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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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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精选15篇)
2023-11-11 18:33:25    小编:ZTFB

积极乐观的心态是战胜困难的法宝,它让我们看到希望。总结的语言要简练明了,清晰流畅,让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希望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能给大家一些写作的灵感。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一

为营造一个干净、美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章、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公路及厂区四周空旷区域打扫洁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章、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楚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晰、条理性强;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洁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比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觉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仔细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专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二

1、学校开学初统一划分区域,各年级负责督促本年级的卫生扫除和考核工作;。

2、各班根据安排和要求,全权落实扫除任务;。

3、政教处负责全校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班级常规考核和评比。

三、扫除制度。

3、每周一、三、五、星期天下午进行创卫扫除,各班均安排专人打扫。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停课,只由部分同学参与,不扫除的同学照常行课。政教处负责组织各年级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和评比。

1、全校参与,相互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每周一、三、五、星期天必查,二、四、六以抽查为主,每次评比结果见公示栏;。

3、奖惩:学校设立校园卫生专项治理奖惩制度,对于做得较好的班级给予加考核分奖励,对于做的较差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和扣考核分处罚,考核结果纳入班级月末和学期末过程考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区。

1、道路地面干净整洁,无污迹、积水、果皮、纸屑、杂物、积尘等;。

2、排水沟通畅整洁,无杂物、垃圾堆,积尘、枯枝烂叶等;。

4、门窗、玻璃干净清洁,无灰尘、污迹、粘贴物;。

5、窗台、雨棚板干净整洁,无乱摆、乱挂、乱搭,无杂物、蛛网等;。

8、垃圾规范投放,及时倾倒,无堆放现象,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一半。

9、文明礼仪:禁止创卫时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乱扔乱倒等;爱护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草酸、清洁工具;安全第一,兼顾效果,文明创卫。

10、工作效果:扫除及时、方法正确、态度端正、人员合理、效果明显。

(二)教室寝室。

1、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无乱挂现象;。

2、墙面无污迹、刻画、脚印、球印、墨迹、染料、粘贴物等;。

3、门窗、玻璃:干净清洁,无灰尘、污迹、粘贴物;。

4、窗台、雨棚板:干净整洁,无乱摆、乱挂、乱搭,无杂物、蛛网等;。

5、蹲位、尿槽、洗手池、洗衣台:无污迹、痰迹、粘贴物、尿垢、纸屑、堵塞物等;。

6、地面无污迹、积水、果皮、纸屑、口香糖、杂物等;。

7、行李、洗漱用品、清洁工具须摆放有序,不凌乱,整洁美观;。

8、垃圾规范投放,及时倾倒,无堆放现象,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一半;。

9、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如电源设备、水管、门窗、玻璃、清洁工具、指示标志、消防栓、橱窗等。

10、文明礼仪: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扔乱倒;爱护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草酸、清洁工具;安全第一,兼顾效果,文明创卫。

11、工作效果:扫除及时、方法正确、态度端正、安排合理、效果明显。

六、扣分标准。

3、检查时有问题,但留有保洁执勤的同学,且能及时整改,实行不扣分;。

5、乱扔、乱倒,有意损坏公物,故意刁难、报复等均扣5-2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6、在厕所抽烟扣20分,全校通报批评,并报学校政教处另行处理;。

7、有意损坏、盗用他人工具、未准时归还学校专用清洁工具均扣10分;。

8、垃圾桶或箩筐垃圾超过一半未及时倾倒、厕所清洁工具未规范挂放等扣5分;。

9、学校专项治理扣分,以实施方案或通知为准。

10、其他情况扣1-10分;。

七、加分标准。

1、按要求完成本班清洁卫生扫除不扣分或按实施方案加分;。

2、完成清洁卫生扫除较突出者加3-5分;。

3、参与校园清洁自治管理每月加5-10分;。

4、义务参与校园保洁或劳动、主动捡起校园垃圾、制止乱丢乱扔等加3-5分;。

5、其他情况加1-10分。

八、责任追究。

4、凡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者,由学校层层严厉追责。

2、该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将在执行中不断完善,解释权归政教处。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三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四

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殡葬改革,进入公墓安放骨灰,必须事先到公墓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墓管理人员安排墓位,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墓区安放。

二、安放骨灰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安葬,霸占坟地,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坟墓。

三、墓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各级防火规定,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炮竹,一定要火熄灭后人再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林区安全。如因火烛、燃放烟花炮竹、烟头等引起火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注意公墓环境卫生,祭祀物、塑料袋、死者遗物等祭祀后必须收回放焚烧坑内焚烧,不得放在墓前,确保公墓内环境卫生。

五、公墓各类协议合同的签订须报馆公墓管理科审核。

六、公墓三万以上的支出须及时报馆公墓管理科审核。

七、爱护墓区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车辆进入墓区必须按序停放。

八、定期查看山体滑坡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九、坟前花圈等祭祀品,保留7天后统一焚烧处理。

10墓园负责墓穴材料三年内无偿保修(非墓主原因损坏)。因战争、地震、自然风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墓穴损坏、变色等情况本墓园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管护原因造成墓碑毁损,由墓园负责更换修复。

请留下一颗爱心,寄托一份思情。为使墓园保持优美、清静的环境,让逝者安息,请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

谢谢合作!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五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及时向村委会和城管管理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严重影。

响乡村清洁、绿化、村容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村民委员会和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在全村设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每年从上级下拨给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包干经费列支1万元,政府补助2万元作为环境卫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本村村民,主要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严格推行以奖代补、群众自治的激励制度。

(二)严格实行奖惩挂钩的自我约束制度。

一是将环境卫生的管理与农村居民各项评比紧密挂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类评比,必须以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农户的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否则,村议事会有权否决评比结果。

二是保洁公司每年向村委会缴纳1万元保证金,年底由村委会根据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情况和村议事会讨论结果确定是否退还环卫保证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经费,须提交村议事会讨论,村监事会评定,群众民主评议后,方可按合同支付给保洁公司。

三是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管理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资补贴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挂钩。每月发放上述人员工资补贴时,每人提取100元,作为环卫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金,由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兑现。

四是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坚决逗硬。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日常奖励制度。建立以群众自治为基础,村委会、村议事会、保洁公司和全村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监督评价新型监管体系。首先是以村民小组和村民小区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全部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接受村委会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指导,村民每天轮流进行环境卫生值班,交叉检查评比和登记。环卫考核小组成员和流动值班村民负责环卫不良现象的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处罚由村委会和镇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其次是建立环境卫生监督评比制度,由村委会牵头,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参与,可以本村环境卫生实行规范、系统的检查和考核评比。再次是建立日常环境卫生检查奖励具体办法:

1、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2、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3、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4、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

5、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践踏花卉、草坪、树木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

8、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户外设置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拆除。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六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本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七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 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 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 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 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

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星期五下午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况下室

外卫生责任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 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 室外卫生责任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 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九

为创建清新优美、整洁卫生的市容市貌,结合本圩镇实际,经圩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1、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直屑,不准乱倒垃圾、乱丢果壳杂物,不准随地便、乱倒粪便污水。

2、单位、住户、经营户门前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容貌。房前屋后要经常保持环境整洁,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设摊点、乱停车辆,家禽、家畜要实行圈养。

3、保洁人员对街道道路公共场所的垃圾要定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基本达到无臭味、无蚊蝇、无虫。

4、保持房屋外墙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准在电杆、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5、单位、住户、经营户要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圩镇绿化带的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以上制度希望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共同为创建美好家园而努力。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组织学生进行半小时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1、学校应明确学生个人卫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及时上报因病缺勤学生的名单。

2、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师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并通过班主任加强学生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并确保得病(传染病)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休息,防止传染病在校内蔓延。

4、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根据分工组织好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上报工作。

5、学校在招生时应及时收取学生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并要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6、学校应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档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到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1、学校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一

为了落实并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华阁镇同兴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由华阁镇人民政府规划及筹建,公墓所占用土地为镇政府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由乡镇确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实施殡葬改革,本行政区域未享受丧葬抚恤的'城乡居民逝世遗体火化后,一律进入我镇公墓安葬骨灰,进入前须到公墓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登记,由村委会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并安排墓地。

三、安放骨灰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按号入穴,任何人不得擅自乱葬、霸占墓穴不得自行改建、扩建以及改变坟墓格局行为,不得增添任何其他特殊辅助设施(如另设行为)。

四、杜绝在本公益性墓区域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损毁墓区绿化及所有公共设施,严禁花圈及其他丧葬用品滞留在公墓区域内,落葬、祭拜时需共同维护墓园的秩序和安全,带好小孩,照顾好老人,严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时刻保持墓园的肃穆,共同爱护墓园的公共设施,绿化及环境卫生。

五、丧家在落葬和祭祀时,应严格遵守公墓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纸钱等祭祀用品倡导在指定区域内燃烧,所有因丧事而产生的垃圾在丧事完毕后由家属负责清理干净,保持墓区的整洁。

六、墓区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办丧,在祭祀或办丧后不留明火在墓区,一定要待火熄灭后人才可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的安全,如因火灾引起的损失由肇事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对特殊情况的外地外村来公墓安葬的,须在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墓安葬,且交费应高于原定的标准。

八、清明祭扫时不得使用难以降解的塑料花和其他祭扫用品,大力提倡鲜花祭扫。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二

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公墓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公墓管理单位负具体责任。

二、加强公墓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

三、保持公墓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应急通道指示标志。

四、完善墓园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常维护、保使用。

五、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乱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超负荷用电。

六、严密火源管理,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切实执行安全用火规定。墓地入口或其他醒目处要设立禁示牌、防火标志,添置防火设施。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种车辆一律到指定地点停放,不得进入墓区。制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做好清明、春节等集中祭扫时期交通安全疏导指挥保障工作。

八、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由德育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纳入一日常规检查制度。并对全校办公室和教师以及户外环境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天至少一次。

2.为了便于监督管理和准确评定各班级卫生及户外环境区管理情况,由德育室牵头,少先队、值日教师和学生组建卫生检查组,负责每天的'一日检查。

3.卫生检查组要认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详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1.由分管卫生工作领导牵头,每天公示检查情况。每周汇总卫生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学校领导适时进行通报,对做的好的通报表扬,并予以一定奖励,对做的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和促进整改,日常卫生管理不到位或不按卫生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班级将列入重点整治班级。连续2次被列入重点整治的班级,在全校进行通报。

1.各班级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班级及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任何个人和班级不得在水池里、厕所里倒杂物,以防下水道堵塞。学校、班级配置垃圾桶,并由保洁人员每天清理消毒。

3.广大师生要共同爱护室内外环境卫生,广大师生不得在室内外任何地方堆积杂物和乱扔垃圾。

4.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养师生爱护环境意识,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四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彻底改变了农村环境脏乱现象,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和谐中心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中心村卫生保洁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中心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两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管理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养护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不能及时修复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修建临时通道或者公示绕行路线。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

第十九条市和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经费预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补助资金和市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的数额、养护里程、技术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对上级拨给的养护管理资金和同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完成情况计量支付。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二十三条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上应当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标线。

第二十五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二)从事法律作业活动;

(三)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四)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车辆轴载质量或总质量超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七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临时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从事其他涉路项目作业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并应当征得法律机关同意。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九条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农村公路法律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法律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立其他标志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算:县道十米、乡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处理各种违法使用、占用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载车辆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的;

(二)堆放物料、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及设置其他障碍物的;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五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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