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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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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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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天文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们自身在宇宙中的位置,增加对宇宙的敬畏之心。一个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客观性、准确性和逻辑性,能够真实地反映个人的成长和收获。请大家阅读以下一些总结样例,相信会对大家总结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引导。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传递等各个环节。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超大规模信息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设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信息安全与通讯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税务、公安、海关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安全芯片、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等。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认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各项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财务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方面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建设进行揭示: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对本公司章程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为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基础。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2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公司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本公司组织机构框架图如下:

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良好、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为此建立了覆盖业务活动各主要环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制度及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在使用创新能力强、竞争意识强的人力资源方面勇于作出大胆尝试。公司内部敢于正视自身劣势,打破内部格局,增强竞争能力,消除一切低效率的组织、人力、资产和观念。总体人力资源建设已经形成倡导学习、注重能力、创造价值的用人格局。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试用、培训、工资与福利、奖励、处罚等,全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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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二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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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三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对接。

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第十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记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由专人保管,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十七条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年度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筹资及担保管理第十八条资金筹集的原则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担保管理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

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

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货币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性需要。

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现金的管理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30,000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金。

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

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

现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备用金的管理(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年度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

按照“先清后借”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年度备用金额度。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

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私章。

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

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

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应收款项的管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3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年度及年度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

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

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应收票据的管理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复印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等情况。

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

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和指标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广播电视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财务收支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和单位的收入状况、资产状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人员和资产等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下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决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的填报、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九条事业收入包括:

(一)广告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因播出、刊登广告收取的收入。

(二)收视费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

(三)节目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销售节目取得的收入。

(四)合作合拍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单位和机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或合拍影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五)节目制作和播放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制作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六)节目传输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用户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七)技术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翻译服务、信息服务、计量检测、设备技术安装和维修等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事业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门票收入等。

第二十条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违规代存代管资金,防止流失。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条支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当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一安排使用。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使用资金,控制支出规模。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票据经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票据的审核,拒绝报销虚假票据。

第三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强化成本意识、加强经济核算,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按照核算对象将广播电视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其费用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间接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期间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相应科目中。

第三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制度。

第三十八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五条资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履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第四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五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资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五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当按时清理结算,加强管理。

第五十二条存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广播影视节目、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确保广播影视节目安全、规范、有效管理。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定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保持合理的存货库存量。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购进专用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构筑物竣工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交付使用。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并按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报送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五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五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管理。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七条对外投资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大型仪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六十条负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六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六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六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闲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处理。

(五)分立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六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对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负债情况、收入支出状况、定员定额情况等。

第七十二条财务分析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增长率、频率(频道)收入成本比率、每分钟节目(栏目)制作成本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小时/年)、广播电视节目自办率、广播电视节目首播率、发射机千瓦小时费用、发射机千瓦小时电费、发射机停播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七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第七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下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或者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不执行本制度: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第八十一条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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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请购的提出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 请购核准权限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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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 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

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

3、一般采购

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 询价、议价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 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共12页 第2页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 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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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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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的内控管理,对企业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控制,使之发挥最佳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的会计核算,无形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无形资产管理的基本构架,单位内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

第二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会计核算控制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供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四条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所有权,有的转让使用权;就结算方式看,有的一次性付款,有的分次付款。这些具体情况,都需要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五条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费用资本化。开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记入无形资产成本。

第六条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无形资产的原价,应专门注明备查,以便必要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资料。

第七条 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第八条 公司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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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九

资金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有企业资金来源和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和考核的总称。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管理包括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资金流转环节监控不力,财务风险增大。目前国有企业中所有者对企业、母公司对子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各资金运动环节普遍存在着监控不力的现象,擅自挪用转移资金、基金,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突出。尽管设置了一些监督职能部门,也制定了多种监督制度,但因监督者缺乏掌握企业财务资金全面情况的必要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相当多的企业在筹资、投资等问题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企业资金入不敷出,依赖借新还旧来维持生产经营,财务风险极大。

2.缺乏详细的资金使用规划,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强。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自为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比较分散,缺乏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规划是资金低效甚至无效的主要原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哪些是急需资金必须保证供应的,哪些是近期将要发生的,哪些是将来必须要发生的,没有一个统一的计划,往往随意性较强,资金并没有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一旦在需要资金时由于资金短缺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损失。此外,缺少资金使用计划的另外一个后果是,容易造成企业忽视市场经济规律,盲目生产造成商品大量积压。这些企业为了维持经营活动,不得不向银行贷款,庞大的利息支出,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可能导致企业今后在经营中陷入困境。

3.资金管理模式不成熟,资金供需冲突大。无论是单一企业还是集团式企业,都应建立起符合企业特性的资金管理模式,否则难以解决资金供需双方需求。资金管理的两大模式就是分散式和集中式的,不同的企业应采取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集中式的资金管理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配有利,但不利于发挥成员企业或分公司的积极性。成员企业或分公司在资金上过分依赖企业集团,若配套措施不到位,可能影响资金的周转速度,影响其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分散式的资金管理,有利于调动成员企业或分公司的积极性,但又难以避免资金分散、资金使用率低、沉淀资金比例大、资金使用成本高等固有缺点。由于集中式和分散式固有的不足,企业应有着重,结合两者模式的优点,根据企业需要动态的混合的选用。

4.资金管理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许多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资金控制能力不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型集团公司由于成员企业众多、地域分布广泛,资金管理失控,监控缺乏手段,资金使用率低。其突出表现是:企业集团缺少统一集中的资金管理系统,各个子公司、各种业务对资金流动的影响没有形成相关联的完整信息,难以有效监督,风险较大;部分子公司资金出现缺口,只能向银行贷款,另一些子公司资金出现富余,但由于管理分散而无法利用,导致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成本上升,资源浪费极大;与多家银行的无序合作使得内部交易体外循环,财务费用过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1)通过建章立制,使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通过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使企业管理人员对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控制;(3)通过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控制,发现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企业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抓好资金流程管理,建立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资金良性循环。要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及运作体系对企业内部单位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是实现资金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如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和二级独立核算单位按照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借贷的原则,在银行统一开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严格实行逐级审核、逐级审批的同时,对重点基建工程项目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另外在资金的借贷上公司充分考虑资金风险,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公司按计划统一借入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这样既实现了对企业内部资金的统一调配,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3.做好财务分析,推动企业加强资金管理。企业财务分析主要是以企业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诸项指标为依据,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一方面是对企业过去已完成的经营活动的总结,使人们能更加全面地认清企业现实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预测企业的未来状况。因此,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是加强资金管理的基础。企业财务人员在对企业的诸项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时常要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而且必须结合企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才能使企业的经营信息得到有效的反馈,从而使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财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对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正确、有效的预测。

4.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从资金集中管理入手,建立、完善并推广企业结算中心制度,强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内部银行或资金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保障企业资金有序流动,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的编制、分析、考核制度,将预算作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把资金的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之中;(3)明确现金流量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要把现金流量监控作为重点,分门别类,把好关键点,加强对现金流量的分析预测,强化对公司现金流量的监控,严格限制预算的资金支出,实施大额资金的跟踪监控,严格控制现金流入和流出,保证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企业要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

1.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建立资金结算中心,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账外循环,保证资金管理的集中统一。通过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实现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对下属单位做到“你的钱,我看着你花”。结算中心一个口子对银行,下属单位除保留日常必备的费用账户外,统一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充分发挥结算中心汇集集团内部资金的“蓄水池”作用;同时,有利于提升集团的整体形象,营造新型的银企关系。

2.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加强内审机构的权威和职能,健全内部审计监控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不仅是对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结果性审计与监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过程性审计和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管理审计中去,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各项经营活动都按严格的程序进行。

3.转变观念,加大资金管理的力度,提高资金经营效益。企业的效益来自两个方面,一靠经营,二靠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不善经营,就没有利润来源,不可能有效益,而管理不善,到手的效益也会流失,经营和管理为企业效益的两个轮子,两轮驱动,企业经营才能有良好的运行质量,企业领导要努力克服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强化全员资金管理意识。使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人都关心资金周转和节约资金,都参与到资金管理中,这样,就使资金运用的好坏真正与每个部门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以强化管理为切入点,以争创效益为目的,加强对资金的合理调度,群策群力,开源节流,管好和用活资金。

4.优化资金筹措结构,做到事前控制。(1)认真核定资金的合理需要量。企业应以需要与节约兼顾为基本原则,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确定资金的合理需要量。资金合理需要量可以通过现金预算的编制来实现现金预算的内容,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现金多余或不足管理的计算以及不足部分的筹措方案和多余部分的利用方案等。同时,从财务会计稳健原则角度来说,也可以通过编制企业资金使用计划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资金计划,是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通过测算资金收支、物资供需和产销环节的综合平衡,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部门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的。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分析资金动态,根据使用来计划核定资金需要,可使资金的使用达到最优化。(2)加强对资金筹集的管理。资金需要量确定后,就要确定如何来筹集所需资金,确定筹资方案。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难免出现资金困难,资金不足的现象,可通过从企业内部筹集和从企业外部筹措资金的途径。究竟采用哪种筹资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既要考虑筹资数额,还要考虑筹资成本。但无论选用哪种方式筹资,都应保持良好的信誉,依法保障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增加出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从而打通筹资渠道,减少筹资难度,并为今后更好的筹资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要保证血液资金畅通无阻,防止出现淤血和贫血,就必须建立一套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资金管理方法,做到优化资金结构、拓宽筹资渠道,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中找出最佳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从而促进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湖南省东安县职业中专学校)。

1.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公司经理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3.财务中心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6.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7.财务中心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8.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9.财务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恰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0.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讨论和总经理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11.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12.财务中心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13.财务中心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4.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事先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15.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1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中心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17.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8.财务中心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9.财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0.财务中心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1.财务中心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22.财务中心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2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一)营运资金短缺。

企业要快速发展壮大必须依靠充足的资金,然而受外部经济形势及市澈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企业往往存在经营资金不足的困扰。当前国家紧缩货币政策、通胀压力加重,市澈争激烈企业销售利润低、垫资严重等因素使企业面临经营资金短缺问题。此外,从企业自身经营方面,由于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如果投资管理不好,也会造成营运资金短缺情况。营运资金短缺会制约企业发展规模。

(二)营运资金运营效率低。

有些企业营运资金效率低,存在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慢与商业信用使用差距较大的现象。一方面许多企业应收账款控制不严,账面应收账款较大,回收周期较长,呆死账发生概率较大。企业只注重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业绩增加,而忽视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减少实际现金流,降低了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企业对市场产品需求把握不准确,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滞销,或生产组织协调差,使原材料在某个生产环节上积压,使产品账面价值过高,而可变现能力差,使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慢。第三、商业信用使用率低,应付账款是一种无息贷款,合理利用应付账款会使企业发展速度加快。对于大型企业运用商业信用效率高,而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应付账款受到限制,商业信用利用率很低,而中小企业又正是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信贷资金比重较大。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优点是银行资金充足,实力雄厚,能为企业提供较多的短期资金。银行借款具有较高的弹性,可以随借随还。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限制条件较多。企业在信贷资金管理上往往存在误区,缺乏对营运资金管理规划,在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存在资金的筹集与运用不匹配的现象,一方面大量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没有合理安排营运资金的使用时间和使用需求量,使信贷资金在某一时点上闲置。这样会降低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企业资金成本,使企业增加财务风险。

(四)营运资金结构不合理。

企业在营运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盲目扩大企业固资资产投资规模,使长期负债比例上升,营运资金占用比例下降,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营运资金短缺,可能会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如果企业长期存在资金结构不合理现象,很可能会使企业资金链断裂,增加财务风险。

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金融市场的日益国际化是影响企业界资金管理的外部环境。而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低下,经营不善,资金匮乏,销售不畅作为企业自身因素也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在内外环境的影响下,企业为了更好地发挥营运资金管理作用,应根据企业实际自身经营特点,深入分析本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外部市场、金融环境,针对上述资金管进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以供参考。

(一)完善金融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国家大的金融环境下,国家已经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贷款,以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匮乏的状况。对于企业而言,应在营运资金的筹措方面实行多渠道融资。企业筹措资金的渠道除了长期筹资,还有短期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商业信用、票据贴现、集团拆借、银行承兑等多种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筹资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关键是财务人员一定要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选择筹资组合,在旧能多地使用流动负债的基础上,注意企业的清偿能力,保证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

(二)合理确定货币持有量,提高资金利用水平。

关键确定合理的现金持有量,编制每年、月现金收支计划表。年度收支计划主要根据各销售合同付款条件确定现金流入量;根据各存货采购计划、劳务支出用量,以及预测的支付期间确定现金支出量,测算出现金盈余/缺口,如果盈余要编制盈余资金支出计划,主要由集团用于股票、债券的投资、其他公司资金拆借或用于扩大再生产。如果有资金缺口,要通过银行贷款、集团拆借、银行承兑式加以补充。月收支计划是根据每月具体资金供给、需求情况编制的。这样可以合理确定现金基本储备、安全储备和增长储备,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健全存货的控制与管理。

首先准确预测存货需求量,主要以销售量确定存货持有量。销售部门准确制定销售月计划;生产调度按需排产,编制月计划完工产品所需材料清单;采购部编制月采购计划单,三个环节协调配合管理者才能对实际存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为确定合理的订货量和订货时机提供依据。其次,供应商与企业有效的沟通,供应可以根据需求时间进行排产,保证及时供货。

(四)加强应收账款全面的控制与管理。

首先,销售部要把清欠工作作为销售经理负责制的一项考核指标。其次,销售部做好结算工作,即使暂时无法收回欠款,也要做到结算手续完备,防止一旦发生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对已经确认的欠款,要及时签认,防止超过诉讼时效。第三、要严格控制合同的信用期,在签订合同时将信用条款写入合同,用法律形式约束对方,对于有的恶意拖欠货款,必要时停止供货,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第四、要建立专职清欠机构,聘请专职律师,认真研究、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发挥对集团整体清欠工作的指导作用。

(五)优化企业资金结构。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盈利能力及将来偿还的现金压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比重,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同时要维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合理比例,实现节约资金与保持偿债能力的平衡。企业应科学合理地规划营运资金和长期投资所需的资金需求量与使用量的比例,严格按资金计划使用长期投资,严禁由于长期投资资金使用不合理,而占用营运资金现象。同时加快营运资金周转周期,旧能提高营运资金利用率,这样才不会因为长期投资增加而减少营运资金,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加大的现象发生。

(六)加强采购供应管理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资金。

当企业付款周期比收款周期长时,那么业务越多,从供货商那里获得的无息贷款也就越多,企业能更好运用营运资金。因此采购部门在付款时应注重本销售回款速度,既不损害公司信誉度,又能用别人的钱赚钱;另外要有稳定的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具统计,这种短期筹资在许多企业中占到流动负债的40%左右,它是企业重要的短期筹资来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的增强,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对企业资金管理方面关注力度也越来越大,如何在快速变化的新时期背景下,创新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在同行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是我国现代化企业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资金管理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企业想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进行高效的管理。

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部门的首要内容,是一个企业正常运用和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强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优化企业管理结构,实现企业预期目标利润,所以企业在日常运营的过程中,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系统的内控制度,对企业内部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减少财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本文就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我国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内部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以及加强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自2009年爆发金融危机开始,我国企业生存发展就处于一个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为了企业自身能够稳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对资金的流入和支出等方面进行控制,提升企业整体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对资金进行管理,能够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合理的确定预算额度,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收益。

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导致经济市场整体发展脚步放缓,企业经营者对市场经济信心缺失,降低了投资力度,导致企业整理经营情况下降,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应该积极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同时,也能够有效的缓解我国融资困难的局面,帮助企业在稳定发展,扩大经济规模[1]。

(一)资金整体管理水平低。

企业在发展初期可能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然后在每个会计期间开始之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但是实际企业经营过程中,往往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受控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计划的可行性,导致企业内部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不利于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2]。

(二)内部控制重形式轻实施。

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内控的过程中,只是为了方便进行财务核算,导致内部控制监管力度小,没有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不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不能为企业进行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信息。同时,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快速发展时代,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对各个部门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企业在制定内控制度的时候,应该切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保证内控制度实施的可行性,所以在制定内部控制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有:

合法性原则。企业在制定财务核算制度的时候,都必须符合国家《企业法》中的规定,保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发挥法律的强制性,有序的对企业内部资金管理进行管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3]。

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就是产生经济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所以在实行内控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该原则,保证效益大于成本,对每项经济活动的成本费用和预期经济效益进行比较,保证企业能够稳定长远的发展下去。

职务不兼容原则。企业在进行财务岗位设立的时候,应该遵循职务不兼容原则,防止一个人在进行多岗位核算过程中出现舞弊等行为,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应该将资金管理工作交给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管,例如出纳不能管账,同时职务不兼容原则也是保证内部控制实施的基础[4]。

建立完善的资金内控体系,不仅是符合时代的发展,也能够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水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资金货币完整性进行控制。

企业内控体系对日常发生的各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工作流程进行监管,按照规定登记,对于发票和收据进行整理分类,按照会计中规定的连续性对票据等重要信息进行保存,然后和银行等方面核对收入和发出的金额,保证资金金额的准确性,保证企业资金的回收和支出能够协调发展,达到收支平衡的状态。

(二)对资金安全性进行控制。

企业要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账实盘点,定期对企业内部资金进行盘点,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等资产的安全性,同时严格遵守职务不相容原则,对资金管理岗位进行分离控制,明确划分工作职能和目标,达到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管理状态。

(三)对资金效益性进行控制。

企业要是想进一步扩大规模和生产力,就必须对资金效益性进行控制,对赊销方式进行规范,增加销售渠道,扩大销售数量,降低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所以企业在进行筹资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方案,提高资金内控的可行性[5]。

(四)对资金周转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企业内控体系就是对资金流向进行高效的监管,保证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方向,对于投资、筹资等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日常经营产生的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应收应付账款方面制定合理的管理体系,设置坏账准备对资金进行管理。

通过对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创新,不仅是顺应社会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企业内部资金管理效率,优化组织结构,提升企业在同行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创新内部资金管理控制体系,对资金的流入和支出进行监控,不断完善企业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4]刘俊.石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与资金防范风险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94(51):105.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篇十

1.政策性原则。中小企业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首先符合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

2.有效性原则。设计内控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以“有效”为前提,尽量做到内控环节不宜过长而又环环相扣,使人操作起来切实有效;必须有利于控制和检查,具有了解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手段和途径,同时要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内控制度更加适应管理需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3.账、钱、物分管原则。从目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来看,严格贯彻账、钱、物分管原则是内控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多人经手,共同负责,努力克服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及有关账簿的管理混乱现象,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特别是企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每日终了,应及时计算当日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逐日逐笔进行日记账登记;月份终了,日记账余额必须与有关总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同时,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随时反映账面数与实存数,保证账实相符。这样能够防止贪污盗窃行为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

1.建立组织规划控制机制。某些相互关联的职务不能集中于一个人身上,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2.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应该对企业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加以控制。单位内部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否则就不能进行。

3.实行预算控制。企业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4.实行实物控制。一是应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的接触,如限制接近现金、存货等,以减少资产的损失;二是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1.强化管理者的内控意识及高层的控制职能

首先,企业的法人(领导者)应树立内部环境控制的风险意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应有明确的认识,应走出误区,更新观念,强化管理。要为员工建立一个管理完善,控制有效,相互激励、相互制约、相互竞争的工作环境;建立一个有效的令行禁止的管理系统;培养一批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奋、正直、忠诚的员工,不断加强员工的后续教育,对关键岗位定期轮岗、换岗,对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管理欠缺及舞弊行为,以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2.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员工素质。

企业应在员工中广泛进行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道德建设的首要内容,创建企业员工自觉遵守的诚信准则。各项控制说白了就是要诚信做人,提高员工诚信素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诚信是员工的立身之本,无论是企业的高层领导,还是一般员工都应该保持诚信行为,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企业要规范岗位责任,不要搞家族式管理,用人不搞认人唯亲。会计人员必须凭上岗证上岗。对于敏感职务建立明确的操守规范,不相容职务严格分设岗位,要求担任敏感职务的员工自觉接受监督。有条件的企业最好设置专职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必须定期汇报审计情况,将不道德、不诚实的非法行为发生机率降到最低点。当然企业来点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的疾苦,对员工的忠诚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把财务指标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采取直线制组织结构的指标可直接落实到个人),并赋予财务管理责任人相应的管理权限,根据履行职责的情况在年末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处罚。对于履行职责差的人员,一定要有追究责任的过程。

4.建立员工培训机制

中小企业的员工整体素质较低,而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又与员工的素质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使员工更具工作责任感,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逐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使员工认识到,内控制度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员工的集体行为,从而达到整体提高员工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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