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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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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实用17篇)
2023-11-23 22:46:08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如何有效策划和组织活动想要写好一篇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优秀的范文。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一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二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发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花,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三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四

家中有套《现代经典作家诗文全编书系》,其中有本《张爱玲散文全编》,十几年了,一直躺在书柜里,从未翻过。近日,想补充点散文素养,所以,认真地拜读了一番。

对张爱玲我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小时候,物质贫乏书也贫乏,除了教科书、小人书和毛选外,没有什么课外书,读高中时虽然进到了80年代,但对她那个年代的女作家,也就知道冰心、丁玲和萧红,根本没听说过她的名字。知道有张爱玲的存在,好像也就在这十几年的事情,因为看了一篇报道,说上海的小资言必张爱玲;电影《色。戒》曾经轰动一时,张曼玉穿的旗袍,也成了那年最风靡的时装,才知道了她是作者,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也未看过该部电影;还在一些娱乐八卦里,片断地了解了一些她的恋爱婚姻事,知道的仅此而已!

真正接触张爱玲的作品,这还真是第一次。透过散文,初识张爱玲,钦佩之情油然而生,直让我五体投地!

钦佩她的才华,不仅仅是因为她成名早,三岁能背唐诗宋词,七岁写了第一部小说,而且她还是一位学贯中西的人,不大喜欢音乐,但弹得一手好钢琴;擅长画画,曾经将女像速写作为散文集的插画;谈到跳舞,可以从外国谈到到中国,从古代谈到近代,从原始谈到文明,从交谊舞谈到舞台剧;论起宗教,上等人和下等人信教的共同观念,读书人和愚民的不同之点,道教的天堂、佛教的地狱、孔教的制裁以及天主教、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均能深入浅出;她还是一位有造诣的红学家,对《红楼梦》是情有独钟,研究颇深!

钦佩她的真实,不像其他知识分子那样视金钱如粪土,她不回避对金钱的需要,也不回避对金钱的斤斤计较,更不回避金钱在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存在。她说起和好友莫梦逛街,吃食是aa制的,送莫回家的车钱应该由莫来承担;谈起和苏青的关系“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很是客观而现实。坦承自己喜欢上海人,还不忘加上一句“我喜欢上海人喜欢我的书”,毕竟她是一位以文字为生的文人。

钦佩她的坦白,她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她承认自己缺少济世的大胸怀,“将来的平安,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各人就近求得自己的平安”;虽然生活在炮火连天的时代,但是她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只是写些男女之间的小事情,“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朴素,也更放恣的。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而自己不过是凡事先考虑自己的小女人而已:“人生的所有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这些话语在左派当道的情况下,她肯定是不得志的,我想,这也是她当年选择离开她深爱的上海,飘洋过海移居海外的原因之一吧。

钦佩她的女人味,不仅是琴棋书画样样会的才女,亦是喜欢时装逛街冰激凌的时尚达人,更钦佩她身为女人对女人深刻的认识,“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比一个坏男人坏的更彻底”;还有她的这个观点确实也是与众不同,“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毋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对“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得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的现象,有时她又感到很悲怆!

钦佩她的经典,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却举重若轻,有时,似乎不经意地点出,皆成妙语。18岁时能有“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的感叹,令人深思;关于个人与时代也有她专属的比喻:“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评价“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对照当今的社会,今日的国人不正是当年的上海人吗?就更折服她对人性认识的精辟与独到!

一本散文集就让我如此倾倒,难怪她直到现在还拥有那么多的粉丝。

相见恨晚!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五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六

有些图画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其中只有一张是名画,果庚的《永远不再》。一个夏威夷女人裸体躺在沙发上,静静所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健壮的,至多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一切都完了。女人的脸大而粗俗,单眼皮,她一手托腮,把眼睛推上去,成了吊梢眼,也有一种横泼的风情,在上海的小家妇女中时常可以看到的,于我们额为熟悉。身于是木头的金棕色。棕黑的沙发,却画得像古钢,沙发套于上现出青自的小花,罗甸样地半透明。嵌在暗铜背景里的户外天气则是彩色玻璃,蓝天,红蓝的树,情侣,石栏杆上站着童话里的稚拙的大乌。玻璃,铜,与木,三种不词的质地似乎包括了人手扔得到的世界的全部,而这是切实助,像这女人。想必她曾经结结实实恋爱过,现在呢,永远不再了”。虽然她睡的是文明的沙发,枕的是柠檬黄花布的荷叶边枕头,这里面有一种最原始的悲抢。不像在我们的社会里,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想到爱,一定要碰到无数小小的不如意,龌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她这里的却是没有一点渣滓的悲哀,因为明净,是心平气和的,那木木的棕黄脸上还带着点不相干的微笑。仿佛有面镜子把户外的阳光迷离地反映到脸上来,一晃一晃。

美国的一个不甚著名的女画家所作的《感思节》,那却是绝对属于现代文明的。画的是一家人忙碌地庆祝感恩节,从电灶里拖出火鸡,桌上有布丁,小孩在桌肚下乱钻。粉红脸,花衣服的主妇捧着大叠杯盘往饭厅里走,厨房砖地是青灰的大方块,青灰的空气里有许多人来回跑,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大约是美国小城市里的小康之家,才做了礼拜回来,照他们垦荒的祖先当初的习惯感谢上帝给他们一年的好收成,到家全都饿了,忙着预备这一顿特别丰盛的午餐。但虽是这样积极的全家福,到底和从前不同,也不知为什么,投那么简单了。这些人尽管吃喝说笑,脚下仿佛穿着雨中踩湿的鞋袜,寒冷,粘搭搭。活泼唧溜的动作里有一种酸惨的铁腥气,使人想起下雨天走得飞快的电车的脊梁,黑漆的,打湿了,变了狠淡的钢蓝色。

叫做《明天与明天》的一张画,也是美国的,画一个支女,在很高的一层楼上租有一间房间,阳台上望得见许多别的摩天楼。她手扶着门向外看去,只见她的背影,披着黄头发,绸子浴衣是陈年血迹的谈紫红,罪恶的颜色,然而代替罪恶,这里只有平板的疲乏。明天与明天……丝袜溜下去,臃肿地堆在脚躁上;旁边有自铁床的一角,通遏的枕头,床单,而阳台之外是高天大房子,黯淡而又自浩浩,时间的重压,一天沉似一天。

画娼支,没有比这再深刻了。此外还记得林风眠的一张,中国的洋画家,过去我只喜欢一个林风眠。他那些宝蓝杉中的安南、缅甸人像,是有着极圆熟的图案美的。比较回味深长的却是一张着色不多的,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土墙下站着个思衣女子,背后跟着钨妇。因为大部分用的是谈墨,虽没下雨面像是下雨,在寒雨中更觉得人的温暖。女人不时髦,面目也不清楚,但是对于普通男子,单只觉得这女人是有可能性的,对她就有点特殊的感情,像孟丽君对于她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一样的,仿佛有一种微妙的牵挂。林风眠这张画是从普通男子的观点去看支女的,如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感伤之中不缺乏斯文扭捏的小趣味,可是并无恶意,普通女人对于娟支的观感则比较复杂,除了恨与看不起,还又有羡慕着,尤其是上等妇女,有其太多的闲空与太少的男子,因之往往幻想支女的生活为浪漫的。那样的女人大约要被卖到三等窑子里去才知道其中的甘苦。

日本美女画中有著名的《青楼十二时》,画出艺支每天二中四个钟点内的生活。这里的画家的态度很难得到我们的了解,那倍异的尊重与郑重。中国的确也有苏小妹、董小宛之流,从粉头群里跳出来,自处甚高,但是在中国这是个性的突出,而在日本就成了一种制度——在日本,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制度的。艺支是循规蹈矩训练出来的大众情人,最轻飘的小动作里也有传统习惯的重量,没有半点游移。《青楼十二时》里我只记得丑时的一张,深宵的女人换上家用的本展,一只手捉住胸前的轻花衣服,防它滑下肩来,一只手握着一炷香,香头飘出细细的烟。有丫头蹲在一边伺候着,画得比她小许多。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于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展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合适,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这样地把支女来理想化了,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日本人对于训练的重视,而艺支,因为训练得格外彻底,所以格外接近女性的美善的标准。不然我们再也不能懂得谷崎润一郎在《神与人之间》里为什么以一个艺支来代表他的“圣洁的madonna”。

说到欧洲的圣母,从前没有电影明星的时候,她是唯一的大众情人,历代的大美术家都替她画过像。其中有这样的画题:“有着无暇的子宫的圣母”。从前的oomphgirl等于现在的wombgirl。但现代的文明人到底拘谨得多,绝对不会那么公然地以“无理的子宫”为号召了。

欧洲各国的圣母,不论是荷兰的,丝丝缕缕被着稀薄的金色头发,面容长而冷削,金的,玉的,寂寞的,像玛琳黛德丽;还是意大利的,农田里的,摆水果摊子的典型,重重的青黑的眉眼,多肉,多娇;还是德国的,像是给男人打伯了的,凸出了谈蓝的大眼睛,于惊恐中生出德国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活泼婉媚;美的标准不同,但是宗教画家所要表现的总是一个天真的乡下姑娘,极度谦卑,然而因为天降大任于身,又有一种新的尊贵,双手捧了皇儿,将来要以他的血来救世界,她把他献给世界。画家无法表现小儿的威权智慧,往往把他画成了一个满身横肉的,老气的婴孩。有时候他身上覆了轻纱,母亲揭开纱,像是卖弄地揭开了贵重礼物的盒盖。有时候她也逗着他玩,或是温柔地凝视着怀中的他,可是旁边总仿佛有无数眼睁睁的看戏的。

单只为这缘故我也比较喜欢日本画里的《山姥与金太朗》,大约是民间传说,不清楚两人是否母子关系,金大郎也许是个英雄,被山灵抚养大的。山姥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丰腮的长脸,眼睛是妖淫的,又带着点潇潇的笑,像是想得很远很远;她把头低着,头发横飞出去,就像有狂风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吹得往一边倒。也许因为倾侧的姿势,她的乳在颈项底下就开始了,长长地下垂,是所谓“口袋奶”。蟹壳脸的小孩金太郎惯在她胸脯上,圆睁怪眼,有时候也顽皮地用手去捻她的乳头,而她只是不介意地潇潇笑着,一手执着描了花的拨浪鼓逗着他,眼色里说不出是诱惑,是卑贱,是涵容笼罩,而胸前的黄黑的小孩子强凶霸道之外,又有大智慧在生长中。这里有母于,也有男女的基本关系。因为只有一男一女,投人在旁看戏,所以是正大的,觉得一种开天辟地之初的气魄。

由此我又想到拉斐尔最驰名的圣母像,thesistinemadonna抱着孩子出现在云端,脚下有天使与下跪的圣徒。这里的圣母最可爱的一点是她的神情,介于惊骇与黔持之间,那骤然的辉煌。一个低三下四的村姑,蓦地被提拔到皇后的身份,她之所以人选,是因为她的天真,平凡,被抬举之后要努力保持她的平凡,所以要做戏了。就像在美国,各大商家选举出一个典型的“普通人”,用他做广告:“普通人先生”爱吸××牌香烟,用××脾剃刀,穿××牌雨衣,赞成罗斯福,反对女人太短的短裤。举世瞩目之下,普通人能够普通到几时?这里有一种寻常中的反常,而山姥看似妖异,其实是近人情的。

超写实派的梦一样的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无名的作品,一个女人睡倒在沙漠里,有着埃及人的宽黄脸,细瘦玲班的手与脚;穿着最简单的麻袋样的袍子,白底红条,四周是无限的妙;抄上的天,虽然夜深了还是谈谈的蓝,闪着金的抄质。一只黄狮子走来闻闻她,她头边搁着乳白的瓶,想是汲水去,中途累倒了。一层沙,一层天,人身上压着大自然的重量,沉重清净的睡,一点梦也不做,而狮子咻咻地来嗅了。

题名作《夜的处女》的一张,也有同样的清新的恐饰气息。四个巨人,上半身是犹太脸的少女,披着长发,四人面对面站立,突出的大眼睛静静地互相看着,在商量一些什么。脚下的圆自的石块在月光中个个分明,远处有砖墙,穹门下恍榴看见小小的一个男子的黑影,像是生魂出窍——就是他做了这梦。

中国人画油画,因为是中国人,仿佛有便宜可占,借着参用中国固有作风的藉口,就不尊重西洋画的基本条件。不取巧呢,往往就被西方学院派的传统拘束住了。最近看到胡金人先生的画,那却是例外。最使人吃惊的是一张白玉兰,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嬉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的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另有较大的一张,也有白玉兰,薄而亮,像五又像水晶,像扬贵奶牙痛起来含在嘴里的玉鱼的凉昧。迎春花强韧的线条开张努合,它对于生命的控制是从容而又霸道的。

两张画的背景都是火柴盒反面的紫蓝色。很少看见那颜色被运用得这么好的。叫做《暮春》的一幅画里,阴阴的下午的天又是那么闷蓝。公园里,大雄地拥着绿树,小路上两个女人急急走着,被可怕的不知什么所追逐,将要走到更可怕的地方去。女人的背景是肥重的,摇摆着大屁股,可是那俗气只有更增加了恐怖的普照。

文明人的驯良,守法之中,时而也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快怯的荒寒。《秋山》又是恐怖的,谈蓝的天,低黄的夕照,两棵细高的白树,软而长的枝条,鳗鱼似地在空中游,互相绞搭,两个女人缩着脖子挨得紧紧地急走,已经有冬意了。

《夏之湖滨》,有女人坐在水边,蓝天自云,白绿的大树在热风里摇着,响亮的蝉——什么都全了,此外好像还多了一点什么,仿佛树荫里应当有个音乐茶座,内地初流行的歌,和着水声蝉声抄抄而来,粗俗宏大的。

《老女仆》脚边放着炭钵子,她弯腰伸手向火,膝盖上铺着一条白毛毡,更托出了那双手的重拙辛苦。她戴着绒线帽,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微笑着,非常满意于一切。这是她最享受的一刹那,因之更觉得惨了。

有一张静物,深紫褐的背景上零零落落布置着乳白的瓶罐、刀、荸荠、莳姑、紫菜苔、蓝、抹布。那样的无章法的章法,油画里很少见,只有十七世纪中国的绸缎瓷器最初传人西方的时候,英国的宫廷画家曾经亥。意模仿中国人画“岁朝清供”的作风,白纸上一样一样物件分得开开地。这里的中国气却是在有意无意之间。画面上紫色的小浓块,显得丰富新鲜,使人幻想到“流着乳与蜜的国土”里,晴天的早饭。

还有《南京山里的秋》,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候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七

我不大喜欢音乐。

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

即使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

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摺得很齐整,翠蓝青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

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沿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

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

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

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

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

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

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

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

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

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

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

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

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

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着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

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

(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

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

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小喇叭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

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

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是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拉拉拉拉"吊嗓子。

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

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

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

"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

每天用一块鹦歌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

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

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下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

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

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

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

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上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

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

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

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

松松的包着一层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

许多人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

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搭搭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干,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

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

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磁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磁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

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芬或萧邦,却是较早的巴赫,巴赫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搭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白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

如同勃郎宁的诗里所说的:"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

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

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p#分页标题#e#。

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伏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

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

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

《在黄昏》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人,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

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

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

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罗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

空气清扬寒冷。

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

那显着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

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

想那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

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琤。

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

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睡。

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

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

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

《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

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

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

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

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愣楞急雨式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

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的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

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

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

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

"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

"哗!哗!"渐渐远了。

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

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沿,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八

2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

3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4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5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6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7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9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就乱花钱。

10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12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细节),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13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半生缘》。

15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捡自己喜欢的。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九

1、没有一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2、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3、我们也有过美好的回忆,只是让泪水染得模糊了。

4、那些美丽的小鱼,它们睡觉的时候也睁着眼睛。不需要爱情,亦从不哭泣。它们是我的榜样。

5、生命是一朵千瓣莲花,我拒绝绽放同时我也拒绝枯萎和零落。

6、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7、情,亲情我们之间无所不有,却唯独没有爱情。

8、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9、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10、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11、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12、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13、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14、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那种在寒冷的日子里,牵起一双温暖的手,踏实地向前走的感觉。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

这是网上关于张爱玲作品评论最多的一篇,也是误读最多的一篇,许多人还喜欢摘引其中的一两句作为张爱玲的名言,歧见更甚了。

张爱玲在这篇小散文中写了一个小故事,尽管只有一个梗概,但也有了它的凄美之感。

一开头,张爱玲就写道:“这是真的。”确实是真的,据胡兰成《今生今世》所言,故事的主人公为胡兰成发妻玉凤的庶母,她的经历与《爱》中的女孩几乎一样,想来张爱玲是从胡兰成口中听来的这个故事。

又是胡兰成。胡兰成写到张爱玲时有许多谎言,但说这小故事似乎没有必要说谎。

张爱玲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正是与胡热恋的时候。张爱玲一直拒绝罗漫谛克,但她与胡兰成的这段热恋,又是她一生中短暂的罗漫谛克时期,几乎是惟一的一次。所以在张爱玲众多的作品中,《爱》这篇小散文显出了别样的风采,如此明亮的诗意,在张爱玲的作品中也几乎是惟一的,寄托了她此时此刻对爱的理解与感慨、遐思,人在热恋时,对爱的理解总与其他时期不同。

春天的夜晚,月白的衫子,熟悉而陌生的邻家男孩,人面桃花,擦肩而过,“就这样就完了”,瞬间成为永恒,永恒的惆怅与忧伤。古诗“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化为散文的意境,古典的诗意与浪漫。

尽管张爱玲在小说与散文中有表达的分野,小说更多地表达她的悲剧人生意识,散文更多地表达世俗人生,但彼此又是互为表里的,散文中的世俗人生是以悲剧意识作为背景的。分野,不等于分裂,同一个作家,他的人生观、艺术观是统一的。

从表面上看,这与她在小说中表达的爱情观大为不同。她的小说离不开婚姻与性爱题材,但她写出的是“人间无爱”,没有情投意融持久的爱,至多有一点短暂的梦幻色彩的爱,这种虚幻的爱的面纱迟早要被撕破,还原一个千疮百孔的情感真实面貌,小说里重在写“无爱的性爱”。这篇短文截取了梦幻时期的那个瞬间,——这是理解这篇小散文的核心,因为是瞬间,才成为永恒,永恒地珍惜,永恒地回味。千万人之中的偶然相遇,千万年之中的巧遇,偶然的相逢,这宿命的温情定格于瞬间。“就这样就完了。”本身已经包含了无尽的惆怅,张爱玲在情感最炽热的时候,在截取最浪漫的瞬间之时,也没有忘却爱的漂渺与不确定、短暂,——还是张爱玲。

是瞬间,才成为永恒,若瞬间成为长长的岁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诗意与浪漫又将如何?因此,从这篇小散文中透露出来的美学意味是“凄美”,而非其他。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一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你还不来,我怎敢老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浮华褪尽,人比烟花寂寞。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二

1、当你穿上了爱情的婚纱,我也披上了和尚的袈裟。

2、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3、啊,出名要趁早呀,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4、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5、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6、昨天,我卖身给学业,所以今天我无所事事;而明天,我将嫁身于生计。

7、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8、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9、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10、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11、你把人家的心弄碎了,你要她去拾破烂,一小片一小片耐心地拾拼起来,像孩子们玩拼图游戏似的也许拼个十年八年也拼不全。

12、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13、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14、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们就这样迷散在陌生的风雨里,从此天各一方,两两相忘。

15、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被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三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大,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韧弗拨伊用哉!

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细,我就搭侬买!’坏弗?……“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现要依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明:’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要勿)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四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应该都对散文很熟悉吧?散文不讲究音韵,不讲究排比,没有任何的束缚及限制。想要学习写散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张爱玲经典散文,欢迎大家分享。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五

我看见她穿着镶宝蓝石滚边的胭脂红的旗袍,散漫地走在三十年代上海的街道上。那时的街道上有很多人,叫卖声沿街飞舞,都市的喧哗和浮躁冗长而寂寞,这都无法阻止我猛一回头的刹那,一眼就看到了她——那个叫“张爱玲”的传奇女子。

这时我才明白人可以如此艳丽地生活,我发现大俗到大雅原来只有咫尺距离,生命真实的状态原来如此令人心动!我一直以为天使一定穿着洁白的裙子舞着翅膀,飞翔在天上。看见她,我才知道,天使就是生活在每一寸世俗里,张扬地经营自己的每一个人,生命是给自己开放的一朵红玫瑰,可以接受雨露,也可以接受尘埃。

她是一个把生命之花开得充盈而又不顾一切的女子。我以为这样一位女子该有一场旷日持久而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该有一位与她有同样才情的男子相伴左右。但胡兰成不配,他空有才华和城府,而缺乏责任与担当。他将张爱玲心里所有的武器都卸下、软化,她的防备、自尊和骄傲也一件件脱落,只剩一颗鲜活饱满的心兀自在他面前跳着,而他,最终却唱了一出空城计。桑弧也不配,他拘谨而怯懦,也没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气魄与胆量。这样一个男子,终究承载不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九天玄女”。赖雅呢,他们之间的爱情没有痛苦,没有纠缠,没有是非恩怨,可他们之间始终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不单是年龄上的,还有思想上的。

她一定是孤独的,但她并未流于感伤,也并没有着意夸大人生的苦难,而是坚忍的承受着个体生存的宿命,展示一个女人对于荒凉世界的直觉与感官,客观地再现了人生中一切美好与丑陋的事物。

唱不完的浮世悲欢,道不完的风尘悲凉。读张爱玲的文字,就像在阴冷的月光下听老人讲述往事。讲故事的人神色恍惚而绝望,听故事的人被传递到彻骨的寒,继而从血液里钻出一阵酸涩的噬咬。那字里行间散发出的味道,像极了老房子里的阴冷和沉重。怎么能不沉重?四岁时便失去母亲的疼爱,少女时代遭生父虐待与囚禁,遇见的爱情也只是昙花一现……时间的牧人无情地将她从童年的范围内驱赶出来,逼着她去面对世界,面对磨难,面对爱恨。

无论是《倾城之恋》中勇敢追求爱情的白流苏,还是《半生缘》中被亲人囚禁的顾曼桢,《心经》中对父亲有着畸形的感情的小寒,《色戒》中任务失败而丧命的王佳芝,每一个都是她自己。她说,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她承受着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寂寞,她是一个世纪的喧嚣与华丽风流云散的寓言。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六

我写文章很慢而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终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的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罢,却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似乎我从九岁起就开始向编辑先生进攻了,但那时候投稿《新闻报》本埠附刊几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尝试了,直到两年前。)。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姐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绍给芳婷,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顶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淡烟渐渐地褪了,露出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桃色的网,从山顶上撒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踽踽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噗通噗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轻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个游泳健将。……沿路上都是蓬勃的,微笑着的野蔷薇,风来了,它们扭一扭腰,送一个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时装展览会见表演时装似的。清泉潺潺地从石缝里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蓝光滟潋的池塘。在熏风吹醉了人间的时候,你可以耽在小船上,不用划,让它轻轻地,仿佛是怕惊醒了酣睡的池波,飘着飘着,在浓绿的垂杨下飘着。……这是多么富于诗意的情景哟!”

虽然我不喜欢张资平,风气所趋,也不免用了两个情感洋溢的“哟”字。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我也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两人时常争辩着。后来我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我父亲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五回:“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隐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开端写宝玉收到傅秋芳寄来的一张照片:“宝玉笑道:袭人你倒放出眼光来批评一下子,是她漂亮呢还是——还是林妹妹漂亮?袭人向他重重的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诉林姑娘去!拿她同外头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别忘记了,昨天太太嘱咐过,今儿晚上老爷乘专车从南京回上海,叫你去应一应卯儿呢,可千万别忘记了,又惹老爷生气。”写贾琏得官:“黑压压上上下下挤满了一屋子人,连赵姨娘周姨娘也从小公馆里赶了来了,赵姨娘还拉着袖子和凤姐儿笑着嚷:二奶奶大喜呀!……凤姐儿满脸是笑,一把拉着宝玉道:宝兄弟,去向你琏二哥道个喜吧!老爷栽培他,给了他一个铁道局局长干了!宝玉……挤了进去,又见贾母歪在杨妃榻上,鸳鸯蹲在小凳上就着烟,琥珀斜欠倚在榻上给贾母捶腿……贾琏这时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开足了,这一乐直乐得把平时的洋气派洋礼节都忘得干干净净,退后一步,垂下手来,恭恭敬敬给贾政请了个安,大声道:谢谢二叔的栽培。”

凤姐儿在房中置酒相庆,“自己坐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琏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两个小老婆罢!贾琏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馆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贾琏忙道:尤家的自从你去闹了一场之后,我听了你的劝告,一趟也没有去过,这是平儿可以作证人的。凤姐道:除了她,你外面还不知养着几个堂子里的呢!我明儿打听明白了来和你仔仔细细算一笔总账!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了过去。”

底下接写主席夫人贾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时装表演,秦钟智能的私奔,贾府里打发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团,复为贾珍父子及宝玉所追求;巧姐儿被绑;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过,便负气出走,贾母王夫人终于屈服。“袭人叫宝玉到宝钗处辞行,宝玉推说:姨妈近来老不给人好脸子看,后来他自己心里也觉不过意,问袭人道:宝姐姐有什么怪我的话吗?袭人道: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事呢?宝玉……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临行的时候,宝黛又拌了嘴,闹决裂了,一时不及挽回,宝玉只得单身出国去了。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把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牛脾气不好,不伏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过来,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的送了命。“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淅淅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口,被炊烟熏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战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他是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熟睡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过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张爱玲经典散文系列爱篇十七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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