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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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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优质17篇)
2023-11-24 03:03:48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有益的思维训练,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思维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在思路上清晰,表达上具有个性和独特性,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思考。下面是一些成功总结的实例,希望能给您带来启发和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一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特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二

20xx年,在工作中,本人注重学习,尽快的适应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需要,并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对本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人际关系和谐,在工作中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奋发进取,勤勉自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完善自己,全面提高自己。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履行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有一定的科学管理能力,善于观察,能从细节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思考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全市“三品”一械的抽检工作。

(二)开展针对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完成市区9个大型农贸市场、放心肉菜店、及其他农贸市场共10000批次的抽检。

(三)监督抽样工作。根据省局的要求,对14个县(市、区)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共抽验检品140批。

(四)完成了全部食品抽检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完成70期共30751批次的食品公告任务。

三、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一年来,我能够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折不扣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对各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了进一步强化防范监管措施,成立了药品监管领导小组、督察组,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在源头上杜绝漏洞。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原则,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本年度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三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组长,社区3-5名两委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社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协管小组成员各尽其责。

3、食品安全协管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办事处食安委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社区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四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五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村主要领导担任本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两委成员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村主任为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三、监督制度

成立村食品安全督查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辖区内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临汾市、永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办公室办公设施装备及人员队伍的配备等。

四、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村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五、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动态,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法委托权限,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九、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十、发现本辖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六

1、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2、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幼儿园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3、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4、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5、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6、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7、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8、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9、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10、食堂伙委会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七

一、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负责自检工作。该人员须经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检测人员负责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操作前应对快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试剂)完好,符合检测条件;同时,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自检结果的可靠性。

四、检测人员应随机抽取样品,保证待检样品的代表性。发现抽检样品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领导,停止使用该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积极查找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

五、各学校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的项目和频次。如农药残留的测定应尽可能每天测定,粮油、调味品等应按进货批次进行检测。

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活动期间,应增加检测频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检测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并定期整理、归档。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八

今年,我分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指导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重点,团结一心,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我分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本年度,我局在外部工作环境在“变动”,而外高桥分局自身条件“不动”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自我加压,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分局的服务发展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以及表扬。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激励分局干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勇挑重担、务实创新,不断提高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充分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最严的准入、最严的监管、最严的执法、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的要求,本年度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2、本年度,我局本着坚持追本溯源,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企业监管档案。今年已与357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截止10月底,已有48户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流通许可告知承诺书》,并对食品经营企业告知承诺的内容认真进行检查核实,构建起“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网络。

3、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的作用,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次数,妥善处理食品突发事件。

4、本年度我局在食品监管方面,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共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9次,深入开展了奶粉、果冻、地沟油、清真食品、烤马面鱼、问题豇豆、五常香米以及有证照熟食经营户风险点等专项执法检查。

5、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今年来,共立案查处了食品违法经营案5件,先后查办了神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瑞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泰奇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销售食品案,案值达数亿元,罚没款金额100多万元。其中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在案值、罚没款金额等方面都是浦东新区分局最大的食品案件。

(二)、务实本职基础,加大走访调研力度

本年度,我局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按照上级制定的“边走访、边调研、边总结”的要求,积极参与“打造国际贸易便利化环境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能拓展”课题调研,就打造国际贸易便利化环境中与市场准入相关的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分课题调研稿,并在《工商》杂志刊登。

(三)、立足本职,加强服务创新工作:

本年度,我局立足本职工作,与各个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动服务;其一建立了集团公司、开发公司例会恳谈机制。在年初就开始走访各个集团公司与开发公司,并交流工作思路和经验,充分的了解其需要扶持事项,并听取建议,为其解决困难。其二我局与综保委贸易发展处等建立了日常沟通机制,并于月日召开座谈会议,在会议上着重强调统一审批口径和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其三与管理科共同推行许可监管联动机制,将注册登记和企业监管无缝衔接。共享基础信息,把许可的静态信息和监管的动态信息有机结合,提高了企业许可和监管的工作效率。

为了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我局创新服务手段利用现代科技,相继推出了msn、微博等。

为了创新工作机制,本年度我局与市局建立疑难名称登记协调制度;红盾服务卡制度。

(四)、开展创优争先,完善窗口建设:

本年度,我局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进一步提升窗口建设水平,并荣获市局“文明窗口”称号。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注册大厅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对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的接听情况和午间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自查。

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窗口建设特别活动,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意识问题展开讨论,要求窗口干部们每周采取自评和互评的方法,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狠抓抓制度建设,建章立制,重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注册科窗口接待相关制度规定》、《注册科申请案流程》,从而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管。

四是调整人员岗位,再造工作流程、加强了窗口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了内部流转效率。

五是采用现代辅助手段。以影音两种方式,记录下咨询和受理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暨进一步统一窗口干部的口径,又便于在发生纠纷时了解真相。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在综合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严格按照企业分类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巡查,至10月底,共计巡查企业1298户次。

1、今年,我局结合“走千”活动,高度重视商标培育、监管工作,积极指导企业运用商标,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今年共有102家企业新注册商标256件,新培育了6家企业申报市著名商标,其中有3家通过浦东新区初审;还有1家企业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在商标保护和广告日常监管方面,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职,查处了商标违法案件2件,查处广告案件2件。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共立案查处企业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共64件(无证无照化学危险品案2件、食品案5件、商标案2件、广告案2件、伪造产地案1件、反法案1件、企业逾期年检案51件),办结案件4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件、企业逾期年检案43件,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罚没款金额约220万元。

3、加强处罚力度,我局办案人员本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负责,严把审批程序把关,保持了执法监督的独立性、非利益性和权威性,规制了执法干部办案中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注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注重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的有机统一,注重查办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的做到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令当事人心服口服。

4.本年度,我分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加强对申诉、举报受理、分派、处理的指导,引导督促干部增强申诉举报处理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申诉举报案件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信访18件,其中,申诉5件,举报13件;办结率达到100%。

1、以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创建为载体,提高工商干部素质。积极争创学习型团队先进单位,围绕注重学习载体、注重示范带动、注重规范管理、注重工作调研、注重文化推动等五个方面,找准创建工作路径,通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敬业、廉洁、高效、专业”的保税区工商干部队伍。

2、以“争先创优”为平台,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着力在工作中挖掘先进典型,营造争荣誉扛红旗的氛围,通过与外高桥联合公司建立党建结对、与外高桥商发公司建立精神文明共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还进一步明确了做好党建促进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切入点,并正在抓紧实施以业务改革创新为先导,达到支部党建有力促进发展的目的。面对新任务,着重以三会一课、专题教育活动等强化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修养,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围绕基层建设、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了廉政勤政的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保持外高桥分局稳定的工作层次和工作水准。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明年的各项任务指标,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任务的艰巨性,责任的重大性,我们要致力于观念的转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推动我区工作做更大的贡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九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18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二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三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四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五

1、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组长,社区3-5名两委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社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协管小组成员各尽其责。

3、食品安全协管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办事处食安委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1、社区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六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总篇十七

1、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

2、针对学校食堂小吃店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小吃店进行管理。

2、每年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4、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1、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2、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1、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1、食品销售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2、销售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3、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4、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应设专人负责食品容器、餐用具等清洗消毒工作,并建立清洗消毒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一条为强化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其餐饮服务提供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连锁餐馆(餐厅)或饭店、连锁快餐店、连锁小吃店、连锁饮品店等)。专门为连锁餐饮服务场所加工和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中央厨房,参照执行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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