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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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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优质18篇)
2023-11-23 20:37:3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进步的方向。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确保表达清楚,思路连贯。某大型企业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教训,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一

一、在实习期间,实训教师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训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五、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

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六、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训操作,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监护操作。

七、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八、进入实训室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

九、需要安装其他电器设备的,必须事先经实训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十、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十一、实训室在开放状态必须有负责人监控该室,学生不得独自逗留实训室。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二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3、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负责排队护送到大门口)。成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4、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校长报批)。

二、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小店、食堂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无证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5、加强对学生外出用车的管理,保证学生用车的安全。

三、教导处职责:

2、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四、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三

为了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为了你的身心健康,请遵守以下行为公约:

1、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2、不攀爬电杆、树木、栏杆、平房、土坡等危险的地方,不做有危险性的活动。

3、不触摸带电物体,正确操作、使用一般家用电器,不玩火。

4、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扒车、不拦截撞打车辆,不横穿马路。

5、外出、回家要与家长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外吃饭、住宿。

6、不跟随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准让陌生人随便出入家门。

7、不吃腐烂、霉变、有毒、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

8、爱护花草树木,不采摘公园里的花草。

9、跟随父母外出游玩,要注意安全,遵守景区公约。

10、不到舞厅、电子游戏厅、录相厅玩耍,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说脏话,更不能打架。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四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释义如下:。

一、汽车:指在公路及市区道路上不依轨道或电力架线而以原动机行驶之车辆。

二、客车:指载乘人客四轮以上汽车。

三、货车:指装载货物四轮以上之汽车。

四、客货两用车:指兼载人客及货物之汽车。

五、代用客车:指不载货时代替客车使用之货车。

六、幼童专用车:指专供载运未满七岁儿童之客车。

七、特种车:指有特种设备供专门用途而异于一般汽车之车辆,包括吊车、救济车、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宪警巡逻车、工程车、教练车、残障用特制车、洒水车、邮车、垃圾车、清扫车、水肥车、囚车、殡仪馆连灵车及经交通部核定尹銗l车辆。

八、曳引车:指专供牵引其他车辆之汽车。

九、拖车:指由汽车牵引,其本身并无动力之车辆。

十、全拖车:指具有前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汽车之拖车。

十一、半拖车:指具有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曳引车第五轮之拖车。

十二、拖架:指专供装运10公尺以上超长物品并以本身连结曳引车之架形拖车。

十三、联结车:指汽车与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四、全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或一辆汽车与一辆或一辆以上全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五、半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与一辆半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六、车重:指车辆未载客货及驾驶人之空车重量。

十七、载重:指车辆容许载运客货之重量。

十八、总重3~:指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十九、总联结重量:指曳引车及拖车之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二十、3~3~第五轮载重量:指曳引车转盘所承受之重量。

第三条。

汽车依其使用性质,分为下列各类:。

一、客车:。

(一)大客车:座位在10座以上之客车或座位在二五座以上之幼童专用车。

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幼童管理人及营业上之服务员在内。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幼童管理人及营业上之服务员在内。

(二)小客车: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车或座位在二四座以下之幼童专用车。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内。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内。

二、货车:。

(一)大货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之货车。

(二)小货车:总重量在三、五oo公斤以下之货车。

三、客货两用车:。

(一)大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并核定载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上,并核定载重量之汽车。

(二)小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并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而又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之汽车。

四、代用客车:。

(一)代用大客车:大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大客车,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二五人。

(二)代用小客车:小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小客车,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九人。

五、特种车:。

(一)大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下之特种车。

(二)小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之特种车。

六、机器脚踏车:。

(一)重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逾五o立方公分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二)轻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在五o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第四条。

汽车依其使用目的,分为下列二类:。

一、自用:机关、学校、团体、公司、行号或个人自用而非经营客货运之车辆。

二、营业:汽车运输业以经营客货运为目的之车辆。

第五条。

汽车驾驶人分类如下:。

一、职业驾驶人:指以驾驶汽车为直业者。

二、普通驾驶人:指以驾驶自用车而非驾驶汽车为职业者。

第六条。

慢车种类及名称如下:。

一、人力行驶车辆:指脚踏车、三轮货车、手拉货车、板车等。

二、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

第七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为人,违反本规则之规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处罚;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为规定者,依违警罚法、公路法、市区道路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处罚。

第八条。

汽车牌照包括号牌、年度标识牌、行车执照及拖车使用证,为行车之许可凭证,由汽车所有人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检验合格后发给之。

但拖车号牌及拖车使用证得由使用人申请之。

第九条。

汽车号牌及年度标识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按其种类由交通部定之。前项汽车号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变更时,公路监理机关应通知汽车所有人限期换领新型号牌,逾期未换者,不得使用行驶。

第十条。

汽车牌照不得伪造变造或蒙领,并不得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

第十一条。

汽车号牌应依左列规定位置悬挂固定:。

一、汽车号牌每车两面,其悬挂位置,除原设有固定位置外,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二、曳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三、机器脚踏车及拖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四、汽车及曳引车临时号牌每车二面,应黏贴于车辆前后端之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临时号牌每车一面,应黏贴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五、汽车及曳引车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悬挂于车辆前后端明显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试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五

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

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

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

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

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六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七

1、严格执行行车司机岗位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不违章作业。

3、认真检查行车运行情况,按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保养好行车,做到“四懂三会”。

4、认真执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机械传动、起吊装置、电器线路等安全可靠,做到持证上岗,不得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及邹救措施,防止势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3、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班组、岗位、现场符合“三标”要求。

4、掌握消防、安全用电知识,熟识机具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做到“四懂三会”文明生产。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维修设备,及时维修保养,排除机械故障,防止人身伤害。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严格执行车辆修保安全技术规范,对进厂修保车辆按项点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好修保记录。

3、修保车辆出厂,必须按修保等级和送修项点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车辆不得签发出厂合格证。

4、试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区域试车,确保交通安全。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将安全隐患降低在最低限度内。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所用设备,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3、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组织各类防护用具的使用。

4、与其他岗位人员配合作业时,要相互关照做好衔接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要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做到及时上报。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2、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及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纪律,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八

为了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进度目标,使在建工程按合同要求如期交工,为业主交一个合格的满意的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实施和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管理。

1、涉及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程、模板工程、吊装工程、网架工程、钢结构工程、龙门架塔吊安装和拆除等存在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分项工程和作业工序,必须先报审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不报审者罚款500元,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没亲自审核签字,漏一处罚100元。

2、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缺一项罚款500元。

3、施工过程中不按已报审批的方案设置安全措施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4、安全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检查、不签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分项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字进行交接,以上两项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

6、外脚手架、龙门架、满堂脚手架、作业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搭设,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多处应同时累加计算。

7、四口、五临边不按要求搭设每处罚款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工人罚款50元/人.次。

9、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酒后进行施工作业者罚100元/人.次。

10、施工作业人员在现场嬉戏打闹,罚款50元/人.次,高空作业人员嬉戏打闹罚款100/人.次。

11、施工作业人员穿高跟鞋、拖鞋的罚款50元/人.次。

12、高空作业向下抛扔工具、物料、杂物的违者罚500元/人.次。

13、提升机严禁载人上下,违者坐机人员罚100元/人.次,起重工罚200元/人.次。

14、高空作业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发现其中之一罚100元/人.次。

15、生活用电、施工用电私拉乱扯、非专业电工接线的,发现罚300元/人.次。

16、生活区、生产区严禁点火取暖、严禁用木料做饭、烧茶,违者罚100元/人.次。

17、机械设备未检修、带病作业的发现一处罚500元。

18、施工用电不按规定设立一机一闸和分级漏电保护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9、建立每周例会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字,缺一次罚款300元。

20、每月报出安全月报和安全自检结果报告,违者罚款500元。

21、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不提供罚100元,提供不使用罚200元。

22、违章操作和强行冒险作业罚300元/次。

23、租贷的或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设有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未报验或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的罚200元/件。

24、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无验收合格证罚款500元。

2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的罚200元。

26、施工单位对从事高危险作业的人员没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罚100元/人.次。

27、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未按规定进行报验的罚500元/人.次。

28、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应急器材、人员的罚200元。

29、发生安全事故不上报或故意隐瞒的罚5000元。

30、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备有灭火器材、消防水源和相应营救措施,不设置一处罚300元。

(二)、文明施工。

31、施工现场作业队,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32、不得打架、斗殴、闹事、偷盗、容留犯罪嫌疑人,发现罚款500元/人.次。

33、各班组作业人员严禁野蛮、强行施工,违者罚500元/人.次。

34、各班组使用的原材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整齐,违者罚500元/人.次。

35、对各种设施、成品不保护、乱涂乱画故意损坏,罚300元/人.次。

36、严禁随处大小便,发现一处罚50元/小,100元/大。

37、施工道路、厕所要每天派专人清扫、撒水、冲洗,不执行的罚款100元。

38、食堂、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违者罚100元/次。

39、严禁赌博,违者罚款500元/次。

40、正常施工期间严禁打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41、严禁带小孩进现场作业区,违者罚200元/人.次。

42、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者罚500元/处。

43、装配式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没有的罚200元。

44、施工现场应实行分楼号封闭围挡,违者罚300元。

45、工地现场坦胸露背的施工人员处以罚款:20元/人;

48、现场材料堆放要做到:砂石成方、砖成垛,周转材料堆放整齐,标牌明示,否则处以罚款:500元/次。

二、质量控制方面。

1、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相关质量岗位责任制和不配备专职质检员的罚款500元/处。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脱岗的处以罚款50元/次·人。

3、砂、碎石等原材料必须经试验并出具配合比等报告符合要求后使用,未经监理签字使用或先使用后检验者罚500元/次。

4、使用非施工合同约定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的发现罚款1000元;未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的罚200元/次。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及有关材料不进行见证取样的罚200元/次。

6、无相应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不报审的罚200元/次。

7、基础开挖前甲方已提供周围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不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0元。

8、基础开挖前应有监理人员验线,复核标高,不报验罚500元。

9、遇不良地质状况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必须在岗处理,脱岗罚200元/人。

10、基础回填土、三七灰土、砂石垫层,没分层夯实、混入垃圾、杂物、土的罚1000元/次。

11、基础土方超挖罚1000元/处。

12、基础开挖或处理后,基坑尺寸、标高相关资料应报验,不报验罚500元。

13、垫层、筏板、条基础施工完毕后应重新验线,不报验罚500元。

14、钢筋下料施工前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使用合同约定钢筋,发现一处不是的罚2000元。

15、基础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浇筑等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质检员不在岗罚500元。

16、混凝土施工无配合比、不按配合比施工、或两种水泥混用罚款500元。

17、混凝土浇筑前质量员对相应自检记录不签字或无签字、无浇筑令、监理没验、私自浇筑的罚款1000元。

18、混凝土浇筑后不养护发现一次罚200元,拆模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的罚款1000元。

19、混凝土不震捣、不密实、有空洞、蜂窝、松散的、混凝土构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处。

20、混凝土有麻面、缺棱掉角、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200元/处。

21、混凝土试块事后补取、弄虚作假造成后果自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2、使用废机油及不合格隔离剂的罚200元。

23、混凝土浇筑因管理不力造成不能连续浇筑的罚200元/次。

24、混凝土浇筑施工缝设置不合理、后浇带留错位置的罚款1000元/次。

25、混凝土浇筑因收面不及时出现裂纹或不收面的罚款200元/次。

26、混凝土浇筑时胀模、倒模、支撑、支撑失衡等模板原因罚200元。

27、空心板、预制平板、sp板板缝施工须报验,按设计和规范、图集要求配筋,不报验、不配筋的罚500元/处,并返工处理。

28、钢筋塔接、焊接或机械连接长度不够,搭接区、接头设置不符合规范、图集或设计要求的罚200元/处。

29、砼浇筑前各项检验批自检结果不报验的罚200元,不予验收。

30、砌体每层施工前每层进行基底验线、不验线私自施工罚500元。

31、砌体每层分施工段、检验批进行自检合格后报验、不报验进行构造柱施工的罚500元/处。

32、脚手架、空心板上堆放荷载超过规范规定的罚款200元/处。

33、砼、砂浆没有计量设备,不按配合比计量施工的罚200元。

34、砂浆饱满度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处,并返工处理。

35、砌体灰缝、平整度、垂直度、排砖组合不符合规范和图集要求的罚200元/处。

36、填充墙、后砌墙顶部不斜砌,无锚拉筋或少设锚拉筋的罚200元/处。砌体锚拉筋长度、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罚50元/处。

37、架眼不按规定设置后凿的、堵眼不使用膨胀细石砼、用砖墙粉、用砂浆填筑、不浇水湿润的罚20元/个。

38、由于架眼造成外墙渗水的罚1000元/处。

39、地坪收面不及时、标号低引起起砂的罚200元/处。

40、内粉、外粉出现爆灰、空鼓、开裂的罚100元/处。

41、地坪空鼓、龟裂、清理后不报验罚500元/处。

42、地坪内粉、外粉应分施工段,检验批自检合格后报验,不报验罚500元/处。

43、外粉、内粉严禁使用落地灰发现一次罚100元。

44、楼地面细石砼、砼垫层、散水、构造柱、止水带严禁使用砂头,违者罚款200元/处。

45、砌体完工后,房间的轴线尺寸、净空必须复核,不报验复核无记录的罚款2000元/次。

46、砌体施工时机砖不提前一天浇水湿润,边撒水边砌筑的、干砖上墙罚款50元/处。

47、楼层上下马牙槎不按图集要求留设罚50元/处。

48、构造柱不清理不报验私自隐蔽,全部返工外罚50元/根,出现断接、烂根、麻面蜂窝、空洞私自处理罚100元/根。

49、独立柱、框架柱出现蜂窝、麻面、空洞、烂根私自处理罚款100元/根。

50、砼构件胀模私自剔凿或凿后私自隐蔽处理罚200元/处。

51、梁出现空洞、麻面、蜂窝、胀模私自处理罚200元/处。

52、砼构件使用建筑垃圾浇筑发现一处返工处理后罚款1000元/处。

53、屋面工程每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前做好隐蔽记录报验、不报验的,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500元/处,并做蓄水试验,形成记录,无记录或不做的罚500元/处。

54、防水卷材施工附加层完后进行报验,不合格罚200元/处,不报验罚500元。

55、厨卫间防水施工前基层应报验,违者罚200元/处,厨卫间防水完应做闭水试验,不试验或无记录罚500元/处。

56、各种管道穿楼处预留洞应分两次浇膨胀砼、刷素水泥浆、设止水翼环,不按要求做罚50元/处。

57、各种管道穿墙、穿楼层处应按规范要求加套管、无套管、不防腐罚100元/处。

58、各种管道不按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设支撑、卡子出现扭曲变形、断裂、距墙远、不垂直罚100元/处。

59、供水系统不做压力试验,不报验,排水系统不做通水通球试验,不报验,私自隐蔽罚500元/处.次。

60、等电位不是镀锌件,不按图纸设计设置,尺寸、规格施工,罚100元/处。

61、避雷引下线不焊接、焊接不合格、避雷带支架少、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罚50元/处。

62、暗线盒、管设置不合理,尺寸、位置标高、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10元/处。

63、暗线管、预埋漏设,后剔墙,打洞罚200元/次.处。

64、电线、电器接头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发现罚款200元/次.处。

65、装饰工程、给排水、电照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出样板间、块、套、经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严禁多处同时做样板,违者罚500元/处。

66、资料报验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报审,滞后不补,并罚100元/次。

67、周报、月报漏报、迟报一次分别罚300元/次、500元/次。

68、涉及图纸以外工程量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计量,过后隐蔽不予计量,所报内容应与实际相符,违者罚500元/次。

69、施工当中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顶撞、围攻、威胁、辱骂、殴打监理和甲方管理人员,罚款3000—5000元/次,并驱逐相关人员,有项目经理在例会上自我检讨,写出书面检查,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71、关于质量、安全的管理通知不及时整改、不回复、强行施工的罚1000元/次。

72、限期整改通知拖期、整改后不报验罚1000元/次。

73、内外粉施工洞、框架结构不同材料交接部位、沉降缝处、填充墙、后砌墙交接部位不使用网片或使用网片不报验私自粉刷的罚100元/次.处。

74、凡违返规范中强制性标准的处以罚款500元/处;

三、程进度控制。

1、已审批的周计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拖后一天罚款100元。

2、已审批的月计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拖后一天罚款500元。

3、总的合同工期拖后一天罚款数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处罚。

1、旧基础处理应与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商定处理意见私自处理不予费用补偿。

2、遇基础内有垃圾的处理,应同时报验监理人员进行计量,过期不补办手续。

3、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始前应报施工方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同期形成记录(包括厚度、长度、深度、时间;锚钉直径、土钉墙厚度、宽、高、砼标号等;水泵型号、出水量、井管直径、深度、轻型井管直径、间距、长度、出水量、工作时间)。

3、遇旧桩处理直径、根数发生的机械、台班、人工工日的计量应及时。

4、遇地下文物、古墓处理的详细记录,引起的费用增加,计量应及时。

5、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统计,工程损害应重做的工程量计量应及时。

6、遇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造成的工期顺延应及时报批。

7、甲方设计变更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计量应及时。

8、甲方、监理人员的错误指令,指挥造成的损失。

10、甲方不提供地下物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计量应及时。

11、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进度、投资损失,甲方及时搜集资料向施工单位索赔。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整理出完整的资料,报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组织设计、甲方、地质、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整理出完整的资料,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甲方,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六、罚款的执行:

罚款将以监理工程师罚款单的形式下发,由业主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拒不签认者、性质特别恶劣者监理部将与业主协商采取强制性措施执行。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九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产品加工标准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一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从更深、更广的角度看,护理安全还应包括护士在执业过程中不发生允许范围与限度以外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和损害。

护理安全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优质护理的关键。护理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是护理管理的重点,是护理质量的保证。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护理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现代医疗护理活动日趋复杂化,各种影响因素不断增加,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医院应最大限度地消除护理不安全因素,这是现代优质护理所首先应做到的。提高全体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基础。如何保证护理安全,杜绝隐患是摆在管理者和每一个护理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1.1管理因素。

1.1.1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有的医院没有编制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没有建立规范化安全管理平台;有的虽然建立了护理规章制度,但没有健全的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导致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1.1.2上级监控缺乏力度。

管理者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没有定期召开护理安全专题会对护理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没有制定常见急症抢救流程、工作环节流程、应急预案流程、服务规范用语以及科室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等,使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缺乏有章可循,随意性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1.1.3对护士教育培训不足。

主要表现在仅注重护士的工作完成而忽视护士的在职培训提高。对护士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不够及培训管理监督不力等。这不仅是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也是对患者安全的最大威胁。当前护理科学和发展对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数量的要求较高,如果不能及时根据专业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整,找不到有效的途径提高人员素质,这些方面因素对护理安全的影响将越来越显著。

1.1.4护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护理人员的缺编,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患者造成不安全影响或隐患。当护士人手紧缺、工作超负荷时,多数护士无法适应多重角色的转换,出现角色冲突,长此以往将使护士身心疲惫,也是构成护理工作不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

1.2护理人员因素。

1.2.1护理人员素质不符合职业要求。

护理人员是护理措施的实施者,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都离不开护士,因此护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关系到护理安全与否的首要因素。个人素质是指护理人员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当这些素质不符或偏离了护理职业的要求,就可能造成言语、行为不当或过失,给病人身心带来不安全的结果或不安全感。

1.2.2未严格执行职责、制度、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安全防护措施,而发生坠床、压疮、烫伤等;对药物剂量不清楚、换算错误导致用药不准确和失误。

1.2.3理论专业技术水平偏低,专业技能不熟练。

随着护理新观念、新技术的不断更新。

涌现,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业务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技术水平低或不熟练,操作失误或操作错误等均可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对低年资护士而言,由于她们临床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丰富,技术操作不熟练,平时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容易导致操作失败或操作错误而发生护理差错;有的护士不加强业务学习及操作培训,理论知识匮乏对病人的病情观察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且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从而未及时给病人用药和处理,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不能熟练掌握新技术、新仪器的使用方法,致使护理工作滞后,影响医疗效果。

1.2.4法律意识淡薄,护理书写不规范。

护士在学校和在职教育中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临床工作中往往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如对患者的隐私权、患者的知情权等没有在思想上产生足够的重视,往往会导致与患者产生冲突。由于护士忙于应付各种常规治疗,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地将护理活动记录,下班时回顾性地记录,致记录内容出现粘贴、涂改现象,甚至关键的内容漏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千篇一律,不能体现病人的个体差异和疾病的专科特点。

1.2.5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欠缺,忽视病人心理变化。

在进行护理治疗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遇事容易情绪化,对患者态度生硬,对病人反常的情绪观察不仔细,未及时做必要的心理疏导,有的护理人员语言、行为不当或过失给患者造成不安全感或不良后果,这些常常是造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1.2.6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护士职业的特殊性,很多时候是一个人值班。一些护理行为有时仅有护士和患者参与,所有的诊疗和操作不可能全都做到让患者签字或知情。或虽有记录但没有旁证,由于没有及时签字或履行好告知义务导致护患纠纷发生。

1.2.7缺乏有效的护患沟通交流。

由于人员的统配不足,对病人的护理时间相对减少。更因为许多护理人员的观念仍停留在功能制护理模式上而不注重与病人交流,导致护患间的沟通不及时,造成患者不理解,护理质量不能保证,患者不满意。

1.3患者的因素。

1.3.1患者或家属期望值过高。

患者对疾病缺乏正确认识,对医院期望值过高,心理承受力差,就易产生焦虑、恐惧、心烦意乱等心理现象。如出现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反复,就会不信任医生,怀疑诊断错误,更不听护理人员的安排,甚至拒绝治疗,导致患者人为的护理不安全因素。

1.3.2患者的不良心境。

患者及其家属由于疾病,特别是突发疾病的影响及经济承受。

1.3.3患者的自身素质。

由于部分病人所受教育的限制,素质不高,对护士工作不理解,易出言不逊或有不尊重行为,也是导致护患纠纷的一个因素。

2.1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培训。

作为管理者在工作中应以身作则,成为学习、执行、落实制度的模范。凡事有预见性,努力作到“三预”、“四抓”,即:预查、预想、预防和抓容易出差错的人、时间、环节、部门,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超前教育和超前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不能一味的回避,甚至推卸责任,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面对解决,防微杜渐,让大家在别人的教训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

期进行护理安全管理的专题讲座,加强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见习护士的安全管理,学习与护理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广大护理人员从被动接受安全管理检查转变为自觉维护护理安全,使全体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在护理管理过程中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在实施护理行为的过程中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和纠纷。

2.3建立多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监控体系。

医院建立以护理部-科科室护士长-临床护理组长为主体,全体护士共同参与的护理安全检查体系。定期监控护理人员的护理质量和服务态度;护理部、病房护士长随机对科室护士进行护理制度、职责及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提问,加大护理安全质量的监控;同时利用晨会时间不定时在科室督促护理规章制度和重病人护理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各种信息;通过夜查房加强夜班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倡导慎独精神。定期分析不安全因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护理安全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消除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4开展护士礼仪、服务态度培训。

在护理工作中,往往因为语言不当引起病人及家属不满,因此应组织全员参加礼仪培训,制定了各种岗位的规范语言,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管床护士每天通过与病人及家属交流,弥补护士沟通不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5加强对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

鼓励护士参加专科、本科等再教育,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并主持专业讲座和业务查房等;定期组织科室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观念;对护理操作技能进行考核,让每位护士均能准确、熟练、规范的完成护理操作,从根本上防止了因操作不熟练或失误,而发生的护理差错,保证护理安全的落实。

2.6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质量。

要求护理人员用法律的思维书写护理记录,培养护士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遵循护理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书写原则来记录文字内容,仔细观察病情,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文书;禁止涂改、粘贴、错写、漏写;使护理人员不但要有保证病人安全的意识,同时也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2.7加强沟通,依法行使病人的权利。

护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病人的配合和支持,因此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应尊重病人、理解病人、同情病人,因人施护。在交流过程中应讲究语言的艺术性和技巧性,对病人提出的疑问,用通俗易懂的专业知识,结合病人的情况,向病人解释;遇到护患双方有意见分歧时应心平气和地解释安慰、体贴关心、理解病人,提高病人和家属对我们的信任,从而杜绝护理纠纷。

2.8推广人性化服务,创造和谐护患关系。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声问候,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张整洁的床铺,一段礼貌简洁的入院介绍,对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充满责任心,对待病人如朋友般真心,做各种解释工作耐心,使护理人员逐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创造和谐护患关系。实施人性化服务是安全护理的有利保障。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安全质量是患者选择就医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安全是护理质量的重要内涵和基础,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护理,才能促使病人好转或康复,护理质量才能得到根本的体现。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均有可能涉及到各种潜在的法律问题,抓好全员安全质量教育是降低护理不安全因素的前提。社会的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同时也是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护理安全应该受到每个护理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二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工作原则: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预防为主;强化管理,层层把关,分工负责。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政教处要通过校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处室主任与具体当事人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建立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校务办负责召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协调各处办组安全工作的落实。政教处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学生安全教育及舍务安全工作。教务处负责实验课及其它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教科室负责电教室、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校舍、建筑、场地、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等各种设备设施的添置、检修及所属校企、商服、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艺体处负责体育设备设施检修、艺体活动安全、卫生防疫、疾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各处室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好本处室以及自己所管辖的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艺体处要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防火设备设施、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建立学校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学生重大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允许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各类庆典及其它活动。经上级批准或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的科任教师附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校长。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即进行家访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工厂、仓库等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学生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或外出。要加强学生实验课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第十五条:集会、间操、课间的安全管理。学校集会、间操应由学校政教处、艺体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间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出场,由班主任负责按要求安排座位或站队。进出会场要有序,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各学年要安排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食服务工作,要重视餐饮卫生安全,加强对学校餐饮服务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许可证的方可上岗。食堂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的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财产安全管理。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各主要部门要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门卫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并经保干进行三品检查,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出入校园时要严格检查是否有危险品带入或公物带出。更夫值班员要经常巡回检查,管理和看护好所管辖区域的各种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实行值宿领导24小时负责制。值日值宿领导和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重大活动或必要时期成立护校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第十九条: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人群聚集地要经常进行消毒。

第二十条: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务办负责解释。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四

为使中心车辆高效、安全、有序运行,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1、驾驶员须具备开配送中心相应车辆的有效证件和健康身体。

2、配送车辆统一由中心主任(调度员)调度安排,中心主任不在由生产主管(或由主任委托行政主管)调度安排,驾驶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罚款50元;长期无理不服从的可视其轻重予以辞退。

3、驾驶员行车前须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机油、油料、轮胎、外观等),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须严格按照中心“派车单”出车,每次行车须认真、完整填写“行车记录表”。

5、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定期不定期(每15天至少抽查一次)检查驾驶员“行车记录表”,当月内第一次检查发现记录不全的提出批评并要求改进,第二次检查未改的处以3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未改的处以60元罚款;当月检查对记录不实或未作登记的除提出批评外,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连续两月不改的视其轻重可予以辞退.。

6、配送车驾驶员因推迟出车时间而延误配送造成客户不满拒收的,每次处罚其驾驶员50—100元。

7、驾驶员高速行车,不文明行车等原因造成配送商品损坏客户拒收的,视其轻重每次罚款50—100元。

8、未经中心主管以上领导批准,中心车辆一律不得外借,更不准公车私用,违者除加足油料外每次罚款100元。

9、驾驶员行车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因违反交通规则,、酒后驾车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自负。

10、车辆维修、加油,驾驶员须先报中心行政主管批准,并按指定地点维修、加油;凭维修(附清单)、加油正式发票经中心行政主管审查,中心主任审核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报销;无维修(附清单)、加油正式发票的一律不报销。

11、外出公务用车,须填写“派车单”,并经中心行政主管签字同意后用车,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者每次除加足油料外罚款100—200元。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二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置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四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二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三条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安全事务部填写。内。

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安全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八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一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二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第四十七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十八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本规定如有国家、贵阳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六

7、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等,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12、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14、离焊接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违反以上条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罚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七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10.上下学时要随身携带交通安全联系卡。

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简短篇十八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单独外出时必须告知家长;若与家长外出要劝诫家长不要酒后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家长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同时要遵守各种场合的文明礼仪要求,做文明公民。

2、严禁学生私自到池塘、河流等不明水域游玩或游泳,以防溺水事故发生,如果发生应立即呼救或报警。

3、不用湿手触摸家用电器,发现别人触电,应立即呼救或报警。雷雨天气,不在大树、电线等危险地方避雨,以防雷击。

4、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呼救。5、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严禁购买过期或变质的食物,不到果园随便摘果子吃,以防食物中毒。不要到人多或有污染的场合,防止传染病的感染。

6、远离网吧,不参加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邪教活动。

7、不到加气站玩耍或在家私自使用煤气灶,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8、认真完成假期作业,多读书,读好书,多看积极向上、益智类文娱或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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