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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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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汇总13篇)
2023-11-22 21:49:44    小编:ZTFB

音乐是一种通过声音和音调表达情感和思想的艺术形式。如何运用合适的修辞手法,使文章更富有感染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摘录,请大家欣赏。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一

一、报名条件。

(一)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籍考生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从2017年入学起,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下同)满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2014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3.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4.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简称“军转及工作调动”)。

5.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转入)。(简称“招商引资”)。

6.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迁回我省,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简称“迁回原籍”)。

7.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其学籍(考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迁入地不一致的;。

7.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其学籍(考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

(四)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6]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一律回流出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2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4日—22日。

(三)普通高考补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3日。

普通高考补报名仅限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其他考生一律不准办理补报名手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接受普通高考补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考生应按照当地招生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或所在中学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1.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非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外省籍考生须经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办理报名手续。

4.准备参加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升学或普通高考,也可同时兼报高职对口升学和普通高考。兼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分别领取对口升学报名序号和普通高考报名序号,按照对口升学报名要求和普通高考报名要求分别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分别进行现场确认。

(二)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时,考生须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学籍证明依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信息核查认定考生身份;非应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名者的学历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等。凡持外省毕业证书、学业证书的,须同时提供由毕业所在地公证部门提供的鉴别毕业证书、学业证书真伪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从2017年普通高考起,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必须是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即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身份及证书核实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签字负责。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出具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报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对其报名的意见等。

2.“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家长(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职业证明材料、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3.“全家迁入”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在我省小、初、高连读的考生,还须交验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现役军人须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供所在部队允许其参加普通高考的证明材料。

6.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交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明》。

7.“军转及工作调动”考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父或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证明材料。

8.“招商引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父或母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

9.报考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在吉林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0.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凭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由考生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确认并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或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11.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交验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12.符合普通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各类普通高考照顾政策资格审核表》。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1.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分为全国统考报名和非全国统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或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http://)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普通高考统考分为文史类、理工农医类、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不可兼报。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考科类。

(注: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按有关要求报考相应科类的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文史类与理工类之间、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艺术文与艺术理之间、体育文与体育理之间不允许兼报。)。

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体育单招、残疾单招、各类转段等)和保送生不参加全国统考,报名时选择非全国统考进行报名。体育单招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上报名。

4.既报考非全国统考又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选择全国统考进行报名。只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也须选择全国统考进行报名。

5.艺术类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艺术文、艺术理)选项和“术科考试”(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艺术特色专业类)选项。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招生实行省统考的专业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报考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长春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类别专业校考(省教育考试院委托长春师范大学代为组织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蒙甲、蒙乙交换生计划和生源比例确定交换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

6.考生须准确填报“考生类别”。

学籍为2017年毕业的考生填“应届”,毕业中学必须填写高中阶段毕业时学籍所在学校。

考生户籍所在区划属乡村属性的填“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吉林省已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公布的最新年份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http:///tjsj/tjbz/tjyqhdmhcxhfdm/中可查询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220”村庄,代表“乡村”。)。

7.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如户籍、学籍信息,实际就读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等)。

8.凡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和用汉文字答卷加试蒙古语文的考生,须参加我省单独组织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考生在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必须正确选择“民族文字答卷”选项(蒙文甲、蒙文乙或朝文答卷不加试汉语文)。因填报错误及填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9.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须阅读、遵守以下内容:

(1)报名序号和密码是考生进行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的唯一用户名和密码,须妥善保管,因考生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的考生报名信息偏差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若忘记,本人可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申请恢复密码。

(2)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个人及父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3)考生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因考生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考生填写完毕后,进行信息保存。保存状态的报名信息允许考生本人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不允许考生本人进行修改。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仍然可以提交。发现有相同身份证号的考生可通过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核验。

(6)考生一定要填写本人、家长或可直接联系到本人及家长的电话。

(7)网上报名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关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8)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还须进行现场确认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缴费才能完成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缴费均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信息采集。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信息采集工作,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代替考生评语,班主任负责录入。往届考生需凭高中毕业证,到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证明,在现场确认时交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录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没有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遵守《考试规则》的。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自愿遵守普通高考有关法规、规定的考生,不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确认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摄像、缴费。

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普通高考档案,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保存。《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地区招生办(考试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格式和内容统一印制。

各地按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报考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的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标准参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

1.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经招生院校资格审查及预选合格,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在普通高考补报名期间(3月2日—3日)通知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少年班考生报名。各地不得提前接待少年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打印省统考准考证或校考资格证。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校考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省统考合格证)。

3.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登记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各地不得承诺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的报名事宜,不得违规办理考生报名手续。由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删除考生报名信息。未及时删除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共同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考生户籍、学籍、考籍情况的审查力度,要重点清查外省籍,省内异地报名,特别是城市考生到农村报名、应届毕业生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情况,坚决杜绝“高考移民”、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报名、应届生以往届生身份报名、异地重复报名、照顾政策资格造假及其它违规、违纪报名行为。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地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凡在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一)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资格审查。

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及报名的资格审查,对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学生(少年班除外)和高校在校生报名、考生异地重复报名等违规报名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在普通高考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普通高考报名资格。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应届毕业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二)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

1.“单人迁入”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统一到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依据省相关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保留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查。

(2)县(市、区)招生办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或母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并将审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全家迁入”考生资格审查。

(2)考生户籍、学籍(考籍)迁入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按照“单人迁入”资格审查办法进行审核,须同时审查考生父母户籍迁入情况。考生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办按照“随迁子女”审核办法进行审核。户籍及社保缴费情况须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小初高连读”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小初高连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县(市、区)招生办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籍(考籍)及其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相关材料由考生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留档三年备查。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军转及工作调动”考生资格审查。

(2)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或母工作变动情况进行逐级审核并签字。并于12月15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汇总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招商引资”考生资格审查。

(2)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于12月15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下发地区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7.“迁回原籍”考生资格审查。

“迁回原籍”考生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三)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查。

1.申请少数民族照顾资格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填写清楚本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及同民族父亲或母亲的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身份必须与父或母少数民族身份一致,以此作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本人填写错误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审核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统一到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依据省相关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少数民族照顾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少数民族照顾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招生办申请复核,并填写《吉林省少数民族考生申请照顾政策资格复核表》,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由考生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完成。审查合格的考生信息须及时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信息在其学校公示,社会考生信息在县(市)招生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相关县(市)招生办于12月30日前将合格考生数据导入报名系统,并将纸介合格考生名单报高招部备案。

1.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名条件。

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8个贫困县,即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

(1)报考考生须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名条件。

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全省农村。凡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和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均可报名。(吉林省已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公布的最新年份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http:///tjsj/tjbz/tjyqhdmhcxhfdm/中可查询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220”村庄,代表“乡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要制定本地网上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二)除各地招生办(考试院)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考生报名。

(三)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在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使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逐人校验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照片等内容,并确认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必须要求考生依据身份证信息更改报名信息。

附:1.报名资格审查表。

2.小初高连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少数民族考生申请照顾资格复核表。

4.高中知识水平、学习能力证明。

5.往届(社会)考生报名介绍信。

6.往届(社会)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

7.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吉林省艺术类专业科类对应表。

2016年10月26日。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2016年10月26日印发。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二

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日程安排,经研究,现将20--—20--学年暑假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20--年-月-日(星期-)至-月-日(星期-)放假,-月-日(星期-)至-月-日(星期-)返校注册,-月-日(星期-)正式上课。

2、教工:20--年-月-日(星期-)至-月-日(星期-)放假,-月-日(星期-)正式上班。-月-日(星期-)至-月-日(星期-)学校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离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勤: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相关要求。

1、由于学校正值校园迁建的关键时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与迁建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放假,如果因事离长,必须请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因事离长须向学校党政一把手请假,其他中层干部因事离长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2、放假期间学校迁建工作坚持每周例会,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4、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水、电、门窗等检查,贴好封条。假前保卫部门要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做好假期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5、各部门要认真清理本学期上级和学院正式文件及涉密文件,按有关规定及时存档或上交,严防遗失、泄密。

6、假期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对在值班值宿过程中失职人员要追究责任(暑假值班值宿表见院办网站)。

7、各部门要保证假期通信联络畅通,并于20--年-月-日(星期-)前将假期联络电话报到院办。

温馨提示:就要放寒假了。对于放假的'住校的学生来讲,需要有一些安全方面的事情提醒。毕竟,你住校,离校前的安全方面要做到考虑。而且你个人的安全问题也要做好,才能安心离开学校,回家过年。

1、打扫宿舍卫生。

学生宿舍可不像家里,有些学生楼里会有老鼠。如果你不想让你的宿舍里再回来后,有老鼠的话,那就好好把宿舍卫生打扫一下,尤其是床下面乱堆放的垃圾,不再吃的食物,全都失出去。这样,一是防鼠,二是防虫子。

2、整理自己被褥。

要回家过寒假,这个时候,最好在离开学校前,把自己的床铺整理好。该收起来的东西,收起来,该用防尘布的则需要盖起来,尤其是顶楼的同学,还有靠近洗漱间的床位,要做好防潮和防水的工作,有暖气的宿舍,则注意,暖气漏水等。

3、切断所有电源。

冬天有许多同学会用电,例如电脑或者是电热毯等。当然,不管你用的是何种电,最好是能把宿舍里电的总开关关掉。大家要做好防护意识,因为有可能宿管科的会忘记把总开关关掉,会导致漏电而出现火灾等。

4、关好宿舍门窗。

离开宿舍前,记得要把宿舍的门窗都关好,如果有玻璃破损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宿管科来帮助你们修理。尤其是低层楼的宿舍,一定要把窗户关好。当然,靠近楼道的门上那扇窗户也要关好了。这要,一是避免风雪,二是避免小偷。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三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保证校服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直〔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服的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健全和规范校服管理制度,保证校服品质,创建群众满意、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校服管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校服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把校服质量管理作为校服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采购过程、采购后对校服质量的监管。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单位在组织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约定校服执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标准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以及《学生服装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836-20xx)。严禁不按标准采购校服。

(二)落实校服市场监督机制。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服质量抽检。每学期的抽检结果作为新一轮招标采购的评审参考。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直属单位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参照执行),对不履行合同规定、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因供货及服务被投诉、师生家长意见较大的企业,由市教育局报相关部门纳入信用“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学校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

(三)加强校服销售及售后管理。建立服务协议约定机制,采购单位在校服采购合同或文件中,应对销售及售后服务作如下必要的约定:企业要有一定数量的备货来满足学生的应急需求,对于特殊体型学生必要时应采取量身定做等方式保证校服穿着美观、舒适;明确进学校销售的时间、次数,企业应建立并公布规范的退换货办法,方便学生和家长退货、换货。建立售后评价机制,要组织学校对企业供货效率、是否缺货、企业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日后采购评标的依据。对供货不及时的企业,要及时约谈并依据合同或采购文件约定,进行扣罚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理。对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不到位的企业工作人员,要及时督促其改进。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应有专人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校服的相关问题。

规范采购机制。校服采购应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求,按照“质优价宜”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厦门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原则上采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资质、市直属校和各区教育局分头签订协议、分头管理的方式。协议期限一般为四年。

规范校服选用机制。校服款式分为运动装和制服两大类。运动装如实行“一区一款、市直属校一款”,各区款式由区教育局组织确定,市直属校款式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选定。制服款式由各校自行决定,鼓励实行“一校一款”,展现学校文化特色。如实行“一校一款”,学校应广泛征集师生及家委会意见,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校服款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发挥高校、科研机构、校服厂家等专业机构作用,也可邀请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的研发,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不断提升校服整体水平。校服款式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减少家长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倡导公办中小学校实行学生统一着装。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应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对购买套数进行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校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着装教育,将着装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具体内容,推进学生着装教育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提倡升旗仪式及其他重大集体活动时,学生统一穿着制式服装。

按照国家“精准扶贫”要求,制定特殊学生群体校服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多种措施免费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其中,在义务教育学校,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校服供应企业公益捐助,免费提供校服;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教办〔20xx〕61号)等文件规定,采取校内资助、社会捐助等办法解决。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校服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校服招标采购、质量监控全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在校服款式选用、招标采购、质量检测、供货验收等方面,有明确规范的要求和流程,严防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廉政合同,建立廉洁承诺机制。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四

经认定确认违规的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在签发处理文件前,省教育考试院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相应处理,并通过正式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处理文件,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样式见附表3)一式两份,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3.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送达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份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若考生(或考生法定监护人)不配合签字的,须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说明事由,签字后的决定书留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另一份交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收存。如果考生本人不来现场签收的,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采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考生,并将有效送达签字后的决定书留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4.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由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五

尊敬家长朋友: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标志之一,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体现。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中,穿上校服能够展现学生精神抖擞、活力飞扬的一面,也是学生少年时代的专属标志,统一着装校服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也便于今后学校组织集体活动。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家委会讨论选择,2015年校服105元/套。本次校服采购,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校服的费用由学生家长自理,具体请您在回执上签署意见,以便统计定制,校服公司将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我们也将及时做好采购信息通报和采购过程监督管理。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凡对本次校服样式及征订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家长委员会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校长室反映。

学校校长室:

xx初中。

20xx年x月x日。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六

各学校:。

为切实消除学生着装攀比心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培育广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20xx年10月4日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校服穿着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xx年10月9日起,全县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及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穿着校服(因小学一年级新订校服未发,暂缓,初一、高一新生新订校服未发,可先穿小学、初中的校服)。考虑到学生购买校服的时间不同、类型不一等多种因素,各校仅须要求学生在上述规定期间内统一穿着校服,对学生穿着校服的类型、新旧等暂不得作统一要求(即: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穿着曾经购买的、亲朋赠送的旧校服或新购买的校服)。

2、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学生穿着校服的意义,争取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各校要将学生统一着装情况列为校风、校纪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内容,使其真正达到培养学生道德情操、优化育人环境的目的。

4、各校要迅速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把学生在校期间及集体外出活动统一穿着校服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日常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七

我省体育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

1.一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一般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三项,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

2.专项考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专项考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等六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8日至19日。

体育统考期间如受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时,考试时间顺延。

(二)文化课考试。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学生校服着装管理办法,要求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升国旗仪式、跑操等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统一穿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规范,上衣不得敞开,不得系于肩膀或腰身处。

4.运动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区,用于书写班级、学生姓名,以防丢失或错拿。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爱护、洗涤、存放的习惯。

2.学生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着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购。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穿着的管理工作。

2.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校服的`穿着情况列入每日值班记录和学生会日常督查项目,每学期对各班校服穿着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并纳入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考核范围。

4.该办法从20xx年10月开始推行。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九

各院(所)、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20__年寒假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本科生放假时间:1月__日(星期六)至2月__日(星期五),共42天。本科生开学前补考考试时间为2月__、__日和3月__日;2月__日起可在教务处网上查询补考考试安排。

研究生放假时间以课题组科研进度及导师安排为准。

报到开学时间:全体学生2月__日(星期六)、3月__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__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放假时间:1月__日(星期三)至2月__日(星期四),共30天。

开学时间:2月__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十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点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1日。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十一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统考和体育统考报名。

(一)文化课统考报名。

(二)体育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9年体育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3月22日8:00至3月31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4月10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4月13日8:00-18:00,考生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采集指纹。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专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项。

4.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指纹采集,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缴费。

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十二

校属各单位:

(一)学生:1月--日(星期六)—2月--日(星期五)放假,2月--(星期六)、2月--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教职员工:1月--日(星期一)—2月--日(星期四)放假,2月--日(星期五)开始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按教学工作的进度和要求做好期末相关工作,同时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

(二)武保处加强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近期学校文件及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放假前全校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并安排好假期值班。

(三)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近期学校文件及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对所属计算机房、实验室、办公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妥善管理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做好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并确定寒假期间安全负责人(备有房间钥匙,并在学校附近居住)。假期严禁在实验室、办公室进行无关活动,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准留住他人。

(四)学工处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禁私自留宿,维护正常秩序。

(五)后勤处做好假期后勤保障与服务的相关工作,安排好维修和假期相关工作,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六)教务处做好寒假期间教室使用相关管理工作。各单位在举办会议、培训等有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的活动时,必须提前报武保处备案。

特此通知。

学校统一定校服通知汇总篇十三

校属各单位:

(一)学生:1月xx日(星期六)—2月xx日(星期五)放假,2月xx(星期六)、2月xx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xx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教职员工:1月xx日(星期一)—2月xx日(星期四)放假,2月xx日(星期五)开始上班。

(一)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按教学工作的进度和要求做好期末相关工作,同时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

(二)武保处加强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近期学校文件及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放假前全校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并安排好假期值班。

(三)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近期学校文件及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对所属计算机房、实验室、办公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妥善管理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做好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并确定寒假期间安全负责人(备有房间钥匙,并在学校附近居住)。假期严禁在实验室、办公室进行无关活动,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准留住他人。

(四)学工处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禁私自留宿,维护正常秩序。

(五)后勤处做好假期后勤保障与服务的相关工作,安排好维修和假期相关工作,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六)教务处做好寒假期间教室使用相关管理工作。各单位在举办会议、培训等有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的活动时,必须提前报武保处备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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