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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的英文单词 日记的英文单词怎么写好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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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的英文单词 日记的英文单词怎么写好看(三篇)
2022-12-17 12:57:4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日记的英文单词(精)一

《日记》是一部意欲在混沌时代拨云见日,意欲摆脱封建枷锁及形式桎梏的小说。内容上它是以疯人之疯语抨击旧社会;形式上它开创了现代白话小说先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块文坛奇石从天而降,不仅空前震动了中华大地,还震撼了大地上的人们,因为读《日记》的人随鲁迅的笔或多或少地触见自己一些不洁的本质。

鲁迅在序中写道:“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记中语误,一字不易。”,似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感。在这两句的护卫下,作者利用狂人指出社会内质上恐怖的一面。而狂人本身也是鲁迅要讽刺的对象,在狂人身上,我们看到病态心理和怀疑主义的根植与泛滥,看到一个小国民醒而不悟的可怜,察觉一个弱国民反而不抗的可悲。然则如何悟,怎样抗,作者并未多言。且鲁迅确实现实了点儿,退了一步:“狂人”的结局并非死,却是“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日记》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与以往小说相比,《日记》是心理独白而非有情节的故事:全篇都是昆仲之弟心中所想,只两字“日记”才将十三部分串接起来,这种成篇方法稍显单调。总体看来,《日记》在鲁迅所有作品里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用现代的话来讲,“狂人”太self-consciousness。“狂人”是如何找寻“怕”的根源的?他的答案就是一个“仇”字。“仇”来自何处?也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然而“狂人”自己也不知道应如何把古久先生与赵贵翁及路人、小孩联系起来,于是就自作孽地假想了一段关系,还把孩子们对他的“仇”归结成“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总之,他感到自己“怕”,就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就认定“别人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可以得出结论:“狂人”的逻辑就是反逻辑;“狂人”的主义便是极端个人主义;“狂人”的心态就是极端自私的心态。是什么造成“狂人”这般的扭曲呢?;作者还有下文。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终于通过“狂人”之口说出了“吃人”二字。该部分大体与第二部分一致,更进一层就是讲出了“人要吃人,历史吃人”的惊世之语。鲁迅在这儿似乎想将中国历史社会全面否定,再来个重生。这个有如霹雳的“吃人”的确是给人们的当头一棒。即便如今,只要听见“吃人”一词,我们便会耳鸣,意识到民族的某些劣根性在自己身上仍根存。

四、五部分告知读者“吃人的是我哥哥”、“医生是吃人的人”,不论是治病时、议论时、讲书讲道理时都想着“吃人”。至亲的人要吃“我”,每时每刻都想吃“我”,甚至畜生,也要“吃人”(第六部分)。七、八、九部分便谈了“他们”“吃人”的办法:不是“直截杀了”,而是“逼我自戕”;不是一问一答就能揭穿“吃人”之人的真面目,而是多次相逼他们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十至十二部分,鲁迅终于说了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话:“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狂人”竟是位思想者: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认为社会的本源仍是善的;“将来”“容不得”既是对现在的失望,又是对未来人不再“吃人”、社会不再“吃人”的憧憬。可见“狂人”背后的鲁迅不仅是刚烈冷峻的批判者,也是位充满希望、信念坚定的先觉者。至少我们在《日记》的结尾可以看出,“狂人”意识到孩子也许还并未陷入(自己已深陷的)成年人间的利益争夺、勾心斗角、势利拍马、自私自贱的.泥潭中——这泥潭是被守旧顽固、自命清高、虚伪做作的封建势力保护着的,二者同流,便媾生了《日记》绝对批判的封建“吃人”观念。具有“吃人”本质的封建主义严重禁锢了新世纪(20世纪)人的心灵,毒害了青年,令青年遭受挫折后处处怀疑自己、怀疑他人、怀疑社会、怀疑真挚善良的存在与否及其正确性,使他们最终相信唯有虚伪这副面具才能保护自己,只有浑浑噩噩这外套才能保暖,不受外界寒风侵袭——《日记》要批判的正是这种观念。鲁迅宣扬的是光明磊落、真诚豁达的处世态度,批驳的是矫情自闭、外热内冷的处世态度。然而那一套封建处世套路已部分根植于全社会的基础上,有人说,那是民族劣根性。

不过“狂人”也有小人物无奈的一面,反抗不成只得自甘堕落;也有愚昧自私的一面,吃人不成便恐惧被吃。他是偏激的,也是被蒙蔽的,突出体现在他“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独白中。在一个蒙昧将开而未开的时代,现出这么个异类是可能的——他是旧体系与新体系冲突的产物,可能象征曙光将至前的混沌状态。

鲁迅对“狂人”也许又爱又恨又悯。爱他是源自同袍之情;恨他缘于他的猥琐自利;怜悯只因在整个大社会下,“狂人”也无奈。

笔者第一次读《日记》,记了句:我看着他的自白苦笑,如同对着哈哈镜苦笑一般。我们心中何尝没有闪现过“狂人”所说的惧怕呢?

也是初读《日记》时,笔者就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一个保险公司小职员看自身、他人、社会时那种莫名的不安,被卡夫卡自己运用表现主义手法绘成人变甲虫的荒诞画。鲁迅同卡夫卡一样,向内挖掘的力度和深度惊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写自己却充当了旁观者,鲁迅写别人却站在了自白者的角度。性格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问题不同,所以作品角度不同,这无可厚非。

上文提到:《日记》是鲁迅较为简单直白的作品,虽然比后起之秀冰心的问题小说深刻,却比不上他后来的诸如《阿q正传》等颇圆熟的作品。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笔者认为,这勇士(《日记》)不一定是强者。

可不管姜子牙的渔具有否鱼钩,总归他是钓到了周文王。即使《狂人日记》不那么成熟,鲁迅也以大无畏的开山精神,为后来者辟出一片新天地。他是斗士,也是旗手,还是守护者。

当代青年,尤其是文艺工作者,具备了这种开山精神么?当代人摆脱了伪装自闭、唯求自保的处世态度了么?是不是封建社会消亡,封建愚昧落后的观念就真正消失于当代人的心中了呢?当代人能否变“吃人”赢利为协作赢利呢?能否建起一个富有民主、法治精神的自由国度呢?但愿“狂人”形象能给当代人以启示,让当代人以健康向上的态度去看世界,而非如“狂人”一般病态扭曲。希望“吃人”的社会已远去,我们将迎来和谐美好的未来。

如何写日记的英文单词(精)二

实习单位:南方日报

实习时间:xx年7月1日

今天,当初在南日实习时带我的贺老师问我能不能帮忙找到一个东早记者的电话,他已经跳槽去了南都,目前正在上海采访。我于是跟咋咋容和小尹夫妇联系,搞到了那个东早记者的电话。很高兴,我终于有机会回报这些对我有知遇之恩的实习老师了。提到毕业实习,让我想起当初自己还在繁忙的采访和写稿的间隙中写过一些日记,挑选出来,让大家了解一下我当初的心态,顺便纪念那段美好的时光。我至今都毫不犹豫地认为,xx年在南方度过的那3个多月,对我人生观、新闻观的形成十分重要,是我整个大学4年过得最有意义、最充实、进步最快的日子。

7月1日星期五晴

今天中午,和两个实习生在报社*的一家饭店吃饭的时候,接到师姐的电话,一开始就说:“你那天打给龚学锋的号码是多少,他说你没有采访过他,人家要告你啊!”我当场就吓得声音都在颤抖。连忙跟龚学锋打电话,他很气愤,叫我下午就去见他。

下午2点左右,我来到润锋公司,龚学锋刚开始还很恼怒,但过了不久态度就变好了,毕竟是留美博士,很有教养的。跟他聊了一会,原来我那天采访的是他哥哥,却写成了他的名字。当初师姐给我电话号码,我打过去,对方也承认是润锋公司的“龚总”,可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师姐给我的手机号码是错的,而且正好龚学锋的哥哥也曾经在润锋公司当过副总经理。

其实龚学锋气愤的不是我把他哥哥当成了他,只不过他想找个借口来挑刺罢了。他不满意师姐在文章中说杜邦公司给了润锋120万,而师姐又说这是未经证实的,并且这些钱没有用在员工身上。报社本来可以不理会龚学锋要求的澄清所谓事实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在报道里出了事实性错误,所以师姐不得不答应在案件判决的时候帮他在报道中传达他自己声音。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觉得自己成熟了很多,看问题不再那么单纯,也感受到一些人情冷暖。我认为能在第一篇稿子中就出现这种事故,对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是我自己要从里面吸取教训,从阴影中走出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甚至在生活中,都要小心一点,凡事谨慎点并非坏事。不过连累师姐既要写检讨又要被罚钱,心里很不安。师姐在下班后发了条短信过来,我很感动,把这条短信记下来,时时提醒和勉励自己吧:“我不见得是好老师,我自己也问题多多但我希望你学我,热爱知识,有责任心。”

7月4日星期一晴

上午去法院听一个抢劫*案,这些嫌疑犯都是青少年,的才22岁,为了抢劫一辆摩托车就*,杀了六个人,另外还抢劫15起,才获得钱财13000多元。看到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家属在法庭上都伤心欲绝,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况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变成了穷凶极恶之徒。从八点多等到十点半,好不容易等到审判长来了,却不给任何解释,就让本来公开审理的案件变为不公开审理。搞得双方家属都不满,都不愿意离开法庭,审判长还威胁说你们要是不离开法庭,将会对当事人的判决不利。几个报社的记者平时就看不惯这个审判长,现在出了这种事情,就更是不轻易放过,于是就商量着要给点颜色给审判长看。

中午一点多回到报社,还来不及吃中饭,就收到贝贝的短信,说她到了广州了,叫我去接她。我便跟师姐说明情况,师姐很大方的放了我一下午的假,并且还帮我写稿子。下午接到贝贝后,陪她去家乐福买东西后,又去买菜,做饭,累了半天。明天还要去法院,就先写到这里吧。

7月6日星期三晴

上午本来是去听一个48庭的案子,没有想到那么无聊,就换到2庭去听集资诈骗案。有100多个座位的法庭里坐满了人,大部分是受害人,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些受害人居然委托了一个律师来为被告人说好话,说被告并没有集资诈骗。中午和一个信息时报的记者吃饭,她是川大的研究生毕业,学法律的,去年毕业,今年才开始当记者,她在广州一年,就遇到两次抢劫未遂,所以对广州的治安颇有微词。

中午没有睡觉,就直接写稿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今天一直都没有状态,脑子里一团糟。写报道毫无逻辑,又抓不住重点,师姐说了我两句就叫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又两次打电话来询问我报道里的具体内容,都因为我听的时候不够仔细,又把笔记弄丢了,所以不能回答师姐的问题。她对我也无可奈何,但我自己觉得很不好意思,都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要是我仔细点,又打两个电话去采访那些受害人和他们的律师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经常有老师教育我们实习的时候要尽量做到百分之两百的好,但是今天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到百分之六十,根本还不及格。今后真的要督促自己,不要因为师姐对自己好,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真正的成功只有从全力以赴开始!

毕业实习日记(续)

在广州实习的时候跟了两个老师,所以也发两次毕业实习日记。前面几篇实习日记中我还没有找到状态,但是,从7月4号这篇开始,我慢慢地适应实习生活了,大家从日记中可以明显感到这种变化。

7月14日星期四晴

这个星期换了个实习老师,昨天终于可以八点钟以后下班了,今天又搞到八点多,不过感觉挺充实的。昨天改了篇通稿,这可是我第一次改,羊晚下午就发了两千字左右,老师看到我又写了两千三百多字,有点吃惊,责怪我写得有点多。今天稿子发出来的时候,我发现编辑几乎没怎么改我的稿子,只是把其中的两段单独拿出来做了一篇报道。

今天下午写了篇大学生杀害女网友的稿子,一个广州体育学院的大三学生与女网友在出租屋内发生性关系后将其杀害,将受害人的手机掠走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警方正是通过这部手机查出命案是他所为。稿子写了一千三百多字,被老师改到了700多。他对我说:“不要把你自己当成书记员,有闻必录,要有所取舍,象这种题材的稿子不适宜过多的描述作案细节!”

不要把自己当书记员,我会好好记住这句话的。

以前老是下午四点多就下班,很不习惯,前阵子我过的绝对是朝九晚五的生活,总是想到自己*待应该是件很爽的事情。两个实习老师对我太好了,以至我的好多缺点他们都不肯明说。

昨天中饭和晚饭都是实习老师请客,今天晚上又要请我,搞得我只好找借口回家吃饭来推掉了。在这里的不好就是开销有点大,光是天天坐地铁的钱都要花掉不少。

8月2日星期二晴

好久没有发稿了,上个星期一共发了一篇,十分郁闷,没有事情做的时候真无聊。今天终于发稿了,居然是两篇,值得庆祝一下哦。

今天听了张勇告网易的案子,回来写了1500多字,师姐夸我写得不错,真难得,这可是我实习以来他第一次夸我的稿子写得好。呵呵,虽然前面两部分大部分是抄的南都以前发的报道,但是标题和导语都是我自己写的,还有第三部分关于二审庭审的部分可都是我自己听来的,绝对原创。现在感觉自己也能慢慢独立成稿了,虽然写稿的速度有点慢,但毕竟是一种可喜的进步啊。只希望今后能坚持就好了。

师姐说关于星期五那个广州*集团宣判的案子我不能去,因为怕该集团在法庭*,危害到旁听人员的安全,所以法庭只允许每个报社派两个记者去。由于师姐和另外一个摄影记者要去,所以我就与这个大案无缘了。可惜啊,我错过了尹照华走私案,又错过广州*案。以后自己一定要争取,积极一点,要是能参加一个专题就爽了,也不枉在南日实习一场。

今天还有一件事情让我不高兴,就是昨天我报道的那个在拘留期间手指致残的付合生发短信来说可以跟我提供其他案件的材料,说他帮别人打过很多官司。妈的,简直是讼棍一个,就晓得为自己着想,想出名,捞钱。昨天那个案子天河公安局其实也是有他们对的一面。付合生那种无赖态度的确让许多执法人员很难办。

8月4日星期四阵雨转晴

呵呵,今天师姐又夸奖我了,说我写的关于赵本山肖像权的稿子写得不错,她几乎不知道怎么修改了,叫我先回来,她改改标题就是了。而且最让我开心的是她说我的稿子越写越好了。信息时报的实习生不知道怎么写,发短信来跟我说互相串稿,我可不想呢。于是师姐就说让他们记者来联系她。

今天在法院碰到新华社的实习生,她说我昨天发的那个关于网易的案子写得不错,又大。还遇见南都的实习生,她说她老师夸我昨天写的中国台湾老板醉酒后打死同居女友的稿子写得比他好。呵呵,真是时来运转啊,但愿今后能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在高兴的同时不要忘了要向别人学习,稳重一点哦。

如何写日记的英文单词(精)三

第一次写笔记,关于读完一本书的笔记,以前没有这习惯,在于没有真正去触碰文字的美感,心中无限惊叹,只能止于惊叹了。我会觉得,最好的读后感,就是心中那份敬意,文字表述出来,都会显得乏力。但今天为什么要写了,其实没有太精确的理由,但有一点,会是其中一个“文字的温度,需要靠写下来去感受。”这对于把握和文字的分寸感,会更加拿捏得当。就像爱,如果去尝试,便会找到爱的力量,不至于害怕去爱,等到下一次,会勇敢去表达。而文字的力量,就是要去表达。

《安妮日记》不用一口气看完,也不像大部头作品需要读很长时间,而是慢慢读完,只需要每天翻开,就像三餐一样,按时进餐,吃饱就行。开始的日记,安妮记录了进“密室”之前的生活,玩耍、上学、学习,安妮以为生活每天都会如此。直到搬到了“密室”。

一个十四岁孩子的日记能记录什么东西呢?可能就是些日常生活罢了,能看到什么东西呢,这真是一个最大的误解,恰好,从安妮的视角看待世界往往更加准确,安妮在日记里写到:“地球上没有我还不是照样运转?我又能够改变什么呢?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也总不会来的,要想企图阻碍某一必然事件的发生,那简直就是枉费工夫!”读到后面都不敢相信,安妮记录在日记里的想法,会是一个十四岁孩子表达出来的东西,居然如此成熟,对世界的看法,对家庭矛盾的看法,对生活琐事的看法,对恋爱的看法。哦,上帝,我怎么能以年龄去判断一个人是否成熟呢,我应该去看安妮经历了什么,而不是安妮才十四岁,上帝,这样才是对的,你说是吗?

读《安妮日记》不仅仅是读日记,还读故事,读成长,但最令我惊喜的是,读希望。这种希望不是经历磨难得到的,而是自小就生在骨子里,自小就看到希望。而事实上,日记里的安妮确实给了我这个印象,她一直都是一个对世界看到希望的安妮,她写道:“只要一切还存在,只要我还有一丝生命气息,能够让我看到它们,享受到这温暖的阳光,这飘着白云的天空,只要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延续,我就应该感到幸福。”这简直是给沉闷生活带来欢快的安妮啊。

不过人总不是只有一面的,安妮也不总是看到希望,还看到了对世界的不解,她不喜欢大家为一点小事喋喋不休,安妮在日记里写道:“在这里你看到的每一张脸都是充满了怨恨和愠怒,你所能听到的统统是抱怨、叹息的声音,我们犹如真空罐头一般被压抑着,似乎突然间我们就会崩溃一样。”这样乐观、性格饱满的安妮谁不会喜欢呢?

当然,《安妮日记》不仅仅是这些,不仅仅是读希望,读性格饱满,还读青春,其实青春也只是一部分而已,总之,《安妮日记》有很多力量。只是青春似乎好写一点,好表达一些,因为我们都经历过,比如青春里的爱,你会跟着安妮感受爱的悸动,体验荷尔蒙分泌的感觉,体验那全新而来的新鲜,使你脑袋里胡思乱想,又使你停不下来;使你享受,又使你惊慌。还有安妮说要冷静下来,可我怎么不信呢,她写道:“两个人终日搂在一起并不能解决问题,交流思想才能够向对方表明彼此的信心和信念,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因此而收益的。”事实上,安妮照样每天都会有段时间和她的彼得在一起,那真是美极了。

如果安妮不是犹太人,我想她肯定会如她日记所说:“我有着一颗充满希望的心,等到战后我要到世界各地去生活,巴黎生活一年,伦敦生活一年,我还要学习各种语言,学习艺术。”可没有如果,后来盖世太保冲进了“密室”,一切像安妮说的:“这就是成长岁月中的艰难:在我们内心深处油然升起种种理想、梦幻和希望,最终只能够在残酷的现实考验下变为粉末。”

最后安妮也因斑疹死在了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那天,安妮还不到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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