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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 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论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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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 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论文(七篇)
2022-12-18 07:43:1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一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今年定为全市的“城市创建年”,并把一城两路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城市建设的重点,下大力气对城区及郑密路、密杞路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建设。上半年,首先进行嵩山大道拆迁改造和街景整治,要通过大规模的集中建设和治理,把嵩山大道建设成为过往新密的迎宾大道,展示新密对外形象的窗口,反映新密时代特色的风景线。下面,我就对此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

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市“十五”规划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新密在完成了工业的原始积累及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之后,真正对新密社会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是城市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其根本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论是现代工业,还是现代服务业,只有依托城镇才能发展起来,只有加快城镇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才能把我们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来,才能加快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组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要让群众富起来,就必须千方百计把我们新密近60万的农民尽可能多的从我们少量的土地上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转移的越多,群众致富的步伐就越快,走出土地的农民越多,我们的农民就越有希望。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快城镇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对广大农民向城市聚集的吸引力。

二是有利于塑造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创造城市优美环境,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是招商引资的前提,是投资环境的硬件平台。因此,为了增强城市聚集人口,吸纳资金,配置资源的能力,我们必须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

三是有利于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对新密而言,拉动经济增长主要是投资和消费。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和规模的扩张,它能最大限度地制造投资需求。同时,只有加快城镇建设,促使更多的人口向城镇聚集,才能最大限度地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正确理解加快城镇建设是当前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今年城市建设的项目多,投资额度大,工程任务重,为什么

要在目前财政困难、经济紧张的情况下,搞这么大的动作?

一是实现《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的需要。20__年新密市政府根据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投资300多万元,聘请上海同济大学和清华大学对新密市城市规划进行了修编,去年7月10日通过评审,并付诸实施。它是新密城市未来10—20__年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要想把新密建设好,打扮得更漂亮,我们必须尽快实施规划。

二是进入全省26个加快城市化进程重点县(市)的需要。经过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努力,新密已被列入省政府加快城市化进程的26个重点县市之一。我们必须完成省委、省政府给我们确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才能尽快享受到省政府、郑州市制定的包括拨付资金、融资方式、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是全市人民的迫切要求和共同心愿。从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来看,20__年城建方面议案达64件,占全市议案总数的31.8%,20__年45件,占26.5%,呈居高不下的态势,它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关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城市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为此,按照重要思想的要求,我们决定扑下身子,狠抓城市建设。

四是与周边县(市)城市发展相比较的需要。目前,郑州市六个县市,登封市、新郑市已经进入国家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荥阳、中牟去年都已开始争创文明城市,我们也不能甘居人后,今年,一定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努力来争创文明城市,把我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是我们已具备了集中力量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条件与基础。我市经过二十多年的精心建设,已经形成了以东西大街为主轴,农业路为纵轴的大十字框架和三纵三横的城市道路网络。在城市管理方面,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刘寨、大隗、超化建设初具规模,势头良好,为我们城市建设积累了很多经验。

三、领导重视,全民参战,确保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20__年的建设工程是一场大的战役,要打好这场攻坚战,我认为重要的有两点:一是领导重视,亲自上阵。可以设想,今年的城建工作将会遇到不少的困难及问题,如拆迁问题、建设资金问题、工程进度问题、工程质量问题等等。但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已定,目标任务已经明确,不容商量没有余地。各有关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不得讲价钱、谈条件、打折扣,否则,市委、市政府将采取组织措施,加以保障。二是全民动员,全民参战。城市建设基本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人民城市人民建”。城市建设的成果人人共享,但是也必须有所付出。今年的城市建设这么大的动作,仅靠市财政投入是不现实的。为此,要通过今天的大会,以及新闻部门的广泛宣传,让全市人民理解“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道理,动员全市人民关心城市建设、参加城市建设、支持城市建设,有力出力、有物出物、有钱出钱。总之,市委、市政府相信,只要全市人民上下一致,万众一心,我们城市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推荐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二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方:

用气方: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天然气交付点及碰口费

本合同交付点为

第二条 天然气交付方式

供气方将通过管道输送在交付点将天然气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气方。

第三条 用气种类和性质

本合同供给用气方的气体为天然气,用气性质为 工业 用气。

第四条 供气质量

供气方按本合同交付给用气方的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第五条 天然气销售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销售给用气方的天然气价格为:

1、燃气价格为_____元/立方米。

2、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 5 日前结清上月预付完本月气款。

3、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政府和上游气价调整时,供气方的销售价格随之联动调整,按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以政府或上游的正式行文为准。

5、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中石油供气单位顺价)造成供气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供气价格。

6、遇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供气方应告知用气方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

第六条 天然气的结算

1、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5 日前预付完本月气款。

2、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3、最小月用气量:当月合同量×97%

4、最低支付:如果用气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提取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则用气方必须支付最小月气量与该供气月买方实际提取气量差值部分的价款,该部分天然气按照该供气月本合同约定综合价格的30%计价。

第七条 天然气的计量

1、按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在交付点按体积(标准立方米)计量。

2、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用气方提供合格的燃气流量计,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定。供气方负责管理,用气方监护。

3、用气方需在本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度4月1日至明年3月30日的用气量计划、维修计划和供气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附件一:年度用气计划表)

4、 用气方如需在销售计划基础上扩大用气规模,应首先向供气方书面提出,经同意后再实施,否则供气方不承担任何相应增加供气的责任和义务。在本合同期内,若用气方提前用完申购气量且未向供气方发出继续购气要约或未与供气方达成一致供气方有权减少或停止向用气方供气。

5、天然气的计量以用气方提供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6、天然气日常计量交接单由双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如果用气方认为计量交接单有误,应在签署计量交接单的同时将该异议填注在计量交接单上,但这并不能免除用气方依据供气方开具的发票付款的义务。该异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调整结算气量和气款,用气方如果拒绝在计量交接单上签字,将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7、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双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8、若因燃气计量表自身原因导致计量不准,按以下 ① 方式计算用气量:

①计量不准前,正常计量情况下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②恢复准确计量后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③计量存在争议时,用气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绝支付气费,应先结清气费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多退少补。

第八条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供、用气设施由用气方全资严格按相关规定建设,产权分界点是: (即供、用气双方的交付点)。

2、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委托供气方代为维护管理(另行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产权分界点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由用气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九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上游气源停气、气压降低,不可抗力、特殊约定或供方管路抢修及抢险等因素外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气方连续供气。

2、供气方在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向用气方保供天然气,如供气方自身不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供气方有权减、停用气方气量。

3、依照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4、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使用范围用气,严重者可中断供气。

5、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方逾期不支付天然气费达10日的,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6、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约用气等原因,需要减供或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通知用气方。

7、用气方必须如实上报实际用气户数,如发现隐藏户数的情况,供气方有权作停气处理,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

第十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用气方交付天然气。

2、用气方需协助供气方落实上游履行本合同所增加的居民用气计划和结算居民结构气比例事宜。如上游不增加居民结构气则调整价格并弥补供气差价。

3、按照合同约定的性质使用天然气,用气方需要改变用气性质或扩大用气范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供气方提出申请。(不能私自为任何一家工业用户供气,如有需要供气,必须与本合同供气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

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天然气气款。

5、用气方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用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用气、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承担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7、用气方应提供符合安全保证的施工作业、抄表、安全检查、维护的条件和环境。

8、有义务协助和配合供气方进行用气安全检查,接受供气方对使用范围的检查监督。

9、未经供气方书面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改变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燃气计量表,否则视为盗用燃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第(3)项之规定处理。

10、有义务保护燃气设施,发现安全隐患、漏气爆管、违规作业、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认为破坏燃气设施等紧急情况,用气方应立即报告供气方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11、用气方在生产运行时应做好各类用气性质的生产用气记录,以备供气方查阅。

12、用气方当遇到因供气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或因政府部门的指令和上游供气情况的变化,采取减压、减供、限气或停气等措施时,用气方因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及保供措施,供气方无义务为其进行保供。

第十一条 安全用气

1、用气方应对用气人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和规定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供气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气方承担:

(1)未经供气人批准,用气人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器具,改变燃气用途,擅自更换,变动供气方的计量装置及铅封等;

(2)在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使用、存放火源或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物品;

(3)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的接地导体;

(4)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掩盖、包裹燃气管道、燃气设施;

(6)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它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7)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8)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用气方进行有可能影响或者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当事先通知供气方,供气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在施工作业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必须立即通知供气方,对给供气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为了保证用气方平稳安全用气,在供气过程中当供气方或用气方发现计量器具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拆卸返厂维修或清洗时,用气方应积极配合。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后,由计量器具厂家提供维修清洗证明。当用气方对维修或清洗后计量器具的精度有异议时可提出对该计量器具送有资质的计量监督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如计量器具的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则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如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则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产生的费用,根据计量器具故障产生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在检、维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天然气气款的,除补交气款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5‰每天收取。

(2)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气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含盗用燃气)导致供气方气量损失的,应向供气方赔偿损失,计算损失额按管道口径最大流量计算,计费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日24小时连续用气计算;且供气方可以采取中断供气直至用气方纠正自己的行为为止。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供气方在维修、安检、抄表等过程中如发现用气方燃气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方应积极配合隐患整改。如为应由用气方自行整改的,用气方应在接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10日内自行整改,如果用气方不配合或拒绝自行整改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用气方自行承担责任;为保证安全,乙方有权随时限气或中断供气。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等期顺延,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保密

本合同或根据本合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条款,供、用气双方均有对该等条款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向双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披露,对确需披露的信息,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没有意义。

(3)发生严重影响供气方或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应影响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造成或引起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而该任何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洪水、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战争等;还包括导致一方不能合法履行义务的政府法令,对一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限制、制止,或其他指令和法律修改,许可证的取消和撤回,以及批准的改变,取消或废除。但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法律、批准、同意或许可证的改变、取消和废除,不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均无权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气方: 用气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推荐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三

近期,市政协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形成了建议案,市委书记、市人大会主任张安民同志阅后,作出重要批示: 市政协关于治理城区大气污染的建议案,从全市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召开不同方面的座谈会,并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我市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析出了五个方面的污染源,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有见解、有深度、切实可行。希望市级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严格落实,强化监管,真正还禹城人民蓝天繁星。 现将调研文章及建议综合整理刊发。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城区大气污染问题,8月初,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对我市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研组先后到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征求政协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我市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海河迎查为契机,大力实施千亩湿地、污泥处理中心和 天网工程 智慧环保平台等项目,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走出了一条发展经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相协调的新路子。特别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力。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和排放强度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成熟节能技术,狠抓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三是治理工业污染。对全市33家涉气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其中,已完成22家,正在改造中7家,无进展的4家。 4家德州市控重点限期治理企业中,贺友已改造完成,新园热电、光大电力、禹王蛋白正在改造中。

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全面整治城市扬尘污染。住建部门加强施工现场、搅拌站管理,强化各项防尘措施,硬化施工现场,遮盖建筑材料,积极推进整治工作。二是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环保部门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建立 环保定期检测与安全检测同步 制度,积极谋划开展淘汰黄标车工作。三是及时清扫道路扬尘。城管部门购置3辆湿扫车、1辆吸扫车,城区12条主干道每天3次清扫。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查处违规车辆,保证城区道路清洁。

监督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围绕 监测预警、执法监管、社会监督 三个层面,完善联防联控监管体系。一是监测预警体系。在3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dcs系统,在市区设立3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实时监控检测。二是执法监管体系。采取上级巡查与下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监督体系。及时宣传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畅通社会各界与环保工作沟通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我市大气污染现状

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市工业废气污染主要包括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木板生产加工企业和钢铁企业产生的粉尘,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生物制品加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和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我市每年排入大气二氧化硫3900吨、氮氧化物840吨,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城区小型燃煤锅炉问题突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改用天然气或电厂蒸汽进行生产经营,但城区仍有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20台套,部分饭店、浴池、馒头房等小型加工作坊仍在使用燃煤器具。由于多数小型燃煤锅炉未安装或仅安装了简单低效的除尘设施,烟尘的排放没有有效遏制,市区冒黑烟的现象屡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大气质量。

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未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市区建筑施工工地14处,水泥搅拌站7家。由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施工,由此产生的扬尘严重污染了城市空气。运输渣土的车辆大多超载,密闭遮挡效果欠佳,沿途抛洒滴漏,道路上的垃圾、灰尘等被往来的车流碾压后反复扬起沉降,造成重复污染。我市洒水车辆少,即使满负荷运转,扬尘往往从主干道清扫到人行道,不能彻底清除。市区部分区域土地裸露,绿化覆盖率低,也是扬尘重要来源。

露天烧烤对城区空气影响较重。近两年,我市露天烧烤有增长泛滥趋势,目前共有烧烤摊点100多家,部分烧烤摊点占人行道经营,有的甚至占据慢车道,堵塞交通、乌烟瘴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烧烤产生的油烟,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以文化街和瑜琳街最为突出。

汽车尾气污染日益凸显。我市汽车保有量目前已达4.3万辆,其中 黄标车 1065辆,尾气排放量明显增长,给空气治理带来很大压力,这也是城市雾霾天气增多的重要原因。

原因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有待提高。多数企业虽然能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但普遍对减排治污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高。个别企业以各种借口逃避新上治理设施、有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dcs系统造假逃避监管。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搅拌场等对扬尘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

市控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进展缓慢。 33家限期治理企业,以资金缺乏或施工困难等理由为借口,难以按上级要求时限完成任务;个别企业以停产或锅炉规模小等为由未进行改造;有的企业虽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改造,但存在污染治理设施简陋、平时不运行等问题,不能发挥减排治污的作用。

多部门联动机制没有形成。一是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餐饮企业、粉料堆场、渣土运输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虽有监管职责,但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推进力度不够。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措施不完善,对扬尘面源污染的治理主要采取人工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监督,日常巡查不够,一些建筑工地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比如,油气回收工作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各部门各自为政,工作进展相对滞后。

缺乏资金支持。一是企业治污减排设施改造工程实施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由于市场不稳定、企业效益下滑等原因,企业积极性不足。二是在大气污染检测设备上投入不足,造成目前大气污染监管、监测装备落后,手段有限。

几点建议

突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落实德州市蓝天计划,实施禹城高新区企业点源废气(异味)专项整治规划,采取联合执法、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城区异味环境问题。

2、淘汰城区燃煤锅炉。 20__年底之前,在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和其他民用煤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炉窑,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炉窑。确需建设的,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市住建局监督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喷水作业、车辆出入冲洗等施工要求,加大拆迁现场、砂石搅拌场等降尘措施的日常检查力度;市城管局加强渣土车、物料运输车辆监管,避免运输过程中的垃圾、灰尘洒落,减少市区内裸露地面,做到 逢地必绿、逢地必硬 (绿化、硬化),增加城区道路机扫率,降低城区扬尘污染。

4、规范露天烧烤。参照其他地区的先进模式,逐步完成划定城区禁烤区域,其他区域全部实现入室烧烤,烟油集中收集处理,推行无烟烧烤炉具。

5、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引导市民低碳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落实城区黄标车限行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

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在城区开展城市保洁行动,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义务劳动的形式,或干部职工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城市保洁活动。机关单位、企业、沿街门店实行门前 五包 ,把乡村文明行动延伸到城市社区、延伸到机关。

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德州市蓝天行动计划(20__-20__)要求,成立由市级领导为组长,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公安、交通、城管、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实施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建立 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 的工作机制。每年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业绩考核重要依据。

2、突出政策向导。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强源头控制,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落实各项治理补贴政策,实施 以奖促治 ,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治理项目和资金支持,对达标排放企业加大排污费返还比例,鼓励企业持续投入治污设施技术升级改造;强化环保队伍建设,增加技术装备投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3、重视宣传引导。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重点强化对排污企业和个体业主的宣传教育,提高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平台,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反映、投诉大气污染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推荐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四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方:

用气方: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天然气交付点及碰口费

本合同交付点为

第二条 天然气交付方式

供气方将通过管道输送在交付点将天然气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气方。

第三条 用气种类和性质

本合同供给用气方的气体为天然气,用气性质为 工业 用气。

第四条 供气质量

供气方按本合同交付给用气方的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第五条 天然气销售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销售给用气方的天然气价格为:

1、燃气价格为_____元/立方米。

2、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 5 日前结清上月预付完本月气款。

3、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政府和上游气价调整时,供气方的销售价格随之联动调整,按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以政府或上游的正式行文为准。

5、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中石油供气单位顺价)造成供气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供气价格。

6、遇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供气方应告知用气方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

第六条 天然气的结算

1、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5 日前预付完本月气款。

2、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3、最小月用气量:当月合同量×97%

4、最低支付:如果用气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提取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则用气方必须支付最小月气量与该供气月买方实际提取气量差值部分的价款,该部分天然气按照该供气月本合同约定综合价格的30%计价。

第七条 天然气的计量

1、按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在交付点按体积(标准立方米)计量。

2、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用气方提供合格的燃气流量计,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定。供气方负责管理,用气方监护。

3、用气方需在本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度4月1日至明年3月30日的用气量计划、维修计划和供气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附件一:年度用气计划表)

4、 用气方如需在销售计划基础上扩大用气规模,应首先向供气方书面提出,经同意后再实施,否则供气方不承担任何相应增加供气的责任和义务。在本合同期内,若用气方提前用完申购气量且未向供气方发出继续购气要约或未与供气方达成一致供气方有权减少或停止向用气方供气。

5、天然气的计量以用气方提供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6、天然气日常计量交接单由双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如果用气方认为计量交接单有误,应在签署计量交接单的同时将该异议填注在计量交接单上,但这并不能免除用气方依据供气方开具的发票付款的义务。该异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调整结算气量和气款,用气方如果拒绝在计量交接单上签字,将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7、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双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8、若因燃气计量表自身原因导致计量不准,按以下 ① 方式计算用气量:

①计量不准前,正常计量情况下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②恢复准确计量后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③计量存在争议时,用气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绝支付气费,应先结清气费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多退少补。

第八条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供、用气设施由用气方全资严格按相关规定建设,产权分界点是: (即供、用气双方的交付点)。

2、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委托供气方代为维护管理(另行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产权分界点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由用气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九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上游气源停气、气压降低,不可抗力、特殊约定或供方管路抢修及抢险等因素外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气方连续供气。

2、供气方在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向用气方保供天然气,如供气方自身不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供气方有权减、停用气方气量。

3、依照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4、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使用范围用气,严重者可中断供气。

5、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方逾期不支付天然气费达10日的,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6、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约用气等原因,需要减供或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通知用气方。

7、用气方必须如实上报实际用气户数,如发现隐藏户数的情况,供气方有权作停气处理,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

第十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用气方交付天然气。

2、用气方需协助供气方落实上游履行本合同所增加的居民用气计划和结算居民结构气比例事宜。如上游不增加居民结构气则调整价格并弥补供气差价。

3、按照合同约定的性质使用天然气,用气方需要改变用气性质或扩大用气范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供气方提出申请。(不能私自为任何一家工业用户供气,如有需要供气,必须与本合同供气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

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天然气气款。

5、用气方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用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用气、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承担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7、用气方应提供符合安全保证的施工作业、抄表、安全检查、维护的条件和环境。

8、有义务协助和配合供气方进行用气安全检查,接受供气方对使用范围的检查监督。

9、未经供气方书面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改变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燃气计量表,否则视为盗用燃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第(3)项之规定处理。

10、有义务保护燃气设施,发现安全隐患、漏气爆管、违规作业、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认为破坏燃气设施等紧急情况,用气方应立即报告供气方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11、用气方在生产运行时应做好各类用气性质的生产用气记录,以备供气方查阅。

12、用气方当遇到因供气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或因政府部门的指令和上游供气情况的变化,采取减压、减供、限气或停气等措施时,用气方因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及保供措施,供气方无义务为其进行保供。

第十一条 安全用气

1、用气方应对用气人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和规定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供气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气方承担:

(1)未经供气人批准,用气人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器具,改变燃气用途,擅自更换,变动供气方的计量装置及铅封等;

(2)在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使用、存放火源或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物品;

(3)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的接地导体;

(4)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掩盖、包裹燃气管道、燃气设施;

(6)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它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7)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8)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用气方进行有可能影响或者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当事先通知供气方,供气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在施工作业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必须立即通知供气方,对给供气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为了保证用气方平稳安全用气,在供气过程中当供气方或用气方发现计量器具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拆卸返厂维修或清洗时,用气方应积极配合。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后,由计量器具厂家提供维修清洗证明。当用气方对维修或清洗后计量器具的精度有异议时可提出对该计量器具送有资质的计量监督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如计量器具的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则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如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则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产生的费用,根据计量器具故障产生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在检、维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天然气气款的,除补交气款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5‰每天收取。

(2)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气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含盗用燃气)导致供气方气量损失的,应向供气方赔偿损失,计算损失额按管道口径最大流量计算,计费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日24小时连续用气计算;且供气方可以采取中断供气直至用气方纠正自己的行为为止。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供气方在维修、安检、抄表等过程中如发现用气方燃气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方应积极配合隐患整改。如为应由用气方自行整改的,用气方应在接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10日内自行整改,如果用气方不配合或拒绝自行整改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用气方自行承担责任;为保证安全,乙方有权随时限气或中断供气。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等期顺延,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保密

本合同或根据本合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条款,供、用气双方均有对该等条款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向双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披露,对确需披露的信息,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没有意义。

(3)发生严重影响供气方或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应影响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造成或引起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而该任何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洪水、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战争等;还包括导致一方不能合法履行义务的政府法令,对一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限制、制止,或其他指令和法律修改,许可证的取消和撤回,以及批准的改变,取消或废除。但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法律、批准、同意或许可证的改变、取消和废除,不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均无权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气方: 用气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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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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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32.走进新风鹤乡,感悟文明射阳

33.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34.走进新风鹤乡,感悟文明射阳

35.共建文明射阳,共享射阳文明

36.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37.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

38.小手牵大手,文明路上一起走

39.文明家园,我们共同的梦想。

40.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新沂

41.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42.献出你的爱心,共创温馨家园

43.加强道德建设,共建美好家园

44.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

45.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素质

46.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47.遵守市民守则,弘扬文明新风

48.共建文明家园,同创美好未来

49.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

50.情系文明家园,构建绿色厦门!

51.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素质。

52.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洛阳。

53.遵守市民守则,弘扬文明新风。

54.共建文明家园,同创美好未来。

55.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56.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精神。

57.以文明求发展,以发展促文明。

58.推进城市文明,提升公民素质。

59.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泰州。

60.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共创文明

推荐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怎么写七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组织领导、指导、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政府批准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 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 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七)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八)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九) 负责对街面流动售犬、违反携犬外出和溜犬规定,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捕捉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街面无主、遗弃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十) 参与城乡规划、园林绿化规划、市政公共设施、城市交通规划和失去消防设施规划及相关城市管理内容的建设规划的审议、论证。

(十一)统一办理在市区范围内设置临时摊点和亭棚、设置车辆清洗点、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包括店招店牌和灯饰等设施)、在道路两侧设置公共广告栏、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环境卫生设施的迁移和拆除、城区饲养家禽家畜等许可事项

(十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与公安部门共同规划临时停车点、停车泊位。

(十三)负责全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对市区道路、河流、小区保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监督检查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的落实。

(十四)编制城市照明管理具体规划(包括景观照明规划),组织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的设计、审批与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与修缮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让我很惊讶,城管居然有那么多的职责,它包括了环卫所,和工商局,公安局等相互协作。那么多的工作要做,那他们肯定很忙,这和我映像中政府部门悠闲的工作不一样啊!怀着这样的疑惑我开始了我的暑期实践。

在实践过程中,我被分到城中中队。在城中中队的日子里,我逐渐清晰了城管基层的工作内容,也亲眼见证着这样一只每天忙碌着的可爱队伍。在烈日下,他们坚守着他们的岗位,在街上巡查;在清晨早查时,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抱怨;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尽力给予大家方便。每天,除了例行的巡查外,在后勤部,我们热心的民众电话经常响起。有些问题需要我们和其他部门进行协调,有些需要城管去户外解决的中队里就会迅速分配人手去解决。这些天里有市民反映违规搭建的,噪音扰民的,非法经营的……很难想象,城管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

在这次实践过程中,团委还给我们安排了几次小活动。在宣传环保的垃圾分类回收活动中,我了解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大意义以及回收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在参观了西郊环卫所,我了解了政府竭力提供辛苦工作的的环卫工人舒适的休息环境;在游长江的活动中,我领略了长江的壮阔,延岸造船厂的繁华。

令我映像最为深刻的是体验城管活动,虽然只有仅仅半天,却让我记忆深刻,我跟随了一名城管体验他的日常工作。我看到城管不厌其烦的劝道水果店主将水果放置在店内,不能超出店外非法经营,可是店主很敷衍,嘴上说着好,可是就是不行动,最后城管和我只能自己动手一箱一箱搬。我以为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可是令人失望的是,的给我们巡街返回,那个水果店主已经把水果又搬出来了。城管告诉我,对付这些非法经营的店主,他们每天都要进行无数次的劝导。在这之前,我在网上了解到百姓对城管的评价很低,认为他们仗势欺人,素质低下,动辄就会挥手打人,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觉得作为一名城管实在太不容易了!他们素质低下?不,我了解到仅仅基层的城管90%以上都有本科学历。他们动辄挥手打人?不,他们面对民众的激烈行为,都不动手。在我实践过程中,我们中队进行过一次早查,在这次早查中,小贩在我们城管要扣押货物时,反抗撞坏了我们队两辆巡逻车,我们对违法的小贩开出的罚款仅仅300元左右,并且全部返还了扣押的货物。

通过这次的暑期实践,不但锻炼了我的沟通能力,教会我宽容,大度,更让我对城管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们的工作虽然是那么的艰辛,可是他们是多么的可爱,他们的付出是多么的伟大!正是有了他们,我们的城市才是如此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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