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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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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优质10篇)
2023-11-13 14:18:2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实现成功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和耐心。写总结时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以推动问题的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用工具和资源,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便利和帮助。

鲁迅的故事篇一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更多。

鲁迅的故事篇二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篇三

穿过漫漫时光的隧道,跨越重重历史的变迁,“。

鲁迅。

”这个名字永远不变地扎根于世人心中。那么关于鲁迅的故事都有哪些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关于鲁迅的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

友谊。

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鲁迅先生住在北京时,每天晚上都会有客人来访,鲁迅先生总是热情接待,亲自为客人倒茶,拿花生和糖果给客人吃,当客人告辞的时候,他总是要端起灯来,将客人送出门外,客人作别离去,他并不立即回屋,而是一直那么端着灯站着,直到客人走远看不到了,才关上门回屋。未名社成员作家王冶秋曾在《怀想鲁迅先生》一文中这样写道:“深夜,他端着灯送出门外,我们走了老远,还看到地下的灯光,回头一看,灯光下他的影子好看得很,像是个海洋中孤岛上的灯塔,倔强地耸立着在这漆黑的天宇。”尊重,有时是说出来的,有时是做出来的。体现在细节中的尊重,是一种更加让人感动的尊重。

鲁迅一生中真正的。

爱情。

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的故事》等专着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

教育。

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

信任。

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鲁迅的故事篇四

鲁迅。

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迅。

读书。

的故事,供大家阅读!

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20xx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

坚持。

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是当国王还是读书?

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

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

时间。

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

日记。

》上的“书账统计”,从1920xx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的故事篇五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他使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为鲁迅留下深刻的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鲁迅的故事篇六

鲁迅从日本留学回来后,有一段时间在故乡绍兴教书。平时住在学校,星期六晚上才回家。

有一天下午,因为在学校自理一些事情,鲁迅回家时已经天黑了。为了赶时间,他就抄小路走,这条小路比走大路近得多。但是,走小路要经过一片坟地,那里灌木、杂草丛生,还有稀稀落落的几棵大树,树上栖息着几窝乌鸦,显得阴森森的。平时很少有人走,晚上就更没有人了。

天不算太黑,月光透过云层照着远近的荒草乱石。地上的野猫,树上的乌鸦不时发出一两声难听的叫声。鲁迅急急地走着,快到那一片坟地了。突然,他发现不远处一座坟前立起一个白影,而且慢慢地高起来。鲁迅以为看花了眼,又仔细地朝那里看去,白影忽然又缩下去了,而且时而大,时而小。鲁迅是学医的,不相信有什么鬼魂,但眼前的怪影也不免使他有些紧张,心里扑扑地跳。他壮大胆子,继续朝前走。

离那个影子已经很近。再走几步就可以从旁边过去了。忽然白影移动起来,转来一座坟后缩了下去。鲁迅越发生疑了:看来这个“鬼”怕我,躲起来了。你越躲,我偏要看看。于是他大步赶过去。

“什么人!你在干什么!”说着,鲁迅飞起一脚,朝那个缩作一团的东西踢过去,只听“哎哟”一声,白影叫了起来,站起来逃走了,身上掉下来一块白布。原来这是个盗墓的。

鲁迅的故事篇七

鲁迅从青年时代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他成为共产主义者之后,便更加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献给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他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祖国和人民怀着真挚的爱。“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广为传诵的名句,正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动写照。为了使祖国摆脱蹂躏、人民得到解放,他一生毫不懈怠地进行战斗,一直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列。彻底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他坚决背叛所出身的封建士大夫阶级,看清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动摇性,坚信只有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才能拯救祖国。中国知识分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气节,中国人民决不甘受外人蹂躏、为维护民族尊严而进行英勇斗争的光荣传统,在鲁迅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后来又由于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指导而得到升华,获得了全新的性质和时代内容。他无私无畏,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是冲锋陷阵的模范,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模范。鲁迅逝世以后,上海人民和全国各地人民为他举行隆重葬礼和悼念活动,上海民众代表在他的灵柩上覆盖了写有“民族魂”三个大字的旗帜。“民族魂”枣这正是中国人民对于自己伟大代表的最中肯贴切的评价。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鲁迅深受鼓舞,与李大钊、陈独秀等当时许多先进知识分子一起,写文章,办杂志,揭开了中国五四运动的序幕。他站在反帝反封建的前列,积极提倡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猛烈抨击几千年来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19,他发表了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小说通过象征的艺术手法,无情地揭露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强烈地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罪恶。此后,鲁迅“一发而不可收”,以彻底的不妥协的姿态,创作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许多小说和大量杂文、随笔、评论,从而成为五四五四运动的先驱和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193月,22岁的鲁迅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离别祖国,到日本留学。198月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医。他想用医学“救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医”,为反压迫、反侵略的斗争出力;还想以医学作为宣传新思想的工具,启发人们社会改革的信仰,达到改造国家的目的。但是,现实的教育,使他终于认识到“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重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于是19秋便弃医从文,离开仙台去东京,决定用文艺唤醒人民,使祖国富强起来。鲁迅在仙台医专学习期间,结识了藤野先生,并建立了深挚的情谊。

鲁迅的故事篇八

有人也许会说这不成问题。可我们要去翻一下有关“爱国者”的书,就会很惊讶的发现很多书都没有把鲁迅列入其中,就是勉强列入,也只有他“我以我血荐轩辕”等寥寥几笔。记得我们念大学时(上世纪80年代初),有一次去听上年级一个师兄的毕业论文答辩,就听他在高谈阔论,说是鲁迅死后在他身上加盖“民族魂”的灵幛是表错了情,因为鲁迅一生都在攻击这个民族的“劣根性”———换句话说,一辈子都在和自己民族过不去,这样与自己民族为敌的人,能作为“民族魂”的代表?能说他是一个爱国者?当然,论文中还引了许多鲁迅指责中国人的言论,有理有据头头是道。你也不能说他讲得没有依据。到了上世纪末,更有文学博士兼现代文学副教授的大牌人物葛红兵在他《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写一份悼词》中,就更“理直气壮”地这么宣判:“鲁迅,这个被人当成一种理念、一种意志、一种典范,甚至捧到了民族魂的人,又当如何?发生在他留日期间的‘幻灯片事件’已成为他弃医从文的爱国主义神话,然而,他真的这么爱国么?既然爱国,他为什么要拒绝回国刺杀清廷走狗的任务?徐锡麟,他的同乡能做的,秋瑾,一个女子能做的,他为什么不能做?难道他不怯懦吗?”如果说,我那位不知名的师兄还只是从言论上判断鲁迅不是民族魂的话,那这个有名的评论家可就是从行动上指出鲁迅不是爱国者了。这样,从理论到实践,似乎都可以判明这个一辈子写文无数最后呕心而死的文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爱国者。然而,这“有理有据”的结论可靠么?唯唯诺诺。

的确,从言论上看,鲁迅没有什么爱国的豪言壮语———也就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倒是他攻击中国人的言论,甚至说中国人国民性不如日本人的言论在他书中屡屡可见。倒是他的另一个同乡的爱国言论屡屡可见,什么“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一死心期殊未了,此头须向国门悬。”单从言论比较,后者当然比鲁迅爱国。可,当我们知道这些慷慨激昂,充满爱国情怀的诗句是出自汪精卫之手后,还会以言取人么?西方人所谓“言语是银,沉默是金”,良有以也。中国的老子讲的“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也是这个道理。鲁迅自己也说过:“满口爱国,满身国粹,也于实际上做奴才并无妨碍。”所以,当别人骂他为“买办”时,他索性将这词英文的音译拿来做了自己的笔名:康白度———这名字当然没有“葛红兵”响亮气派,可我们恐怕也很难因此就断定后者比前者更有为更爱国。

其实,鲁迅对祖国的爱是以骂的形式来表现的:因为他所深爱的祖国当时已病入膏肓———这就仿佛对一个病人,真正的爱不是无休止地对这病人唱赞歌,甚至连病态也称颂不已———所谓“红肿之处,艳如桃李;溃烂之时,美若乳酪”。这样的“爱”,能说是真正的爱么?这样的人能说是“民族魂”么?这只能使国家更加沉沦,病态更加严重。真正的爱只能是毫不客气地“指出病症,引起疗效”痛下针砭———用鲁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一个连自己民族的苦难都不敢正视的人,遑论爱国?!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鲁迅才会有“能憎,才能爱”的名言,而在他诗中,“横眉冷对千夫指”这一句才会放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前面。

爱,不一定表现为温馨;她可以表现为冷峻。

鲁迅的故事篇九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1921年发表中篇白话小说《阿q正传》。1918年5月15日发表《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1936年10月19日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鲁迅的作品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南腔北调集》《三闲集》《二心集》《而已集》《且介亭杂文》等。他的作品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并有多部小说被先后改编成电影。其作品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鲁迅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鲁迅的故事篇十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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