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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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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精选10篇)
2023-11-18 02:57:15    小编:ZTFB

兴趣是人们追求知识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动力之一,写作是一种记录和传达思想的方式。总结的语言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楚,便于读者理解和接受。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

为保*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工作。

为保*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为保*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惕*和自觉*。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智慧树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黎娜。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

为保*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工作。

为保*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为保*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惕*和自觉*。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xx副组长:张xx组员:金xx、王x、吴xx、邱xx。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健康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2、爱护学园形象,不在网上发布虚假和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

3、爱护网络设施设备,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未经同意,非本园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4、注意做好病毒防范工作,不运行来路不明的软件,不接收不查阅来路不明的email,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5、提高电脑使用效率,及时发现并提供网上或自行设计的优秀教学资源。

6、不下载收费软件,在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娱乐和从事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7、设立兼职网管人员负责协助学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餐饮中心:食堂、营养餐厅。

水暖中心:浴室、热水泵房、洗衣房、锅炉房、清水泵房、

地热车间。

房管中心:单宿、环卫、准物业管理。

医院:门诊抢救室、消毒室。

馨悦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厂。

二、巡查内容。

三、考核对象:

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员和班组长(以公司认定的为准)。

四、巡查次数:

五、考核办法: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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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1、学校网络设施投资于教育教学,24小时之内,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

2、本制度涉及范围包括全园各办公地点的终端计算机、办公地点之间的连接、园区和广域网、移动网络接入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电子邮件、代理服务、web服务、vod服务、资源库、办公平台等。

3、信息技术中心作为幼儿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幼儿园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并有权对幼儿园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4、任何人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反者将受到处罚。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如出现要追查责任。

5、幼儿园网络结构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需安装软件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不可擅自改动网络计算机,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幼儿园网络的正常运行,蓄意窃取幼儿园网上的保密信息。

7、幼儿园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8、为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xx共享等在广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幼儿园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提供图片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者将受到处分。

10、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学校教学、技术秘密,严格请示、把关制度,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严密的授权控制。

幼儿园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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