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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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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模板11篇)
2023-11-24 02:12:56    小编:ZTFB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的方案选取最佳的解决方案。在编写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同类问题的解决方案,从中获得经验和启示。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一

20xx年,对2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三老”人员和现有失能困难老年人全覆盖。主要对象为“三老”人员(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困难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适当考虑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坚持“三老”优先,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三老”人员的关心,优先保障这批对象。再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确定改造顺序。坚持突出重点,结合老年人失能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做到先施工改造,再配置辅具,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坚持尊重意愿,改造与否由老年人家庭自己决定,不应强制实施。属于全覆盖类家庭,老年人不愿意改造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根据家庭环境条件现状进行有效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二、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基础改造服务包8项内容,为必备功能。拓展改造服务包12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产品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五)辅具器材适配。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三、改造工作程序。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流程,确定改造对象家庭申请条件,按照任务分配、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

任务分配。乡镇(街道)根据提供的“三老”人员,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筛选出的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县(市、区)民政局审核认定对象,将对象进行公示。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予改造。

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2家,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项目验收。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或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的依据,改造资金应区分产品费用和改造安装费用,不得将改造安装费用充抵进入产品费。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乡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市民政局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资金保障。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60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补助标准。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省级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本级资金安排解决。各地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捐赠参与。积极培育从事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引进优质品牌企业,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环境,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鉴于适老化改造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不提倡社会工作机构参与适老化改造。落实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二)加快部署推进。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政领导汇报,尽早筹划研究,明确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配套方案,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力争超额完成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6月底完成所有“三老”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7月底完成50%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月底100%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并录入信息系统。

(三)加强宣传督导。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要坚持实地督导,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宣扬典型案例和优秀改造企业,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二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老年人改善居家生活环境,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政〔20xx〕8号),决定在我区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办法,积极探索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路径和方式,在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到20xx年底,全区完成不少于1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后期将结合辖区实际,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政府补贴对象范围。

(三)基本原则。

1.自愿申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

2.精准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应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等需求开展入户评估,按照“一户一策”制定方案,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项目进行改造,保证改造成效。

3.社会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造需求评估、改造方案制定、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引导有需求的老人家庭自主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改造,主要包括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2)。

清单所列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8个基础类项目是可享受政府补贴的改造项目及用品,属于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由其自主付费购买的改造项目及用品。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在完成8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2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一)补贴享受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江岸区常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城乡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失能、残疾、75周岁及以上的;

(三)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

失能是指按照我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分值在30分以上(或能力评估报告中为轻度、中度、重度失能);残疾是指持有《xxx残疾人证》(二代或三代);75或60周岁,是指在本年度内满75或60周岁。

(二)补贴条件。

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3年以上),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2.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20xx年计划安排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适老化改造150户,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数量见附件1。如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数量不足,可适量增加部分90岁以上人员家庭;如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数量较多,按照上述符合条件类型的顺序和能力评估分值高低进行排序,超出部分的家庭纳入20xx年适老化改造计划。

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基础适老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全额支持,最高每户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予以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入户评估、监理验收等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区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区民政局负责确定改造实施对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定改造评估、改造施工等第三方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负责受理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实地竣工验收等。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6月)。

安排部署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开展相关宣传,增强居家适老化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各街道按照补贴范围条件对本辖区内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

(二)选定服务机构(20xx年6-7月)。

分别选定,一家机构负责入户评估、监理和验收,一家机构负责改造施工。入户评估、监理和验收机构由区民政局组织遴选确定,改造施工单位由区民政局通过招标方式选定。

(三)启动实施(20xx年6月-9月)。

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市、区两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通过武汉市养老app受理改造申请、入户评估、方案制订、过程监管、验收留存等,实现全过程管理。

1.提出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通过武汉养老app或到居住地社区提出改造补贴申请,并上传身份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对应上传相应证明资料,其中分散供养、低保对象通过平台进行自动核对。未进行生活能力评估,根据条件要求需要评估的,评估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xx〕23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xx〕11号)精神,根据江门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置、辅具适配等方式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降低老年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一)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灵活、适用、经济”基本原则开展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需求和家庭情况,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优先保障最迫切改造需求,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充分尊重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改造意愿,做好改造申请、资助公示、改造方案审核等环节与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沟通工作,签署有关协议文件。

(二)需求导向。坚持基础保底、自愿选择、一户一档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等因素确定适老化改造方案。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提供菜单式项目供老年人及其监护人选择,尽可能满足多元改造需求。

(三)市场运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其开展入户评估、确定改造方案、分类组织实施。

(四)规范流程。规范改造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文明施工,力求一次完成施工,防止偷工减料,保障合法产权、维护邻里和谐,达到预期效果。

(五)统筹推进。积极发挥慈善事业对政府兜底性民生工作的补充性作用,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将适老化改造与公益慈善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一)政府资助对象。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具有新会区户籍的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列入适老化改造政府资助对象。对于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人户分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不纳入本次适老化改造范围。同时,政府资助对象家庭和拟改造的住房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改造对象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范围,按一户家庭计算。

2.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3.确认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条件和能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所在镇(街)负责安置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过渡。

(二)自费对象。指政府资助对象以外的老年人。自费对象可参照我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内容,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自费进行改造。

(一)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参考《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附件1),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形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施工改造项目。

(二)改造类型。改造项目类型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政府资助对象家庭予以资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实施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项目进行改造。政府资助对象家庭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的,可在资助标准内将部分可选类项目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每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标准为3000元(包括上门评估、产品设备、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费用)。

适老化改造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制定方案(20xx年7月30日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和完善改造项目清单,明确实施内容、资助对象、改造标准等,并细化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核、评估、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表单。

2.开展摸排(20xx年8月15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政府资助对象范围,筛选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对象名单。各镇(街)要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对照名单逐家逐户上门踏勘,派发《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附件2),征询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意愿和意见。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家庭,要提出改造申请,填妥《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3);无改造意愿的,则应填写《自愿放弃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4)。

各镇(街)要按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意愿,形成政府资助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名册(模板见附件5)。政府资助对象按实际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所有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均能享受政府资助的适老化改造。

3.确定对象(20xx年8月30日前)。各镇(街)、区民政局对有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批),及时公示政府资助改造对象名单,并上报江门市民政局备案。

4.政府采购(20xx年9月20日前)。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分年度实施,20xx年完成政府资助对象改造任务量的10%,20xx年完成改造任务量的50%,20xx年完成改造任务量的100%。以下时间节点以20xx年为周期设定。

1.需求评估。由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实施对象家庭进行一户一案需求评估,由机构评估人员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6)。

2.设计方案。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结果,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以《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附件7)的形式,由老年人家庭对改造方案进行签字确认。认同改造方案的`,经镇(街)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不认同改造方案的,无须经镇(街)、区民政局审核(批),但应填写《自愿放弃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4)。

3.实施改造。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定的改造方案,按资助标准实施改造,并妥善记录改造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附件8)、施工图纸、改造成果说明等档案资料],以备检查。

第三阶段:验收监督。

1.日常监督。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加强对实施改造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效果。

2.综合验收(分年度进行)。每年11月底前,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公共服务办、规划建设办,以及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当年度改造项目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9)。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区民政局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电子化、信息化整理归档,包括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

20xx年,政府资助对象适老化改造所需经费由福彩公益金资助。20xx-20xx年,政府资助对象适老化改造所需经费由区、镇(街)两级按财政管理体制共同负担,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其中镇级负担部分在镇级财力中上解。各镇(街)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适老化改造。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政府资助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各镇(街)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适老化改造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有效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适老化改造。各级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要按照《江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建设标准》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把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区扶贫办、残联等单位要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向区民政局提供政府资助对象名单。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沟通工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日内,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区民政局反馈。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工作中予以研究。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四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五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1、摸底调查阶段。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六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__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xx〕23号)和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根据省、市各级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具体方案如下:

适老化改造旨在以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为本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从而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是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宜居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适老化改造是指用于缓解、抵消或代偿因高龄、失能、残疾带来的居家生活或活动障碍的设施及各种产品;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地面、门、卧室、厨房、卫生间等;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方面。

(一)硬件设施改造。

1.地面、门:实现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消除地面高度差,保障轮椅进出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处理(比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

2.卧室:配置护理床、床边护栏(抓杠)等。

3.卫生间、洗浴间: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改造台盆进深空间,保障轮椅进出。

4.厨房: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留足容膝空间;加设中部柜等。

(二)智能化服务设备。血压计、血糖仪、智能床垫、感应灯、闪光振动门铃灯等。

(三)生活辅助适配。助行器、拐杖、轮椅、移位车、洗头盆、护理床、防褥疮垫、床边助力扶手等。

(四)安保设备。火灾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煤气报警器;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蚀或即将损坏的水管等。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具体参照《广东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需求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申请适老化改造家庭需具有本区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家庭。

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享受过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家庭不适用本方案。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需自行寻找他处临时过渡;孤寡老人由各街道负责协助其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上门评估、产品设备、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费用)按实结算,补助经费最高标准为10000元/户,超过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负。

区民政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第三方组织(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项目施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助推进适老化改造落实,各街道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接受区民政局指导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补助经费,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确定项目支持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查监督。

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使用中央、省、市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区级留成彩票公益金及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区卫生健康局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老年健康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区扶贫办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各街道负责项目组织,做好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工作;负责第三方履职情况的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审定;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各村(居)委负责项目实施,做好本村(社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受理、审核和公示;负责第三方履职情况的全程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核、监管、验收;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

第三方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制定;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1.确定项目对象。

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各村、社区先行排摸,协助申报家庭开展申请工作,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村、社区初审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审定,街道审定结束后报区民政局备案。

项目家庭确定后,第三方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入户开展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确定项目家庭改造经费预算和改造方案(见附件3和4)。

3.组织工程施工。

第三方组织施工时要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家庭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开展检查验收。

施工完成后,各街道组织村、社区和第三方按计划方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形成费用决算表和验收表(见附件5和6),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将适老化改造项目备案花名册(附件7)报区民政局,对验收不合格的需按验收组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成立适老化改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和改造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坚持规范运作,严格审批、方案制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预算,制定施工、监理、验收,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街道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按照区里统一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落实责任,要有重点、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八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巩固“五城同创”阶段性成果,计划到20**年末,完成市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中心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区级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社区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遵循试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改造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然后纳入常态实施,逐步实现市区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目标。

三、整治任务。

根据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长短、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因素,经过推荐公示、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改造整治任务。此次改造整治小区共20个(20**年完成5个,20**年完成**个),其中:宿豫区5个,宿城区10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市湖滨新城1个。

从20**年起,各区(开发区、新城)应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改造整治列入长期工作,推进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停车位改造整治。

内容: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

目标:增加车位,改善环境,不堵车,出行方便。

(二)雨污管网改造整治。

内容: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目标: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

内容: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

目标: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

(四)供水改造整治。

内容:小区内未通自来水的要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确保多层房屋水压能够保证顶层使用。

目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压稳定。

(五)环卫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目标: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六)通信线路改造整治。

内容: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走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目标: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不走明线。

(七)供气改造整治。

内容:未通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

目标:燃气进小区。

(八)技防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技防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

目标:技防设施探点布置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

(九)道路、硬化、照明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

目标: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根据需要实施夜景亮化提升。

(十)小区容貌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统一规划外立面空调机位,对外挂空调进行遮蔽。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创卫宣传落实不到位事项进行集中整治。

目标: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空调机位布置合理,空调隐蔽;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整体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十一)小区文明创建。

内容:开展“文明小区”创建、评选活动,配套完善文化、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设施,建有宣传栏,积极宣传文明创建注意事项、好人好事,提倡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目标:向社会推出一批先进小区、示范小区,激励更多居民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同维护宜居环境。

五、时间安排。

(一)整治试点。以等5个小区为此次改造整治试点小区。

1、制定计划、宣传发动(20**年4月20日—5月20日)。华塘、新城对纳入改造整治试点的小区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审查,落实整治资金。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小区的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组织实施、快速推进(20**年5月21日—10月31日)。华塘、新城按照整治方案,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尽快选择队伍进场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区整治工作。

3、考评验收、总结推广(20**年11月1日—12月31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改造整治方案和目标任务进行考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小区改造整治经验,指导后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

1、前期准备阶段(20**年1月1日—1月31日)。根据老旧小区年度改造整治计划,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改造整治资金。加大对改造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做实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2月1日—6月30日)。根据改造整治方案,组织改造整治工作,倒排工期,加强改造整治督查考核。

3、考评验收阶段(20**年7月1日—7月30日)。严格按照改造整治目标进行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通报。

(三)长效管理。

1、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整治成果。

2、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物价部门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3、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工作落实不到位街道(乡镇)要问责,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退。

六、资金保障。

(一)业主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筹集使用部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无专项维修资金的,各单位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归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

(二)相关企业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由各专营单位负责。需要向业主收取的抄表到户、初装等费用,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基础上尽量实行优惠。

(三)政府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政府新区和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经考核验收后,县级财政按政府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门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各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审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前期方案;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统筹及奖励;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审计;城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清理整顿,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指导做好老旧小区环卫设施改造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和车位的改造整治;市物价局负责整治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环保设施的改造整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改造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为确保改造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存在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市财政设立6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各区(开发区、新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奖励,其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有功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提出方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期间,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对促进“五城同创”和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改造整治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九

在改造范围上,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我省提出,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因地制宜改造。

我省明确,市、县(市、区)政府要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拟改造项目及时序,逐级生成县(市、区)、市、省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2020—2025)和分年度计划。

同时,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标准,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丰富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由市、县(市、区)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改造要征求民意实行“一小区一策”

《方案》提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实行“一小区一策”。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促进住户户内门窗、装修等消费。

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政府对相关专营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考核中应充分考虑企业此类支出负担。

改造后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我省提出,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评价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同时,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等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按规定标准建设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方案》提出,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征求居民意见编制的改造方案,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土地、环评等手续。

创新“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根据《方案》,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多元融资上下功夫,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其中,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是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加大片区内d级、c级危房改造力度,做到项目内部统筹搭配,实现自我平衡。

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

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对于市、县(市、区)有能力保障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由政府引导,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渠道,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

此外,我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等。

“15分钟生活圈”内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建配套。

我省要求,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老旧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和未来收益,合理划分改造区域,优化资源配置,策划、设计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对在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支持大片区统筹改造或跨片区组合改造的政策措施。把大片区统筹改造和跨片区组合改造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统筹谋划,并结合实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我省还将创新不动产登记做法。小区内增加公共建筑的,立项前与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等相关方达成权属协议5.com,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探索所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

整合涉及老旧小区资金统筹投入改造。

在创新财政资金政策方面,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可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省财政对纳入省项目库的承担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或“4+n”融资试点任务的项目择优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同时,调剂部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各地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民政、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渠道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公有住房的,由其产权单位按居民约定比例出资。

《方案》还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优化贷款流程和授信进度,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居民户内改造和消费提供融资支持。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__〕23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__〕11号)精神,根据江门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置、辅具适配等方式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降低老年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灵活、适用、经济”基本原则开展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需求和家庭情况,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优先保障最迫切改造需求,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充分尊重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改造意愿,做好改造申请、资助公示、改造方案审核等环节与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沟通工作,签署有关协议文件。

(二)需求导向。坚持基础保底、自愿选择、一户一档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等因素确定适老化改造方案。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提供菜单式项目供老年人及其监护人选择,尽可能满足多元改造需求。

(三)市场运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其开展入户评估、确定改造方案、分类组织实施。

(四)规范流程。规范改造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文明施工,力求一次完成施工,防止偷工减料,保障合法产权、维护邻里和谐,达到预期效果。

(五)统筹推进。积极发挥慈善事业对政府兜底性民生工作的补充性作用,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将适老化改造与公益慈善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三、实施对象。

(一)政府资助对象。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具有新会区户籍的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列入适老化改造政府资助对象。对于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人户分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不纳入本次适老化改造范围。同时,政府资助对象家庭和拟改造的住房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改造对象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范围,按一户家庭计算。

2.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3.确认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条件和能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所在镇(街)负责安置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过渡。

(二)自费对象。指政府资助对象以外的老年人。自费对象可参照我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内容,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自费进行改造。

四、改造内容。

(一)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参考《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附件1),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形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施工改造项目。

(二)改造类型。改造项目类型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政府资助对象家庭予以资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实施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项目进行改造。政府资助对象家庭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的,可在资助标准内将部分可选类项目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每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标准为3000元(包括上门评估、产品设备、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费用)。

五、实施流程。

适老化改造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制定方案(20__年7月30日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和完善改造项目清单,明确实施内容、资助对象、改造标准等,并细化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核、评估、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表单。

2.开展摸排(20__年8月15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政府资助对象范围,筛选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对象名单。各镇(街)要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对照名单逐家逐户上门踏勘,派发《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附件2),征询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意愿和意见。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家庭,要提出改造申请,填妥《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3);无改造意愿的,则应填写《自愿放弃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4)。

各镇(街)要按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意愿,形成政府资助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名册(模板见附件5)。政府资助对象按实际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所有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均能享受政府资助的适老化改造。

3.确定对象(20__年8月30日前)。各镇(街)、区民政局对有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批),及时公示政府资助改造对象名单,并上报江门市民政局备案。

4.政府采购(20__年9月20日前)。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分年度实施,20__年完成政府资助对象改造任务量的10%,20__年完成改造任务量的50%,20__年完成改造任务量的100%。以下时间节点以20__年为周期设定。

1.需求评估。由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实施对象家庭进行一户一案需求评估,由机构评估人员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6)。

2.设计方案。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结果,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以《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附件7)的形式,由老年人家庭对改造方案进行签字确认。认同改造方案的,经镇(街)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不认同改造方案的,无须经镇(街)、区民政局审核(批),但应填写《自愿放弃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4)。

3.实施改造。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定的改造方案,按资助标准实施改造,并妥善记录改造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附件8)、施工图纸、改造成果说明等档案资料],以备检查。

第三阶段:验收监督。

1.日常监督。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加强对实施改造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效果。

2.综合验收(分年度进行)。每年11月底前,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公共服务办、规划建设办,以及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当年度改造项目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9)。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区民政局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电子化、信息化整理归档,包括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

六、资金保障。

20__年,政府资助对象适老化改造所需经费由福彩公益金资助。20__-20__年,政府资助对象适老化改造所需经费由区、镇(街)两级按财政管理体制共同负担,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其中镇级负担部分在镇级财力中上解。各镇(街)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适老化改造。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政府资助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各镇(街)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任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适老化改造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有效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适老化改造。各级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要按照《江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建设标准》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把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区扶贫办、残联等单位要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向区民政局提供政府资助对象名单。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沟通工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日内,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区民政局反馈。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工作中予以研究。

社区适老化改造方案范本篇十一

企业党组织要联合企业工会,通过联欢会、座谈会、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欢度春节活动。

有条件的党组织可结合企业实际,为困难党员、职工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送去祝福。

1.县委组织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推荐通知。

2.各党(工)委指导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重点对业务骨干进行挖掘培养,为两新党组织储存后备力量。

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职工代表通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碑、实地祭扫英烈等方式,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承并弘扬革命精神,也可邀请老党员、老红军讲革命故事。

结合“五一”劳动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动员广大党员和职工为发展尽心尽力、建言献策(含技术创新、劳动竞赛、业务比武、创新“金点子”征求、优秀评选等活动)。

结合七一建党节,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主要涉及“入党宣誓”“党性教育”“主题宣讲”“红歌比赛”等,传递组织关怀、凝聚发展合力。

组织企业管理层为在高温中坚持奋战的一线员工送去清凉和关爱。

做好高温天气条件下一线员工的防暑降温工作。

提醒大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暑降温,保重身体。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汲取前行的智慧与力量,同时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3周年庆祝活动。(实际开展以正式发布为准)。

回顾:召开年终总结会议,管理层向全体职工汇报企业运转经营及利润获得等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当前的发展状况。

展望:激发职工的主人公精神,解决瓶颈难题,为公司发展凝聚力量。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廉政纪律。

2鼓励结合本行业实际,在“8+x”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内容;

3确定合适的时间场地,方便党员职工就近、就地、就便参加;4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归档留存。

可供参考。

20xx年,对全市42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三老”人员和现有失能困难老年人全覆盖。主要对象为“三老”人员(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困难家庭老年人(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改造对象至少有1位家庭成员于20xx年3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坚持“三老”优先,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三老”人员的关心,优先保障这批对象;再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失能程度及年龄,确定改造顺序。坚持突出重点,结合老年人失能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做到先施工改造,再配置辅具,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坚持尊重意愿,改造与否由老年人家庭自己决定,不应强制实施。属于全覆盖类家庭,老年人不愿意改造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根据家庭环境条件现状进行有效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见附件4)。基础改造服务包8项内容,为必备功能。拓展改造服务包12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产品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加强老年人安全监护。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细化工作流程,确定改造对象家庭申请条件,按照任务分配、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

任务分配。镇(街道)对符合困难老年人家庭条件的对象,根据任务分配数,通知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经镇(街道)初审上报市相关部门,组织、卫健、民政部门分别审核认定“三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困难老年人(以户为单位)名单,再由各镇(街道)进行公示。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予改造。

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由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镇(街道)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报市民政局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实施前,村(社区)要协助做好老人家中物品整理,确保入户即可施工;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项目验收。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或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验收结果及镇(街道)、村(社区)、老年人家庭的满意度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的依据,改造资金应区分产品费用和改造安装费用,不得将改造安装费用充抵进入产品费。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造服务机构整改,并报市级部门。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10000元,由市级财政保障。评估费、验收费、监理费、第三方审价费用等所需经费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提高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思想认识,将这项工作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各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特别是在人员排摸、入户评估、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要全程参与,确保质量,以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庆祝建党100周年。市级各部门(单位)和镇(街道)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力争4月底前完成对象确认,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采购,7月底完成50%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月底100%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并录入信息系统。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要坚持实地督导,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宣扬典型案例和优秀改造企业,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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