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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把手的出国梦没有圆散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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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把手的出国梦没有圆散文(二篇)
2022-12-19 17:47:3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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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把手的出国梦没有圆散文(推荐)一

“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必然出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看,究其根源,无不是“总开关”出了问题,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人民。因此,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入手,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拧紧“总开关”。

用足用好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表率。近年来,贵州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晴隆县委书记姜世坤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为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积极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回望过往的路、远眺前方的路中,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强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响鼓、擂重锤的教育效果,让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近年来,贵州先后运用查处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等“一把手”严重违法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贵州专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同时,还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参照省委做法,用身边典型案例对本级管理“一把手”当头棒喝,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方面,就是既要对其履职生涯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又要对其履职生涯全周期进行全面从严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廉政意见回复,牢牢守住“重要关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贵州通过专门制定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标准、内容、责任进行细化。2019年,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全面归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档案,为全程跟踪了解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仅省级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档案。

强化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各道关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最终都归结于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2016年以来,每年省纪委全会上都安排各市(州)党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省属国企高校党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责,并由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专题呈报省委,作为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这一做法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安排,成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此外,从去年开始,在协助省委常委带队赴各市(州)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优化改进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被检查党组织自身查找的问题,先行开展检查,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时一并现场反馈,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对各市(州)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刨根问底、追本溯源,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对象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监督。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对28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问题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的45人。

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溯源收集情况、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地区或单位不断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首先是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到位到底,监督才能做深做实。2017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协助省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了对各市(州)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企和高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形成的研判成果报省委作决策参考,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今年,贵州省委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对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贵州省委巡视机构与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动了“四项监督”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迈出关键步伐。

推荐一把手的出国梦没有圆散文(推荐)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以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创新监督理念、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织密织牢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牵“牛鼻子”、抓关键,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好头、做榜样,才能成为无声的命令,产生强大的感召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一把手”必须当好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带队伍的领头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标杆作用应当体现在锤炼党性、遵规守纪、匡正作风、担当作为等方方面面。十八届党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规矩摆在首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多部党内法规制度,对“关键少数”作出许多“硬约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把手”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要求“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牵牢“牛鼻子”,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已经成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方法指引。

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实质、危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础,以管住权力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优化党内政治生态、高举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问责等各项举措,补足监督短板,构筑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密体系,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党中央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中管干部中,党政“一把手”占到相当比例,不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很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白恩培、苏荣、赵正永、秦光荣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及涉案的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

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党中央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关键是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监督职责,筑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坚固堤坝。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日常接触最多,最了解情况,最容易发现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党内监督条例》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实行“两为主”,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撑腰壮胆。党中央多措并举,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同级纪委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证持续有力的监督震慑。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协助党中央监督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加强对中管干部的监督。地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它的本质是上级党组织通过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管理的二级班子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派驻监督归根到底体现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综合发挥多种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党中央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综合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确保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督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等等。

释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位高权重,理所当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重点约束对象。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党章鲜明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问责条例》,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一把手”行为禁区。出台《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释放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

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鲜明的制度优势,能够科学有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过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加强领导过程中,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监督书记、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环境。党中央狠抓“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构建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党组)、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强化党内监督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下级党组织主动向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述职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规范完善了述职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尤其强调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建立良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根治“家长制”与“一言堂”顽症,必须建立一套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把手”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党中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印发对高校、国企等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各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施政行为公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制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丰富实践,比如北京、黑龙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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