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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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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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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进行记录和总结的过程。5、在写总结时,要注意避免使用太多的废话和冗长的描述。阅读总结范文是一种锻炼自己总结能力的方式,推荐给大家。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一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当前,要大力加强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大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阶段地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抓好。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二

孙子曰:“兵无常态,水无定形。”信息新技术层出不穷、信息产品及形式生命周期缩短、信息需求变化加快且难以预测、信息形式结构的变革、服务竞争规则变化、相对管制方式的放宽等,以成为当今信息服务环境变化的主要特点。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条件下,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工作思想、逻辑、主体及重点等内容都因此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其服务工作主体,已由单一个体转向纵横交错的价值网络体系。其工作核心思维,已从静态、单向转向动态、互动的共赢合作,强调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与内外资源的整合性和预见性。以期获得与自身工作目标及服务体系的外部环境动态适应的平衡。

二、公共图书馆的动态能力及其特性要求。

公共图书馆动态能力观所应探究的基本问题是:在动态信息需求市场环境中,公共图书馆为什么和怎样建立持续的发展与竞争能力。公共图书馆为什么能表现不同的绩效?动态能力观应关注及整合公共图书馆所处的社会及经济领域、自身技术技能的学习与创新、组织和领导的结构与观念的更新等方面来解释这些问题。

公共图书馆动态能力指公共图书馆在不断变化的信息需求及交流环境中整合、建立和重构与提高自身内外竞争力来持续保持优势的能力。“动态”就是自身更新竞争力的能力以至于与变化的信息需求环境相一致。“能力”则强调了公共图书馆发展中的适时且恰当管理观念、资源配置、整合以及[:请记住我站域名/]重组内外部组织结构、馆员业务技能和相关职能竞争力,去与变化环境的要求相匹配的重要作用。

1.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动态性――是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和阶段。可以理解为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到其在信息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服务业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演进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来实现,是以不断创新来体现时代的要求。二十一世纪图书馆信息服务所追求的现代化目标,已经不是从以藏为主向强调兼顾利用的简单化转变的传统式现代化,而是馆藏信息资源效益化开发利用时代向资源信息全球一体化网络时代转变中所需完成的任务和目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2.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的相对性――符合信息资源通用性兼顾信息资源的地方(区域)或民族特色性。信息服务业现代化是一种全球性的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过程。各国在信息服务业现代化进程中有着基本的相似之处,特别是在决定着整个信息服务业发展变化的基本方面。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新馆建设在信息服务走向现代化,其衡量标准应是世界性的、与国际接轨,应参照同时代的国际发达水平,不能孤立而论。因此,不同国家不同功能的城市图书馆现代化的建设,应当在共同标准的基础上,有其自身的特色,而不是一个模式试的产物。

3.公共图书馆职能的关联性――图书馆信息服务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的有机联动。市级公共图书馆在整个区域性信息服务产业结构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作为政治、经济和人民文化生活的中心,市级公共图书馆所实施的信息服务事业,始终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对城市的经济建设、教育事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总之,其产生的强大辐射力和示范效应,将促进整个地区的社会文明和经济的繁荣。

4.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系统性――图书馆信息服务现代化与其他产业现代化的综合协调发展。二十一世纪的图书馆现代化信息服务不再单纯是一个“专门从事信息交换”的行业,而是一个广泛的综合范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有机整体。他将与工农业、交通运输业、通讯信息业及金融、旅游、教育、医疗等行业相互合作,相互渗透演化为一个新兴产业。正是这些相关产业与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紧密联系互为影响,带动着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资源合理优化、运行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标致性的外观设计,网络化、多功能的建筑结构,配以先进的信息通讯设备,当然是现代化图书馆必不可少的条件与特征。但更真实、更具说服力的,能称其为现代化图书馆,应是公共图书馆在各个组织机理、机制运行层面,在上述条件紧密配合及其功能充分显现后,所达到适时的动态性、综合性、系统性的现代化。

1.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运行理念的动态创新。一个现代化的图书馆应摒弃传统的自我封闭,资源利用患得患失的陈旧意识。树立起全新的资源开放的服务理念。这有利于提高地域人们整体的信息生活质量、有利于社会信息生态效益的平衡、更有利于自身融入全球信息经济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当中。现代化图书馆理念注重的是办馆效益与整体或区域性经济发展的平衡关系,他强化的是自身对整体或区域性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以及基于此的自我创新。

2.公共图书馆文化的动态内涵。图书馆文化是以信息业为载体,以图书馆从业人员的服务活动和信息用户的行为为动力和纽带,去反映、传播、创造、弘扬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图书馆在社会中的特殊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所蕴含的文化其实质是融合了商业企业文化、消费者文化以及商品文化等行业文化的一个综合体。图书馆文化最本质的东西就是强调从业人员的道德、观念和境界。因此,图书馆文化的基本内容也应表述为图书馆信息服务主体在信息业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他是图书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之一。

3.公共图书馆形象的动态塑造。图书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图书馆形象的现代化。多角度、多方位全新理念的图书馆形象包含着图书馆整体良好运行的形象、健康的个人图书馆从业形象,现代的具有品牌式的服务、良好的信息业运作信誉以及图书馆赏心悦目的环境空间。设施先进完备、信息资源充足,服务便捷周到、环境优雅舒适,是现代化图书馆形象的外在标志;围绕信息用户所需,体现人文主义的服务理念以及时代先进的品牌服务和蕴含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服务战略则是现代化图书馆形象的内在素质和品质。外在的形象建设依靠内在的形象做后盾,将更加增强图书馆的生命力,使城市风貌和图书馆功能发生更深刻变化。

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其次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运作状态的现代化,包括不同的信息服务运行方式和业态的创新,信息服务功能的创新。再次是图书馆信息业经营的现代化,包括以中心馆为核心建立分馆及服务点的辐射式、连锁式、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服务运行组织方式。

5.公共图书馆技术的动态性变革。现代公共图书馆组织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从根本上改变图书馆信息服务方式,也改变了公共图书馆与金融业、税务、邮电以及其它相关产业部门和信息用户之间的关系。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出现,更引起了公共图书馆的根本变革。现代公共图书馆需要科学技术支撑,需要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基石。公共图书馆技术的现代化主要体现在:在信息资源的开发、搜集、整理和传递的整体系统发展中,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核心,与标准的公共图书馆功能结构和图书馆规范合成运行。

建设与运行一个现代化的公共图书馆,已是世界性对现代信息服务、信息交流与传递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要全面而准确地认识与把握现代化公共图书馆的时代特征和在未来的发展趋势,理念的重塑、观念的更新、充分借鉴国际国内的有效经验、植根于中国文化与国情、依托地方的区域经济发展应是关键。

四、结束语。

应意识到,即使构建起来的动态能力与竞争优势,也是以高强度和高速度为特点的,信息服务领域间的动态互动明显加快,所有的竞争方式与服务优势都是短暂的,公共图书馆应更加注重其内部资源转向内外的动态平衡,更加关注自身知识、能力和核心能力对公共图书馆持续发展的作用,更加关注持续创新服务,在快速更新与发展的信息服务业领域中,将服务竞争关系由行业间的单边博弈转向领域中的群体动态博弈。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与及时性,更加关注对信息服务产品及服务方式的预测能力,和对信息服务规则的适应能力。公共图书馆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应更加重视自身角色的转变。新的网络信息环境中,更加需要公共图书馆创造动态能力获取动态竞争优势的新的管理理念。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三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信息以及文献资源储存的重要场所,公共图书馆的信息以及文献的传播有助于实现全民学习,促进终身教育的开展。公共图书馆社会重要的文化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公共图书馆的丰富馆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学习意识,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服务给每一位公民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形成了全社会的学习风气,对于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具有积极地意义。

1.2有助于加强图书馆之间的联合与发展。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大型的图书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模式为基层公共图书馆树立了榜样,有助于实现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省级图书馆具有丰富的文献资源,管理理念、模式以及人员都比较先进,加强与基层图书馆的联系有助于丰富基层公共图书馆的信息以及文献资源,实现文化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小型的公共图书馆实现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促进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实现。

1.3有助于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播与继承。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们的精神文化财富,公共图书馆作为知识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将历史文化内容集中收集整理,并进行科学、合理的保管,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图书馆中藏有众多中外图书、文献资源,公民在阅读过程中能够感受人类历史的伟大,扩宽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认知。

1.4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有助于促进文化服务的实现。

在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公益性是重要的体现。公共图书馆是社会知识文化的主要传播者,它不同于营利性的图书馆,是为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为社会公众的文化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公共图书馆是一种公益性的机构,承担着为社会公众普及文化知识的任务,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文化平台,促进社会公众文化素质的提升。这种公益性的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有助于提高文化服务的.水平,促进国民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四

摘要:基层图书馆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全面发挥公共文化体系对我国文化发展的价值,就必须意识到基层图书馆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合理地构建。基于此,本文首先从先进文化发展、人们知识需要以及民族文化发展等方面阐述了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价值;其次从知识获取渠道、文化遗产保护、精神生活丰富、场所提供以及免费服务等方面对基层图书馆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最后从人才建设、服务体系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基层图书馆的发展思路,希望可以为我国公共文化体系以及图书馆等的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基层图书馆在公共文化体系当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从现阶段我国基层图书馆的建设情况来看,还面临着资金不足、信息化水平低、体系不完善等众多困境,不仅影响了图书馆自身的发展,同时也降低了公共文化体系的建設水平。因此对于基层图书馆而言,有必要明确自身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并采取相关措施对自身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进而提高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水平,实现我国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1可以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

先进文化属于人类智慧的结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要想实现先进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依靠生产力水平以及社会文明等的支持。而对于公共文化体系来说,对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文明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可以对先进文化的发展进行有效保障。

1.2可以满足人们对知识的需要。

现阶段,人们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增强了对文化的需求。而对于公共文化体系来说,它是保障人们文化权益、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重要渠道。在公共文化体系当中,人们可以通过图书馆、文化站等对知识进行及时获取,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

1.3可以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

民族文化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彰显了民族精神,又是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发展等的重要支撑。而对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来说,可以对各个民族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文化遗产弘扬、特色文化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1]。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五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我国的城市公共管理较为完善,但对于快速发展的社会来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式,这样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与广大的居民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这对社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鉴于这样的情况,我国针对现有的一些问题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从而构想出了一个较为理想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六

我国科技的迅速发展加速了社会转型,图书馆在城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经逐渐从单一型向“智慧型”转变。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科技基础上建立的现代图书馆服务、数字图书馆服务、多媒体图书馆服务已经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现代科技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图书馆需要清醒认识到应用技术的优势,进而做到灵活把握。地市级图书馆能够统筹当地各种图书馆的服务,加快推动现代图书馆服务的转型,促进图书馆服务智能化和人性化发展,深层次开掘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改进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在数字媒体技术基础上,建设“智慧”现代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现代化精神文明建设。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图书馆发展方向探索。

(一)再造服务理念。

基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根本在于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图书馆工作人员需要换位思考,根据读者阅读需求,热情引导读者阅读,营造“全面崇尚阅读”的氛围。现代图书馆服务理念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满足年轻读者的阅读需求,组织多媒体阅读公开课,推广阅读素养理论,培养年轻读者重视阅读和学习的能力。其次,为了培养现代图书馆的潜在读者,增加青少年对书籍阅览的兴趣,开展以青少年读者为主的假期活动。最后,在特殊节日(例如,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等),开展专题书展,吸引更多市民阅读自己喜爱的书籍。

(二)强化虚拟空间。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图书馆成为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试点,这项工程以地市级图书馆为基础,成立一个工程基层服务站,以信息共享方式共享图书馆内的数字图书资源,并成为分布式的数字图书馆集合,通过网络为城市社区服务,为个人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图书资源。

(三)拓展服务内容。

拓展图书馆服务内容是指现代图书馆以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为通道,通过新兴媒体,构建数字阅览室等虚拟网络服务平台,实现通讯、查询等功能。服务平台具有实时更新和书籍一体化管理的优势,为城市市区以及个体提供了图书档案存档指导和图书数据库建设服务,多层次满足具有不同需求的读者。现代图书馆通过建立快速便捷的网络,能够更好地为大众文化需求服务,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影响深远。在图书馆服务侧重点方面,要强调地区公共服务理念,以政府相关部门、城区支柱企业、高端研发机构和科技技术部门为重点服务对象,将政府政策、支柱企业前沿理念、科技部门的研究成果作为重点推送内容,拓展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四)创新服务模式。

一是现代图书馆建立图书管理系统,使读者能够通过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访问、搜索和分享图书馆数字资源。我国一些较发达地区现代图书馆已经开通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调查结果表明,开通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能够提升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因此,地区图书馆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引进先进技术,构建图书管理系统,方便读者查阅资料,满足阅读需求。二是开启数字电视图书馆服务,该服务是以广电网络为通道,基于有线电视技术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读者在家能够通过电视完成书籍和文献的检索与下载,享受数字图书资源。三是图书馆组织专题阅览会、读书夏令营、青少年辅导中心等公益活动,不断提升公共图书馆的社会价值。

(五)打造文化品牌。

文化品牌以独特的文化方式满足读者的需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一定区域内能够产生较大效益。现代图书馆在打造文化品牌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图书馆文化、服务态度及服务理念,进而在地区获得较大影响力。图书馆文化品牌代表它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对推动图书馆建立公众形象,提升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图书馆举办各种讲座,打造当地较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提升图书馆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公共新形象,成为地区文化的风向标。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的作用确立以满足公民多样性文化生活需求为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平台建设,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集中体现。[1]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高校图书馆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载体协同,不断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

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应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服务,即根据各高校的学科特点,专门针对社会上各专业性质的单位、团体或个人提供专业知识,实现专业科学知识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社会化、公共化。二是“类公共图书馆”服务,即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文献借阅、参考咨询、空间使用及其他文化活动服务。这两层涵义指明了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发展的两条路径,二者相辅相成,体现的是有限度的社会化。就服务形式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有条件的开放,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支持校外读者持相关证件办理临时阅览证,但暂不支持文献外借;二是地区合作制,即以与地区图书馆合作的方式向社会开放,代表性学校如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三是完全对外开放,集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功能于一体,免费面向社会公众,比较典型的是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目前只出台了具有政策鼓励性质的相关条例,并没有强制性法规来保障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在实践中,校外人员由于各种因素不熟悉馆内的规章制度和借阅流程,再加上读者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在借阅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积极响应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高校相对较少,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仍存在诸多阻碍因素。[3]虽然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由于路径不清晰、障碍因素较多,实践进展相对缓慢。

服务观念决定服务内容。长久以来,高校图书馆的服务理念局限于只服务本校师生,把图书馆视为高校自有财产,采取封闭式管理和服务模式,公众服务意识较为淡薄。观念上公共服务意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系统有效的'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方案的缺失。因此,高校管理者应当首先转变观念,认识到高校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有义务推动社会公共文化的发展。

(二)缺乏自主权和互动机制。

高校图书馆具有学校附属性,与公共图书馆相比自主性和自主权较低,且其主要职能是承担高校教学科研文献保障工作,以对内服务为主,没有制定专门的对外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4]这就使得高校图书馆在对外服务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高校图书馆应制定与内外兼容服务模式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案。

(三)缺少具体的政策法规。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依据为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提供保障,高校图书馆是否对外开放主要取决于高校自身,并且由于缺乏相应的开放标准,加之社会公众的相对复杂性,开放工作在规划和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

(四)软硬件设施协调不足。

空间、设施、资源和人力是图书馆提供服务的四个基本要素。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必然会对高校图书馆传统的空间、设施、资源、人力产生影响,出现图书馆实体空间不足、资源需求量增大、人力资源协调困难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图书馆积极有效地开展社会化服务。

(一)美国。

美国是图书馆法及其他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健全的国家。早在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就明确作出了规定,美国高校图书馆享有受联邦政府津贴的权利,这为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提供了法律前提,同时也酿就了美国高校社会化服务的理念,即高校图书馆在接受着国家税金的补贴和资助的同时,也承担了具有向社会市民免费开放的义务。

(二)英国。

英国大学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开放机制。在人员方面有着清晰地限定,如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规定“本校师生、校友、校园卡持有人及朋友(每位持卡者可带四个客人)可免费进入,图书馆对符合条件的部分人群免费,对外则视情况收费”[5]。在服务内容方面,支持全部开架服务,免费阅览,免费上网,但实行有条件的外借。

(三)德国。

在德国,大学图书馆通常具有高校馆和公共馆双重身份,校内和校外服务分别占到了60%和40%。[5]德国大学图书馆由中心图书馆和多个相互独立的专业图书馆构成。在社会化服务方面,中心图书馆藏书支持图书外借、馆际互借、书目提要等常规服务,而专业图书馆的藏书由于专业化程度较高,通常只支持校外人员阅览,不支持外借。这种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模式既能保证基础,又能突出专业特长。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从国外建设经验中可以看出,法律和制度建设是有效推进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在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且多以鼓励性政策居多,推动力度不够。因此,应加快高校图书馆社会化相关政策的确立,如从教育法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确立相应的服务方针与制度,明确社会化服务职责,从政策法规上予以推动。要制定完善的制度准则,对社会读者进馆方式、服务内容、办证手续、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一系列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实现有章可循,便于管理。

(二)争取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

我国目前还是一个政策导向型社会,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激励型政策,鼓励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并予以一定的资助,对于加快高校馆的社会化服务进程有积极作用。例如,政府可以加大经费投拨、增加编制等,缓解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所带来的人员和资金紧缺、工作量增加等问题。此外,随着国家对国民教育的财政支出日益增加,在保证公共图书馆资金正常运转情况下,可以调拨部分资金投入到了高校图书馆的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中,进而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纳税人”观念为其高校应服务于公众这一理念的确立提供了良好的前提。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高校图书馆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提供了意识先导。各高校应抓住这一时机,加快转变观念,强化社会化意识,积极拓展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行为。

(四)兼顾专业性和普适性。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不能照搬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模式,否则不仅不会体现高校馆社会化的价值,而且会造成资源的重复浪费,甚至会影响为本校师生提供服务的质量。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应基于自身的特点,从专业性和普适性两方面入手,开展“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和“类公共图书馆”服务,坚持专业性和有限度地开放。专业性方面,高校图书馆应确立“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理念,根据高校专业特色和图书馆文献资源特点,与社会相关机构、团体或个人建立点对点的服务模式,例如,师范类高校图书馆可以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医学类高校馆可以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在互动中向这些机构提供文献借阅,实现服务,达到资源共享。高校图书馆还可以成为企业创新链的重要环节,面向企业提供定向信息服务。普适性方面主要仿照公共图书馆模式,为校外大众提供文化科普类文献资源的免费阅读,提供舒适的阅读空间,借助高校良好的学术氛围开展专题展览、讲座、演讲等各种活动,成为公众文化素养提升的平台。除此之外,高校图书馆也可以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开辟专门的社区服务模块,将为社区民众提供参考咨询服务纳入高校图书馆的日常工作范畴。

(五)建立各类型图书馆联盟体系。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提供了全新的信息环境。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图书馆之间共建共享各类型、各层面的文献信息资源,构建地区性文献信息保障体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资源的需求。目前,上海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涵盖了上海地区包括公共图书馆、科研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情报系统在内的70多家图书馆,构筑了统一的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并借助《上海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为读者提供成员馆中外文献异地借还服务。

五、结语。

高校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于社区文化的营造有特殊的意义。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资源和服务价值,促进公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应从法律、政策、管理机制、服务内容和模式、图书馆地区性联盟等诸多方面入手,立足专业性和普适性,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更好地推动我国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造型设计的原则论文通用篇八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状况和公众的实际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并逐步增加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总量。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提供低票价或者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校园、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流动公共文化服务。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扩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并增加相关服务内容,支持针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需要的,尤其是农村和少数民族题材的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条件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工作者定期进行培训,支持文化工作者到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辅导群众文化活动。

第十六条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区域建设综合性文化设施并免费开放。

第十七条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公众文化需求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

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单位不得因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而降低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健全服务规范,建立服务公示制度。

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文化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单位应当以便于知晓的方式提前向公众发布公告。

第十九条公共文化设施和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应当放置报刊、资料供公众阅览。

第二十条公益性文化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免费的公益性演出、文化艺术教育等文化活动。

第二十一条鼓励社会公众开展自发性的文化活动。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加强自身文化建设。

学校应当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对学生文化艺术素质的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文化广场等场所依法开展的自发性群众文化活动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的文化活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区域合作,推动文化资源的整合共享。

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提供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并收集公众对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推动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共享,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增强文化信息资源的传输、存储和供给能力,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

第二十五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建设、完善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站(室)、文化广场、农村广播基础设施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并配备相应设备。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将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应当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鼓励发达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第二十七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应当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更新、充实。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及其设备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一)举办文体、展览、讲座等活动;。

(二)开展读书读报活动;。

(三)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第二十九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保障其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动。

第三十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当具备图书报刊阅读、影视节目播放、宣传教育、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等功能,并免费开放。

综合文化站应当建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城市社区、农村综合文化室应当具备图书报刊阅读、文化信息服务、文体活动等功能,并免费开放。

第四章激励与保障。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方式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或者开展文化活动。

捐赠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相关部门捐建公共文化设施的,可以依法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共文化设施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建设的,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公共文化设施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四条鼓励社会力量将其所有的文化产品、文化设施委托公益性文化机构管理,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第三十五条鼓励社会力量赞助公益性文化活动,赞助方可以获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通过捐资、援赠物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主办方支付。

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者低价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排练和演出场地。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人才引进、培训、激励等制度,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或者委托培养;。

(二)挂职、选拔、交流等;。

(三)聘用聘任、兼职客座、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

第四十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及所服务的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共文化服务人员。

第四十一条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第四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志愿者组织。

鼓励热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人员向文化志愿者组织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

因举办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需要志愿者服务的,举办者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也可以委托文化志愿者组织招募志愿者。

第四十三条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文化志愿者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对优秀的文化志愿者予以表彰。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公共文化设施的,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挤占捐赠财产的;。

(二)侵占公共文化财产的;。

(三)未按照规定处理举报或者投诉的;。

(四)擅自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性质、功能、用途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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