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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大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04:37:47 页码:9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大全9篇)
2023-11-24 04:37:47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反思自身经验的机会,让我们更清楚自己的成长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认真梳理并整理所需总结的内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的专家观点和研究成果。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一

今天,我非常开心!因为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玩儿字卡。在玩儿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很多新鲜的词语。当然,我也玩儿得很快乐!

早晨,我还在睡觉的时候,我的好朋友刘子恒就给我打电话了,约我去绿园玩儿。我就立马起床,洗脸刷牙,吃饭。吃过饭,妈妈给我听写生字,我错了好几个,我把每一个错字都重新写了两遍,为了记得更牢。然后,我又做了一页数学题,错了两道,我立马改正。这时候已经九点半了,我给刘子恒打电话,妈有事说:“你们先过去吧,我们办完事,再去绿园找你们。”

我和妈妈来到了绿园,在阴凉地方的一块儿石头上等他们。他们很快就来了。我们的字卡现在开始!

第一轮:出一张牌,看谁说的词语多,而且又新鲜,这张牌就归谁;

第三轮:看拼音,说同音字或多音字。出示一张拼音卡,看着卡上的音节,说出不同的词语。谁说的多,说的好,牌就归谁。

最后,我们数数手中的字卡,我们每个人都赢了六张。我们我们打了一个平局!

这个游戏结束以后,我们两个就小桥边玩了一会儿,就到了中午。我们就各自回家了!这真是愉快的一天!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二

关系很好,感情也不错。我们从彼此不认识到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友谊也不断加深。她——曹纤纤。

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之间,也避免不了争吵。相同,我们也一样。

记得那一次,我们两个因为一些小事情争吵起来,然后各自发出一声“哼”就各自离去。后来我回到家里想想后悔极了,为什么不让让她?为什么我那么固执呢?如果有后悔药的话,我愿用任何东西来交换,来挽回我们这份感情,这份友谊。因为我不想失去这份友谊和这个朋友。因为友谊是很难建立的,知心朋友也很难找的,再茫茫的世界里,知心朋友以何谓啊!但我却没有这份勇气去请求她的原谅,我原以为友谊将就要这样破碎时,我没想到的使伙伴的心胸那么宽阔,有那么大的勇气,居然来向我道歉:“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应该那样说你,我请求你原谅我们还能向以前那样形影不离吗?”我当时呆住了,说:“好。”我顿时哭了,过了好一会儿0,我对她说:“我们出去玩吧。”她说:“好。”然后我们牵着我们两的小手,一蹦一跳地,兴高采烈地跑出去玩了。

自从那以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友谊也更深了。是啊!不经历风雨,怎么能件彩虹啊!这回真是因祸得福啊!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三

在我的老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全身呈黄色,只有脸部是白色的',舌头时不时的伸出来透气,两个耳朵竖起来别提有多可爱了。

有一天晚上,我和小狗在郊外迷失了方向,郊外的天色可怕极了,时不时有动物的叫声回响,而且还看不清脚下的路,走几步就会摔个大跟头,所以我不敢一直向前走,这时小狗跑了过来,我抚摸着它,小狗突然从我的身边钻出跑向远方。我绝望了,这时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一束亮光,接着妈妈便跑了过来,妈妈着急地哭了,这时我看见小狗我突然跑过去抱住它说:“要不是没有你,我早就迷路了,谢谢你,小狗!”

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打架,因为她们想要我的自动铅笔,我不给她们,她们就开始打我,她们人很多,不一会儿我就被她们打趴下了。我不敢跟家长说,害怕她们第二天来到学校继续打我,所以我就一直忍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小狗,小狗在我身边跑来跑去,好像在安慰我。第二天她们打我的时候,小狗突然跑出来把她们都吓跑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四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五

有时候,同学之间会有争执,还会有帮助。

有一次,我下楼端菜,为了能让同学们早点吃到饭,我加快了脚步。可一不小心,我把脚崴着了。顿时,疼痛的折磨让我没有了下楼的力气,我故作坚强的想站起来走下楼,但我又立即感觉到了揪心的疼痛。无可奈何,我只好坐在楼梯边暂时的休息一会儿,等待着同学们把菜端上来。同学们一个个、陆续地走下了楼,我失望极了,打算等待着端菜的同学们。

这时,曾宁静从楼上走了下来,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等她走到我旁边时,我对她说:“曾宁静,我的脚崴到了,你可不可以把我扶下去?”曾宁静爽快地答应了,她一只手捥着我,一只手扶着扶梯。她让我慢慢站起来,也许是因为有着依靠的原因,我的脚没有刚才那么疼了,我也放松了许多。我感激地朝她笑了笑,她也回了一个微笑,那个微笑顿时让我心情舒畅,仿佛全身都又有了力量。

我扶着扶梯,艰难、缓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楼。过了一会儿,也许是适应了走路,我崴到的脚好像已经不疼了。到了二楼。我都能够自己自由走了,我心想:是因为有了友情力量,我才能够走下楼来。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同学,是他们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教会我许多许多。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力量,让我心中充满感激,让我学会感恩。

也就是这种无形的信念,伴着一起走向成功,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六

今天,们一起去梅园玩。远远的,一股花香扑鼻而来,我们就加快脚步向里面跑去。

一进梅园,香气越来越浓,树上的梅花有红的,有白的,还有黄的。我再走近一看,有的梅花盛开着,有的含苞欲放,真是漂亮极了!看着这些美丽的梅花,我们都开心地笑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七

“尾巴摇一摇,友好握个手,要是陌生人,肯定叫几声”。这是什么动物?当然是我最喜欢的狗——乖乖了。

乖乖它其实一点都不乖,给它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想让它变乖点。记得有一次,它在家里玩,一看我来了,它立刻跑了出去。我一看,天呀!泡沫满天飞,家里像下了雪,书,本子遍地都是,难道我家来小偷不成?那是什么?哈哈,狗脚印,肯定是它捣的鬼!我找到它,它竟然用出它的绝招——卖萌,它把尾巴往下一垂,发出悲伤的“嗷嗷”声,看来我是打不过它,但是老爸可不吃这套,老爸一看这乱糟糟的房间,二话不说,拿起棍子就打它,谁让它这么调皮呢。

乖乖不但调皮,而且还很挑食,如果今晚饭菜不好吃,狗少爷的脾气就出来了,把饭弄到地上,还踩上几脚,最后还要我打扫干净,真是太倒霉了。

这就是我家的狗,虽然调皮捣蛋,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八

我这个朋友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清秀的瓜子型脸蛋,蓝宝石似的眼睛,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头发,加上樱桃般的小嘴,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美丽大方,温柔可爱。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每个人见到她都想跟她做朋友。

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有信心,当她遇到困难时,总能很有信心地说出三个字:“我能行!”可能是受她的影响,我现在对自己也挺有信心的,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昂首挺胸了。

我这朋友还爱唱歌,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她突然歌兴大发,竟然带上耳机闭上眼睛忘情地哼起来了,也许是她太投入了吧,以至于老师走到她前面都没有发觉,可是老师并没有批评她,而是笑着说:“唱得挺好听的嘛!”。美丽红着脸不好意思地望着老师笑……你说我这个朋友可能不可能!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xx,我想信世界上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也许天会荒,地会老,但我和她之间的友情决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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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小伙伴日记范本篇九

我们从小学开始相识,直到六年级方分开。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同学。但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王紫。

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文静,总是生在最后一排的一角。她有着微微带卷的头发,前面长长的齐帘也遮挡不住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那迷人的笑容,谁看了都会不由得生出喜爱之情。

她是一年级上学期到我们学校的,别看她表面文静,其实正有一团热情之火在她的心底燃烧着。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有一种令每一个人都佩服的力量。

我那时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作业本,就是忘了带铅笔袋。一次期末考试,亏我还检查了好几遍,又忘带量角器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滴滴豌豆大小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爬了下来。王紫看见了,和我交换了一个手势,就明白了用意。她立马从位子里拿出一套新的尺规,全部借给了我,她微微一笑,好像一缕春风佛面而来,风中带着花的幽香。我的脸已被羞愧染得通红。自从那天,我很少丢三落四了。

我还喜欢她的勤学好问。在课堂上,课余中,总能听到她向老师,同学提问的声音。每天晚上,王紫是我忠实的“电话迷”。她总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我,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这样,不仅她会对所学的知识了如指掌,我也巩固学过的内容。

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我和她真可谓是形影不离。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不仅是因为她的长相,还因为她的热情与勤学好问。王紫,我的这个小伙伴的名字与她的`身影将会永远印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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