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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盐一杯水一池水的散文 一杯淡盐水(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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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盐一杯水一池水的散文 一杯淡盐水(三篇)
2022-12-21 01:19:5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一把盐一杯水一池水的散文(精)一

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负心理,放弃自我警觉。

4.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调研中,有少数下级单位“一把手”反映:我们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固然是组织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众信任的结果,但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们的职务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着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给的,甚至年终的绩效考核测评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工作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能监督一把手。由于下级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众不能监督。近年来,虽然采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群众监督,但是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防止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党性修养,使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建议各级组织尤其是上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制定刚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组织“一把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尤其要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同时,要严明纪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随意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理论学习等活动。此外,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对主动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不断采取新举措、新办法强化监督的要积极宣传,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对那些拒绝监督,干扰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制度建设,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向群众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二是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原则上五年要轮岗一次,同时对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地区任职达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也要定期进行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三是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以及重大事项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审计制度。在抓好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审计制度,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苗头予以及时教育和纠正,对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推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议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收编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工作关系、后勤保障、绩效考核、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业务工作等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仍要任该单位党组(委)成员,必须参加所驻单位党组会,但不参与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决策,只是监督审批、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如果发现有问题,直接向党组提醒,重大问题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因监督不力,导致腐败的案件,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对权力监督之中。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通过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实现用人与管人有机结合。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互补,克服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监督合力。五是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力度。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坚决克服“批评别人提希望,自我批评谈现象”问题。

精选一把盐一杯水一池水的散文(精)二

党和政府的领导处于各级领导小组和整体工作的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承担着全面的责任。因此,加强对党和政府领导的监督是加强领导小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格治理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分析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受封建观念的影响,产生父母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但我是独立的,居高临下的,认为他们不需要监督;有些人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削弱自己的权力,干预自己的工作,影响其正常履行职责;有些人认为同级监督是故意反对、找错、冲突,不能与自己相处;有些人认为下级监督会让自己丢脸,失去威望,所以对监督持厌恶甚至拒绝的态度。

2.上级组织忽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些党组织重新选拔和使用党政一把手,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领导在领导中的威望;有些人容忍下属领导的一些违规行为,不提醒和调查;有些人即使发现问题,也经常隐藏在处理中,甚至站出来解脱,难以反映组织监督的威严,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精选一把盐一杯水一池水的散文(精)三

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些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产生了“家长”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惟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有的对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2.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疏于监督。有些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使用而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心存侧隐,甚至出面为之说情解脱,难以体现组织监督的威严,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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