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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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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优质9篇)
2023-11-12 07:29:40    小编:ZTFB

不同类型的报告,例如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等,有着不同的写作规范和要求。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群体,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其次,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然后,在撰写过程中,要注意逻辑结构和段落衔接,使报告的内容有条理、易于阅读。最后,要进行仔细的校对和修订,确保语言表达准确、清晰,没有错误和遗漏。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复制使用。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一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2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20××-20××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xx.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0××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10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20××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1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

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20××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xx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xx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xx、xx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

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20××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

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

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

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

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二

**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上半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我局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及省旅游局的具体安排,全面部署“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验收年”活动,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由于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成立了由温秀美局长任组长、修明、葛毅、钱升亮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周林科长任主任,并及时公布了旅游安全监督电话:*******。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动员宣传,部署落实。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根据国家、省、市的通知精神,年初,我局就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各级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到基层企业,并在3月25日全市旅游工作大会上,温秀美局长向10个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下达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2、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1)6月2日,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

(2)制定xx年**市“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查到位,积极整改。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局文件精神,我局部署开展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旅游企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今冬明春冰雪天气和xx年“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南旅发[xx]97号)、《关于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南旅发[xx]4号)、《关于春节期间防范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南假日办[xx]1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旅游星级饭店:根据**市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从1月起至xx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有效完善,为夯实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提示,加强安全防范;采取灵活、有效的举措,尤其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根据情况,适时封闭旅游景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景区旅游环境。

通过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旅游安全秩序得到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四)方法得体,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通过深入企业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其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31人次,共督查旅游企业304个(次),排查一般隐患18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达100%。

(一)少数旅游企业抓旅游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大,存在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有的单位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时紧时松,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三)有的单位安全设施老化,不够完备,安全档案登计、安全总结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重形式,轻内容,工作标准不够高。

(四)少数旅游企业负责人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抓落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一)针对少数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半年将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树立“人人关心旅游安全”的观念。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继续以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为主导,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并将整治情况与企业评a、评星挂钩。

(五)继续开展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与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复评结合落实。

(六)积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迎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验收准备工作。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三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四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筹划。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摸清底细、专心自查。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展览经营行为,完善展览业发展环境,维护展览业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展览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但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及省市政府直接举办的展览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展览,是指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招展方式在固定的场馆及预定时期内举办,通过物品、技术或者服务的展示,进行信息交流,促进科技和经贸发展的商业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主办单位,是指负责制定展览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招展办展活动进行统筹、组织和安排,并对招展办展活动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承办单位,是指根据与主办单位的协议,负责布展、展品运输、安全保卫以及其他具体展览事项的单位。

第四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管理职能,从宏观上积极促进展览业的发展。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海口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负责本市会展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旅游、市政市容、贸促、卫生、食药监、文体、公安、园林、环卫、交通、质监、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建立展览报备制度。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展览活动60日前到市会展办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证明主(承)办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二)展览组织实施方案;。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在本市举办展览依法需办理审批的,举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市市政市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境外到本市举办有关经济贸易技术类展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举办大型展览会有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交通、公共安全、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的,举办单位应当事先将举办时间、地点、规模等相关信息向公安、交通、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等部门报告,并接受其指导。

第八条对于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外来展会,市会展办为举办单位提供申报市政市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一站式”服务,并帮助协调海关、卫生、食药监、税务、质监等部门。

第九条未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展览名称不得使用“中国”、“全国”等字词。

未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名义举办展览。

第十条展览举办单位的招展广告、宣传材料应当真实可信,与所举办的展览内容、性质相符,不得虚构、夸大展览规模和性质。

第十一条招展信息发布后,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展览名称、展览主题、展览范围和展览时间等展览事项。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市会展办备案,同时告知参展商。

第十二条展览举办场馆应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和消防安全等条件。专业性场馆应当根据需要,配置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紧急报警和出入口安全检查系统。

举办金银珠宝饰品、钻石、钟表、字画、文物等珍贵物品展览的展区,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当设置单人出入通道和符合防护要求的展台展柜等。

第十三条展览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馆经营单位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展览安全承担责任。

主办单位、场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和应急措施,场馆单位应组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承办单位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承办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单位应与场馆单位签订明确的安全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

市会展办应当与公安等部门及时衔接,协调做好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者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场馆单位、举办单位和参展商等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举办单位应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展会现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提交给市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应在展会现场指定或派驻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设立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接待机构,接受举报投诉,做好权利纠纷调解和案件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行政干预手段要求企业参展;不得通过行政及其它手段强行要求企业、个人提供赞助。

第十七条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及参展经营者均应当在统计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统计调查时,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展览统计调查表。

第十八条举办单位应当与参展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参展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举办单位负责对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和经营活动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办展结束后15天内将展览活动的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市会展办。

第二十条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举办单位的展览,举办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会展办报送下一年度办展计划,由市会展办汇总编制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并根据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场馆安排。

第二十一条市会展办应根据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和展览备案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本市的办展信息,引导有序办展。对拟举办的展览,发现举办时间相冲突的,市会展办应加强协调,合理引导分期办展或整合办展,避免重复办展引发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场馆单位应支持和配合市会展办引导展览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场馆办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增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避免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第二十二条在本市举办展览遵循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规则,倡导有序竞争,鼓励行业自律。对同类展览,原则上相隔举办时间最低不应少于3个月;对内容相近的展览,市会展办优先安排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以上展览的展期;对申报时间相近的同类内容展览,市会展办应予以协调,争取联合举办或差时举办。

第二十三条展览活动的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依法对展览进行检查和收费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开具统一票据。

第二十四条对展览期间发生的各类投诉事项,举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做好受理、处理工作,投诉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市会展办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形成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

第二十五条涉及展览活动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展览活动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年9月14日起施行,有限期5年,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六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七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xx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xx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xx]号拨。

xx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xx]2号拨xx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xx年冬令和xx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我旗所辖7苏木、镇xx年冬季以来救灾资金全部及时下拨各苏木镇,用于灾民救助。在救灾款的使用上,我们以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为重点,采取发放现金、面粉、衣被等形式,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采取保障了灾民越冬所需。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过程中: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始终坚持"户报、嘎查评、苏木审、旗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

二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被救助对象普遍使用了《灾民救助卡》。

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救灾款是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救急款,是灾民的救命钱。为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落实到灾民手中,做到不拖、不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对灾民的受灾程度、受灾人数、自救能力等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细致,因此在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方面,措施还不够十分有力。

二是救灾款物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款物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即什么程度的灾害应该发放多少救灾款粮才能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相应的标准,盲目性、随意性较大。

三是个别苏木镇市灾民救助卡的发放、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是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将灾民救助与特困救助混淆,填写日期和发放人不具体,担心灾民无休止的持卡要求救助。

四是旗局救灾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业务生疏给救灾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建议市局定期对救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八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简短篇九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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