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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 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作文(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1 07:19:27 页码:14
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 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作文(2篇)
2022-12-21 07:19:2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一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韶山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韶山建设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文明、卫生城市,按照《韶山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就城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

1、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必须自建垃圾池,不得委托非环卫专业车辆清运垃圾;无单独院落的单位,要自备斗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马路可视范围之外,安排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

2、责任区内环境整洁,不得有乱扔乱倒垃圾和废弃物的行为。

3、责任区内各门店和居民必须自备垃圾桶,垃圾桶应当放置在门内,并定时定点倾倒。

(二)包绿化:确保花卉、苗木无偷盗,无人为损坏、践踏。如遇大雪,应及时清除树枝、路面和人行道积雪,确保树木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包秩序:即确保果皮箱、下水井盖、人行道板、坐凳、路灯等市政设施无人为损坏、偷盗和污染。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乙方应分层次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乡镇—村/居委会—组—住户)。

三、乙方必须分层次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乡镇—村/居委会—组—住户),并监督、督促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如乙方未落实上述责任,将纳入年度考核评比计分。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xx年 月 日

关于门前的小蓝花如何写二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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