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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文模型及水动力模型的山洪临界雨量研究论文简短 水文学设计洪峰流量计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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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文模型及水动力模型的山洪临界雨量研究论文简短 水文学设计洪峰流量计算(三篇)
2022-12-24 06:10:2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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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文模型及水动力模型的山洪临界雨量研究论文简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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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文模型及水动力模型的山洪临界雨量研究论文简短二

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中减负增效的对策

摘要:物流业在近两年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物流业出现税负不一样程度的增加、效益下降等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加强营改增企业内部控制,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对外加强物流服务的柔性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减负增效的对策,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营改增;内控制度;税务筹划;物流服务;减负增效;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0省市,2013年8月1日起,又进一步扩至全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内,至此“营改增”的“三步走”战略已经成功迈出第二步,进入全速推进阶段,这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有利助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物流业是我国新时期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纲要都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文,2011年8月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文,简称“国九条”),均明确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但在营改增试点进行近两年的进程中,物流企业出现税负不一样程度的增加、显然与国家重点扶植物流业的战略取向不符,也会滞缓营改增的进程,阻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对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出减负增效的对策。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77.3万亿元,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9.4万亿元,占我国gdp总额的18%,预计到2016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物流市场(1)。但在历次国家颁布的国名经济行业名录中,没有单独物流业的名称。在2011年以来历次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营改增的文件中,也没有单独对物流行业范围的界定,而是分列在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内。作者认为有必要对物流业产业范围做一个界定。有助于讨论其发展政策的制定。根据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ounciloflogisticsmanagement)的定义,物流是为满足客户需要,对物品、服务及相关信息在源头与消费点之间的高效、正向及反向的流动与储存所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6)的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业是在物流内涵的基础上产业组织与物流活动实施的结合。据此,本文认为物流业应包括试点方案中交通运输业中关于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管道运输以及尚未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等凡是货物转移的活动,加上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

头服务、货运场站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等有关资料合并称为物流业。

近两年的“营改增”促进了试点地区小微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了物流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升级。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如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不一样程度的增加、成本增高等问题,从而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

1、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及其主要原因。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个原因是税率上升。表1证明,营改增过程中一般纳税人的名义税负都有不一样程度的上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物流业的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税率的3%上升到了增值税税率的11%,根据表2可知,在不研究进项税额抵税作用且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不变的情景下,可计算出其实际税率为1(1+11%)*11%=9.91%,虽然与试点后11%的税率相比降低了1.09%,可是与原先的3%相比仍然增加了6.91%,即使加入进项税额抵税的因素,在其作用不明显的情景下,大部分物流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现象。另外我们也可从表2上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的情景得到例证。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物流企业调研显示:截至2012年6月15日,上海5547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共申报缴纳增值税23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净增加税收1.2亿元。经过对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业的调查,2008-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实行增值税后,即使货物运输企业发生的可抵扣购进项目中全部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增值税负担率也会增加到4.2%,上升幅度为123%,税负升幅较大。上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景见表2。

第二个原因是可抵扣进项税额少。在计算企业税负增值额时,进项税额抵扣是其核心原则。按照试点方案,一是路桥费不能抵扣。路桥费是运输成本构成的重要部分,占到总成本的30%-40%。但试点方案中,路桥费等未纳入试点范围不能进行抵扣。二是燃油、修理费取得票据困难。燃油、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虽可抵扣,而全国各地高速公路系统没有纳入营改增的体系,仅有很少的收费站或修理站能够开出贴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很多小型加油站或修理厂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企业取得发票较为困难。三是试点前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能抵扣。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多在试点方案之前购买,按照规定只能提折旧不能直接抵扣。由于货物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尤其是船舶使用年限一般在20年以上,多数相对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未来几年或更长时间很少有大额资产购置,所以实际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很少。其它房屋租金、保险费、水电费等主要成本也不在抵扣范围。四是劳动力成本不能抵扣。物流业的很多环节包括仓储、装卸、代理、航运、理货等业务大部分仍属于劳动资金密集型企业,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企业这方面投入不断加大,试点方案中规定不能进项抵扣,如果部经过提高运价及租金转移税负,必然加大劳动密集型物流企业的成本压力。

2、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问题仍未解决。在非试点地区和行业中,现行营业税制度将物流业务划分为物流业与服务业两类税目,运输、装卸、搬运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税率为5%,经营综合物流业务的企业各环节税目不统一、税率不相同、发票不一致是多年来困扰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瓶颈。“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但试点方案中却依旧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11%的税率)和“物流辅助服务”(6%税率)两类应税服务项目,快递企业适用税率仍不明确。这不仅仅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运作,开展一票到底业务、一站式服务是现代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模式,也是客户普遍的服务需求。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形式众多,上下关联性密切而复杂,不易区分货物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在201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物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对于混业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规定:“兼有不一样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供给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那些综合型物流企业从事3%或6%税率的物流业务要开具11%税率增值税发票,就增加了企业的额外成本,使本已微薄的物流企业利润进一步受到挤压。

上述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不仅仅不利于物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也给我国经济转型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是从供给方看,物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力储备风险大,所以供给价格弹性相对较小。从需求方看,运输方式选择的多样化和运费所占比重的提高都将增加需求价格弹性。如果物流企业经过提价来弥补税负增加造成的损失,会使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从而推高物价水平,遏制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未来我国城镇化的进程需要吸纳很多农村人口进城从事快递、配送、搬运装卸、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业务,物流企业人力成本不能抵扣,会遏制其对外吸纳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营改增”对企业的高效管理和规范运营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要以“营改增”为契机,对内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营,降低成本;对外提高服务水平,增加经营效益。

1、加强营改增企业内部控制

中央对企业内控工作十分重视,在2008年5月2日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有颁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基本构成了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景、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物流企业中,加强营改增工作内部控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帮忙降低经营成本,保证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平稳过渡及实施。物流企业加强营改增工作内部控制的措施主要有:

(1)完善贴合增值税要求的内控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物流企业要健全财务核算,规范会计处理,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原则。同时企业应根据增值税核算的要求,制定增值税税务工作管理流程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完善发票的开立、领用,传递交接和核销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流程和制度进行具体操作,设立税务风险防火墙,杜绝增值税发票虚开案件的发生。应尽量提前取得供应商供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高抵扣凭证传递的效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对于能够抵额的合规票据要及时收集和保存。

(2)全面厘清和梳理适应增值税要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属性,避免混业经营带来的税务风险。由于物流行业的特点,营改增后导致企业税费核算精度提高,设备投入及税务管理成本加大。所以,物流企业的业务流程需要重新梳理和调整,能够借助系统升级和业务整合,加快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和一体化的管理,以适应增值税监管的要求。营改增中将物流业与物流辅助业分别适用不一样税目并分列税率11%和6%,一些综合型物流企业经营涵盖仓储、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等一体化服务,如果在合同中不能明确界定不一样税率的业务,则会被从高适用税率,所以应准确界定业务种类,设计业务合同,恰当选择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结算方式,强调对价款、税款、发票种类及送达时限的约定等事项。避免不应有的税务负担。对于由本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发生的成本,应要求供应商分别开具发票。

(3)做好营改增后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定期的风险评估可有效防止和排除许多不必要的税务风险,物流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定期评估税务风险。可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本事的中介机构来协助实施,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和税务风险。由于营改增后物流企业整个会计核算体系随之改变,涉及会计科目增多,会计核算要求也相应提高,应尽快经过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

在税收政策允许的情景下,经过有效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收益最大化,有助于增强企业实力。

(1)争取各类进项税抵扣,有效减低税负。一是物流企业在开展门到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时,应集中力量做好其中的比较优势业务,把非专长的其它相关业务外包给相关企业操作,这样既可保障核心竞争力,又能够取得外包公司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如果采购小规模纳税人供给的服务,可要求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如将服务外包给试点以外的其它企业完成,取得的是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发票,但由于原先的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优惠在此次试点中全部保留,物流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能够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原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扣除范围中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二是物流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燃料等方面,应尽量选择能供给增值税发票的供方企业,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三是对使用劳务派遣等劳动力密集型的支出项目,要尽可能交由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专业中介服服公司经办,由此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能够享受税收抵扣政策。四是对于物流业企业不易取得燃油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南的问题,能够研究经过集中采购、分散使用的办法来化解,即先由企业在必须时期内统一集中购买油卡,然后再发放给驾驶员分散使用。(2)积极争取差额纳税。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国税发[2005]208号文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试点物流企业,目前经认定共有8批、1331家。为保证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在营改增后的继续有效沿用,最大程度的享受到差额纳税的优惠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继续执行的物流企业,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贴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应尽快申请纳入差额征税试点;暂不贴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应对照政策尽快查找原因,创造条件争取早日纳入试点。(3)恰当掌握抵扣增值税的时机。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经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企业要遵守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在业务发生后尽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以便计入当期的进项税额。对于国际运输实行的“零税率”及“免、抵、退”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对国内运输给予的“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企业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的资格认定。

3、对存量固定资产金融创新

物流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最大的资本性支出,由于其单项价值较高,其经营方式分为三种类别:自购、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交易双方都能得到必须程度的税收抵扣或税收返还优惠,预计会促使物流企业提高融资租赁的比重。但对于存量固定资产,由于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发票,无法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可进行金融创新,解决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额抵扣问题。如按照目前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承租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及出租方融资租赁业务可适用改革后的税收抵扣及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如果物流企业经过贴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不仅仅能够到达融资目的,也能够解决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额抵扣,将大幅降低经营支出。

4、对外加强企业物流服务的柔性化、智能化和绿色化

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优化主要由以下几方面:一是物流的柔性化。基于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经过第四方物流的整合运作,使物流的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的并行运作而构成一体化物流服务方案,改变传统运作中资源配置与功能配置的模式,经过专业化分工、有效地组建集成任务模块而使相应物流流程的功能配置最优化,实现敏捷物流,快速反应。二是提升物流的智能化。强力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实施可视化物流过程管理网络、智能化配送中心、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应用智能交通系统(its)以及传感、rfid、声、光、移动计算等先进技术,设计大规模vrpfd的局部车辆协作策略,实施多式联运、多方联运,共同配送、智能配送,优化仓储管理、实现零库存。提高物流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空载率和不满载、减少运输驾次。三是在设计、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推进绿色管理,构建逆向物流管理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重点发展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减低税负是营改增的核心宗旨之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逐步扩围和深入进行有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促进中小物流企业发展。可是在此过程中出现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不一样程度的增加、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导致物流业负担加重、经营困难,不仅仅不利于物流业的快速持续发展,也推高物价,遏制消费需求,同时也会影响就业,减缓我国城镇化的进程,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营改增中物流企业的减负增效除了在政府对物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外,在企业层面要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是重要的基础和关键。物流企业要以“营改增”为契机,一方应对内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营,完善贴合增值税要求的内控制度,全面厘清和梳理适应增值税要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属性,避免混业经营带来的税务风险。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降低成本,对存量固定资产金融创新;另一方应对外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基于客户的复杂化、个性化需求,加强物流运作的柔性化、智能性、绿色化管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诸葛丹“.营改增”对上海物流业的影响及对策财会研究,2013(2):29-31

[2]潘文轩“.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释疑.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1):43-49

[3]叶红.内控视角下对物流企业营改增工作的思考[j].交通财会,2013(4):32-3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6)[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景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

基于水文模型及水动力模型的山洪临界雨量研究论文简短三

学校“减负增效”的实践困境及实施提议

摘要:长期以来,学校“减负”受到应试教育、主体感受、国家课程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减负增效艰难前行。新的时代背景下,受中高考改革的影响,各学校减负增效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与实践困境。各学校“减负”相似,但“增效”存在差异;学校外部“减负”多,而基于“学习者”的内在“减负”少;“减负”并未构成社会共识,校内“减负”而校外“增负”。基于此,学校应“以学习者为中心”实施减负,区域政府要加强教育督导与治理,构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减负;应试教育;以学习者为中心;政府治理;

长期以来,学生负担是影响学生全面发展、成才的重要因素。学校作为学生成长的主阵地,在学生减负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在新一轮的“减负增效”中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梳理学校减负的影响因素及实践困境,有助于学校更好地依法办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教育是一项民生工程,减负牵动千千万万家庭,同样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诸多研究证明,导致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繁多,既有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带来的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也有人口众多引起的激烈竞争,重学历、崇尚品牌学校的用人机制及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完善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及舆论的影响等等,也是重要因素[1]。纵观目前学校减负的现状,其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点。

1.减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

虽然素质教育倡导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却依然“扎扎实实”,这背后有传统文化的功利思想在作祟,当然也与现代教育的弊端有关。有研究者对1949年以来国家的减负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课业负担的内涵从50~60年代的时间负担到80~90年代的教学、考试负担,再到21世纪的作业负担。目前,作业负担似乎成为课业负担的代名词[2]。无论是时间负担、教学考试负担,还是作业负担,反映的都是应试教育的价值取向。虽然社会公众意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具体行动上还是遵从了应试教育的实践逻辑,因为此种逻辑给社会公众一种安全感,不会对孩子的成长过于焦虑,没有把控。具体到学校而言,一些学校对“减负增效”的认识与行为存在脱节现象,尚需深化。与减负相关的招生考试改革力度还要加大,推进速度还要加快,否则影响“减负”工作深入开展。随着中、高考方案不断改革出新,对于立刻就要实施的“必考+选考”的新中考方案,给予了学生必须的自主选择权,但同时也为学校的课程安排、课程整合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学校如何调整,才会既能保障学生“必考+选考”的成功,又能在选考情景下减少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这对学校来说也是现实的挑战。

2.减负受到主体感受的影响

有研究者认为,学生的学业负担包括了课业、心理和经济负担[3]。以往我们比较关注的还是学生的课业负担,而对于学生感受最直接且比较隐性的心理负担却较少关注。当然,这两种负担并非截然分开的,较重的课业负担往往会带来必须的心理负担,只是这种心理负担对不一样的学生因为主体感受程度不一样而有所差异。有的学生主体感受为负担,有的学生却不以为然。负担的产生是主体与负担物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主观性与个体差异性,不能等同。所以,我们谈减负要关注到不一样群体的主体感受,不能“一刀切”地认为都是负担或都不是负担。我们要分析导致负担差异的主体差异,异常是心理负担这种隐性的负担,以及不一样主体对负担本质的主观理解,不能只关注负担的消极价值而忽视其积极价值,其关键在于“度”,适度的负担不仅仅无弊反而有益;同时,我们也不能将负担只是减在形式上,而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可是,纵观目前的许多减负政策及减负行为,并未关注到减负“本身”或“内在”,而只是在外面“打转”,还是一种外部减负,并未切入到负担的本质,也并未关注到负担的主体本身———既包括学生,也包括教师。在减负工作中有些有经验的教师很难改变固有的传统教学方式,对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理解不到位,课堂教学效率有待提高,从而加重了学生课外作业负担。一些教师虽然参加团体备课,但教学方式迁移本事不强,有时照搬方法和课件,造成了难度加大,负担加重。

3.减负受到课程改革的影响

新课程改革以来,国家、地方及校本课程的架构使得课程的门类逐渐增多,学生的可选择性逐渐增强,学科实践活动作为正式课程进入课表。学科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进行学科整合,满足不一样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各方面的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因各地学校差距较大,异常是一些农村落后地区的学校师资力量和硬件条件略显贫乏,尽管学校克服困难开设了各类学科实践活动,但未能充分满足学生需求。此外,学科实践活动每学期15次,其中5次要求是校外实践活动,学校要满足一学期5次的外出实践活动,时间上能够经过课时调整来解决,可是资金方面感到捉襟见肘。另外,外出安全问题也给学校带来了压力,异常是对于大校来说,2000余名学生,一学期外出5次,学校深感压力巨大。

“减负”不是“无负”,而是适性发展,祛除个人发展的束缚性因素,减负在本质上是一个“提质增效”的过程。然而,学校在“减负增效”中却面临着诸多的实践困境。归结起来,有如下几点。

1.各学校“减负”相似,“但增效”存在差异

针对学生的课业负担,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应的减负督导政策,试图从督导的途径去改善学校的减负增效工作。各校虽然都很重视减负工作,对年级周课时数、音美体周课时数、考试次数、教辅材料等指标的贯彻程度相当坚决。但不少学校在探索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课堂教学、作业模式、评价标准、提高教学效果方面还未出现令人满意的成果。教师们对“减负”知晓程度高,但如何落实“增效”操作却缺少有效做法和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减负增效”工作只是开了一个好头,只能说是“‘形’已有而‘神’未到”。当然,这与各校的生源、师资力量不均衡有必须关系。学校间生源数量及质量的不均衡,影响“减负”效果。好学校生源过剩,甚至超出承载本事,一般校生源明显不足,打工子弟学生多,质量难保障,学生易流失,造成教师编制及经费困难等。外地生源多,影响学生质量,生源少了,随之教师编制和经费减少,给学校办学和“减负”工作带来困难。同时,学生差异给教师课堂教学、分层布置作业带来挑战。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基础差异、学校的减负工作之间存在着矛盾———基础知识不能扎实掌握,针对性指导缺少时间,使得部分教师心存矛盾。另外,个别教师工作本事滞后,在落实高效课堂、有效教学上有必须困难。部分学校在“减负增效”的行动中仍存在重视不够、机制不全、方法有限、落实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有个别学科尚未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存在未开足课时和个别学科多开课时的问题;学校场地狭小,不能满足学生在校体育一小时;中学里存在各科作业量不协调的问题;部分学校的个别教师留的学科实践活动作业资料和形式还比较单一,教师进行跨学科、跨年级作业的整合研究还需加强,针对学生特点分层布置作业,精心设计实践类课程的作业还需要加强研究,等等。

2.学校外部“减负”多,而基于“学习者”的内在“减负”少

“减负”究其本质而言,是减轻学生主体的负担。然而,受长期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的教育观念还是停留在“以教师为主体”上,并未真正树立起“以学习者为主体”的教育观念。从各学校的减负行为及措施中,就能够得到很好的验证。例如,各校在地理位置、生源组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农村校校址较偏僻,交通也不便利。各学校在实行“每周不少于3天课外活动”方面存在很多顾虑。再比如,初三毕业年级毕竟面临中考,还和其他年级一样要求是否适宜是否应针对毕业年级的减负工作有分层要求作业的分层与质量的提高是一把双刃剑,需要科学使用,不能因为作业分层而降低质量,也不能为保证成绩而加重作业负担。如何分层怎样提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还有的学校在规定能够选用的教辅用书中,存在同步训练等“不一样步”的现象(有的同步训练资料十分好,但数量不够;有的号称是同步训练,但超出现行的课程标准)。个别学校存在“主科”课时超量和挪用“副科”课时现象。这些行为及措施并未关照到学生本身及学生的学习,亟待观念转变,真正“以学习者为中心”。

3.“减负”并未构成社会共识,校内“减负”而校外“增负”

“减负”是一个社会问题,仅靠学校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否则就很可能出现“教师减负、家长加压;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经过学生问卷调查发现,学校在“减负”,可相当多的家长给孩子“增负”。经过调查了解,一半以上的学生在假日休息时间会上各类课外辅导班,学生在校外产生的学习压力和负担依然存在。家长们来访来电话,认为作业少、放学早、不补课是学校疏于管理、不负职责,会影响孩子考重点中学乃至大学。所以,很多家长给孩子报多个校外的课余辅导班,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无疑从另一方面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家长的“减负”观念及行为并未与学校和上级要求统一齐来。此外,当前,社会办学机构、各类补习班等占用了学生很多时间、精力,社会各类文化培训机构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和误导,对学校“减负增效”工作造成较大压力和冲击。如何整顿和规范社会培训市场,如何正确引导家长教育观念,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政府需要探索学校与家庭合力治理这个问题的有效机制,取得更多的社会共识。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党和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明确要求,是实现教育科学发展、优质发展、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到了更加关注“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优质均衡”的新阶段,为推进教育科学减负,提议如下。

1.学校要以“以学习者为中心”实施减负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学校“减负”工作管理措施虽然明确具体,但在思想认识层面上还需进一步统一。减负督导工作理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中,使之成为“新常态”。“减负”不是减质,不是说减负就是没有作业,不要质量,而是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负”是一项常态的工作,就蕴含在我们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应“以学习者为中心”,将学生“自主减负”视为减负提质的有效路径[4],立足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保障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优化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料及学习方法,在学习策略等方面确定“量力负担”,发现学生的潜能,营造有助于学生成长的氛围,适应不一样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的有效学习。

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学生主体课堂。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实效,已成为学校教师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摆在学校面前的难题。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向课堂要质量始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在减负中要可有为,关键在于不断改善教学方法,创新作业形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堂实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课堂教学研究,减少课堂无效环节,教师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经过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科学“减负”。在优化作业的同时,应当重视课堂教学的效率。课前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课堂上合理安排结构、优化教学手段、开发课程的多功能都是提高课堂实效性的方法。仅有课堂效率提高了,才能真正减轻学生负担。总之,在“减负提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学校应始终关注减负工作从源头上的创新与把关,以研究的眼光看待“减负”,以切实的行动推进“提质”,使“减负”与“提质”融为一体。

三是完善学生多元评价体系,以评价改革引领“减负”。教育评价是办学行为和学生负担的指挥棒,在学生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等级制有利于学生自信心的建立,然而仅仅有等级制还是不够的,对于人的全面素质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需要我们深入地思考、研究和探索。目前,受到中、高考制度制约,导致学生的负担更多源于家长对孩子的过度关注。小学的评价制度在于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中学乃至高中更多关注的还是学生的实际分数。目前,国家正在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期望能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使学生的评价体系能在义务教育阶段趋于一致并与高中乃至大学有效并轨,减轻家长和学生不必要的恐慌。对于学校而言,一是要定期收集数据,开展科学的质量监测,用好监测数据指导学校开展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教学资料、教学要求。二是合理诠释素质评价监测结果,逐步引导构成健康的评价理念。定期对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抽样测试,反映学生的综合水平,依据数据进行分析、反馈和指导改善教学工作,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

四是要立足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教师主动减负。“减负”工作的着眼点、立脚点、关键点是教师。在教师执行层面,“减负增效”需要进一步关注全体教师对学校“减负”工作要求的落实。“减负”工作的真正落实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需要教师有科学的教育观,需要教师基于学生不一样阶段的成长规律大胆开展课堂教学创新和实践,需要教师创新教育的智慧。所以,学校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综合素质培养,将教师培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并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学校应建立相应的机制,推动教师投身“减负”工作,总结提炼做法,及时推广。提议学校进一步加大对教师的专业指导,满足每一位教师的成长需求。例如:核心素养的培养怎样具体实施到学校、评价标准是什么等。鉴于中考科目增加在即,学校将应对考试科目增加而学生负担不增加的新问题,异常是新增中考科目的有效作业设计和增效教学实践普遍缺少可借鉴的经验和成熟研究成果。增强对考试变革的敏感分析,帮忙有成就学校迅速构成经验,加强教师学习培训是教研科研部门的主要任务。

此外,应对当下“减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学校要依托科研课题,以此为抓手,经过学校参与国家、市区级课题的研究,紧跟教育前沿。结合学校的实际,经过校本研究,创新“减负”工作模式,提倡实践创新。

2.区域政府要加强教育督导与治理

一是要加强督导指标开发,合理运用监测结果,规范学校办学,积极推进学校发展。督导监测的目的是推动学校改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各校在地理位置、生源组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减负工作中“一刀切”的监测标准,不适合每所学校的特点。提议督导部门在制订“减负增效”评价标准时本着“一样的标准,不一样的要求”的原则,深入研究,工作做细。设计并完善“减负”督导监测工作手册的监测表指标,使指标进一步具有科学、清晰和可操作性。另外,各地在制订、监测各项指标的同时,应加强具体引导,对教材、考核、考试形式和评价标准进行改革,用一个长效机制保障“减负增效”长期进行下去。学校应高度重视督导监测的结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减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育部及市区有关“减负”文件精神的学习与理解,增强紧迫感和职责感。学校要以政策为保障,着眼长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减负”指标,努力做到既“减负”又增效。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部门要善用监测结果,根据学校自身的发展情景,撬动学校改善,进一步强化校长作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并将此项资料列入校长的考核指标之一。

二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大“减负”的社会宣传力度,政府、传媒等相关部门应协同合作,借助网络、广播、电视等多媒体手段、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宣传教育正能量、正效应,使全社会逐渐构成良好的氛围。学校采取多种途径向家长宣讲减负精神,帮忙家长理解并切实从自身做起,减少孩子课外辅导班、补课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构成校内外“减负”共识,有利于学校“减负”工作的落实。根据学情和校情,做到不给学生排行,不给学生压力,将“减负指标”落实到学校的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课堂教学的每一节课中,落实到每一个学生的身上。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引导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行为,创设良好社会环境,不定期对相关机构进行督导执法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其进行整改完善。此外,各地政府也要积极经过兼并、托管、名校办分校等多种手段缩小学校间差距,增强校际间的交流和学习,引导学校教师转变育人观念,切实从学生发展出发,完善学校课程建设,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做好对家长的宣传和教育,内化为理念,外化为变革。

参考文献

[1]张赵姝影,郑东辉.基于高频词汇的国家减负政策分析[j].教师教育研究,2016(2).

[2]鲁林岳.综合辩证论“减负”[j].教育研究,2007(5).

[3]王贤文,熊川武.学生自主减负:减负提质的有效路径[j].中国教育学刊,2014(4).

[4]罗洁.主动减负科学减负创新减负系统减负北京力破“减负”困局[j].中小学管理,2012(9).

[5]周兆海.生存性资源紧张:减负难减的症结所在[j].中国教育学刊,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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