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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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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
2023-11-18 03:25:20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并积极总结。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提炼出最核心的内容和观点,突出重点,避免泛泛而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修辞手法大全,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增色添彩。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培训中心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公司培训中心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培训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为加强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为全校师生员工学习、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出入校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内;。

2、机动车通过校门限速5km/h;。

3、自行车等通过校门下车推行;。

(一)汽车、摩托车。

2、校内行驶限速10km/h,行车不得鸣号;

3、无条件避让行人,确保行人安全;

4、按交通标志指示,遵守通行原则行驶,严禁同向并行;

5、在路段上行驶严禁空挡滑行;

6.不得在校内操场上行驶,应有序在指定地点停放。

(二)助动车、自行车。

1、严禁无证、无牌助动车、自行车上路行驶;

2、进入学校禁行时间段路段,请下车推行;

3、不得在校内操场上行驶,应有序在指定地点停放。

校内欢迎词。

校内实习报告。

校内实习报告。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防止和杜绝公司内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失窃现象,保持公司内的整齐规范,创建安全文明厂区,特制订本规定。

一、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及摩托车。

二、生产基地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到职工宿舍的停车棚内。

三、员工应确保其车辆证照齐全,车况应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车刹、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按规定停放在职工宿舍停车棚内,车辆停放一律按次序分类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占道停放。

五、员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停放车辆时,应锁好车辆,确认其配套的安全防盗措施已到位后方可离开。职工食宿管理员应加强日常巡视,提高警剔,若发现车辆未锁者,应作好登记,每次给予5元的`扣款,5次以上给予10元的扣款。

六、为确保职工车辆安全,上班期间车棚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准进不准出。若因特殊情况须骑车离厂的,必须持本车间主任签章的请假条和工作证到停车棚取本人车辆。车辆管理员如实登记时间、姓名、车间、车辆类型、车牌号等后方可放行。

七、严厉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的犯罪活动,严禁私下非法进行非机动车交易和收受无证无照非机动车。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按本规定为准。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六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

内容至少包括叉车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叉车订购、改造。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七

1.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2.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3.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4.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5.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6.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7.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8.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9.注意叉车四周安全状况,起动叉车前,确认叉车附近无人。

1.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2.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喇叭。

3.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4.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5.严禁将货物置于货叉尖端进行推行或用叉端提升货物。严禁在货叉或托盘上搭乘人员。

6.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入门架机构,门架与叉车之间。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操作台外。

7.当装卸货物时,应慢慢的操作液压控制操纵杆。在升降操作时,禁止突然降落或停止。

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4.当气温低于5-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八

甲方: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保证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以下简称“本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停放非机动车的相关设施设备。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居住场所。

3.甲方负责承担非机动车车牌的制作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管理内容不得超出甲方规定范围。乙方住宿人员应遵守甲方《非机动车管理人员住宿规定》。

2.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整(大写元),作为非机动车损坏、丢失的维修、赔偿保证金。

3.乙方每月缴纳元整(大写元)管理费用、元整(大写元)能源消耗费。

4.乙方收取的非机动车管理费用,作为乙方管理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甲方不负责非机动车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4.非机动车损坏、丢失由非机动车管理人员负责维修、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不得利用本场地进行其它任何经营行为。

6.乙方应做好本场地的清洁工作。

7.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8.乙方应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现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将“收费标准”在本场地公示,不得乱收费。因乱收费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利用本场地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一经查出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收回乙方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管理权,所交付押金不予退还。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当本协议到期双方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或解除。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非机动车管理制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九

1.0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0凡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指本小区(大厦)住户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3.0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4.0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5.0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车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0外来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地下车库。

7.0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项目公司不负责赔偿。

8.0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并做好停车场保洁工作。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十

为了规范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新大楼的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的管理秩序,方便员工车辆的停放,特制定以下停车注意事项:

1)本院员工的非机动车辆需从大楼南门人员及非机动车辆的专用出入通道进出。

2)非机动车停车场为本大楼员工提供停车服务。

3)进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车辆须按自行车、电动车(助动车)按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4)停放的车辆必须将车锁好,请勿将钥匙留在车上。

5)电动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停放点:2#楼北面,自行车停放点:4#楼西面。

6)员工进场的所有车辆须按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7)请勿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和其他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

8)不准在非机动车停车场洗车和维修车辆,保持地面洁净。

9)停放一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无主”车辆处理。管理中心对此类车。

辆另行集中存放。车主认领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工作证,方可领取车辆。

10)对非本大楼客户的车辆,管理员有权谢绝车辆进入停放。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十一

1.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3.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4.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1.各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3.4车辆事故记录。

5.车辆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不能酒后驾驶,驾驶过程中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它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以及上下车时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车辆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在场内行驶,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公里。

1.各使用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并做好检修台帐记录。

2.特种场内机动车辆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合格后方可行驶作业,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须予以复检。

3.从事厂内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驾驶作业。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生产技术处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1.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处。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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