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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 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好(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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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 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好(三篇)
2022-12-20 19:01:1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一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精选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甲方负责出具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x经营,但每一x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 日

精选保安岗位规章制度如何写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今天,我正式提出辞职。

保安班长在商场里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位置,他的人选将直接关系到商场的正常运作,自上任来,诚惶诚恐,如履薄冰,敢不尽心竭力?然工作非一腔热忱所能做好,事实证明,我是不称职的。

我自身有三大缺陷:

一、沟通协调能力弱。事是人做的,商场各部门任务不同,工作重心也就不同,甚至相矛盾,对防损部是天大的事,在其他部门看来可能就是鸡毛蒜皮般的小事,你说轻了听不进去,说重了是危言耸听,没事找事,其实说白了一部分是商场自身原因,一部分是部门本位思想作怪,那另一部分就是我的原因了,无法与人有效沟通、及时主动沟通,必然得不到理想的结果。

二、应变能力弱。我做事一板一眼,较为程式化,遇事应变不足,这样看来对人员管理显呆板,对事显教条,尤其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置明显缺乏有效手段,这对于一个保安班长而言是相当致命的。

三、脾气不好。所谓的脾气不好是指无法有效克制自己的情绪,不管诱因如何,喜怒哀乐挂在脸上是职场大忌,下级见了觉喜怒无常,同事见了觉猖狂,上级见了觉欠稳重。所谓率性而为,不过是较为理想中的情况罢了。脾气不好就要得罪人,得罪人了就做不成事,做不成事又要得罪人,到最后,商场为事埋单,我为人埋单,不合算,其实干工作不怕得罪人,就看值不值。

这三大缺陷直接导致了我的发展乏力。其实我很早就意识到了,进xx前就在改,但并无多大变化。xx初入仕刚方有余而不得志,后闭门苦思,终大彻大悟,“大柔非柔,至刚无刚”,功成名就,我想学他,但学不来,可能以后会,可能时间会长些,但在此过程中由于我的原因造成的错误由商场埋单,不合适,不合适就下岗,对我很适用。

对于商场我无意评说,能走到今天,感谢xx总及各位领导的提携之恩。你自己的窝,金窝也好,草窝也罢,终究是你的窝,有什么好说的呢?是金窝就努力把它搞成钻石窝,是草窝就把它努力搞成金窝,可能时间会漫长些,可能过程会痛苦些,比如人来人往,人走人留。

其实员工是现在最让我困惑的,该如何管理?人性化管理?人情化管理?抑或是军事化管理?人生百态,形形色色,做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你把他们是当成集体对待还是应当当成个体对待?当集体对待,无疑偏重集体而轻视个人,压抑了他们的个性,但是不尊重个体又何来的集体?在一个很现实的环境中如何把他们溶为一体?我一直在思考,一直在探索,但终未成功。譬如你对他千般好也是应该,一件事不如他意便视为死敌,这令我很伤心,这种伤心让我感到很失败,你把心掏出来送给他,他接过来不屑的丢到一边,再踏上一脚,什么感觉?就是这样。xx打曾头市,提刀上马,捉对厮杀,xx劝道:天王山寨之主,怎可轻动?xx说:我不向前,谁肯用力?一句“我不向前,谁肯用力”道出多少无奈!

员工是很实际的,他想生活条件好些,他想工作愉快些,他想有更好的发展,这很正常,他们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以前意见箱里是满的,现在空了,看不到了,管理层上下脱节,高层与基层又联系不上,纯粹是赤裸裸的雇佣关系,拿多少钱,干多少活,仅此而已。

凡此种种,我已力不从心,颇有油尽灯枯之感,与其在此苦挨,不如及早放手,或有才俊之士上位,免得继续在此误人误己,贻笑大方。

祝愿xx百货兴旺发达!

祝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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