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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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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通用8篇)
2023-11-22 15:28:31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时间、资源和人力等。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分配任务和责任,确保每个步骤都得到落实。这些方案范文包括了各种不同的情况和目标,你可以选择适合你自己的方案进行借鉴。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一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二

为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难”“乱”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常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六次全会部署及《金昌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实现高标准整治、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常态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通过盘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给,逐步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经营,彻底消除路内违法停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车建管工作,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停车难”问题基本解决,“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全面消除,实现“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目标(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一难两乱”问题全面解决,形成制度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部门乡镇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三)纠建并举、长效长治。坚持长远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全覆盖,确保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四)市场运作、智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

(五)破难解忧、为民服务。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三圈”为重点,实施交通组织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满足群众出行刚需。

(一)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1、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金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金昌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加强实施管理,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停车设施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据。修订建筑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明确不同区域、类别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开展停车设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图七表三案”(一图:停车资源情况分布图;七表:总体情况表、停车难小区、停车乱小区、示范小区、辖区单位、“三圈”、地下停车场等7张表;三案: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治理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做活存量、扩大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河西堡镇)。

2、加强资源供给。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齐配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全力化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区三圈”(住宅小区、商圈、学圈、医圈)整治重点,实行一圈一策、一区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结合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通过施划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红线等方式,新增泊车位400个以上;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院综合楼、武当山牌坊西侧等3个智慧停车场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停车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车新模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等场所错时免费共享内部停车场;实行“平战结合”,鼓励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并实行智能化管理;通过拓宽消防通道、改造小区绿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东湖花园、二号小区、安置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车位难求”问题;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证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周边支路和背街里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公共停车场(泊位)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违规将道路临时泊车位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罩衣车”“僵尸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停车场停车位配建不足和擅自变更地下停车场功能用途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对涉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领域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加大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联动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建设、合规使用。加强建成收费停车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继续实行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

(二)着力解决“收费乱”问题。

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永昌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的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信息,加强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停车设施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电子缴费系统应用,鼓励实行先离后缴模式,实现精准计时、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服务设施,应通过指导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3、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不明确收费标准,不执行差别收费、政府定价和免费停车政策,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以及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欠缴、逃费行为,引导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依规解决,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解决“管理乱”问题。

1、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车管理和收费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通过源头治理、监管结合,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2、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明晰统一的停车管理、消防车辆通道标线、标识系统,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警务巡逻以及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装抓拍设备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高违法停车成本,督促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对城区内农业机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曝光台”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强化经营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所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收费主体及对象的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系统性解决管理乱难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文明引导。统筹义务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城管员、环卫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劝三罚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车辆信息;二劝:根据查询的车辆信息,由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放置违停温馨提示卡、电话提醒等劝导其按照规范停车;三罚:对经劝导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四曝光:在处罚的同时,通过“微城管”随手拍、社区黑榜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车主所在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全面维护停车秩序。扎实开展“逢6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帮责任制”,开展文明劝导,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有效开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市民公约、文明停车公告等内容,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发挥“草根宣讲团”“小板凳”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以接地气的“乡音”,宣传整治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5、强化智慧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推广使用“微城管·随手拍”等信息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准化,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区路侧、公共区域、社区、商业停车场数据,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对接、停车场统一导航、泊位集中管理、进场车辆全局管控,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永昌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永昌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由“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每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对常态化整治中“一难两乱”问题比较突出、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一难两乱”专项整治中已盘活的停车位存量资源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长期保持,对恶意占用、封存停车位的行为督促整改。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提高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停车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风问题和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侵占贪污等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行业部门紧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机动车停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引导作为做好“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积极通过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刊播规范停车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三

为认真贯彻南阳市委、市政府“双创双建”决策部署,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和抓手,深入开展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行动,打造城市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促进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质大提高、宜居环境大改善。

通过部门联合、市区联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沿街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点),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取缔违规设置的停车设施、隔离设施,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畅通有序、靓丽优美的城市环境。

(一)开展沿街停车场(点)整治行动。

规范已经许可的停车场(点)管理,对车辆停放位置设置不科学的停车位进行重新编制,规范安装停车提醒标志标识,对停车位模糊不清、场内地面破损重新施划、修复;强化停车场道闸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处、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机动车停放不得占压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响他人通行;机动车辆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首尾一致,无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现象;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无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行为;拆(移)除人行道违章设施,清除擅自安装停车设施、放置障碍物、设置围栏圈占人行道停车,确保道路畅通;督促沿街单位、门店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部署,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区车辆停放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涉及广场、游园、绿地、台地等处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劝阻;确需行政执法的,由市城管监察支队协同配合。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8日—10月10日)。组织召开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动员会,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综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机关党委牵头,联系新闻媒体对此次中心城区违规停车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单位利用宣传板面、微信、微博、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城管执法部门开始对乱停乱放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利用执法车辆车载喇叭宣传整治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区域划分、职责任务,全方位、无缝隙、高标准完成本方案确定的整治任务。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违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对违规占压人行通道的非机动车辆,由沿街商户或单位规范管理,拒不服从的依法拖离;累计违规停放达到三次以上的,将违停信息纳入车主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道闸及地桩、石墩、地锁等障碍设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区违规停车占道整治领导小组,对沿街规范停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治死角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乱象。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强学喜、李春富同志担任;成员分别由市城管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四区城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此次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整改问题之一,对涉及的事项进行摸排,列出清单,整改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四区城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管理,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正常执法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四区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数字城管中心要紧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问题采集力度,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的质量效果。整治期间,对完成任务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四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秩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本扭转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围绕20xx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高水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市区停车基础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服务、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监管。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加大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

(一)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潜现有资源,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提档改造工作。要求各区公共、临时停车场(项目)新(改、扩)建xx个以上,配建项目xx个以上,新增泊位xx个以上。二是临时停车场要求场地简易硬化、停车泊位规范施划、面向社会开放停车服务。三是加快在建停车场的工程施工进度,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所尽快竣工验收。

(二)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工作。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省治堵工作要求,开展停车设施规范提档,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续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设置不规范的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停车泊位,摸清底数。二是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满足路面承载能力,不占压盲道,满足群众绿色出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xx个,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三是全面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减量、提质”。四是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快递运营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三)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资源效能最大化。一是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三是进一步拓展10条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四)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的监管。建立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投放,强力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新增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有效解决城市共享单车随意乱停放问题。

(五)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核心商圈、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停车管理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等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实施现场拖离处置。二是深化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的管理。三是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四是及时查处单位(个人)擅自私划或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五是加大社区道路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城中村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六是优化违停执法管理工作新举措。在确保停车秩序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违停管理工作新举措,积极回应市民对停车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xx年是xx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部署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加快辖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积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有效增加市区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已列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终考评,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结合督查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问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五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超成果,建议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通过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超限超载行为;渣土运输车辆无“马来槽车”反弹现象;全县重点渣土公司无违规装载情况;确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施工场地监管。结合我局职能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渣土公司监管。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手段监管。行政审批职能,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为使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一是配强执法队伍。全局五个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卡执法,2次集中巡查执法,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一是加强执法宣传。适时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每年对渣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合法合规运输意识,转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载治理瓶颈;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对一线执法队伍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理念,严防执人情法、关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强处罚落实。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科学检测、强力卸载、顶格处罚”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七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城区交通乱停乱放整治方案汇总篇八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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