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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优秀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03:38:44 页码:8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优秀8篇)
2023-11-24 03:38:44    小编:ZTFB

合同是约定双方权益及责任分配的有效方式,有助于促进经济合作和交往。合同的起草应该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避免出现模糊或不明确的条款。2.合同范本是起草合同时的参考样本,可以避免遗漏重要内容。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一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2.室内附属设施:a:b: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方如不愿继续租给乙方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__________。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二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电报挂号: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电报挂号: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美元帐号: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x(章)。

经理:x业务员:

乙方:

代表:x(章)。

19x年x月x日。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做_______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者转借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房屋出现建筑设施质量不合格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给予协助,不得阻挠施工;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以天数计算由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宜。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需配合甲方租赁看房。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签名承租方:(盖章)签名。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四

售后回租,有时又称出售回租、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出售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产品是指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信托资金为动产设备使用者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融资租赁信托可以是单一资金信托,但一般是集合资金信托,由信托公司主动发起创设。

信托公司恢复营业后的第一个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产品——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设计创制并作为受托人的。该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型医疗设备,租赁给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标准的医院。信托收益主要来自于租金收入和佣金收入。该信托产品是融资租赁和信托法律关系相结合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该信托产品有三条措施保证其安全性:其一,对外经贸信托向医院收取医疗设备价款的20%作为租赁保证金;其二,北京国兴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对医疗设备进行回购,如果医院出现违约,将由国兴基业公司支付剩余应付租金。这实际上意味着国兴基业提供了担保;其三,对外经贸信托委托医院的开户行每天直接扣划医院的应付租金。由于是每天都收取租金,承租人(医院)的违约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加大。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与动产信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两者都通过动产设备的租赁连通动产设备的经营商与使用者,达到促进动产设备商资金周转及为设备使用者提供融资服务的目的,但两者的不同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是信托财产的初始形态不同,融资租赁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是货币资金,而动产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是动产设备;其二是委托人的性质不同,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一般是为自己或指定的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而将资金委托予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运用,而动产设备的委托人是动产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其设立信托是为了通过在信托市场转让信托受益权或将信托受益凭证作为担保达到融资的目的从而加速资金周转。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在中国有一定发展前景,但不会成为信托公司的主力业务品种,其原因在于融资租赁信托业务在操作上的困难,其一,动产设备的种类太多,其经营需要专业人才,不是一般的信托公司都可以介入的,也不是所有的动产租赁都可以介入的。其二,动产设备本身与不动产存在的一个重大区别是,不动产尤其是土地经常随着通货膨胀和时间推移而增值,但是动产设备虽然其重置成本很高,但是一旦出售,哪怕根本就没有使用,变现价值就要大打折扣,因此,资金运用环节的风险控制有其特有的难度。也正是因为如此,国内信托公司中,只有对外经贸信托一家较深地介入了这一领域,多数公司均没有开展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业务,也没有开展这类业务的计划。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比如:xx实业)对供货人或出卖人(比如:某xxx生产线的。厂家)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比如:某xxx生产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

融资租赁的租金大致相当于以租赁物的购置金额为基数,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值。从实质上讲,融资租赁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几乎都要留购。在留购之前,租赁物的所有权暂时是出租人的。留购的金额一般是象征意义的价格(比如100元)等,通过留购,出租人才能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一般都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的购买合同)构成,是一种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购买合同的买方是出租人,但购买决策人是承租人。供货人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货。

融资租赁是指: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90%以上的租赁。(注意:这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本质不同的地方)。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五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1、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

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

这种因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的合同,不影响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签订的供货协议的继续履行,即不得因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而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争议,经选定的仲裁机构或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而导致合同终止履行的情形。

4、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的条件出现而自动终止。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而致合同无法履行。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六

(1)首先,售后回租的概念只是说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没有说必须过户(也就是车管所产权登记变更),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是受《民法典》保护的,而车管所的车辆所有权登记依据的是《机动车登记规定》(^v^规定),所以合同约定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高于车辆所有权登记法律效力。

^v^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复函中也明确过,车管所登记只作为车辆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

(2)其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以上司法解释说明,法律认可融资租赁公司不过户而进行抵押的行为合法。

首先,抵押办理是有规范要求的,如果符合法律要求,又能规范办理,是可以适用上面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3号第九条的规定,从而使抵押办理合法合规。

其次,因为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有很多种,如果是生产设备、机械设备等无产权登记机关的标的物,只能进行合同约定和登记在全国融资租赁系统备案,那么关于标的物产权也只能有合同约定这一个标准。但是像汽车等标的物就不一样,因为汽车这类标的物有产权登记机关,而登记机关是无法查看关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的合同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人利用合同约定和产权登记之间的信息不通,进行诈骗活动。

例如,早期有人用自有车辆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但是因为不愿车辆贬值所以不过户,拿到资金以后,利用车管所不知道车辆所有权已经通过合同约定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信息,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实施诈骗行为。为了防止这种诈骗行为,所以对于汽车一样有产权登记的标的物,司法解释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在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的同时,进行产权登记机关的抵押登记,保障融资租赁公司权益。

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民法典》法律效力高于车管所执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但是也可能出现法院判决所有权转移,但是车管所或公安机关依然只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的情况。所以就更体现了在不过户回租业务中抵押的重要性。

非标回租业务中,不过户是为了避免车辆贬值问题,抵押登记是为了防止客户私自把车辆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套现。非标回租业务是现阶段国内实际操作过程中综合考虑法律、车辆贬值、业务风险等问题的折中办法,也是实际操作阶段唯一可行的办法!所以非标回租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的。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七

出租房: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此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租给乙方作住宅用,建筑面积房屋内有: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暂壹年。

三、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小写:由乙方付税费。)。

四、乙方从年月日起依约交付壹季度租金:元,大写金额:元,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每月金额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且在每季度前天交付。如拖欠租金达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押金,以上押金在租赁期满无息原数归还乙方(即人民币),甲方在签署此合同后将房屋钥匙贰把交给乙方使用。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如因政府等原因需要拆迁,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配套设备的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毁损,乙方除应负责恢复房屋、配套设施原貌或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所收押金不予退还(按实际情况计算毁损费)。

八、租赁期间内房屋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租金时一并支付截止年月日水费度数,电表度数,天然气度数。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并依照合同规定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一旦发生此类事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的使用权,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须提前收回此房,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如乙方需提前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将房屋按时归还给甲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二、租赁期届满时,在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不再续租,由乙方保证按时将房屋保持完好状态下交还给甲方,如有拖延,按双倍租金交付租金。(甲方在检查房屋、家电、家具等用品质量完好的情况下,退还乙方押金。)。

十三、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结清后,甲方才退还押金(元)。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通用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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