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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精英训练营心得体会 精英训练营得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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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精英训练营心得体会 精英训练营得心得体会(2篇)
2022-12-21 04:53:1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大学生精英训练营心得体会(精)一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有关大学生精英训练营心得体会(精)二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xxx,系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专业xx级学生,现担任xx医专校国旗护卫队战训部长,男,汉族,共青团员,19xx年3月8日出生于xx省x市x县的一个普通家庭。

我的爷爷、奶奶是两位慈祥坚韧的老人,父亲和母亲是两位勤劳、爱国爱党的群众。就在这样一个普通但温暖的家庭,我健康幸福的成长。我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可以说我们家是沐浴着党的阳光,伴随着祖国的改革开放一路走过来的。我的母亲谦虚严谨,细致谨慎的生活态度和父亲的刻苦好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就一直深深的感染着教育着我。

19xx年我6岁时,我进入了xx省xx县中心小学,从此在家长尤其是爸爸的严格要求下,我一直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在学校里,我刻苦学习,是个很文气的小男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深受老师的喜爱。小学的几年时光,不但让我获得了很多文化知识,也让我初步了解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让我熟悉了很多优秀的共产党员。老师的谆谆教导,使我从小立志,发愤图强,长大以后要为国效力。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当我庄严地举起右臂宣誓时,我知道自己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肩负着光荣而又重大的历史使命。我暗下决心,一定不能辜负老师对我的信任,将来还要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20xx年9月,我顺利进入xx省xx实验中学,我遇到了更多的挑战,许多来自不同地方的学生,他们一样很优秀。我们要共同学习、相互竞争。在初一时,遇到了一个很好的班主任,他带给我的影响可谓是受益终身的,他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因为他的关心帮助,初中三年里我的语文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他除了教授课本以外还要教我们怎样做人,怎样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他的教育下我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又向前迈进一步。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很荣幸他在我懵懂的时候出现,以及对我的影响。20xx年12月,我作为第一批学生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当我在团旗下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的时候,心潮澎湃!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做好班级的工作,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有文化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后来,在学习上,我一直在年级中名列前茅;生活中,和同学们互帮互助;工作上,认真负责,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20xx年9月,我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升入河南省范县第一中学,在那里我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的生活。高中又是一个全新的环境,我遇到了比初中更多的挑战,来自四面八方的同学,各个都很优秀。但在理想的支撑下,我对生活充满了无比的希望,学习劲头十足,精力充沛。高一第一个学期就当上了团支部书记,我带领着大家一起学习,也有适当的玩乐。多次获得校级、县级优秀模范团干部。经过层层选拔,我进入了校学生会工作,策划组织过学校几次大型的活动,如全校师生参加的运动会等,深的领导与老师的好评,从中我也学习到了好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与能力。此外,在高一那年,政治老师是个党员,他对政治精辟的分析,让我对国内外形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让我明确了中国要想立足与世界,必须改革开放,必须要提倡科学,科技兴国。必须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共产党的性质,我决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取早日入党。在高二,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文科,进入了更深层次的知识学习与能力锻炼,让我懂得了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成为学生会主席,在我的带领下,学生会发挥了更大的功效,成为校领导的得力助手,并与20xx年获得了“濮阳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在高三,我静下心来学习知识,安心准备高考,成绩稳定在班级前列。

20xx年6月我参加了高考,但最终的成绩不尽如意。但我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用“发挥失常”来安慰自己,更没有选择复读。随后,我被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录取,从此便翻开了我人生旅程中崭新的一页,我对着新的目标开始了新的奋斗和跋涉。实践证明,我的选择没有错。来到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选择了护理专业是我的骄傲。我时常在提醒自己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要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要虚度年华而愤恨的人生态度,大学生应该志存高远,不坠青鸿之志。

从入校起,我一直担任通讯委员一职,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在第一时间把同学们的信件送达本人,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期末的时候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在学习方面,刻苦钻研,虚心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业余时间,我参加了xx医专校国旗护卫队,经过几个月的刻苦训练,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升旗手。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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