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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 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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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 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范文(六篇)
2022-12-17 14:04:53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一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不执行、明拖暗抗或消极对待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讲地方实际,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利的执行、无利的不执行;本位主义严重,不顾全大局,奉献意识淡薄,强调部门、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面对危难险重任务推三阻四、患得患失;抓而不实、不抓落实,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在乎、不落实,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当“二传手”;缺乏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不支持、不配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不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上下梗阻,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材料、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看人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四)服务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县级各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落实落细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中,认识不清、警觉性不高、能力不强,不理解企业、不尊重企业、不把企业当“自己人”;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密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本镇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十里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主管镇长任副组长,工商所、卫生院、安全与经济管理办、教委、城管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里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与经济管理办,由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居委会、重点企业也相应的成立了食品安全整治领导机构,并按照属地原则,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监督本地区食品经营户的安全情况,全镇上下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干部直接抓的组织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严格落实,层层分解

为提高各成员单位领导的责任意识,9月11日我镇召开了由各村书记、镇包村干部参加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镇长张强、

主管镇长付小平分别就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全镇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县、镇文件要求和属地原则对本地区所属企业、餐饮业、零售网点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特别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农业投入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检查,加大产地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镇工商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二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和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及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卫生院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抽验。通过整治,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4.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畜牧兽医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许销售;严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通过会议的动员部署,使我镇的整治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为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揭露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我镇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_多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

好的执法环境。

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镇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村、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镇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行动谋划到位。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再次进行分析、研究、部署。进行了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的集中打击,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三是组织指挥到位。镇长、主管镇长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检查一线,实施靠前指挥。四是综合协调到位。各村、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镇一盘棋。主要有:

20_年9月26日主管镇长带队,联合县卫生监督大队、镇工商所和卫生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检查。10月13日主管镇长带队,对金峡谷食品公司、三鑫机械厂食堂、北京益通饭馆进行检查。

12月6日联合镇教委对全镇中小学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副食品店和餐馆,对证照不全、卫生条件不达标者要求坚决停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达标者不准恢复生产。截止到现在,我镇共检查食品经营户58家、单位食堂7家,出动车辆20辆次,出动人员120余人次,查出无证经营单位5户,无有效

健康证件上岗人员18人,卫生许可证过期16户,查出各类假冒劣质食品110袋。

以上是我镇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不容许我们出现丝毫的松懈,我们将按照县里的要求,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迫切性,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切实全力做好我镇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镇消费者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让全镇的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三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下xx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xx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良好开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xx区实际,形成了“1+1+2+21”模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消防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聚焦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短板、风险隐患,对应制定有力的整治措施,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建立问题隐患清单41项,制度措施清单41项,按照横竖两条线,在摸排基础上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区、镇街、村居三级属地管理主体,二是明确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两个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三是明确每个监管对象的责任人,四是明确监管对象风险类型),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确保做到专项整治因地制宜、取得实效。

三、深入排查,强化执法。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钢铁冶金、涉氨制冷、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清单化排查梳理我区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召开农村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会议,共摸排各类场所xx家。今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检查企业xx家次,排查安全隐患xx个,整改率达到95%,立案30起,挂牌督办企业6家,暂时停产停业6家,罚款xx万元。

四、广泛宣教,营造氛围。举办由全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组成200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培训考核实行80分及格制;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过设立整治行动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累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统筹调度,严格督考。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考核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通报,评比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周报制度,督促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周推送一条工作动态,按月、季度、年度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进度表,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对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五

____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____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____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_____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_____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__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__月__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__月__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_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____年_月_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

最新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如何写六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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