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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写人的初中(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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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写人的初中(优秀18篇)
2023-11-09 20:40:1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问题的本质。一个好的总结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内容准确。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主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写人的初中篇一

我们身边生活着很多幸福孤独的老人,他们在奉献中度过了几十年。他们的脸上满是沧桑,心里总有甜蜜或苦涩的回忆。孩子还是按月寄钱回家,但是钱并不能安抚老人疲惫的心。他们正在经历着孩子没有经历过的难以想象的孤独,他们太需要精神安慰了。

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老人的困难,提醒自己要经常回家。虽然有些孩子给老人带来了先进的营养、华丽的衣服和美味的水果,但仍然无法唤起他们内心的满足,因为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孩子能经常回家看他们,和他们说话,耐心倾听老人的心声,因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是他们的责任。

重阳节快到了,但是再忙也要抽出点时间回家和老人吃顿团圆饭,或者给老人打个电话表示一下孝心。仔细想想,我们小时候父母是多么的关心我们,甚至在我们上学参加工作后,父母依然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们,就像我们想念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常常把父母的关心和嘱咐当成唠叨,常常让老人伤心!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流传至今。我们要发扬光大,永远记住为我们努力多年的长辈,给他们真诚的精神安慰,这正是他们需要的。不要总是用电话送走老人。尊敬老人是我们人民的传统美德。以前父亲教育孩子,只听他们的。如果祖父在这个时候出来说话,他的父亲必须立即靠边站。虽然这有点封建,但是长辈在教育晚辈的时候总是根据他过去的经验说错话,听了就是感恩。现在当然没有父母会对孩子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他们根本不重视老人,把老人的意见当成迂腐。他们出去了就砰的一声爆出来走掉,进去了就抬头走路跟谁都不像,不能算讲道理。

尊重老人,无论在什么社会,都是应该保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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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的初中篇二

我的老师姓董,三年级就开始教我们了。她有一个挺挺的鼻子,粉红粉红的嘴唇,加上一对弯弯的的眉毛,长得美若天仙。

她的口才非常好,说话的声音细细柔柔。她一般不发火,可是班里有时乱得有点过火,这时老师就会“大发雷霆,”怒道:“给我安静。”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董老师非常会鼓励我们。一次,因为我写作文的水平有点低,结果总是非常不理想,自己认为:我永远都写不好作文了吧。这时,董老师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别灰心,再加把劲儿,老师相信你能做好。”这句话使我的信心增加了。之后写作的时候我非常用心,没有写上一个错别字,还认真检查了几次。第二天早上,老师给我写了一句优美的批语,还盖上了小红花。这让我信心十足,后面的写作都非常好。

我们的老师非常会让我们认字,同学们总喜欢把各别字写错。比如:“德”字中间的一横,总爱丢掉,于是,老师给我们想了一个好办法:“十四个人为一心。”这句话使我们的错字都写对了。我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和这种好办法,并且在以后的写作中,得到了发挥。

我非常感谢董老师的.鼓励,还有教会我们学习的方法。在每次写作文、日记等等的作业时,董老师说得那句带着鼓励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

写人的初中篇三

“腹有诗书气自华”,古往今来的书中人又有多少。我们来评点评点,看一下世间文人笔客的文采。

我推敲许久,决定第一个写一位诗人,他饮酒大醉,似剑代笔,血为墨,刻下千古名篇,有些夸张,但他的气势可更为犀利,他是李白。他满腹才华,毫不客气的说,就算是当年的文人笔客所有才华加起来,才可与他匹敌。他不仅有满腹的文章,才华四溢,更重的是,他有一颗侠客之心,从《侠客行》到《将进酒》,从侠客到豪情的一颗发热发光的心,他宁与天朝,也不愿错杀好人。“将进酒,杯莫停”。

第二个要写的,是一位现代作家,他为人正直,作品中的人物栩栩如生,个个形象饱满,让读者流连其间,咳,可能这样的作家有许多,可我想说的是金庸先生。从《书剑恩仇录》(我最喜欢的一部)到《鹿鼎记》,从狭义痴情的陈家洛到让人好奇的韦小宝,从弯弓射雕的郭靖到一剑破敌的令狐冲,哪一位不让人喜爱,那一篇文章不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哪一部看完后不会有人去认真思考其中的奥秘本质。不得不说,金庸先生的武侠文笔真是高人一筹。

最后,我要说的是一位真正的书“中”人,一位角色,是一位外国人,还不是真是世界的一分子,可作者却把他与他那个世界和我们这个世界串联,把每一个情节写得跌荡起伏,让人看完这本想接着看,他就是:哈利·波特,这个人已传遍全球,他的名字响彻整个奇幻小说世界上空,你知道了吧,他有多牛!

书中有书,人中有人,呵,有些不通,但这个世界就是这般,你也来分享一下你的“书中人”吧!

写人的初中篇四

在脑海中,许多人的形象零零碎碎地漂浮着。忽然,我捕捉到了这样一幅画面。凝想了好久,细细回想着关于她的事。她就是追梦女孩。坐在钢琴前,发着呆。看着窗外的大树上,在“吱吱”唱着歌的知了,在树枝间的唱歌小鸟。它们都没有因为炎热而放弃自己的工作。但是,坐在凉爽的房间的我却没有在工作。看着一个个在琴谱上跳动的音符,我看到了她,一个努力追梦的女孩——雨桐。

她端正地坐在钢琴前,不知疲倦地演奏着、修改着同一首曲子,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雨桐,你把《肖邦练习曲》再完整地弹一遍。”老师走过来,皱着眉头说。她无任何怨言,为着自己的梦想,动作优美地把修长的双手请放在琴键上,微闭双眸。指尖触碰到琴键的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都在听,都在认真的倾听,那美妙的声音。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从敲打的琴弦上滑落,一段段让人难忘的音乐从琴键上跃出,飘散在四周的空气中。一曲终,围在她身边因为美妙的音乐而来观看的观众纷纷给予她最热烈的掌声。我不禁感叹:“弹得真好啊!真希望我也有一天能制造出这么美丽的音乐。”她的妈妈神色骄傲,却很谦虚地说:“还不是她每天都在练,才有这样的水平。阿姨相信你以后如果勤练习,也会这么好的。”老师皱着的眉头松开了,眼角有几丝皱纹,满意地笑了。

我后来得知,她今年8岁,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练琴时间高达8小时!是什么动力支持她去做?是她的梦想,为了能在下学期能考去武汉音乐学院。她在练琴的时候,碰到一点错误就会反反复复地练习个十几二十遍;她不像其他孩子一样,一下课就到处走,而是静静地坐在钢琴前,拿出琴谱,翻到上课时老师说的那个有错误的乐章,一遍又一遍地练习。

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有了回报。那年,她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通知书;那年,她追到了自己的梦想,开始自己更高梦想的追求;那年,她9岁。

当思绪回到现在,回到琴谱上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我在想,如果,我也像她这般努力我离我的梦想还远吗?可是,没有如果,只有努力。

追梦女孩——雨桐,你的身影慢慢地会在我的记忆里消去,但是我会记着那次你的演奏,我会永远记着,属于你的称号——追梦女孩。

写人的初中篇五

我们舞蹈班的“大活宝”是一位非常调皮的女孩,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透着一股顽皮劲儿。多动症、爱笑,一看就是一个不省油的灯儿!

这不,侯老师刚把毯子放在地上,让大家练“前滚翻”。那女孩第一个冲到前面,“咚”的一声跪在毯子上,对着镜子一脸坏笑,然后“嗖”的一声翻过去。候老师看后说:“呵呵,你翻的时候有必要把嘴巴咧得那么开吗?像个大笨蛋,再来一个!”这次,女孩又把脸向老师一亮相,嘴巴咧得像河马一样宽,一声坏笑翻过去,同学们笑得都喘不过气了,老师也哈哈大笑。

还有一回,老师要我们用手从外把脚跟紧抓着练腰劲。女孩又开始顽皮了,她用手紧抓着脚把身子立起来,又前后左右地滚动着,像个“大皮球”一样。同学们看了笑得都趴下来了,老师气得直冒火:“你给我停下来趴着,不要动!”她却嬉皮笑脸:“呵呵,我是大皮球,天天滚着真好玩!哎哟!”她乐颠颠地唱着歌,老师只好亲自出马把她按住不能动了!

“大活宝”女孩的顽皮事真是一百天一百夜也说不完,她天天嘻嘻哈哈,好像没有忧伤,像一个灿烂的小太阳一样。不过,她的优美舞姿真让人刮目相看,老师也为此表扬她呢!

这女孩是谁?她就是我——左思怡,实实在在的“大活宝”!

精彩点评:“大活宝”女孩很有幽默细胞,总是在常规的小体验中加入自己与众不同的小笑料,文章细节刻画得很是热闹!这大活宝调皮搞怪的外表下其实是颗乐观豁达的心,说实话,除了笑,除了欣赏,真的很想在文中一睹你跳舞的风采哦!

写人的初中篇六

“叮铃铃——"学校响起了放学的铃声。

王林和一大群同学有说有笑地往家走去。他们刚说到美国一场激烈的足球赛,就有人提议说:“不如我们也来一场比赛吧!"“好!”大家一致赞同,“不错的主意!”

足球被人拿来了,而他们用书包和帽子叠成左右两堆,就成了球门。之后,他们又成立了“寒冰队”和烈火队“。

比赛的地点选在公园的一块草地上。

比赛开始了!王林是“寒冰队”的守门员,他们要对抗“烈火队”。刚开始,“寒冰队”斗志昂扬,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进了一个球。“烈火队"十分愤怒,他们的主力之一——欧力突破了过来。

近了,近了,更近了!欧力已经突破了前锋和中锋,正努力突破后锋!只见他一个灵巧的“带球过人”,躲开了后锋的阻挡。他直直奔向球门,用力一踢,足球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向王林飞去。只见王林一个飞扑,把球抱在了怀里,但是,王林的膝盖却被草地上的一块石头擦伤了。

经过简单的包扎,王林咬咬牙,又开始了守门。但之后,不知王林这队是因守门员受伤导致情绪低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成绩急转直下,被“烈火队”进了好几个球。

中场休息时,王林对队友们说:“我没事,待会儿还要继续上场当守门员"。大家都被王林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感动了。

于是下半场,他们每个人都勇往直前,连连进球。他们越战越勇,一举把丢失的比分夺了回来。

最后,"寒冰队“以领先“烈火队”三分的优势取胜,“烈火队”每个人都像被斗败的小公鸡一般,无精打采的。

写人的初中篇七

清晨,太阳还未露脸,我就和妈妈、小表妹去上海游玩。

我们三个人上了车,“来,小姑娘,上这儿坐。”售票员阿姨招呼我们,让我们坐好。

汽车在公路上奔驰着,一片片田野,一排排树木,急速地往后面退去。车里又想起了售票员阿姨的生意:“要拐弯了,请大家注意了!”

突然,小妹妹“哇”的一声,呕吐了,脏东西大多吐在售票员阿姨的身上,妈妈忙拿出手帕给阿姨擦,阿姨说:“没事的,你照顾孩子吧!我自己来擦。”

后来,有一位老奶奶上车了,她看见了,忙扶着老奶奶说:“大妈,您小心点!”有对大家说:“谁能让一让位置给大妈坐?”售票员阿姨只要一找到位置,就给老奶奶坐。

到了终点,妈妈正想找把扫帚把车上打扫打扫,售票员阿姨忙说:“你去给孩子,这里还是让我扫吧,快带小妹妹到卫生室去看看吧。”说着,妈妈就把小表妹抱到卫生室里了,在哪里,卫生室阿姨替小表妹量了体温,服了药,好些了!

我和妈妈的眼睛里不知什么时候流出了激动的泪花!

写人的初中篇八

上联:播种劳作,本是平凡慈奶奶。下联:靓装烫发,变做袭世贵夫人。横批:改头换貌。奶奶没有什么文化,一生辛苦劳作,也没享过什么福。她已过六旬,头上的那片黑森林,也泻入了缕缕银白色的月光。

临近春节,爸爸妈妈除了给奶奶打扮一新外,还坚持要给奶奶烫头发。当天晚上,我恰好要上英语培训班,所以不能陪奶奶去。爸爸来培训学校接我回家时,顺便带我去接奶奶一同回家。

走进那个洋溢着节日气氛与古典韵味的理发店,我在内间看见了奶奶。她披着围布,躺在椅子上,皱巴巴的脸上因兴奋、幸福或羞涩而变得通红。头上的头发被简单地绕在了头上,虽然灯光有些昏暗,但从微微翘起的发梢,还是能分辨出头发是黑褐色的。奶奶与理发师似乎在交谈着什么,奶奶令人费解地笔划着,而站在一旁的理发师则显得有些束手无策。我快步上前,只见一旁的年轻理发师迟疑了一下,又张口对奶奶说:“对不起,我听不懂这儿的地方语言。”而奶奶也显然有些无奈,用土话说:“削薄饿哦个德发聂净王涩,饿哦舞里都姿乡噢拧,凝过舞西欧饿个(不要把我的头发染成黄色,我们那儿都是乡下人,别人会笑我的。)”我自告奋勇地为她们做了小翻译。当理发师知道奶奶的意思后,说:“不的,我们只是染了一点点褐色,很好看的。”奶奶这才安了心。

其实,奶奶除了十分节约,还很保守。听爸妈说,这是她平生第一次烫发。还是第一次在她眼里的城市里烫发。若不是爸妈三番五次的“骗”她,价格很便宜,顺着她老人家的嘴说只要二、三十元(实际上是150元),凭你磨破嘴唇她也不会烫这个发的。

虽说农村现在富裕了,但节俭的美德还是没变。我看着奶奶微微发红的脸,感觉她好像不是那个慈祥的奶奶了,而是一个爱美的小姑娘。当奶奶做完了头发后,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那个在田里劳作的奶奶不见了,成了一个时髦的贵夫人了。

现在不仅奶奶改头换貌,连乡村也变了个样。设备进步、礼仪进步、思想进步、文明进步。啊!时代的春风,吹吧!愿你吹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愿你沐浴祖国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

写人的初中篇九

在现在现代化的教育面前,成绩已不再代表一切,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有一个特长,在其它方面有卓越的才能。

对于我来说,我的特长是:体力好,不怕疼,是一个具有领导力的足球健将。但是对于我的足球之路犹如“蜀道之难”。

初出茅庐。

先是进入小学后,我一直试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校队,但很不幸,到我可以加如校队的年龄时,校队解散了!但我并未放弃。

之后我随我同学刘鹏加入了那时由六年级自发组成的“校队”(当时我才五年级)在一场热身赛中替补出场,一上场就以凶猛的铲求与无私的助攻赢得了他们的好评,此乃我初出茅庐的处子之作。

三起三落。

在处子之作之后不久,我参加了“百事可乐王争霸赛”,我还是以硬朗的打法力据中场进行助攻与防守,我们曾以2:1领先,但裁判两个明显的误判给他们两个点球,以2:3告负。

之后,我日思夜想之梦实现――加入校队,那时短暂的球队,只有3天而已。因为我们要出征三人足球赛而组建,在比赛中,第一场对手三角镇中心小学迟到我们幸运的不战而胜,下午我们迎战上午8:2狂扫作新小学的冠军队金山小学,我以替补出场,虽有不少绝妙的助攻但只欠临门一脚以4:0再次“名落孙山”

上了初中,复仇机会到了。我们以强悍的阵容再次出征,但最后因我的脚在比赛前一天受伤而不能出赛,结果以1:4含泪而归。

希望落空。

上初二了。终于等到了以为可以展示自己绝妙的助攻与强悍的防守之时――班际赛,但又传出不举行班际赛之事使我希望再次落空。

我虽是一名足球健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得在平时与朋友踢踢球当健身而已。

写人的初中篇十

前几天,我正在教室上课。忽然,妈妈出现在教室门口,给我送来了一大包东西:衣服、水果和各类点心。而当时,外边正下着倾盆大雨,妈妈的衣服都淋湿了。我用手轻轻的拂去妈妈脸上的水珠,发现妈妈的脸是那么的苍白、清癯!我心疼的问:“妈,下雨天您怎么还来呢?”妈妈笑笑,说:“这几天降温,不是怕你着凉嘛!”听了妈妈的话,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妈妈啊,您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我真是个幸福的孩子!

妈妈摸摸我的头,催促我:“快进教室上课吧,别耽误了学习……”然后就戴上头盔,从楼梯往下走。我静静的看着妈妈越来越远的身影,心里暗暗地发誓,一定不能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昨日,姐姐也来学校看我。当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进行拔河比赛,我们七(2)班pk八(2)班,一连输了好几场。姐姐看到后,就加入啦啦队不停地为我们班、为我加油。在震耳欲聋的加油声中,我们终于取得了一场胜利。

休息的时候,姐姐告诉我:妈妈来看我的第二天上午就在医院做了手术,现在躺在医院,但仍然不放心我,催着刚从外地赶回来的姐姐到学校看我……听到这儿,我才明白妈妈的良苦用心:妈妈在手术前还在为我着想,生怕我冻着饿着,所以忍着病痛赶在手术前来给我送东西……我的眼眶再次红了:我的妈妈,是多么的伟大和无私啊!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长大后,我也用自己宽大的肩膀,给妈妈幸福,一辈子爱妈妈!

写人的初中篇十一

在我的记忆中,有那么一双手。它是那么的粗糙,那么干燥,充满了褶皱。它是那么的不起眼,可是却充满力量。

在我还小的时候,它抱着我,呵护我,给我温暖,保护我成长;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它开始打工挣钱,供我读书,让我别的孩子一样,快乐并且开心地成长。当我上初中的时候,那双手的负担又加重了,而我,却不懂感激它,反而把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用来和朋友攀比,用来上网,用来请客。可是那双手的负担在重,他也是默默的忍着。从来不在我面前抱怨,没有任何的不满。

那本来是一双白皙嫩滑的手啊,可是,为了我们家里的生活,为了它可爱的孩子的成长,他不是艰辛,努力工作。那双本来在同龄手中的公主,一点一点的变了,年纪不大的它,比起同龄的手来说,起码老了十几岁。

当那双手上慢慢地爬上皱纹,我也慢慢地长大了,虽然我开始分担它的工作,但是也无法使她回复以往的白皙和美丽了。可是每当她在我面前讲述以往的生活时,他总是非常快乐;每当他工作时,我总想去帮它分担,但是,每次它都拒绝我,每次它都说他还没老,还能坐这点工,说我不用担心它。

现在的我,已经上初三,已经能为它分担很多事了,可是,他还是不让我做,它总是怕我没时间复习,它总是让我应该努力学习,家里的工作,有它就好,不用担心,每次回家时看到那双粗糙的手时,我都要嘱咐它,不要太辛苦,要爱护自己,他终是笑着答应我,向我保证;可是,每当我去到学校上课后,他又开始不知疲劳的工作了;也许,只有我真正张大了以后,它才会真正的停下来休息吧。

那是一双粗糙的手,可是,在我的心中,他比那些白皙嫩滑的手更美丽,因为那是为了我,为了我们家付出了无数汗水,努力工作的我的母亲啊。

写人的初中篇十二

她叫xx,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拥有一头乌黑顺滑的长发,常披于肩头,倾泻而下,似流水般温婉,却又若瀑布般轻快。如玉的脸庞,显得细腻而婉约,上面镶嵌的那一双大眼睛,似乎永远向着太阳,透着一种希望的光。一颗黑痣乖巧地偏居一隅。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如此令人迷醉的她。

“动如脱兔,静若处子。”这句话用来形容她,便再适合不过了。

她喜静。放学后,她常常喜欢捧一卷诗书端坐于树荫下。纤细的手指轻触书页的边缘,而后,微微按住,一掀,书页便被掀了过去,一同掀起的,还有那斑驳树影……若无书,学校中心的那片花园便是她的好去处,或坐于石上轻倚树干闭眼小憩,或抬头望天上云卷云舒,或轻嗅阳光细碎芳香,或远眺池中游鱼嬉戏,水波荡漾……那时候,远远望去,她似乎翱翔于那片宁静的世界中,恍若一幅绝尘的画卷。好一片悠闲天地,好一份宁静之心!

xx便是这样一个独特的'女生,既爱动,却又喜静——动静分明。

这样一位独特的朋友将会伴我度过三年的中学时光,我相信,与她相处的日子定会成为我心中永不磨灭的记忆。

写人的初中篇十三

在大千世界,值得敬佩的人很多,全神贯注的罗丹,勤奋专注的聋哑青年,不迷信权威,执着追求真理的伽利略……但在众多的人中,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夏老师。

夏老师长得很漂亮,身高、胖瘦都适中,白白的皮肤,长长的卷发,一张瓜子脸上一双黑宝石般有神的大眼睛,她每天都穿着职业服,十分典雅大方。

我敬佩她巧妙的班级管理策略,她来到我们班后,我们班的纪律、班风都有大的好转,我们班的成绩也上升了许多,包括班里的“三傻”也考好了。我们班现在有了奖励和惩罚,考100分,听写100分,加小五星;做好事,拾金不昧加小红花。小五星多了可以换钢笔、本子等。如果迟到三次,就要给全班买糖。原来有一个同学长期迟到,当同学们听到了这句话时,不以为然,后来等迟到三次后,夏老师让那个同学买糖,否则休想进教室,这个同学吓了一跳,再也没迟到过。

我不仅敬佩她在学习方面的好处,还敬佩她多才多艺,夏老师有一张巧嘴,她的口才很好,说话铿锵有力。她的书法也很好,在黑板上刚劲的粉笔字,方方正正,还有顿笔。夏老师不光口才、书法好,体育也很好,她很会打排球,参加了学楼的女排,每天下午放学会打排球。

夏老师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她学习,长大做一个像夏老师一样的人。

写人的初中篇十四

我有许多好朋友,其中我和她可以称做是"姐妹"了!

她叫李焦娇,和我是3年的好朋友了。我三年级转来的时候,每人和我玩,也没有人和我说话,我很孤单。就在这时,她过来和我说话,还经常讲笑话给我听,经常惹得我哈哈大笑,是她陪我度过了我没朋友的那一段时光。

转眼间我走过了三年级,成了六年级的学生了,我的好朋友也越来越多了,但我还是感觉到她对我的帮助,虽然我也和她闹过一些小矛盾,过个三两天就和好如初了,但是有这两件事,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友谊。

了我,她用的是中性笔写。课后老师把她骂了一顿。这时我多么想对老师说是我没有带而不是她呀!不知怎么我怎么也开不了口。

还有一次:我们正在上晚自习,突然下开了大雨,我心里想:我没带雨衣一会"冒雨狂奔"拉!老师将我们放了学,她把一条雨衣给了我说:"快穿上吧不然你感冒了!""我穿上那你呢?"没事我身体强着呢!淋点雨算不了什么的!你穿吧!"不行!你那能受的了这么大的雨呢?"她生气了,大叫道:"你要再不穿我就和你断决关息!"我没办法只好穿上了,她到家时,已经生病了。我却一点事也没有。

这就是我的好姐妹"李焦娇"!

写人的初中篇十五

学习了《隆中对》,让我重新认识了一次诸葛亮。

在历史上,人们对诸葛亮的评价本身就很高,不仅仅是人才的级别,甚至有人夸他是像神一样的人。今天,我也来斗胆说说诸葛亮。诸葛亮,我们都知道,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不像刘备一样只会纸上谈兵。他的英勇善战的状态,风度翩翩,也被大家赞不绝口,如空城计、草船借箭等事例妇孺皆知。而我们还会学习诸葛亮的《出师表》,这篇《出师表》肝胆照人,令人读后荡气回肠,读起来也朗朗上口,最后成为了千古不朽的名篇佳作,流传至今,家喻户晓,实在智慧。

诸葛亮还特别神,他虽在草庐中生活,但十分注意和观察当时的社会形式,对社会的情形了如指掌。甚至能拥有呼风唤雨借东风的神力。仿佛世间万物都随他所用。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能决胜于千里之外,实在是神。

诸葛亮也很仗义,他用一片丹心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因而受到刘备的三顾茅庐之答,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我们后人的榜样。

诸葛亮是智慧、神奇、仗义的.化身。他是历史上伟大的人物,也是一个令人记忆犹新的人物。他对刘备的帮助很大,授命于败兵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也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很值得我们学习。总而言之,他就是我们后人的榜样。

这就是我心中的诸葛亮,他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发高大。

写人的初中篇十六

我有一个快乐的家,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和我。

我觉得我的`妈妈很伟大,她是我们家的大厨师,每天都能煮出各种各样美味的饭菜。

我的爸爸像一个超人,他每天天一亮就去上班了,到很晚才回家,非常勤劳。

而我现在还是一名光华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每天认真学习,积极完成作业,我还报了学校的硬笔班呢。

我爱我的家,因为我觉得我的家很幸福。

写人的初中篇十七

我虽普普通通,也有骄傲之处;虽平平凡凡,也有独一无二。

我就是我。

我有多种性格;在同学面前会显得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而喜欢就是喜欢。同时也得罪了许多“应该”得罪的同学。只是他们太虚伪,常用对别人不尊重的态度打情骂俏。这些同学我从没对他们有过好感。在上小学时同学都说我刀子嘴豆腐心。爱管闲事;打抱不平;敢爱敢恨;为人洒脱。在我的朋友中没有一个是我最忌讳的一种。可我在长辈面前又会显得活泼,有时也很腼腆,做事总想主动,可又害羞,往往还是被动。在家中,左邻右舍都无人不夸我;孝顺;勤劳;懂事。在校中面对老师,他们只是说我聪明;马虎。我很爱集体,但在劳动中只想指挥别人去做,并要求他们做到最快最好。

小时候常听身边的大人们说我有将领风范,当时不理解意思,等我慢慢长大才悟出了个道理。小时候玩游戏总当老大让小朋友都听我的命令,谁敢不服从,就不再和他玩。但他感到失落时,还会哭着求我来玩。爸妈经常说我做事太霸道,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那时我听不进去,特别任性。也许是左邻右舍的小孩都已习惯了我的指示也不以为然了。

这就是从小长大的我,一个平凡的我;一个有多种性格的我;令人琢磨不透的我;一个风华正茂的我。一个意气风发的我。

我就是我。

写人的初中篇十八

他是班上最孤独的人,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尘埃中的一粒。

他没有朋友,他的成绩总是倒数有名。每天早晨,当同学们都整整齐齐地坐在教室里琅琅诵读时,唯独他,才姗姗来迟,书包带扯得长长的,懒散地耷拉在肩上,甚至有些邋遢。上课时,他窝在教室的一个角落。他的课桌上从来没有整齐地摆过课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零零散散的纸片从他的抽屉里随意地倾泻到地上,有的脏兮兮的,杂乱无章地摊在桌面上。似乎没有人在意过他,甚至吝啬于关注他的目光。

班主任曾对我们说过:我不会放弃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细心的他将的心血倾注于这个几乎被人遗弃的孩子。

教室换了新黑板,需要用装有海绵的黑板擦沾水擦洗。其他同学厌倦了如此繁琐的擦黑板方式,总在擦去粉笔字迹后就草草了事。

但是,唯独在每个月的某个星期,轮到他值日的时候,黑板总是光滑整洁,一尘不染。一下课,就能看见他在黑板前忙碌的身影。先是用普通粉笔擦认认真真地擦去粉笔字迹,再用沾了水的黑板擦将黑板上遗留的粉笔灰全部抹去。上课铃一响,同学们纷纷端端正正坐在座位上,齐刷刷地看向焕然一新的黑板,仿佛刚刚装置上去一般。老师在黑板上板书时,也舒服多了。黑板上那一行行清晰的字迹,使同学们听起课来更加专心致志了。

有一节体育课,他因为脚受伤了,所以待在教室里休息。隐约听见有人小声抱怨他可以趁机逃过一节体育课。下课时,我们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发现他正在擦讲台桌。他微微弯曲那只受伤的脚,用另一只脚支撑着身体,一只手扶在桌面上,另一只手精心地擦拭着讲台桌上的灰尘,显出费力的样子。他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水,脸颊微红。擦完后,他又将教具小心翼翼地在桌面上摆放好。

那是第一次,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他。他的脸涨得微红,眸子里闪烁着光芒,挂在他发梢上的汗珠,滑过他的脸庞。他的背直挺挺的,下巴微扬,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

我总是在心中默默为他鼓掌,尽管他仍是那么不起眼,仍坐在最角落,但在我眼中,他一点都不普通。他,就如同尘埃中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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