罚以至辞退。

第二十三条小学、初中属义务教育范畴,本校服务对象是xx县xx乡的初中和小学的儿童。

第二十四条小学、初中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治疗。在一个月内治愈,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符合继续学习条件的,准予回校继续学习;若超过一个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不能回校继续学习又不办理休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要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向上,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使自己在本学习阶段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提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二十六条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创造性地学好每一门课程。要尊重教师的劳动和人格,在老师的指导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敢于质疑,关于质疑,探究真理,服从真理,认真、主动、积极地学习。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好各门课程的前提下,应积极参加有兴趣的课外活动,努力发展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争取成为既全面发展,又有特长、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条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即按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跟踪记录学年评语、操行等级、各科学期成绩和补考情况、体验和体育锻炼情况、家庭情况、奖励和处分情况及毕业鉴定等。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根据国家教委1988年发布的《关于中学生品德评定的几点意见(试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审定。学生个人学籍档案,是学生以自己的行动书写个人历史的开始,每个同学都应努力写好自己的历史。

第二十九条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师、政教处、轮值学生干部对各班每天执行纪律的情况,清洁卫生情况和好人好事等进行考核和检查,量化评分。政教处对每一周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评出流动红旗文明班级,由行政颁发流动红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先进班级,学校对先进班级给予奖励。

2、班主任对该班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作为评定操行等级和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期末给每位学生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定操行等级,学年度评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给予奖励。

3、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达一周以内,由班主任通过家访,与家长配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旷课累计达四周的,高中生报请学校给予饬令退学的处分,初中生经家访动员,仍不愿回校学习的,学校呈请有关部门,强制监护人送学生回校学习或让监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对严重违犯纪律的学生,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报政教处,政教处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经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初中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应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切实改正错误。在处分期间没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记过处分一个学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请撤销处分,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审查,行政会议批准撤销处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三十条本校属县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学校的财务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本校的财务活动负总责。负责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审批一切财务收支,并对本校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所报送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所管辖的活动项目涉及的经费开支,先提出申请,由校长授权指定人员办理或委托总务处办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设立财务室,内设会计、出纳岗位,会计由县教育局会计管理安排会计负责。

第三十四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行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三十五条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按规定赔偿。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期予以校务、财务公开。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长提出意见,交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校内各处室、科组、班级的管理规则由有关处室、科组、班级依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若与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相抵触,则以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二

(10月12日经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月19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年11月18日经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11月18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滨江小学成立于8月,由原城中小学和城北小学两校合并而成。校园占地8370.24平方米,建筑面积5785平方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确保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黄岩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英文表述为huangyanbinjiangschool;住所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城关县前街,邮政编码为318020;。微博名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微信平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

第三条本校由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举办,经台州市黄岩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东城街道滨江小学学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第六条办学目标打造“教育理念先进、学校管理科学、教师队伍优化、办学条件优越、育人环境优美、教育质量一流、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品牌,争创“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的市区名校。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校训:崇正尚美求真。

校风:乐学文明进取创新。

教风:博学严谨求真务实。

学风:勤学好问活泼向上。

第九条校标:莲花图案。

校歌:《托起祖国美好的希望》。

校刊:《荷叶圆圆》。

校报:《小荷尖尖》报。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依靠中国共产党滨江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组织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师训处、教科室、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发布、科室协调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学、教材征订、学籍管理等工作。

德育处负责德育、少先队、安全、体卫等工作。

师训处负责科研、师训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基建、采购、保障等后勤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网络工程建设维护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工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全员德育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理念方向,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学校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莲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继续以莲文化、读书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四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六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学校每年举办读书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及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八条教师课堂教学以落实有效教学作为研究和推进的主方向。切实做好有效导入、有效提问、有效练习、有效作业、有效评价、有效批改和有效辅导、有效设计等。切实提高课堂效果,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素质运动会(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全面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一条学校在每年十二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年十月举行科技节活动,由教导处组织进行。通过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二条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五章学生。

第三十四条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五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学校对偏远地区、路途遥远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午餐条件。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识教育。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学校资产。

第五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十伍万。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人防、法制等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安、城管、消防、派出所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分别对各条文进行细化。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三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四

(本章程7月5日经第四届教代会会议审议,207月9日经校务会议通过,年10月17日经西湖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4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31年3月的茅家埠小学,1984年更名为西湖乡中心小学,至先后兼并了满觉陇小学、梅家坞小学、翁家山小学等9所村完小和九溪中小学、灵隐小学等四所区属小学,更名为西子湖小学,并在杭州市三区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德育管理】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茶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继续以茶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四条【班级管理】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社团管理】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长。

第二十六条【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英语周、科技周、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三小等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七条【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本校为杭州市小班化教学实验基地学校。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八条【课堂管理】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教师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导学材料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力。

教师在适当的时候还要“教”。要先“导”再“学”后“教”,也就是“导学教合一”。学校积极推行“导学教合一”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以导促学,以学论教,导学教合一。

第二十九条【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素质运动会(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一条【艺术、科技教育管理】。

学校在每年五月或十二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年四、五月举行科学周活动,由教导处和科学组组织进行。通过科学周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二条【信息技术管理】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教育科研管理】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入学】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学生评价】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小组评、班评及校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学生奖惩】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主要类别有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等。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学生膳宿】学校实行中餐统一管理,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平衡,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四十一条【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四条【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陆百贰拾玖万柒千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资产保护】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资产管理与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资产安全】学校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收费】学校除全额财政拨款外,无其他收费。

第六十条【社会捐赠】学校设立维辅奖励基金,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六十一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立校、班两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注重德育、学生安全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社区服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城市发展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综合治理】学校依靠街道、社区、公安、城管、交警、消防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身心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对外合作交流】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增加办学影响,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与韩国全罗南道宝城小学等结为友好学校,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杭州市名胜区社发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名胜区社发局、西湖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五

芜湖滨江公园位于城市西部的长江沿岸,具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和文化底蕴。

它一年四季都有美丽的风景。当我走进滨江公园时,我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环顾四周,整个滨江公园一片绿意盎然,寓意着青春和希望:路边的大树立在一边,树木茂盛,让人觉得“院中有奇树,绿叶盛开”。公园内绿草如茵,竹林茂密,桃树、枣树、枇杷以及桂花、木兰、白玉兰等数十种树种。走在这里就像走进人间仙境,让人流连忘返。

中江塔公园是公园的一大景观,有栈桥和流水,还有芜湖的两个地标塔,即——中江塔和临江塔。中江塔历史悠久,夕阳下古塔斜影早已深深烙在芜湖人心中。临江塔是现代芜湖和年轻芜湖的象征,“鱼”形也矗立在青弋江畔。两座塔相互辉映,标志着古代与现代的完美融合。

在长江沿岸的景点中,最吸引人的是栩栩如生的精美雕塑,也是游客拍照和拍照的首选。古代米市里熙熙攘攘勤劳的妇女沿河而洗,沧桑的渔民弯腰拉网,螃蟹的爪子从河里跑上岸.这些雕塑真实地反映了滨江城市芜湖的风景。

滨江公园美不胜收,说不完。推荐你看看!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六

党支部是每个社会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或领导核心。它代表着基层单位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它可以超越各种利益关系,控制全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校长自评:

1、课件做得不错。

2、对教材有些改善。

二、其他教师评课:

优点:

1、由易到难,能根据学生发言进行引导。注意反馈,总结归纳方法很好。

2、练习设计有深度,有拓展性。

3、所安排小组讨论很有必要。

4、改变教材较为恰当。

5、目的明确,思路清晰。练习都有针对性。

不足:

1、学生表达有疏漏。

2、新课太快。练习多,方法多,怎样归纳总结就应当再思考思考。

3、练一练能否让学生打开书做一做。合理利用课本。

4、寻找更简捷的方法的时候,对于学生的错误,教师最好能举例说明。

教研组长评价:

1、不一样的学生得到不一样的发展,不用一把尺子衡量学生。一节课的设计要以学生为本。

2、趣味的引入:游戏,能激发兴趣。

较为严密的推理:猜想---验证---应用。

3、整个设计比较精当。

4、练习形式多样,题型多样化。

5、上课的节奏要再慢些,提问后要停顿几秒,让学生思考。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湖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我校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通过本次的预防治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认清“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欺凌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本校全体学生。

组长:牟云。

副组长:吕晓娟周璇彭江涛赵宝铭。

成员:梅华刘云刘方孙月辉王钦昱刘颖侯世盛。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排查建档学校管理负责人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1、索要钱财,不给就拳脚相加。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为了一件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

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姓名:刘方电话:15871651895。

后勤安全副校长姓名:彭江涛电话:13227293119。

学校法制副校长姓名:沈华电话:18871592067。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的健康和教育教学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坚持每天进行晨午检,及时全面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一、在疫情发生时,启动晨午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师生入学时,均要在测温点先检测体温,无异常者方可进学校,有异常者送到学校隔离室。协同家长每日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主动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二、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每天上学时,各年级组长负责检查本年级教师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负责检查学生缺勤情况,一一询问缺勤原因,登记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并进行电话追踪访问,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三、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各年级组长要督促本年级教师、班主任时刻关注学生是否有发热(体温高于37.5℃)、咳嗽等不适症状,做好登记。对有上述症状的教师、学生立即带往医院就诊,学生疑似病人由教师护送到医院或联系家长带去诊治,教师疑似病人由本人自行去医院或由家属带去诊治。

四、传染病检查方法。

三查:每天学生、教师入校时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请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做检查处理。

五、实施步骤及要求。

1、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3、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通知学生家长及教师家属,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及办公室的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各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会议室的消毒。

10、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及教师因传染病休学、休班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上班。

1.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

3.明确管理主体。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市教育局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

4.理顺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教育局党组织,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

5.健全工作制度。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6.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年底前消除空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挂靠村(社区)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7.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8.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防止“两张皮”。

9.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

10.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帮助支部书记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熟悉党建基本业务、懂得党内基本规矩、明确支部书记基本职责、学会支部工作基本方法,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

11.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2.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3.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健全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

15.加强基础保障。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发行《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校园建设作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思想意识、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升,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特别是加强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防治,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防控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调查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迹象,加强学校和周边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容易现场监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员隐私,尊重学员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负的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帮助被欺负的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宽容不容忍、爱情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学生欺凌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用身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识别学生欺负,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的玩耍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学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3)积极有效地预防。

1.加强教育。学校开展有关学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

2.组织家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和训练,增强学生家长法治意识,执行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负防治知识。

3.严格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大中队指导员、教职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预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单位教职工欺凌预防的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学校规章制度对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依法按规定处置。

1、严格规范查处。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报案时,应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事件,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天内完成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时要留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有关部门、群组织、新闻媒体要留意维护被欺负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被欺负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为提前做好迎接2018级新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新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小组由学保科、烹饪旅游学部、商务信息学部、汽车与电子学部、基础与幼儿教育学部组成.

学保科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编班表,确定选聘班主任名额;各学部根据专业需要,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学保科与各学部对初定班主任人选进行审核,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上报学校.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

4.坚持自己申请,聘任小组考核并聘任的程序;

5.坚持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

全校教职员工。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关心和热爱学生;

(2)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能服从学校安排,严格按职责范围要求进行工作;

(4)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能坚持正常工作.

(1)班主任聘任工作,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由学保科公开选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学保科、学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学校颁发聘书.

(3)正常情况下,每位老师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最多不超过两个班级(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或一个在校班级及一个实习班级),特殊情况下,如班主任聘任人选不足,可最多同时担任三个班级班主任(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一个实习班级).对已担任班主任的老师再次申请担任新班班主任的,由学保科根据班主任工作能力、班级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再进行聘任.

(4)如学部专业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请人数不够,对于学部确实没适合的人选,由学保科从其他部门选调人员担任班主任.对于指定的班主任人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

2.因工作失职或班级管理效果差,经谈话后仍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

4.因校内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合继续任职的;

5.在班主任学年考核中不合格者.

凡考核不合格被解聘处理的,本年度班主任工作年限不予计算.解聘由学保科提出解聘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七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学学校管理标准》、《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xx市xx镇十字道完全小学,简称“xx”,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xx市xx镇道西村,学校机构代码为xxxxxxxxxxx,邮编为xxxxx,学校网址为xxxxxxxxxxx。

第三条本校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xx市教育体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5个班。

第四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校训:自尊自重刻苦勤奋。

校风:严谨文明和谐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尊师守纪勤奋创优。

第六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抓质量,积极促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把“打好扎实基础,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学校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校风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社会满意、家长向往的新型学校。

第七条培养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学生,让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八条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能的新型教师;培养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进取、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以xx、十字道的首字母组成校徽,色彩明快,鲜艳。其中采用红色作为校徽的主色调,意义在于:红色是国旗和红领巾的颜色,是国家和少先队员的代表色。以此作为主色调,一是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要性,二是为了体现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在祖国的怀抱中健康成长。蓝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宽容和豁达,同样也代表着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这是对国家和校园的一种祝福和向往。手的变形图案,代表着教师用温暖的手描绘出孩子们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们美丽的梦想,代表着教师的责任。本校徽通过简单的图案寓意祖国富强、环境优美、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安全、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九)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政工室、安全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教职(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学生乘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依据《山东省校车管理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对校车工作的具体要求,学校为每一班次校车安排护送员,负责校车运行期间乘车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执行护送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依据《烟台市小学五四课程计划》,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

第二十六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期末综合考核制,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不以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进校书刊委员会批准的报刊、学习资料、教辅、活动用具等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严格作业审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得进行有偿补习、补课或家教,不得参与、发动社会办班行为。

第二十七条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凡因私自调课,课堂中出现不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做好汇报。

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任课教师要积极联系相关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保证实验课的安全。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体育教师要的责任心,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给学生安排运动量要合理;对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不可放任不管,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体育教师要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全校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与网络等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条学校在每年四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周五下午开展“多彩实践日”活动,科学设置实践内容,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一条学校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研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二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发现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xx市中小学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在校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七条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个人评价、家长评、小组评、教师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在班级基础上,实行学校“五星级评价”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午餐统一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就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正副班主任负责饭菜的分发和纪律,学校实行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学生会),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三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规范学校与教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每一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抓好班主任常规工作的落实。

第五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发放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八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应通过建好“教工之家”的活动来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要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协助行政建立和管理好教职工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工会活动场地,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身心健康。

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围绕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及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加强师德建设为核心,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职工自我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培养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树立忠于职守、勤奋努力的敬业精神。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工会要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吸引、团结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开展目标而努力奋斗,切实把工会建成能够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受教职工充分信赖的温馨的“教工之家”。积极开展送温暖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互助互济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关心、慰问特困,重病教职工。

工会应积极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教工大会的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会主动承担开好每年一届的教代会工作,尊重教工大会的四项职权,敢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要搞好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学校工会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通过为教职工办实事等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强对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提高其素质,依靠他们开展工作。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工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会员。

1.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2.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3.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4.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5.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6.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工会干部。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通用篇九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xx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