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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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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大全11篇)
2023-11-11 20:54:5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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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二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 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 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 登记;

(3) 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3.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1.1目的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

2.2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2.3公司钢印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5总裁或总经理章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

2.6事业部章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

2.7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专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9戳记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裁办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散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裁办、中心一级的领导的确认。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3.4废止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行政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行政部进行登记。行政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总裁办行政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2公司有关职能单位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钢印、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标书和投标书。法人章的用印由总裁办法律部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卡,由总裁办法律部护卫队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转正人员名单执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

财务专用章(含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员会财务专用章、公司物业部财务专用章、公司食堂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财务中心综合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质企中心计划部、总裁办招标部及各产品事业部计划部分别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报关专用章由康讯公司进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报关。

5.3各事业部章,即各事业部的圆形印章,由各事业部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5.4总裁办、中心、各事业部办公室及其所属各部负责本单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则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对内使用,不具备对外效力。

5.5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范围(参见附件一)执行并负直接责任。

5.6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用印审批单(附件。

四)”。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涉及国际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裁办、中心主任一级领导审批,凡部门级领导签字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授权书,否则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行政部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附表四)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8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行政部进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行政部部长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行政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范围。

总裁办行政部在印章发放时,应书面确认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建立公司分类印章使用范围表(格式附后,见附件六)。

7.罚则。

7.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7.2违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行政部解释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表》。

9.2《刻制印章申请表》。

9.3《印章登记卡》。

9.4《用印审批单》。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财务专用章:

4.4.1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1负责印章的保管。

5.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1.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印章的保管。

6.2.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印章的更换。

7.3.1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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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为保证公章的严肃性,更好地发挥其功能,避免因公章管理和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差错和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峪镇村级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村级印章由镇党政办根据批准成立村级机构的文件,申请市公安部门刻制。村级印章遗失、损毁、被盗时,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递交书面报告,按照程序刻制新印章。由于村名变更或其它原因废止的印章,所在村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镇党政办处理。

1、各行政村负责村级印章的具体管理工作;镇党政办对村级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村级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原则上,支部委员会印章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管理,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文书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情况要进行登记。印章管理人上报镇党政办备案,不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管理人。

3、各类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统一存放村部办公室,有安全防护、有视频监控,不准私自带回家中。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的,必须经审批人批准并现场监印。

1、印章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党支部印章,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使用,对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应经支部会、党员大会通过后用印。

村委会印章,对于开具村民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务工状况证明,参加合作医疗证明等服务群众事项需要用印的,应简化程序,经核实,告知村委会主任后及时用印;对户口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执行),小额资金使用、日常工作报表及其它村务事项,应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后用印;对于超过1000元资金使用及其它较为敏感事项,应经村“两委会”研究后用印;对于合同签订、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超过5000元)等重大事项,应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后用印;对于荒山承包、旅游开发、重大资产处置(超过5万元)、抵押贷款等事项,应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并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用印。

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对于合同签订、资产处置、资金使用、荒山承包、旅游开发等事项,履行相应程序后,由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监督用印。

2、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属于集体研究事项,应有会议记录并逐人签名,将复印件附在用印登记表后面。

3、禁止在空白凭信或介绍信上加盖村级印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书面批准,并要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完毕后必须到印章处登记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其批准书和特别登记须永久存档。

4、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印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党支部和村委会及印章审批人要定期核对登记、备案情况。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定期对监督委员会印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1、因印章保管人变更,原保管人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迅速移交印章。拒不移交的,按照法律规定追缴,并追究其责任。

2、使用已作废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印章审批人、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有关纪律,严禁借机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严禁损毁印章权威性。

对在村级印章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规定超越权限办理或弄虚作假办理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印章管理人、审批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八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公章的文本。

3、印章类别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法人章,财务章,党支部章,计划生育章及各部门专用章。

4、职责

4.1印章管理权限

公司授权企管部管理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公司授权财务物管部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权各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2公司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专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

4.2.6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签批单,签批单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内容,日期,使用人;领导签字等信息;签批单年末留档。

4.3使用规定

4.3.11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丢失、盗用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附则

公司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九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1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1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财务专用章:

4.4.1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1负责印章的保管。

5.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1.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2.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7.2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印章的更换。

7.3.1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附则。

9.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__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企业、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十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财务专用章:

4.4.1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1负责印章的保管。

5.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1.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印章的保管。

6.2.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印章的更换。

7.3.1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xx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一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财务专用章:

4.4.1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1负责印章的保管。

5.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1.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印章的更换。

7.3.1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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