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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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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优质9篇)
2023-11-10 00:27:1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考和梳理的过程,通过它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结构性,以便让读者更好地把握总结的重点和思路。下面是一些总结参考文献,您可以从中获取写作的方向和素材。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2、每晚7:45分整,副理协调会准时在公司规定包房里进行。

3、副理订房时必须提前通知领位台,并认真说明客人人数,订房人姓名,房间号及到达时间。

4、每日营业部实行大轮房,以公司规定得轮房顺序为准。(如大轮房有改变,以当时公司通知为准)。

5、未经该房间副理允许,其他副理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串房。在争得该房副理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副理可进房打招呼,时间不宜过长。

6、如某副理当天被客人点房,那么该副理将失去本轮大轮房一次。

7、副理将无条件协助演出部引导客人到大厅进行游戏等消费活动。

8、副理允许有晚宴,晚宴后应将客人带到亚洲娱乐城进行消费,如客人不到,该副理将被罚款100元。

9、除国家规定得重大节假日外,副理无工休,如某副理想为春节积累除年假外更长的假期,那么该副理将在本年的五一或十一时不休息,从而使春节年假的时间增长。

10、副理有申诉的权利,如副理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经理进行反映,副理不允许在营业区内与客人、其他副理、小姐及员工发生冲突,如相互漫骂及打斗等,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轻得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副理在日常工作中应以公司利益为重,推销酒水时,积极主动,待客时热情、大方,为公司在客人面前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2、副理不允许向客人强取小费。

13、所有包房不论有无特殊安排之副理均算轮房。

14、营业时间内,副理不得在领位台停留,违者将给予100元罚款,

营业部奖励规定。

1)每月业绩前三名的副理除工资处,公司将按1、2、3名给予适当的物业奖励。

2)公司每星期将安排所有副理聚餐一次,每月安排副理活动一次。

3)公司第年对营业部副理全勤人员一次性给予奖金元。

4)公司每年对该年度业绩前3名的.副理,公司将奖励新、马、泰旅游一次。

5)副理、小姐拾金不昧者,公司将予以重奖。

营业部罚款规定。

1)30分点到时,未经营业部经理批准而未准时参加点到者,罚款100元。如情节严重者,停大轮房一次。

2)点到时无故不着工服、不化妆者,罚款100元。

3)副理如被客人投诉,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副理、小姐如有私自侵占客人、公司的,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重罚。

关于亚洲娱乐城二次销售的建议。

客人进房后,只可以点洒水、干果小食,水小吃、鲜花、公仔、冰激凌、雪茄为二次销售的主打物品,二次销售的物品均为现金交易,如有需要,也可在客人买单时,由负责该区的传递生进房向客人收取二次销售物品的现金,注意,此款项不在公司打折范围之内。

鲜花、公仔、雪茄三种物品在二次销售中,应给予销售者销售额的5%——10%的提成,每日兑现。

销售卤水小吃为每组传递生每日的销售业绩。亚洲娱乐城的营业区域分区,每日分组后的传递生进行业绩对比,对比后业绩超出的那组传递生当日在销售旺区及进行销售。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发廊的纪律管理,增加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一定程度上宽松又严谨的规章制度。(以下每扣一分为5元)。

1、严格遵守公司所订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者每一分钟扣一元,无故旷工一天扣20分,连续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公司不作任何工资,培训费的发放。

2、发型助理应注重仪表形象,保持发型服装的整洁,服装发型不整洁扣一分;不配带工牌扣1分。

3、助理在无顾客特殊要求下,中式洗头按摩时间得少于45分钟;泰式50分钟,按摩60分钟,普通洗面40分钟,不足者每次扣2分。如顾客投诉扣4—6分。

4、助理按轮牌制度工作,不许抢牌;违反者扣5分。头4—6牌助理必须在前厅等候迎接客人,缺位者而无充分理由每次扣1分。

5、助理必须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按规定轮换站牌,微笑接待顾客并以礼相待,违者扣1分。

6、助理必须配合发型师正常工作要求,服从上级的合理调动分配,如有违反视情况扣13分。

7、助理之间搞好团结,不得在工作期间争吵或打架,违者扣540分,如有恶语中伤顾客并与顾客发生争吵或打架,扣10—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8、助理不准为客人设计发型,与顾客谈及发型问题只可以做建设性和客人沟通,违反者扣2分。

9、助理在上班期间不准看与本职无关的书刊,不准嬉笑,打闹,瞌睡,吃零食,无故外出等,违反上述每项扣1分。

10、助理应爱护公物,有偷窃行为,一经发现扣50分,严重者开除处理,培训费不予发放。

11、发型助理如需要电烫必须向经理请示批准,如私自要求他人为自己做以上项目,按产品造价扣除成本费并扣5分。

12、发型助理服务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收拾整理所用物品工具,设备及废弃物,违者每次扣1分。

13、发型助理迎宾服务客人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礼仪服务流程”所规定的标准问候语,和其他全部要求规范,违者每次扣1分。

14、发型助理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身体不可有异味,违者扣1分,并暂时下牌,令其整理。

15、发型助理工作时间不允许私自脱岗,如需外出应向助理班长或主管请假,每次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并累计于当月外出记录中。超过规定的时限在假期中扣除。

16、发型助理如有破坏公司形象,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者扣100分,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局处理。

17、发型助理应积极参与公司所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社会义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娱乐活动,违者扣5分。

18、发型助理在营业厅期间与顾客碰面应向顾客问好或点头,如顾客需要帮助应积极主动帮助顾客积极困难,违者扣1分。

19、美发助理应尊重上级主管领导,与经理以上领导碰面时应点头问好,违者扣1分。

20、助理不能带情绪工作,不能顶撞领导,上级安排工作个人认为不合理应先服从后上诉,违名视情节扣250分,并批评教育。

21、发型助理为客人做项目或卖产品时,不能超于公司所给予权限的打折,否则多折金额由个人自付。

22、发型主力不允许私自动牌,跳牌,发现水牌有问题应当向当班领导反映更正,违者扣2分。

23、工作期间不许吃有异味的食物,身体不能有味及口香糖等;保持口腔卫生。违者扣1—2分。

24、发型助理上班时,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工牌,统一服装,违者每次扣1分。

25、不准私自涂改营业单上或他人营业额计入单上,违者按价10倍扣罚。

26、不准拿客用毛巾作其他用途,如擦鞋擦车等,违者扣2分。

27、发型助理带位不问客人有否相熟发型师带位的每扣1分。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在本着平等、公开、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请乙方为甲方店员工,为顾客进行美发服务,达到甲乙双方双赢的目的。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1、乙方需认真细读此合同,待签署后,本合同书自动产生法律效应。

2、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续约,则另行签署此合同。

3、合同期内,乙方作息时间必需按照甲方规定安排,如有迟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请、休假)、不按规定休假者,甲方将按相应规章予以处罚。

4、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设定,乙方需按甲方设定之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顾客投诉、返工、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不服从主管或经理调度、和同事不团结者,甲方有权依据公司制定之奖罚制度对乙方实施相应处罚。

5、乙方合同期满离开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得在甲方经营店两公里范围内同性质之经营店工作。

6、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及能力,提供相应之技能提升。帮助乙方学习成长。

7、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之住宿、餐饮以及水电等工作外开支。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此合同书的内容,深入了解了在合同期内本人应该尽到的责任与义务、奖罚制度与提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项,如有违反,甘愿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则经由双方协定修改。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xx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第?款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第四十六条工作的禁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该员工工作,以保障该员工及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1、被确诊为患有传染病,或者有患传染病的可能时;。

2、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时;。

3、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如继续工作,可能导致病情恶化时;。

4、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并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时。

第四十七条复职及复工。

员工基于第四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经医疗机构证明,导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经消失,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职或复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条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员工不得拒绝,并努力达到公司的培训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培训。

1、员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参加各种培训班、研修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3、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第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1、常年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2、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4、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5、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6、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8、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1、奖状:颁发奖状。

2、奖金:颁发奖金。

3、奖品:颁发奖品。

4、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不能留长指甲,不吃有异味食物。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上钟操作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同事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

10、自觉维护本店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店内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15、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许给客人留自己私人电话号码,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16、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17、店长对属下美发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发师必须服从安排。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为了创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人,本店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二、服从管理分配、不得损毁本店形象、透露店内机密;(透露本店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30%)。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同事不得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及时报告于管理,管理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四、员工上班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班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返工扣药水成本费20%.。

七、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店里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私下使用本店电脑者扣罚50/次;)。

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本店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美发店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第?款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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