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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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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通用15篇)
2023-11-22 16:55:56    小编:ZTFB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不经意间我们已经走过了很远的路。总结要突出问题和挑战,提出对策和解决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的合集,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写总结的你。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一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二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www.》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三

1、承接公司外委工程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公司的有关制度学习及技术培训。

2、施工队工人必须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服装费由施工队负担。施工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且整洁,如不执行规定的,处以相应罚款。

3、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签定劳务或工程合同及安全消防协议,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力及义务。

4、施工队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安全施工观念,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违反有关制度而受到的罚款均由施工队负担。

5、施工队必须从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出发,凡是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及荣誉的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

6、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及施工队,项目经理有权进行处理,填写处罚单,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可建议公司取消其施工资格。如有争议施工队可返馈到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调解,如调解不成,报部门经理裁决。

7、施工队必须保证工人队伍相对稳定,并将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施工队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国标及公司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所选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合同规定。按规定的材料规格、材质进料,管槽的直角、三通、直通、封堵、支架、吊架必须用专用产品。对设计不合理处可提出建议,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并负责检查,如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质量问题,公司将处以相应罚款,并限期更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9、施工队必须签订劳务、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扣除劳务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二、施工现场人员行为规范。

1、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出入证,遵从物业人员的管理及施工负责人的管理。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赌博,不得酗酒及酒后闹事。(违规处以50—2000元罚款)。

3、离开作业现场要更换整洁衣物,不得赤膊、穿拖鞋在楼道内随意走动。

4、勿将混凝土、砂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厕所或地漏内。

5、搬运设备、材料时,用指定运装工具,切勿损坏电梯,走廊、墙壁及其它公共地方,如有遗散物应及时扫净,以免造成设备失灵。

6、每日垃圾即产即清,勿将垃圾、施工材料放置在公共部位。施工过程中各工种所产生的垃圾各工种要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清洁,避免造成成品的损坏。

7、每日工作收工时,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卫生洁具等物品安装完毕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9、甲方提供的主材必须按照正常的工序安装,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后,并负责安装前后的维护,不得有划伤及损坏。

10、单项工程完工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

11、甲方规定不能违反的项目,若有发生造成罚款的,由违反者本人承担。

1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需要电焊、气焊作业时,需要在甲方管理部门开具动火证、或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13、切记安全文明施工,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得抛投工具、材料。

14、占路施工,必须做好提示标志与围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15、土建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围档,防止行人破坏或受伤。

三、奖惩办法(罚款直接从施工费中扣除,奖励以现金形式发放)。

1.应参加各项目组现场会、临时会等会议的施工队人员,擅自不参加会议者,处200元罚款,与会迟到者,处50元罚款。

2.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后,第一次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处200元罚款,第三次处500元罚款。

3.工作时间严禁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分别处200元罚款。4.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并配带标牌,对衣着不整者,处50元罚款。5.未经发包方认可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处500元罚款,并辞退该工人。6.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对于未做安全措施的施工行为,一经发现即处500元罚款。

8.因鲁莽施工造成设备损毁,陪偿损失,并处200-2000不等的罚款。9.施工期间为公司争得荣誉的,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奖励。10.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施工成本提供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后确有成效的,视情况给予2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11.工期提前的施工队可优先选择下一个施工工地。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四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五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教师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煤气设施,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华阳高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三、华阳综合高中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安全信息畅通,每学年各班以书面材料形式将以下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家长要签署反馈意见。

1、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现实表现及具体考试成绩。

2、在校期间有无重大违纪事件,受到学校的严重处分,给学校带来较坏影响。

3、学生学杂费交纳情况。

4、有无和社会上不良人员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5、有无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6、有无男女交往不当,且给班级、学校造成较坏影响。

7、有无心理上出现异常,已影响到学习。

8、请病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无故缺课一节以上。

9、学校作息时间调整情况。

10、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

对于以上条款,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检查由政教处和总务处负责,每月第一个星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校值周要在值周期间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值日主任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解决。

3、主管教学的校长,要每日巡视教师授课情况。

4、主管学生纪律、交通、饮食、活动、治安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主管校舍、用电、消防安全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6、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带班。

五、校舍检测维护和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各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并把检查评比的成绩列入教职工考核之中,并作为教师评模、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7、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实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教师是学校的主任,应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护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的责任,做到每天上课前检查本辖区的校舍、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无隐患才让学生进去,若有隐患立即报告,并协助排除。

3、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花草树木,不损坏公物,不攀摘、践踏花草,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微机、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使用维护要做好记录。

5、电工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的培训,并持有电工证,方可上岗。

七、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设备和环境卫生:

1、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贯彻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2、生熟分开,库房分类分层保管,堆放整齐。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炊具容器设备专人负责,经常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6、卫生分区包干,有专人负责。

7、室内门窗清洁,无尘、无蜘蛛网。

8、掉在地上或桌上的食物不得混入干净食物中继续出售。

9、饭菜餐台一日三扫,地面无油垢,每周一大扫。

10、工作人员穿整洁工作服帽、挂工作牌上岗。

1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吸烟,不嚼口香糖。

12、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

13、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有健康证,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14、下班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标准: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不说脏话。

2、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开饭,满足用餐要求,保证师生吃到可口的热饭菜。

3、工作人员上班穿工作服,每年体检一次(包括肝功能)并做到四勤:即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4、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餐具要消毒,做到刀、板生熟分开,工作场地每日三打扫,每周大扫几次,努力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

5、主动听取意见,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6、工作人员不多吃多占,给师生分饭菜不要厚此薄彼,要一视同仁。

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够腐烂变质的原料;

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营业员(服务生)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一定人、二定物、三定时间、四定质量、划片包干。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八、华阳综合高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学期两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进行。

七、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九、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二、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出室(库)时必须由单位、室(库)负责人签字的专用单,专人发放和专人领取。

四、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应当设置明显,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六、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华阳高中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寝室管-理-员是学生寝室内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2.为确保安全和寝室管理无空档,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值班时间,严禁离岗。

3.班主任应加强住宿生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学生就寝后要认真检查各学生的就寝情况,随时掌握未就寝学生的去向,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

4.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内点蜡烛,注意防火安全。

5.严禁学生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棍棒等带入学生寝室。

6.严禁非住宿生及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寝室。

7.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病、防伤以及出现这些情况后怎样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应在寝室内安装防火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十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

2、门窗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值日生要随时关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5、学生不准在教室打闹。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私接电源、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檫洗户外窗户。

十二、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接触收回账册齐全。

2、图书馆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3、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整齐,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

4、门窗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盗。

5、严禁将明火种带入图书馆、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6、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十三、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有毒软件。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严禁带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四、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重点部门,门窗要坚固防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实行微机使用登记和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管,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使用人员必须严格规程,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2、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3、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4、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由危险的活动。、

5、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组的作用,保护措施y要切实有效。

6、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自负全部责任。

7、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8、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十六、新生报到及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丢失、被盗。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能随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

4、学生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学费,余款立即存入饭卡,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3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面过夜。

6、不提倡学生戴首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妥善保存饭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卡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盗用。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十七、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不准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新建、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或后进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9、学校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于只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十八、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要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并指派专人负责。

2、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按照定时、定范围、定载人员的原则,取得道路运营证后,方可接送学生。

3、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接送车必须有随车监护人员。

4、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5、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性检测。

6、不得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7、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

8、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由公安、交通和教育部门制定。

十九、学生卫生保健制度

1、学校成立保健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且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2、学校专门抽调一名体育教师作为保健教师。

3、新生入学当年进行体检,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每年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加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是本公司的员工均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公 司 安 全 生 产职 责

第6条、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第7条、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第8条、监督检查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第9条、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10条、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三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1条安全负责人:经理

1、经理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并签发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

5、发生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检查并考核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12条  安全主任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13条  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安全主任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

4、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上的安全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深入业务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作业,必须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公司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7.对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尽快查明原因、参加调查分析、提出确定事故性质的意见,报上级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分析和报表等。

第14条  员工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影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温度、明火和电火、机械力、空气、水和杂质等。

第一节 包装安全

第15条危险货物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16条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第17条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第18条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第19条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问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第20条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21条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第22条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第23条 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5.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第二节 储存安全

第24条  安全储存是危险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须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状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整装储存和散装储存。

1.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如各种袋装、桶装、箱装或钢瓶装的物品。

2.散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量比较大,设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如有机液体危险化学品汽油、甲苯、二甲苯、丙酮、甲醇等。

第25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第26条  物资储存场所必须建立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库房(区)禁烟制度、火源和电源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及出入库登记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操作制度。

第27条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

1、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

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物资储存场所应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

第28条  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29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

第30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第31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6、存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第32条  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33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第34条  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35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36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37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38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第3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40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 28℃、沸点低于 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41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第42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第43条  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

第44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第45条  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发异常情况时互输。

第46条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气 瓶 分 类 储 存规 定

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

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第三节运输安全

第47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48条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49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50条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51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

b.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d.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第52条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动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第53条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第54条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第55条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第56条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第57条易燃品闪点在28℃以下,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

第58条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59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消除人为事故。

第61条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4.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预先演练)。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第62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第63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64条:剧毒品的发运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第66条: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67条:危险品库房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48条: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第六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范围

第54条  配置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装置(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第55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静电等),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56条  各种安全装置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57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58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59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

第60条实行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

第十七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抢险与救护

第61条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62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负责人要直接指挥,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第63条: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64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65条  对重大事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 66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六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

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钉线槽之前,需要在库房先将线槽和槽盖分开,将槽盖留在库房。线缆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4、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住在宿舍里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别的宿舍的人员或学生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工长签字。

2、施工工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凡涉及到与其它装潢交叉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底绳必须卡到下巴底下,两侧必须放到耳朵后面,不许歪戴。

4、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5、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6、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7、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甲方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由电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8、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9、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10、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显处挂防火、防触电等警示标志;施工临时建筑或有易燃情况的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七

1、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提出申请,技术工程部组织验收,由运行部、工程部、安装施工队、保管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对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同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1、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的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后果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

2、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实际用料与出库材料不符,公司将给予施工队材料差额的3倍罚款。

4、施工队对公司检查通报提出的问题如未及时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200-5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整改单一式二份,整改结束后反馈给安装项目部备案,对未及时反馈的按未整改计。

5、施工队应保证按合同或派工单规定时间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给予施工队100元的罚款处理。拒不进场施工的,停止安排工程任务并罚款1000元,直至取消施工资质。

6、在单位用电必须套用电表;工地施工用电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有裸露线头,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罚款200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7、施工队在单位规定场地下料必须保持卫生良好,施工后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的,每次扣罚施工队100元。

8、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并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施工现场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如未穿公司统一的服装和安全帽,给予施工队100元/人的罚款。 10、已经施工队长报验的工程经验收或运行开通检验发现漏气的,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的罚款并限期维修。

12、工程相关施工人员(施工队长、路网施工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保持正常联系。如通讯不畅经核实给予50元/次处罚。

13、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报验并让建筑方签字认可,无验收单不予结算。

1、为了使施工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使施工队管理向系统化、制度化迈进特制定出此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5、奖励金额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八

1、工程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席。对于工程的进度需要加班,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2,项目团队成员在一个任务去副项目经理、施工队长任务需要出去吃的项目经理指令来填充在后面可以出去。

3、施工项目经理去项目副经理的通知。

4、病假应产生的病假证明。

5事假申请项目经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理,填写学校。

六、三次或者没有理由连续三天了,从进程中删除。

第二,施工现场会议系统

1,因为开工日期完成的日期,坚持每天开会来满足。

2、日常会议召开的建设项目经理、项目团队管理、施工队长参加。会议内容,决定项目团队通过专人记录提起。建设项目经理根据特定的问题可以扩展到会议人员范围。

3和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会议来讨论,作为重要的事项的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应坚决执行。

4,建设集团之间的协调的问题转移到提交每日会议解决。会议通知相关的指示精神,请求、安全状况和最新的工程动态。

5,每周一次的会议召开的公司总经理,建设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参与。会议内容,决定项目团队通过专人记录提起。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扩大人员范围。

6日,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双方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调问题,如提交周会议解决。会议最新的工程动态,传达最新的公司文件和精神。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四、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提取与使用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九

2、会议上由项目部对项目情况进行阐述,明确项目要求。会议上对施工队进行合同交底,要求对双方责任划分清楚,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3、建议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主管进驻项目部,方便施工协调与管理,需按人头支付一定生活费。

4、要求施工队给全体人员配置安全帽,原则上项目部人员为白色,施工人员蓝色,安全管理人员为红色(包括项目部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专责),另配备黄色安全帽以备参观考察人员使用。另需要的安全工器具要求配置齐全。

5、施工队需为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需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提交购买凭证和保单复印件。

6、施工队进场需提交:机械器具年检合格报告复印件,现场特种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现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拟定进场人员名单,要求至少填写姓名、年龄、从事工种、级别、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7、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参加。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可擅自更改施工工艺及施工流程。若有疑问,必须待确认清楚后方可施工。

8、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在培训记录上签字。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9、施工队需要拟定材料员,现场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项目施工所需材料及设备由施工队材料员提交申请,经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到项目部材料员处领料,施工队材料员需要对每日的施工用量进行统计,并报各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剩余材料退还项目部由项目部材料员入库登记。

10、施工队必须节约用料,本着合理消耗的原则,自我约束,采取措施,加强节约用料,严格杜绝大材小用,小材不用的浪费现象,并杜绝监守自盗的现象,施工队所用的材料超耗者按材料原价的200%扣减劳务费。

11、项目部车辆实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恕不外借,若有急事需用车辆,可与驾驶员协商由其驾车。

12、施工队不能越过我方直接与甲方联系,做好本职分内工作。

13、施工队应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施工优化建议。

14、针对项目部提出工程外的用于项目部建设或其它的零星用工,在不影响本体施工的情况下,施工队应予以支持。

15、针对本项目情况,施工队应在2日内提交方案,并递交工期保证计划及措施。

16、隐蔽工程未经得项目部同意不可随意更改,并在经过项目部及甲方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若未经验收即进行下一步工序,项目部有权要求其挖开进行检查,如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责令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施工队承担。

17、施工时全员佩戴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闹嬉骂的现象,做到文明施工,要求每天工完料清,定点放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定时清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污染环境。

18、做好生活区管理,处理好生活油污和垃圾处理,生活区要求整洁干净,并有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并配备急救医药箱。施工人员应洁身自好,不寻滋惹事,不聚众赌博,严禁打架,施工队负责人需加强管理,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应立即遣返。

19、若遇到需要赶工期而加班的情况,施工队负责人应做好相关工作,避免施工人员带有怨气施工,降低加班效率。若项目部发现施工队现有劳力不足以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项目部将发文要求施工队增加劳动力,施工队必须无条件配合。

20、项目部会不定时对项目施工情况及进度进行巡视,重要工序必须经过项目部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1、施工队必须每日做好随工资料,据实填写施工日志,填好施工人员签到表、材料每日用量表,并按时报送项目部。有需要进行调试及实验的,报送实验报告。

22、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时,施工队技术及现场负责人必须陪同配合。竣工验收时,施工队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场。移交培训时,施工队相关人员应对接收人员进行交底,对隐蔽工程、预埋管线等进行现场交底。

23、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做好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并注意对项目附近的构筑物的保护,若有损坏,施工队负责相关的维修和赔偿。在设备未移交时,项目设施的看护由施工队负责,施工队应派专人值守,若因值守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施工队应派人对项目部存放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守护。

24、施工队主要技术人员及负责人在未经得项目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换相关现场负责人。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管理不到位,我方有权利要求更换负责人。

25、在设备移交完成,各项缺陷及甩尾工程整改完毕后,经项目部书面同意,施工队方可撤离现场,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处理好生活垃圾,并进行必要的地貌恢复。

26、施工队付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本项目付款按照实际进度进行支付,由施工队提交请款申请,由项目部对其施工进度进行核准,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

27、项目部参与实际收方,并在确认的收方单上签字,收方单作为进度核准的唯一依据。

28、施工队做好自我的资金计划,避免出现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出现。

29、尾款支付必须在做完各种甩尾工程及缺陷整改后,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支付。

3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若质保期间因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处理,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期间施工队不配合处理售后问题,我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处罚,甚至扣除质保金。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

直接工实行计件工资,辅助工实行联产计酬,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标准如下:

1、炮工:

月成巷达到30米,每人每米150元。

2、辅助工:

3、绞车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四十支付工资。

4、把勾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六十七支付工资。

5、班长:按直接工的百分之百计算工资外,每米加20元带班费。

1、由于施工需要,炮工与出渣工实行滚班作业制。出完渣,炮工必须及时下井作业,如果出完渣5分钟炮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出渣工在响炮时必须等在井口,如果响炮后5分钟出渣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班长罚款100元。

2、如果因迟到被罚而不上班,按旷勤处理,罚款200~500元。

3、交接班由队长把关,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安排。罚款也由队长当天出罚款单,并交给会计。

所有上岗人员,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队长在准假时及时做好人员安排。凡是不请假的人员一律按旷勤处理,罚款50~100元。

每月出勤够29天及以上者,奖励50~100元;每月出勤不足26天者,罚款50~100元;出勤不足10天者,按计时工结算工资。

1、认真抓好交接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随意升井,违者罚款50~100元。

2、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工程。

3、抓好各道工序的衔接工作,有效利用作业时间。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确保施工场地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指挥,队长有处罚权和开除权。

7、队长全权负责井上下的全面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必须一视同人。

1、安全:

(1)、提放吊桶时必须进行稳罐,否则不得运行。

(2)、任何人不得乘坐装有物料或矸石的吊桶升入井。

(3)、一次乘坐吊桶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超1人对把勾工罚款100元。

(4)、所有乘坐吊桶的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系牢。否则,每人罚款100元。

(5)、放炮后,出渣工出渣前必须首先清理吊盘、模板上的浮矸,清净后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6)、出渣工必须及时清除岩帮上的浮矸活块,避免其掉落伤人。

(7)、把勾工必须经常清扫井盖,确保井口3米以内无矸石、杂物。如果发现井盖上有矸石、杂物,对把勾工罚款50~100元。

(8)、每天必须有专人对绞车、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其连接装置、稳车及悬吊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500~1000元。

(10)、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否则,每人罚款200元,对绞车工一并处罚。

(11)、吊桶不得装的过满,桶梁必须挂正。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

(12)、必须保证连续通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13)、把钩工兼职检身,如发现有人将烟、火带入井下,对把钩工罚款100—500元。

2、质量:

(1)、炮工必须准确掌握炮眼位置、深度和数量,不得严重超挖或欠挖。超欠挖允许100毫米,每超出规定10毫米罚款20元。

(2)、出渣工必须把帮底清理干净,为支模作业创造条件。

(3)、浇注砼时,每浇注500——600毫米必须捣固一次,砼必须对称浇注。

(4)、砼必须严格按配比进行配制,并用搅拌机搅拌。

(5)、浇注砼前,必须用水清洗砼接茬,否则,不得进行浇注作业。

(6)、支模时必须用井筒中心线校对井筒半径,并将钢模加固牢固。

(7)、超挖过大时,浇注砼时必须用毛石进行壁后充填。

(8)、浇注的井壁不合格时,必须崩掉重新浇注,由施工人员包工包料。

(9)、必须保证井壁的砼厚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0毫米。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五分之一。

(10)、井筒的几何尺寸不合格、井壁厚度不合格、砼配比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200~500元。

1、严禁酒后闹事,一经发现,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班后严禁过量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尽量少与非本工队人员交往,以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4、带家属的职工不得在工地吵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矿籍。

5、严禁在工地赌博,违者,罚款200—1000元。

6、严禁混乱男女关系或骚扰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7、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不正当言论,否则,一经核实,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8、搞好宿舍及其周围的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适当处罚。

9、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罚款1000——5000元,并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每班的班长升井后,必须将当班的生产情况(包括安全、影响、进度、质量等)向队长如实汇报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和解决。

11、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各小班领用或的工具、设备、器材要认真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的设备、器材按价赔偿;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价在工资中扣除。

1、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15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2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50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8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500元。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一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 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 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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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承包矿山采掘工程、地质勘探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安监局和集团公司[2005]鲁金生函字第17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到我公司承包井巷施工、井下采掘、地质勘探等以及其他工程施工的队伍(以下简称承包施工队伍)。

第三条:凡到我公司承包施工的队伍,在招标前应主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给矿方检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不得参加竞标。

矿方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企业所在地(工商注册)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第四条:竞标取得承包施工资格后,承包施工队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安全管理人员聘任文件、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矿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开工。

取得竞标权的施工队伍不得将所竞标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第五条:矿方发标和承包单位竞标后,双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采掘、供电、排水、通风、运输及相关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变更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义务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后,由矿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由矿方负责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安监局登记、备案。

第六条:各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区(队)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承包工程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各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队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各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指定一名副职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向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必须以文件形式公布。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第九条:承包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对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审查、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公司,入公司后由乙方负责登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入公司教育由公司进行,施工承包方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所有教育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上岗三个月内不得安排其单人上岗,应安排有经验的老员工监护作业,双方应签订监护合同。

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按前款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严禁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上岗作业。

承包施工队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各种安全教育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载明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培训人,并要有受教育人签字。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单位安全投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新入矿员工的矿级教育实行收费。20元/每人.每课时。由施工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交安全环保部,存入专用帐户中。

第十条:承包施工队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佩带、使用。

第十一条:承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各承包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执行发包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员工熟悉事故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

施工承包方执行矿方的应急救援统一管理时,应以明确文件形式说明,并根据矿方自救队的形式组建自救小队。

第十三条:承包施工队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接受矿方的各种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扰。

第十四条:矿方应将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检查纳入矿山安全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使承包施工队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由安全环保部代表矿方行使对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承包施工队伍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安全生产部,承包施工队伍和公司双方应立即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承包施工队伍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年度内连续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大未遂)事故四起以上,给予施工队伍停产整顿的处理,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停止承包工程,并由承包施工队伍包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及时报告嵩县安监局。

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追究承包单位的责任,事故统计上报按国家原有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承包施工队伍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接受安监局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按期改正。

第十七条:对承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统一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矿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相关内容的处罚。

1、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任何一条的不得准许开工。

2、违反第九条,各种记录每缺一项或记录内容不翔实、不完善,扣罚施工队伍200元。

3、违反第十条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的数额给予罚款。

4、违反第十一条的,罚款200元。

5、违反第十二条的,罚款100元。

6、违反第十三条的,罚款500元。

7、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的,罚款500元。

8、违反第十六条的,罚款500元。

9、违反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根据《莱西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细则》相关条款处罚。

附则:

1、本规定自2012年7月2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生产规划部负责解释。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三

为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各项目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总公司的企业管理,特制定施工队伍管理制度如下:

1、各施工队伍进场前与项目部签署有效的施工合同。

2、各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施工进度计划等一系列管理责任制,所定措施应符合工地实际情况,并明确工地专、兼职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等人员,并上报。

3、各施工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整体管理及协调,遵守工地制度的各项规定,互相爱护成品,做好成品保护,并有专人负责,发现故意破坏施工成品的,给予重罚。

4、进度控制措施:各施工队伍依据工地总体进度计划,结合自己承担项目特点,制定各自的整体施工计划及月计划、周计划,并报总包单位,且有完成计划的措施方法及可靠的安全措施。

5、工程质量控制:

(1)根据工程情况各施工队伍制定所承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措施,做到谁施工谁保证优良。

(2)使用材料严格执行合格证、备案证制度,使用前封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各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及时进行报验,经总包先验,后报业主、监理验收认可,并做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4)严格执行样板开路和工序交接制度,各施工队伍进场前,先做样板,样板认可后方可进场大面积施工。

6、现场文明管理、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伍进场后,总包单位发一份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各施工队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各施工队伍要接受总包单位的随时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凡违反操作规程和存在安全隐患,经查出而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给予处罚。

(3)施工人员之间要顾全大局,树立形象、讲文明、讲团结,杜绝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如有违反者重罚参与者及所属队伍。

济南二建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省直汉峪项目部。

2011/04/01。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四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为了加强项目内部安全秩序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 在项目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 消防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物业管理中心退还《临时出入证》及出事物品清单。

3. 施工人员出入项目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临时出入证》,违者严禁进出项目。

4.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储存时,应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准后方进行),并做到一日一清及设专人管理。违者,物业管理中心将向消防管理部门上报,有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5.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双倍赔偿外,对故意损坏本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物业管理中心将向公安机关进行上报,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等在项目公共区域行走。

7. 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8. 对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项目安全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该施工单位(施工队)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同时物业管理中心将向消防管理部门上报,有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9. 所有施工人员不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如不听劝阻,擅自留宿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 10:00 后请勿离开施工现场。

10. 各施工现场有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排除,如未及时排除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施工队)承担责任。

11.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等行为。

12. 明火作业(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施工现场需提前申请,凡未经物业管理中心审批,随意在楼层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

13. 项目内部的消防设备、器材未经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任何人、任何部门(包括内部工作人员)不能动用(发生火灾除外),发现者将依照《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14. 施工人员在本施工现场(楼层)不得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者责令清理现场,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15. 施工人员出入项目所携带物品,物业管理人员有权检查。

16. 施工过程中如对楼内或楼外设施(如电梯、楼梯等)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轻重支付赔偿金。

施工队管理制度如何写篇十五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分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协助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关于施工用电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用电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进行操作。

3、在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未及时按月度缴纳至总包单位,即逾期(一个缴纳周期)不缴纳,建设单位将书面通知,若在规定日期内还未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予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同时积极配合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用电管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5、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且便于指定分包单位的搭接,并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定包单位在搭接用电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衔接,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

搭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3、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签字确认,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以现金方式每月缴纳至总包施工单位。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在工程月度,应积极配合抄表及交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4、在工程竣工后,应主动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将表抄好,确定计量,核实费用,及时缴纳于总包单位。如果指定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抄表核价,擅自拆离现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将共同确定用电总量,并进行书面催缴,在催缴时间内还未履行的,建设单位将以与总包单位所共同确定量的两倍计取,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1、指定分包单位的二、三级配电柜(箱)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二、三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安装,经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300元/次的罚款;在施工用电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扣除整个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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