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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订单培养方式中学生权益的保护教育论文简短(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2 16:37:37 页码:8
有关订单培养方式中学生权益的保护教育论文简短(二篇)
2022-12-22 16:37:3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订单培养方式中学生权益的保护教育论文简短一

(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原则

广大教职工要有强烈的市场意识,通过多种途径与企业建立联系,掌握企业的需求信息,确定合作方向。选择“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对象,首先要考虑合作对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考虑对方在行业内的实力和基础,学生毕业后是否愿意到该企业就业;其次要考虑对方的设备条件、技术和管理水平,学生能否学到知识与技能,能否学以致用;第三要考虑对方对合作教育的积极性。校企双方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形成一种法定的协作关系。

(二)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原则

“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校企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原则,有利于学校利用企业优质实践性教育资源为教育服务;有利于企业利用高职院校办学特色,为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因此,在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多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规律的要求,根据订单的约定,保证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是一种合作、互利的关系,保证学生自愿参与定向培养工作。

(三)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原则

首先,课程设置应考虑就业市场的需求,课程设置要直接与就业目标挂钩,要瞄准某种职业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就业方向要在课程方案中 1

清晰体现。第二,课程设置应满足工作需要,即应根据职业需要的知识、能力来设置课程,确定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第三,要考虑学生可持续发展与即时就业的需要,以专业技术学习为基础,兼顾就业需要的灵活性和学生的选择性来设置课程。

(四)教学规范性原则 “订单式”人才培养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必须遵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要保证教学完整性、系统性和灵活性。教学计划内集中实习、课程设计环节可与企业上岗培训相结合,由用人单位给出实习成绩。毕业环节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由指定教师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参加答辩。

针对行业企业需求,校企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根据企业生产特点灵活调整课程设置,企业选派技术专家讲授部分专业课程,可根据需要共同编写专业教材。学生在学校、企业两个地点进行学习,定期到企业进行实训,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为保证”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对其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一)前期调研,选择合作企业

要圆满完成“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首先就要选择良企为合作伙伴,选择那些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科研能力强、发展后劲大和有合作愿望的企业,特别是刚刚筹建的大型成长性企业,对学生今后的发展空间较大。

(二)与企业签定订单协议

在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并确立合作意向后,通过充分协商,学校、企业、学生按照审批程序正式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要涉及合作目标、合作原则、培养对象、培养时间、三方的权利义务、其他事项等,从法律上保障“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顺利进行。 

校企合作协议要注重保护学生切身利益,订单班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三)公开选拔订单班学生

校企精心组织和优化订单班的生源。学校和企业以专题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广泛的宣传,向学生全面如实介绍企业的情况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操作过程、工作岗位和基本待遇等,接受学生咨询。企业派出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笔试、面视,经过综合考核合格,组成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培养的期限不低于9个月。订单班组织完成后,要将组织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及时报校企合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订单协议签定后,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遵照教育教学规律,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等。人才培养方案必须适应企业的用人标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由学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部分专业课教学。

(五)课程与教材开发

在”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开发适应订单班教育的课程。这些课程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岗位需要、企业文化、管理特点等确定的,体现了不同订单的要求和不同人才培养目标的特点。课程与教材开发是保证”订单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开发过程应有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具体控制要求包括:深入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群的要求,进行职业岗位分析,明确培养对象应具备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综合能力等;课程与教材开发方案应与用人单位共同拟订;课程与教材开发方案应具有前瞻性,尽量避免只注重眼前的实用主义,防止课程基础过于狭窄而影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顶岗实习)

实践教学(包括顶岗实习)是“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其控制要点主要有: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实践环节的指导与组织;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培养目标的工作实践岗位;实践教学环节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七)对教学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订单式”人才培养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是建立在校企双方的高度信任的基础上的,这种信任必须缘于其实施过程中严格的过程管理。年终由学校交流合作处牵头,组织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订单式”人才培养考核小组,对 “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考核。过程控制和评估的基本要求有:双方安排专人对“订单式”人才培养班级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培养协议;面向学生开展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活动,针对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学校应对学生的学习效果、顶岗时间、岗位轮换等情况进行跟踪,建立顶岗学生的实训档案;技能水平、顶岗实习中的表现等应作为学生学习考核的重点。

系部主要负责人是“订单式”人才培养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是本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直接责任人,骨干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是校企合作的中坚力量。专业负责人(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是专业与企业的直接联系洽谈人,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起草,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实施,校企合作成果总结,校企合作资料的建档;系部负责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项目的初审上报,各专业校企合作的检查指导评价;校企合作处等部门对系部上报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审查,分管校企合作的学校领导、学校院长签批后生效。

有关订单培养方式中学生权益的保护教育论文简短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之日起 天内交货(乙方送货的,到货日期以甲方实际签收之日为准;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货之日为准)。并以采购订单上的交货日期为准。

(二)交货方式:

1、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厂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3、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三)交货地点:

(四)签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按送货单进行清点,甲方经办人签收确认。

第四条 包装规格

(一)标准纸箱装包装,纸箱不能破烂。纸箱不回收。

(二)纸箱须标识产品代码、名称,数量。

(三)产品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五条 质量与检验标准

(一) 乙方须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出具的《企业检测标准》之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以甲方确认样板为准。凡属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均为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二)异议:甲方在产品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立即封存有关的产品,并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在 天内会同甲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有质量瑕疵的产品提出返工、更换、退货等处理意见。

(三)溢、欠装:订货数量在 套(件)以下,交货数量与订货数量误差在 %以内的,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超过此标准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实际交货数量收货及结算。

(四)不合格品处理条款:抽检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内收回并处理至符合标准。 第六条 付款条款(注:实际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与签订合同一致的单位账号。

a、货到验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货到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谈)

第七条 保证

(一)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准确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乙方不因生产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并保证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签订后,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对合同内任何约定的变更、中止的请求或声明、任何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事件等均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被通知方由此已发生的损失,必要时双方须对变更内容进行书面认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得包括相关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支出(包括因产品原因造成的赔偿、为减少前述损失而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上损失为累加计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产品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及拒付货款,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违约金。乙方有权不按订单日期交货。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开始生产后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变更的,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预测、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确履行的,不属违约,但应在上述原因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响持续超过 天者,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发生之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得循平等协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寻求解决方法,对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者,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诉讼)。仲裁(诉讼)期间,除因仲裁(诉讼)导致无法履行的条款外,其它条款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达成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和修改协议如、质量标准协议、采购订单、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除双方约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告生效。订购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若国际方面涉及到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有较大浮动时,乙方必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单价变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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