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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采购范本(通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7:34:12 页码:7
超市采购范本(通用11篇)
2023-11-11 17:34:12    小编:ZTFB

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总结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效率和质量。社交礼仪是在社交场合中必须遵守的规范,我们要注重培养社交礼仪。下面是一些专家的建议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采购范本篇一

根据超市采购谈判依据制定出采购业务谈判内容的框架,也是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框架。具体的谈判内容主要包括:

1、超市拟采购商品的质量、品种、规格、包装等。

2、需要采购商品的总量、采购批量(单次采购的最高订量与最低订量)等。

3、供应商交货时间、周期、交货地点、最高与最低送货量、保质期、验收方式等。

5、供应商给超市每月、每季度的促销活动保证、促销组织配合、促销费用承担等。

6、供应商应给超市提供的新商品价格折扣、单次订货数量折扣、累计进货数量折扣、年底退佣、不退货折扣(买断折扣)、提前付款折扣等。

7、超市给供应商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8、供应商给超市的售后服务细则:保换、保退、保修、安装等。

9、供应商与超市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条件及其他合同必备内容就形成采购合同。

超市采购范本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xxxx经理,全面负责xxxx所需物资、设施设备和各种用品的采购配送工作。担任经理的三年时间里,在酒店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酒店各单位和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和的其他同事全力配合,严格遵守公司采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有力保障了酒店的正常运营和各项接待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酒店负责制定采购管理工作流程与标准,并督导执行。根据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对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改进采购计划申报流程和采购工作流程及时修订、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步入了正常有序运行的状态,改变了以前没有章法、盲目工作、计划统筹性不强的工作状态。

严把采购计划关,认真制定执行“三大计划”。对各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按照经营计划进行严格审批,严格控制,有效控制临时计划的数量和金额,做到采购有计划可依,无计划不采购。

针对近年来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对当前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收货验收流程进一步规范。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的施行,的食品管理工作有了显著改善,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食品采购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主要措施有:

1、要求供货商送货和采购员外出采购都要索取相应的检验检疫票据;

2、包装成品及半成品要求严格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建立健全每日进货台帐,将各类物品的每次进货都详细登记在册。

“保证采购质量的同时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是采购人员的准则,在工作中,我一直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严格按照公司询价、比价程序操作。大宗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资质证明、合格证明,商定售后服务并签订合同。食品的采购,首先要求新鲜、质量好,而且都要到卫生防疫达标的单位去采购。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价格便宜,份量充足,确保各部门能准时拿到好质量、准数量的物料。

今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规范管理,强化控制,带领采购部和公司的其他同志一道,认真履行职责,在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生产、保障安全环保、库房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供应等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作为公司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采购部经理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因此,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我把学习贯穿在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参加联合会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学习,紧跟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投资重点,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在工作中,我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明确职责,以理服人。在资金调度、煤炭进出口管理过程中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对事业、对上、对下、对己负责。切实掌握法律法规,不怕得罪人。讲究程序,以制度服人。凡事按照制度办事,按照规程操作,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充分行使岗位职责,既不错位,也不越位,不搞暗箱操作,坚持清正廉洁,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

随着企业规模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各成员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及后勤物质保障等方面的采购任务日益增大,为充分发挥公司采购优势,规范采购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今年公司组建了以总经理负责的营销采购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工作程序、规范了采购行为,严肃了采购纪律。使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工作逐渐趋于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发挥公司优势和协调能力。从有利于生产出发,对采购工作进行分级管理,对采购计划编制、计划审批、采购质量、物资价格、货款结算、报帐审查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对雁门硫铁矿采购部实行宏观管理,只对单项采购金额较大的设备及大宗采购定单实施价格控制;采购人员主要负责其他成员企业采购工作,实行谁经办谁负责,价格由公司财务部实施监管,使采购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企业生产和在建项目顺利开展。

二是控制采购物资价格、保证采购质量和时间。把成员企业:等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统一纳入营销集中管理,根据成员企业上报的采购计划,采购人员不分上下班、节假日,相互配合做到及时准确,保证生产和在建项目的需要;严格控制采购物资价格,采购前必须进行多家寻价、比质比价,并与近期采购价格比较,大批量、高价值物资采购,由公司财务部亲自参与,审定确认后方可采购,有效的控制了采购物资价格;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尽可能保证成员企业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凡是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物资坚决退货,不予付款。

三是准确掌握采购信息。要求采购人员随时掌握采购物资和商家信誉,对商家的信誉、产品品种、产品质量、资质证明、售后服务要全面了解,以便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

四是严肃采购纪律。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好企业利益;不按制度程序采购,人为给企业信誉、经济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严格招标比价程序,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招标是加强供应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的有效措施。我们严格落实《公司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招标程序,有效降低了费用支出。在比价采购过程中,个别材料由于原材料涨价的原因略有调整,通用材料由各分场到物流超市领取、批量大数量多的是在物流超市招标的基础上又二次招标或比价再从超市转账的方式采购的,再者,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式的变化,多种材料出现了供应紧张的局面,特别是近几年单位和个人扩建或新建的很多,导致我公司用的材料都非常紧张,难以采购,而且价格一涨再涨,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我们不畏难,不发愁,天天靠在生产厂家做工作,保证了工程建设供应。招标比价公开、公正、透明,公司公司分管部门的领导、财务处、供应处、设备科等部门都派员参加,相互监督,共同策划,对招标材料共同做好分析和预测,把握好市场价格,真正达到了通过招标降低采购价格、减少工程投资的目的。今年共招标采购材料次,招标采购额万元;比价采购次,比价采购额万元,形成比价效益万元,占采购额的%左右。

供应工作是企业创造效益的第一道闸门,事关企业利益得失,也是容易发生问题,倍受别人关注的工作.对此,我采购团队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永远牢记自己的职责,每笔业务都要本着对公司负责,对领导和职工负责的原则,通过我们的辛勤劳动来节省资金,降低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卖方市场已经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厂家使出了浑身解数,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和技巧也很多.对此,个人坚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的态度,摆正心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公正处事.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工作中离领导、职工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员工的业务学习上抓得不够,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多。二是管理措施不够细致,对后勤工作中的一些新问题,思考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三是材料在采购回来后,跟财务部门沟通比较不及时,未能迅速后清晰的报帐,致使财务部工作量加大,减慢其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这些问题,我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强化:一是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加投入的工作热情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提高管理和经营水平。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二是努力把握市场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掘工作潜力,使采购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三是进一歨加强学习有关采购管理、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

规定安全办公室的同志每天都要深入采场一线跟班巡查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带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采取跟踪式的巡查,并将查出的隐患记录后上报公司各级部门和领导,发现部门工作中存在安全问题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督促他们进行整改。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矿山安全法的职工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一年来,公司累计发生轻伤人次,未出现重伤和工亡事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最好的范围内,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贡献。

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欢迎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总结发扬成绩,纠正克服不足,围绕公司的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公司的快速良性发展而努力奋斗。

超市采购范本篇三

户口所在:湖南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已婚民族:汉族。

培训认证:未参加身高:176cm。

诚信徽章:未申请体重:73kg。

人才测评:未测评。

我的特长: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采购:

工作年限:8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3500——5000希望工作地区:广东省。

广东xx集团起止年月:20xx—06—01~至今。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担任职位:采购专员。

工作描述:1。主要负责超市商品的采购、促销和供应商引进及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按照使用部门申购要求,寻找、筛选合格供应商争取性价比和服务等合作条件,购买公司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等。

离职原因:目前在职。

南昌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xx—05—01~20xx—05—01。

公司性质: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工作描述:负责超市食品的供应商招商及管理,合同谈判与签订;商品货源寻找搜集;价格、毛利等的控制;促销活动的策划与资源的'争取;卖场商品和广告宣传的陈列布局;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市场调查的安排处理等。

离职原因:另有发展。

毕业院校:湖南工程学院。

学历:大专获得学位:毕业日期:20xx—07—01

专业一:工商管理专业二: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所学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1997—09—012000—07—01湖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毕业证—。

外语:英语一般粤语水平: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本人有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采购工作经验,经历大型连锁购物中心总部培训、开业筹备招商、合同谈判签订、卖场装修以及大规模促销活动过程,商品知识丰富,谈判能力较强。了解连锁零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与协作以及分店/分公司与集团/总部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络。熟悉供应商及商品的筛选、引进、管理和价格、利润、库存等指标的控制以及促销资源的争取、促销活动的开展等。

本人性格开朗、为人正直。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处事沉稳。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实现自我的价值!

超市采购范本篇四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1.1*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五

超市采购是超市所有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那么在签订超市采购。

合同。

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采购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1.1*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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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采购范本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招标投标法》,年月日,乙方:在食堂大众米招标(文件编号:)中标,现依据该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服务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大众伙食生产用食堂大众米,品牌为,价格为。中标食堂大众米样品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在食品检测室,双方确认结果如下:,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作以下实验,结果如下:

(1)吊白块检测:;大米新鲜度快速检测:。

2、乙方先试供20天,即试供期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20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的,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该中标食堂大众米;如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食堂大众米。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及招标文件比例分配而定。每月约吨,寒暑假例外。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大众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所供食堂大众米须与中标米样板一致)。

5、乙方所供各种大米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产品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大米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2)验收:甲方按中标样品验收(中标食堂大众米样品由甲、乙双方确认封存)。

7、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财务报帐结算。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中标普通大众米的货物要求,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用户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广州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大米,甲方每次向乙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壹拾万元,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壹拾万元违约金。

10、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12、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七

签订合同单位: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大米的正常供应,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大米,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商家应组织产品的供应。

3、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继续签订合同,直至终止。

二、价格制定。

以中标价为单价,供货期间若市场价格有变动,每月根据厦门市物价局或福建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当月公布的三种价格较稳定的大米(暂定为早灿米、晚灿米、晚米)平均价,计算出期间的差额比率,以此确定大米的价格。

每月结算的大米价格以厦门市物价局或福建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于每月26日之前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当物价局公布的大米价格发生变化时,如变化幅度不超过0.02元,则按照原价格计算;如变化幅度超过0.02元,则根据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提高或降低结算价格。大米投标价含运输、搬运及税收等费用。

三、供货量及付款结算方式。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给甲方,并用国家规定的粮食专用发票结算,每斤大米提供:厦门大学校内单价为人民币元;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单价为人民币元;每月结算的大米价格以厦门市物价局于每月25日之前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采取每月月底结账,下月转账付款的方式。

四、运输地点和数量。

1、地点:厦门大学本部各餐厅或漳州校区各餐厅,并按要求搬到餐厅指定位置;当天送达指定地点。

2、数量:壹吨左右起运;。

五、大米质量和重量要求。

1、大米质量须严格按照中标时所送样品供应;。

2、大米质量应符合餐厅和师生用餐要求;。

3、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净重25公斤/袋;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

4、大米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大米退回。

5、大米质量和重量等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大米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大米;若被退回次数达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寻供货商。

六、验收和抽查。

2、饮食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照中标样品对餐厅大米质量和重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学校、中心、师生的权益。

2、若乙方违约或无法提供大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直接从候备大米供应商家当中按顺序确定新的供货商,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3、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款项,于次月以转帐方式付款。

4、乙方应按甲方各餐厅的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大米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20xx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五、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八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

第三条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年月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九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标的商品名称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

二、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合同采购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乙方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在降价之日前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降价后的商品价格重新计算合同总价格,以新合同价额交付货款;当乙方上调商品价格时,乙方要在上调之日前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的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日内对市场聚格进行调查后作出答复,并按照答复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的结算。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货事宜:

(2)供货方式:乙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甲方使用的地。

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

三、合同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甲方应当主动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五、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其他协议条款。

四、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各留_____份。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清单。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损;(2)有残缺;(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6、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门店发现违反了上述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声称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门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索赔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7、其它。

三、货物交付。

1、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货款后一周内发货。

2、乙方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龙城大街56号。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的编号、颜色、数量进行装箱,并附装箱单,在甲方物流中心验收完毕,甲方需以书面传真方式。如发现包装内有破损、脏、乱等与甲方需求不一致,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换。退换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交换的文件清单。

(一)乙方应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

5、提供相应商品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二)甲应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4、收货地点和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现金。

2、付款信息:甲方向乙方所作的所有付款应排他性地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至下述银行帐号。

部门编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所述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如有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价格。价格变动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费用承担。

乙方须承担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物流中心至门店的物流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八、违约与责任。

1、甲方如有退货时(除货品有残次,破损,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足量向甲方交货,每逾期3天,须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足部分金额的%的违约金。逾期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已预付了货款,乙方应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额货款前,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时间按时付款,每逾费天,甲方应按已到期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采购范本篇十一

正在吃饭的时候,老爸突然说:我们一会儿去超市啊。我我疑惑到:去超市干啥?这不快过年了吗,备点年货。老爸回答道。我非常高兴,终于可以去一次超市了。

来到了超市的门口,买东西的人真多啊,连一个车位都那么难弄,真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车位,真是不容易。

下了车,来到超市里面。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一瞬间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了。我们先来到了卖散装零食的地方,过了年小孩最多,当然要多买点糖果和零食啊!我们买了一兜子的糖果,顺便买了一袋儿瓜子。

过年嘛,无肉不欢,当然要备点肉了。我们去往买肉的地方,老爸老妈和奶奶在那里挑肉,我也不懂啊,只能在旁边看着,实在是太无聊了。

买完肉之后准备去买菜,但是因为家里有菜,并且有的是时间,所以就不买菜了。

买完东西之后,我们来到车上,我看着诱人的糖果,心想:不行,我要减肥,不能再吃了。于是我拿起了糖果,最后还是没抵住诱惑,吃了一个。我心想:就一个,应该没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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