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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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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通用9篇)
2023-11-13 07:29:33    小编:ZTFB

报告应具备客观、中立和专业的特点。与他人分享和讨论自己的报告,可以获得宝贵的反馈和改进意见。报告是对某个事件、情况或问题进行详尽说明和分析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它需要准备充分,并以清晰、逻辑、简洁的方式呈现给读者或听众。在编写报告之前,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决定报告的内容和呈现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一

根据《关于报送20××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歙信用办〔20××〕1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现将我乡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上级有关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乡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为推进全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推介等公共舆论工具解读信用政策法规、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信用建设成果等,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使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大大增强。并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组织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开展信用培训,观看失信惩戒警示教育片。

按照xx县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布署,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乡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根据20××年权责清单,梳理形成我乡20××年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并及时在xxx市政务公开网站公示。

当前我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社会化程度都相对较低,各项制度、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农民群众的诚信观念,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三)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建设,规范诚信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诚信档案相关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二

在收到《关于做好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梳理,现将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结合实际,我局重点在社会救助和民间组织管理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局把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当作完善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把诚实守信、规范操作、阳光救助作为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关键措施,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和授权声明制度'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工作理念,营造社会救助诚信自律氛围。为了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的群众,我局从20起开始实施'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申请者在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时,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在'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上签字,承诺自己所申报的内容真实,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将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自从实行'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后,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了,少数想钻制度空子,把社会救助作为谋私利手段的人没有了可乘之机,那些有劳动能力却不愿自食其力的'懒汉'也只能望而却步,营造了社会救助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作固定宣传栏。近几年,我市各区县统一为各街道、乡镇以及所有的社区、村制作了户外固定公示栏,内容涵盖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申请程序、办理流程等。二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社会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即第一次公示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的情况,第二次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后的情况,第三次公示民政部门审批情况。并将公示后的享受救助人员名单,以照片和文字形式进行存档,以备检查。三是公示内容齐全。内容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致贫原因、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标准等。四是公示地点范围广。在所有行政村交通便利、环境开阔、人口集中、易于聚集、停留、观看的地方设立低保固定公示栏,除在村委会设立外,还在有条件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选择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固定公示。五是公示管理严。在公示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公示内容损毁丢失或模糊不清的,工作人员及时按原公示内容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对每次的公示情况都要保留存档,作为档案永久保存。六是举报电话公开。在各项工作内容公示时,直接公开市救助局、区县救助局、乡镇及村级负责人的举报电话,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确保诚信社会救助落到实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三)运用信息手段,增强救助申请对象诚信意识。近年来,我局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把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年10月正式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核对系统')并投入运行,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手段的重大突破。核对系统是一个归集、管理、应用反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中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已经与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公积金中心、国税局、地税局、残联以及民政婚姻登记等8个部门15类数据实现了信息即时核对。它通过直接获取民政部门低保、低收入认定以及医疗救助系统的申报家庭信息数据,同时采取一定的方式从各职能部门调用能反映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结果按信息项目形成列表,并按申报地区划代码进行区分。各级通过授权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登陆信息系统查看核对结果,根据核对结果,结合居民个人申报,再通过入户调查等传统手段对核对信息逐一予以核实,然后根据再次确认的结果完成审批流程。我市核对系统投入试运行以来,已经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认定和慈善助学等多项民生保障和救助工作中应用,成效明显。核对工作的实施,使广大老百姓逐步知晓民政部门信息核对的'神通广大',以前一部分心存侥幸企图骗吃低保、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也不敢再打歪主意,主动撤回了申请。通过媒体对核对工作的大力宣传,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申请对象诚信意识大幅增强,对完善和健全**市社会诚信体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二、民间组织管理方面。

(一)狠抓专项治理。一是开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印发实施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严把登记管理年检关、参与集中执法行动等方式,规范社会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二是配合市纠风办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作。制定、印发了《2016年**市民政局规范和培育行业协会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社会团体在入会申请、会费收取、会费标准备案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提高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运作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工作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三)分类开展评估。2016年,颁布《**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市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率先全省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有2家行业协会商会获得5a等级,11家获得4a等级,13家获得3a等级。之后,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目前正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并开展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

(四)推行政务公开。精减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结时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并制作行政许可流程图、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通过新闻媒介、网上公示、上墙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了服务社会的载体和联系群众的桥梁。

三、相关建议。

1、将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使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和日常管理服务中,能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立守信激励机制。例如,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后,获得了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一定的物质奖励、税收优惠政策等。

3、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例如,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不得再成立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或担任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三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会议研究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县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组织制定了县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将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并组织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县供销社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从信用信息的种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记录的管理、失信告知与申辩、信用信息的利用等方面明确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要求,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三)落实信用信息归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更新。

(四)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传达学习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对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学习,积极引导我们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工作任务。按工作要求,如期报送相关材料,主动开展知识教育、政策宣讲、主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得力。

二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县社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责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各负其责、名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工作中还存在着推拖等现象。

三是抓落实的力度不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对各科室人员少,没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结合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目前各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重点提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明确各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强化各科室工作责任,督促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完善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明确县社信用信息归集的名称、范围、时间等,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四

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清信建字[20xx]6号)精神,为加快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清城”,最近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工程,它以法律为依据。多年来,在该区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行业社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而且已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总体思路以及协作机制;但是,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信用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健全,信用信息资源还未能进行有效整合;信用评估系统不够完善,信用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诚实守信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全社会诚信意识不够强;社会诚信建设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征信建设现状。

我市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企业资信评估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现在正积极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计生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计生黑名单信用监管;区工商局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监管;税务部门负责对纳税自然人的信用建设;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和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对建设市场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工作。通过建立对个人违约行为的约束和制裁机制,逐步建设个人失信资料档案库,积极培育个人征信的外部环境,使信用成为个人的“第二身份证”。

二、存在问题。

目前,清城区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指导信用促进行为规范信息的收集使用,该区没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信用信息管理规章,规范各领域内的信息采集、使用及信用信息主体保护等。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

(二)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部门也有各自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三)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一)重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规范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收集、整合和使用,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核心。健全的征信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它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持续增长,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二)难点。在目前情况下,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实际问题,其中最大的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用立法滞后。信用制度的建立涉及社会诸多方面,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信用体系建设必然涉及社会有关方面,信用数据的搜集、公开、使用、披露,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目前,该区还没有一部专门对信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二是信用市场需求不足。一方面,由于缺乏现代信用意识,并没有真正将信用看作商品,因而信用服务行业的社会需求不足,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十分有限,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从而使得信用中介机构因缺乏市场需求而难以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从信用服务的供给来看,区内有实力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的机构还很少,由于面临诸多问题,该区信用服务机构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从而难于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报告,而这势必进一步影响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三是信用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向纵深拓展的“瓶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高级专业人才进行支撑,特别是具有高学历、高技能的高级信用管理人才。

四、政策建议。

“诚信清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要全面完成各个信用主体、各种信用环境的建设任务,显然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抓住主要方面,寻找其中的突破口,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规建设。现阶段应该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制定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和标准,完善“诚信清城”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议区人大法工委或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清城”的法制保障体系。

(二)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指导下,由区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清城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区政府网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清城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清城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清城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使“清城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区信息数据和信息权威机构。

(三)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该区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清城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运用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避免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四)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务,对于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清城诚信网”免费查询;而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五)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清城区“三个文明”建设、实现当好“桥头堡”发展战略先行区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区的主题教育,在全区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清城”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该区今后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六)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加快联合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要通过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有效采集、整合和应用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当前,尤其要结合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尽快改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信用环境。

(七)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工商、信用担保等部门可开通绿色通道,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免于日常检查,年检免审,降低担保费率等;区委、区政府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二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要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开展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企业,被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并通过“清城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根据失信性质,构建多层次失信惩戒制度:一是由政府部门做出的行政监管性惩戒;二是由行业协会、商会做出的行业自律性惩戒;三是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市场主体做出的市场性惩戒;四是由司法、公安机关做出的法律性惩戒;五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社会公众传播形成的社会性惩戒。

(八)加快培育信用需求。要出台有关政策,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引导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政府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安排,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等领域,扩大使用信用产品。在金融运作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信用产品的作用,以更好地防范信贷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和培育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管理手段先进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查询、评估、披露等信用服务体系。

(九)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建立多渠道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和快捷的纠错机制,充分挖掘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功能,以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应用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是构建社会诚信的核心。抓社会诚信首先要抓政府诚信,要结合清城区正在进行的“公述民评”活动,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政府的信用意识,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有错必纠,有责必担的信用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将其列入全省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作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基础工程来抓。为落实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省信用办组织有关方面专程赴辽宁系统考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提出的建议得到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交流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及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下面,受省信用办领导的委托,先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信用办(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从调查研究、探索思路、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动员部署方面积极推进,全面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和成效。

(一)围绕构建大信用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个四”的工作思路(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构建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层机构,夯实规划指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机制保障四大基础,用好示范试点考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征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抓手,把握统分结合、远近结合、条块结合、政社结合四个结合),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

(二)围绕构建大体系加强组织建设。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王国生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工明确的十个专责小组,正在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探索组建信用信息中心,为形成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信用办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分工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支撑服务的工作组织架构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围绕搞好大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设立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的通知》、《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工作要点》、《〈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等三个推进工作文件,印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起草了《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围绕搭建大平台加强调查研究。12月,省发改委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浙江、安徽等省份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我省情况研究提出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思路。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列为委重点课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关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提出了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本思路。最近在赴辽宁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建设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围绕营造大氛围加强动员部署。先后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承办了国家督导组督导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了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总体来看,当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国家要求以及先进省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整合程度不高、信息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发展不足;二是整体推进不平衡,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完善,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未起步;三是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对失信行为尚未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措施和力度还有待提高。

省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审议和发布了领导小组三个推进工作文件。这三个推进工作文件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也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是全面启动和部署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省信用办会同省目标办、省综治办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下一步,省信用办将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从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看,建立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个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组织机构,是顺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组织保障。目前,我省已发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发挥好各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落实抓的工作机制。为能充分发挥在座各位联络员在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中坚骨干作用,今天,我们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在充分吸纳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二是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去年已经省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并列入领导小组今年工作要点。我们将按要求尽快提出组建方案,按程序报省编办审批,争取在年内挂牌成立。工作要点已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建设组织体系。督促各地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建立省、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

(二)开展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组织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争取8月底完成《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出台部分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循序推进的思路,争取6月底前出台《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协同省环保厅在年内研究制定《湖北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年内启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后还要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信用服务市场管理等制度。

(三)推进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提出建设方案,6月底前在组织完成《关于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二是抓紧梳理编制省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明确信源单位责任,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省信用信息编码规则。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年内要重点完成两项工作:其一,尽快着手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其二,尽快着手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这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国家的分工是分别由公安部和质检总局、税务总局牵头负责,中编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此项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请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尽快研究提出我省的方案。四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以省直部门纵向收集行业数据为主、市州县横向收集区域数据为辅的信用信息征集方式,纵横数据在省平台集中存储管理和容灾备份,力争一至两年内主要信用信息数据基本入库。请有关部门从现在开始抓紧建立并逐步完善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违章、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市场中介等领域失信记录档案,加快建立完善相应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四)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深化社会信用信息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根据省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年内主要工作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稳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及药品安全、企业债券、招标投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重点领域信用示范工程。人行武汉分行已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创建等信用主体建设示范工作,年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鄂信用文[2014]1号),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探索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学习借鉴人行武汉分行经验,于年底前提出各领域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今后我们还要逐步规范和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应用。

(五)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今明两年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诚信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推广信用文化。同时,将信用文化和信用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范围,推动信用教育进课堂。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应该贯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始终,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专责小组,牵头单位为省委宣传部。二是加强信用人才培养。适时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各地各部门从事信用工作的同志开展轮训。抓紧研究并组织实施信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以及信用管理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支持省内高校加强信用管理学科建设,把信用管理列为经济社会管理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此项工作今年着手准备,明年重点推进。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实行“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通过信用报告等形式为其融资等活动增信。另一方面,对失信者予以惩戒和曝光,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此项工作年内提出制度规范,省信用办正在抓紧草拟相关文件。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督办。会同省目标办、省综治办抓紧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及工作细则,从20起将其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应占一定权重。同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和督办机制。按照晓东常务副省长的有关批示要求,此项工作年内要落实到位,请省目标办、省综治办给予支持。

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将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运行机制、支撑体系等作出部署,成为指导未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为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12月,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进程安排,2014年3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应将规划草稿交省信用办综合汇总。但由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尚未正式发布,无法与国家规划进行有效对接,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提交规划草稿。根据工作安排,8月底前要向省政府上报规划送审稿,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家全力配合支持。在此,我就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一是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今年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该规划纲要,因有些具体问题还在研究协调,估计将于近期出台,我们先将国家的征求意见稿在此次会上发给大家,正式规划纲要出台后我们将迅速印发;二是已印发的《〈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方案已对编制规划应遵循的原则、编制程序、框架及内容分工、编制工作进程安排作了明确要求,请大家遵照执行。三是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省关于深化改革的方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我省有关专项改革小组已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并提出了相应要求,大家可以学习参考。

(二)关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初步考虑。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原则,分阶段有序推进,到形成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框架,到初步形成覆盖四大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1、近期目标任务。到20,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广泛覆盖、信用服务市场基本建立、征信平台形成发挥作用”等三大基础建设,落实好“信用规划体系建设、信用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标准体系建设、诚信创新示范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六大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湖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省市两级组织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全省规划推进实施,主要制度规范初步建立,公共平台建成运行,核心信用数据基本入库,重点领域信用服务初步开展,信用建设考核机制发挥作用,基本构建起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框架,为“十三五”全面推进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中期目标设想。到20,形成省市县三级完善的社会信用组织体系;信用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运行,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数据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创新示范建设效果明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初见成效,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信用人才培养、诚信宣传教育、社会诚信实践活动等信用环境营造进展明显。

3、远期目标展望。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目标要求,法制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三)关于编制工作阶段安排及任务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省信用办经过研究,决定对编制工作的进程安排作适当调整。从现在起,整个规划编制进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0日前),开展行业领域规划研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应开展规划研究工作,有些部门虽然在编制工作方案中没有明确分工具体编写内容,但都有对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领域的信用建设开展规划研究的任务。这不仅是为全省综合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材料的需要,也是理清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思路、加强本行业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的需要。因此,请大家结合各单位的职能分工,以20为规划基期,组织研究撰写本行业信用建设规划研究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分阶段(近期到2015年、中期到2017年、远期到2020年)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及具体工作措施等。规划研究材料于6月20日之前提交省信用办。

第二阶段(6月底前),撰写规划初稿。对照方案确定的规划框架及内容分工(编制方案已明确到了章、节、目的编写责任部门),请相关部门在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征求意见稿和即将发布的正式稿的内容,按分工负责撰写本部门的具体章、节、目规划内容,于6月底前提交省信用办。考虑到有些章节和条目涉及部门较多,内容庞杂,需要综合汇总其他部门的材料。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承担章、节、目内容的需要向省信用办提出需要汇总哪些部门的规划研究材料,省信用办将积极协助提供。

第三阶段(7月20日前),综合草拟征求意见稿。省信用办成立专班,在各部门提交规划初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和衔接,集中编写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8月底前),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审。省信用办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州、各成员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月底将规划送审稿送省政府审定。

规划正式发布后,我们将对各单位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和评比表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六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襄阳整体竞争力,我们抢抓社会信用建设有利时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编制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提出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34项具体任务。2014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建立健全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系。2012年,国务院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共有36家成员单位。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财经司设立了信用处,专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是省发改委,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并于2014年将省信用办升级为常设机构,下设3个组,分别是信用信息管理组、信用建设综合组和信用环境建设组,每个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三是初步搭建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xx年6月,"信用中国"网站开通运行,网站将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方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规章制度和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信用信息,共收录1398万条信用记录。

目前,国家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先导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省信用办耗资1.5亿元,搭建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于年底前基本投入使用,并表示为了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各地市州不再单独设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省信用办于11月30日,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及信用信息归集等相关工作。四是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等,对诚实守信者予以激励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者予以惩戒和约束。省信用办及时将文件通知转发各地市州,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良好,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14年3月,我市成立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全市47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设立了综合规划、信用法制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信用建设等10个专责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合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正在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各地各部门也正在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重视、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组织编制专项规划。20xx年4月,《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襄政发[20xx]10号文件)印发实施,这是我市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规划落实,我们组织起草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襄政发[20xx]13号文件印发实施,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三个一"改革范畴(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机构管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题研究,为我市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我们先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襄阳市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襄阳市诚信企业嘉许制度》、《襄阳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等相继出台,体现了部门联动惩戒的工作思路,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分等级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等12家单位召开了全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研讨会,联合签署了《襄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市场准入、银行限贷等信用惩戒措施。以市信用办的名义转发了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有利于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市工商局制定的《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部分意见被采纳,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以市信用办的名义,向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政府转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将定期收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

三是梳理数据基础,"襄阳信用网"初步建成。

做实"诚信襄阳"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中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是硬指标,由于省信用办明确表示地方不再单独建设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我们多次配合市文明办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实"诚信襄阳"网。我们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聘请专人设计了"襄阳信用网",全面梳理数据基础,调整数据目录,开通了工作动态、信用公告、诚信红黑榜、金融征信、组织领导等栏目,坚持定期更新栏目内容,逐步完善企业信用查询和重点人群查询功能。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向市直各部门发通知,请各部门将涉及的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目前,"襄阳信用网"正在加大与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企业和个人失信黑名单信息及时公开和曝光,已成为我市信用信息发布的窗口和诚信襄阳的展示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我们在建设汉江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积极作为,多次参加市金融办组织的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座谈会,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搭建与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桥梁。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征信库对接,及时掌握基础底数,对接上报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等。为营造市场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诚信企业的活动通知》,拟联合发文后在全市举办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届时广播电视台将全程跟踪播报。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襄阳高新区试点示范工作稳步推进。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积极争取襄阳高新区列入了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我们突出襄阳特色,结合高新区学习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襄阳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重点探索信用建设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运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示范。高新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2014年12月,高新区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过公开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规划设计工作由北京航天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施,造价36.2万元。20xx年上半年,高新区对该公司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2次专家认证,并提交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待该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将根据方案对外公开招标平台建设单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的重视和参与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省信用办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落实。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工作会议的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部门和行业的信用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培育诚信道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

二是充分发挥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高新区"三个一"改革经验,积极营造公开、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需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引进和设立独立于市场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建立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和和守信激励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加快探索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探索和扩大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的运用,探索建立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促进信用信息产品应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贸易管理、金融业务、资质评定和资源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信息,了解交易对象信用状况,鼓励市场主体自觉提升自身信用。

四是培育壮大知名专业信用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督工作能够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参与信用评价,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的重要依据。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其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专业服务机构龙头企业,提升影响力。同时,鼓励成立全市信用信息协会,助推全市社会信用建设。

五是加紧申报筹备信用建设常设机构。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加紧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明确一位政府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加强与省信用办联系沟通。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专职工作队伍,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七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1999年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xx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xx—20xx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xx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xx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xx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xx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xx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xx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xx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20xx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xx、20xx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xx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xx年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xx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xx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xx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xx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xx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xx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

协议书。

》,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

倡议书。

》。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9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前期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王市长的讲话精神,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了强化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气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宿政办发„20xx‟171号、172号文件中要求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实施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加强应用,推进信用核查。

我局作为信用核查首批试行单位之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施放气球资格证发放两项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加强信用体系信用。9月5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信用核查的时间节点、阶段以及核查实施的主体、核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积极构造诚信氛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目前,《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核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在走公文流程。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三、自我加压,打造诚信机关。

近年来,我局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一是政务公开,凡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办理结果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尽量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便捷服务对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八

按照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下发的《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20xx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在党政联系会议上进行部署和强调,要求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创新工程,逐步提升信用体系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水平。明确由镇党政办作为扎口部门落实管理责任,镇招商中心加强对企工作,具体负责企业信用贯标创建工作,在市文件下发后,按照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扎实推进,抓好贯标示范。为做好企业贯标示范创建工作,我镇积极开展信用工作宣传,增强企业社会信用意识,企业申报信用贯标比较踊跃,经过筛选,xx博思达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xx科信成电子有限公司、xx特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参加贯标示范创建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镇招商中心积极组织推动,适时督促企业制订实施贯标工作方案,7家创建企业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考核验收。

3、开展创新,构建信用机制。为提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水平,我镇建立“xx镇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结合企业业务、产品推荐,录用加入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标注企业信用评级等级,在推荐企业的同时实现企业信用同步查询。凡是信用差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推荐平台。同时,建立企业失信惩罚机制,一次失信的企业将面临警告,二次失信的企业将从平台中除名。

4、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我镇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及培训,今年镇党政办、招商中心和6名企业人员参加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组建一支具有一定信用管理水平的队伍。经过培训,今年政府和企业参训人员都通过助理信用师资格考试。

主要有:一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还不广,参加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创建的多数为条件较好、意愿较强的企业,企业经营水平较好,但多数小微企业意识不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普遍认识不到位。二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抓手不够有力,政府推动企业参加信用体系建设多为鼓励和引导,主要以企业自愿为主,现阶段有效抓手不太多,建议从奖惩两方面增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

1、着力加强宣传,提升创建氛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推广,尤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等关键人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着力组织创建,扩大贯标范围。扎实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创建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和咨询机构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按期、按次完成信用贯标验收,推荐一批优秀的贯标企业创建市级和省级示范。

3、着力推进应用,提高惠民水平。紧紧围绕民生、民意关注热点、社会建设和管理焦点等问题,抓好各级信用信息应用,把信用管理工作与安全、环保、转型升级等结合起来,做好信访、民生110等涉及信用相关工作的联动,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对群众的实际效用。

4、着力完善机制,强化信用奖惩。用好xx镇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公开企业信用等级,曝光企业失信行为。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转型升级相关扶持项目推荐,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给予创业贷款扶持推荐;及时完善安全、环保、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信用信息,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篇九

xx信用社辖内四个分社、三个储蓄所及一个营业主社和一个信贷部,现有在职员工36人。一直以来,xx信用社始终坚持合规操作,将“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从起”的理念贯输到员工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全社年年均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事故。

今年5月以来,我社按威信联发(20xx)xx6号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印发《xx县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宣传发动、部署动员,并于20xx年6月上旬以来开展了一次以规章制度执行和柜台操作风险为主的案件隐患的自查。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刘超与刘毅两位主任于7月9—10日(星期六、星期日)对全社各网点的合规操作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100%。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管理、授权授信、贷款管理、票据业务、大额资金交易、辖内往来、联行往来、现金出纳管理、sc6000综合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设置、银行卡、atm机、安全保卫工作及内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社按活动要求,成立了以社主任刘超同志为组长,信用社副主任、信贷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xx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全社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分析会,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对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不流于形式。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思想发动,全面部署活动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及要求;在会议室制作、张贴标语;制作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将职工合规自检、违规自查情况进行张贴;指定专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员工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和对sc6000操作流程与贷款“三项治理”检查相结合,尽可能发现操作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将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1、开展对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合规职责是否明确清晰、合规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并在组织上得到全面保障的自查。

2、对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是各项制制度执行是否走样,各个环节是否操作到位,监督到位,会计对帐制度落实情况,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管理,个人结算账户管理,银行卡管理,大额现金(转账)交易管理,授权审批管理,票据业务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atm机管理和sc6000操作流程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社各营业网点的职工均能比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会计出纳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十六项基本规定”,做到了“五无”、“六相符”;均能按照sc6000操作流程办理每一笔业务,各种重空及抵押品入库保管,各岗位能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从制度执行上杜绝了各种隐患。

3、对贷款“三法一指引”执行情况和贷款“三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对贷款程序合规性以及贷款手续有效性进行了检查。不存在逆程序办理贷款、自批自贷、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等行为,贷款审批符合内部授权、授信管理规定,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印章、签名与预留印鉴、签名一致、有效,借款人身份证、贷款证、营业执照等贷款资料真实有效。我社一直比较注重贷后跟踪检查。

4、对岗位设置、工作职责边界、安全保卫等进行了检查。经查我社及辖属各营业网点能够较好地执行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5、全社员工结合本岗位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写出自查报告,签订整改承诺责任书。

通过自查,依然找出了各网点业务操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部分员工在营业室内操作oa系统进行身份核查或办理其他查询业务时,未将sc6000系统退至login状态;部分网点办公桌因年久失修,不能锁闭,致使部分员工在离柜时钱款、印章、凭证等虽捡入抽柜保管但不能锁闭,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信用社曾多次找人维修,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部分员工在办理授权业务时,对业务凭证审查不严、或根本不审核、授权时未仔细审核屏幕内容、机械地进行授权操作,存在一定风险;柜员授权后未及时在相关凭证上签字;按sc6000系统柜员权限级别设置,在平时办理业务过程中,柜员对相关业务进行了物理授权,但按联社有关文件要求,需由网点负责人及信用社主任进行审签的业务,不能及时进行审签。

(二)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要加强。在以往工作中,对于从联社领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因xx信用社网点多,每次领回凭证种类和数量较多,未坚持对每一类重空进行逐份清点到位;网点到主社领取重空因网点人员偏少有时未坚持双人领取;在对作废银行卡的管理上还有待加强。

(三)个别员工在部分重要业务办理时只顾先减少客户的等候时间、而对身份核查不及时;

(四)岗位设置上的不足:由于我社网点较多,事情多,人员少,无法执行强制休假等规章制度,特别是主社业务量大,仍然实行复核制操作方式,在办理对公业务、转账业务时,占用了较多的时间,超成了客户等候时间较长。

(五)信贷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贷后检查不及时或检查内容过于简单、格式化;二是在办理业务是存在未通过联往及时核对身份证信息;三是信贷人员的借款借据存在交接不规范等。

(六)其它方面:如纪律性还不是很强,集中开会时存在员工不穿工作服、手机未关闭或调到震动、环境卫生虽然比以前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打扫不彻底等。

通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一是业务量确实增大,但员工配置不足,上班时间精神高度集中,超成精神疲劳;二是个别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且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防范意识尚待加强。

今后,我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社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全社员工集中学习,通过学习sc6000系统业务风险要点、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员工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全社员工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员工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加强对“九种人”实行不定期排查,同时对重要岗位人员及“九种人”定期实行交心谈心,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重要性。

(三)积极组织全社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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