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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团规章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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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团规章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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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的利器。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提炼出概括性的句子,使总结更具有说服力。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社团规章制度篇一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社团规章制度篇二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7、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社团规章制度篇三

4、对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活动统筹安排;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社团规章制度篇四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第二章社团组成及部门职能。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四章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七章征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篇五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篇六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篇七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社团规章制度篇八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规章制度篇九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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