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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挚友英语(汇总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05:12:50 页码:12
我的挚友英语(汇总10篇)
2023-11-18 05:12:50    小编:ZTFB

在学习过程中,总结是巩固知识的重要环节。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如定期练习、反思和修改,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

我的挚友英语篇一

他的头发天生就是自然卷,毛色也与众不同:头发中掺着不太明显的淡淡的棕。他学习起来,孜孜以求,所以我叫他“饥渴”。

我们第一次相识是在初一第一学期,他因为进班的成绩很高,所以一开学就被人知晓。他数学很好,所以我尽量跟他靠近,更幸运的是我们成了同桌,后来成了挚友。我刚进班时,不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直到第二次数学考试后,我才心有感触。数学课代表把试卷拿了进来,他满脸乌云,是低着头走进来的,他虽然是双手拿着卷子,但卷子垂了下来。他抬起头,把卷子放在讲桌上。迎着灯光,可以隐约看到他眼角上有眼泪的痕迹。

我与“饥渴”都很紧张拿到了卷子,在我的卷子上用红笔写了97,我快要一蹦三尺高了。但我听见他在叹息,我问他:“考了多少分?不就是一次考试吗?不要难过!”他转过头来说:“99分,就是应用题过程没写好,早知道就写好一点,不偷这个懒了!”我十分无语,99分还嫌差,太虚伪了。就这样,他被我贴上了虚伪的标签。

可是这个标签太不坚固了,被一记重击打破了。

那是在期中考试前夕,数学老师为了使我们巩固知识,她写了一个很难的题目,大多数人都快速地在草稿本上计算,唯独“饥渴”他慢慢地算。我在算到一半时,卡壳了,我是环顾了一下四周,大家都咬起了笔头,可是他还在算,好似他与正确答案之间的道路畅通无阻。

老师问:“谁做出来了举手?”我看看四周没人举手,突然“饥渴”举起了他自信的手,说:“我有两种方法。”他话一出口,下面就一阵哗然,别人一种都想不出,他去却两种。老师示意让他说。他走上讲台开始讲题目,讲到一半时,我突然茅塞顿开。下课后,我问他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多。他说,做得多了也就会了,并且初二有一些例题与这题目相似,我只是看懂了一些罢了。

以后,他就成了我的另一个老师,他让我树立起了学习的目标,让我有了前进的动力。

我的挚友英语篇二

从这六年来,我已从那个一个懵懂孩子长成了一个大人。在这六年的成长中,那散发着袅袅清香的文字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

在生活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如这次优秀学生的竞选,我花了许多时间准备。可现实是残酷的,我遗憾落选了。身心备受煎熬的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我皱着眉头走进房间,倾倒在床上。我浑身无力,不断哀哀地呻吟着。命运对我好不公平,我已与四好少年擦肩而过,现在也是一样,就在我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时,上天无情的给了我一个打击。

我幽幽啜泣着。没错,我承认,在困难面前,我的确是一个懦弱的人。它沉默着,我轻轻闭上双眼,眼角的一滴泪悄然无息的滑落,浸湿了它的一角。

“朋友,这是假英雄!任何一个笨东西都会随时杀死自己!这是最怯懦最容易的出路。…即使生活到了实在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能够活下去,使生命变成有用处的。”这一句话如一把锤子一字一顿狠狠地敲击着我的心上,我猛地抬起头一个孤寂的身影直坐在窗前。“你是?”我颤颤巍巍地问道。他转过头来,苍白瘦削的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他的两条腿完全瘫痪了,只有右手还听使唤。虽然他的左眼失明了,但我仍然能感受到他那坚定不移的眼神,他,是保尔。“钢铁的意志造就钢铁的人”。我的心头微微一震,我反复念着这句话,陷入了深深地沉思。彷徨间,他不见了踪影,直留窗外那一轮泛黄的落日。

此刻,心中那压抑、沉闷的感觉荡然无存,手中仍握紧紧握着那本皱了一角的书。它就是这样,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这短短几十秒与它心灵的交流,让我蜕变为另一个我。

也许我的一生注定要经历许多坎坷,但我照样能赢得自己的人生。我会好好珍惜那个一生中最忠实,也是最重要的朋友。

我的挚友英语篇三

无聊我的哪个朋友都比不上我的挚友——书!它不但让我生活变得充实,而且给我带来许多快乐!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爸爸妈妈都出差了,我在奶奶家认真写作业,很快就写完了没事干,我忽然想起我的朋友“书”,便拿起一本看起来,一看就是一下午,我看得津津有味,跟着书中人物一起高兴、一起悲伤,一会儿开怀大笑、一会儿闷闷不乐,眼都舍不得眨一下,奶奶喊吃晚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奶奶生气地走过来把书夺过去,我才依依不舍、意犹未尽的磨蹭着去吃饭。

临近期末考试了,我们准备作最后的冲刺,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天比一天多,学习一天比一天繁重,我几天都没看书了,虽然非常想看,就如陆地上的鱼需要水一样的迫切,但总是没时间,瞬间,我想起曾经从一本书上看过一句。

名言。

:“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去挤,一定会挤出来。”我心想自己何不尝试一下呢?于是,我坚持每天加倍认真做事,把10分钟的事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缩短到5分钟、甚至3分钟完成,我一直坚持下去,到期末时,我竟然看了三本书,这使我吃惊不已。

随着我看的书越来越多,知识日积月累、集腋成裘,我每次与同学玩。

成语。

接龙游戏时,我总是胜出,别人很羡慕我,可我比谁都清楚,如果不是书,我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功。

我的挚友让我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也给我带来许多知识,谢谢你!

我的挚友英语篇四

我热爱读书。

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是从那个时候书走进了我的生活与我成为了挚友,并伴我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无论是科普读物,还是小说散文,他们自有自己的妙处,读书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科技类的书,起初仅仅是因为爱好一目十行的浏览一遍后便就过去了,可后来一次科学课上。我解答了一个大家都很迷惑的问题。这可不是因为我聪明,能解答这一难题可都要归功于读过的科普读物。从那一刻起,我才明白书籍是一个多么大的宝库,而我差点错失了他。

自那以后,我买了很多的科普读物并开始认真地阅读学习。于是手机里的游戏越来越少,而桌上的书却越摞越多。但我似乎在探索这个宝藏的路上误入了一条弯路。

上次吃到甜头后,我对于科普读物越来越痴迷,可对于其他类型的书却一概不关心了。说不关心也有些偏差,其实我对于别种书目还是有渴求欲的。但我觉得只有科普类读物才能让我学到什么。可实际上我又错了,事实给了我狠狠一击。

为了在课上卖弄知识,我抓紧每分每秒都在“学习”。课上老师给的名家名篇阅读时间也被我拿来读。当交流汇报时,一个字也没读的我看着侃侃而谈的大家瞬时傻眼了。我瞬间意识到我又错了,任何书都能带给我们知识,只要你认真阅读。读书也不是为了卖弄知识,而是为了积累。人生也是如此,很多事也许并不事事顺心,但在其中你总能找到或甜或苦的果实。总结经验,日积月累才是学习的正确方式。

我的挚友英语篇五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失去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伴随我成长;书,充实我的生活。

——题记。

清晨,我喜欢坐在书桌前,手捧着一本心仪的书,迎着朝阳,倾听鸟语,细细品味那书中的蕴味,感悟那书中的精髓。有书相伴,我便不再寂寞,而它也早已成为了我的挚友。

随着春风轻盈的脚步,我走进了保尔?柯察金的生活。保尔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无论是工地上的磨练、情感上的波折还是病痛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保尔所拥有的那种为理想而献身、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格正是我所敬佩的。我想自己也应该像保尔那样,不因为一点小事就退缩,而应该勇敢的面对,勇敢地站起来,勇敢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

炎炎夏日,那声声蝉鸣仿佛是一曲协奏曲。此时,我手捧一本《童年》认真地读了起来。童年的阿廖沙是在苦难中长大的,吝啬、贪婪、残暴的外祖父常常毒打孩子,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好在黑暗中也不缺乏光明与温暖,慈祥善良的外祖母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那颗孤独而又敏感的心,让它感受到了人间的爱与光明。书中那动人的情节仿佛让我忘却了那夏日的酷热,一心只在那书中遨游。

一片片雪花从空中飘落,如柳絮,如羽毛。此时,《海底两万里》的奇妙海底探险深深吸引着我。不知不觉间,我的心已随凡尔纳潜入海底,在广袤的海洋世界里遨游。无论是深海寻宝、南极遇险还是勇斗章鱼都无一不牵动着我的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读书在四季,在朝暮,在日夜,每次都有不同的感悟,每时都有新的体会,乐趣无穷,回味无穷。书籍伴随了我的成长,书籍也让我的心灵更充实,书籍让我深深陶醉。

又是一个清晨,我依旧在书桌前读书,还是那样爱不释手,还是那样沉浸其中……。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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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挚友英语篇六

亲爱的挚友们:

真心想你们!

总是假装坚强,强忍着眸中的泪水,不敢和你们道别,甚至有些害怕别离,害怕火车慢慢驶离我的视线,害怕我成为你们的过去,希望一切都定格在那段在一起的时光,只是时间老人不曾顾及我的感受,将我狠狠地推向陌生的地方。

总是假装乐观,其实我一直都很自卑,没有傲人的资本,唯一有的是你们的关心和祝福,我不知道还会找到像你们这样的朋友吗?我想很难吧!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我对朋友永远是与众不同的,而你们在我心里一直有个位置,别人无法代替的位置,正因如此,我不喜欢太过于计较,只为了守住这份友情!

可是离别的火车已经驶进站,相见是如此不易,手机上你们的号码不断增多,只是你们会联系我吗?你们还会记起这个有些傻傻的我吗?我没有勇气向你们挥手道别,只是希望你们在新的坏境里要努力!加油!

今年的圣诞节不能一起了,你们会在圣诞节记起我吗?有没有想过给我打个电话?

过去了吗?真的过去了吗?你们会忘记我吗?会将属于我们的这段回忆封存吗?

偷偷告诉你们,我不会忘记你们哦!会时常打扰的,开心的时候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份快乐,伤心的时候渴望你们的安慰,不要嫌我烦哦!我的挚友们!!都开学了吧!祝福你们!!!

爱你们雪

我的挚友英语篇七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一天到晚都陪着我,我可喜欢它啦。我们互相交流,我们互相理解;我们互相帮助,我们互相关爱。它软软的、矮矮的。没错,它就是我的挚友——书。

书籍给予我温暖,这种温暖是柔软的。在我无聊的时候,它就张开大嘴巴,与我交流。我们彼此谈心,了解广及四海的故事、散文。那优美的情节,惊险的旅程,使我们共同在欢笑中度过一分一秒。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书籍给予我帮助,这种帮助是莫大的。在我被一道又一道难题困扰时,它就源源不断地向我贡献知识的力量。那经典的词句,到位的分析,使我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无尽倘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书籍给予我品质,这种品质是美好的。在我胡闹的时候,书中的道理便会提醒我,使我变得通情达理,尊重他人。那深刻的含义,重重的道理,使我变成了一位文质彬彬,友善宽容的好孩子。

书籍给予我精神,这种精神是庄严的。在我颓丧的时候,书中英雄人物的光荣事迹便激励着我。那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奋发向上的气魄,使我在艰苦的环境中努力跨越障碍,取得辉煌的成就。

我爱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爱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曾经获得过“三好学生”、“阅读之星”、“五星好少年”和“书香家庭”等荣誉。但这份荣誉也应该颁给我的好朋友——书。因为它一直在无私地帮助我、鼓励我、温暖我、教育我。让我们永远一起努力吧!奋斗吧!让我们永远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挚友英语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做倦了习题,我都会理所当然的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细细品读。就像与一个高尚的挚友对话,生怕遗漏了那些细节。

我最爱的书,当属沈石溪的《狼王梦》。当我在三年之前结识了它,便不厌其烦的与他对话,而每次与它对话,它总会带给我不同的感觉。

书中,母狼紫岚费劲了千辛万苦,也未亲手将儿子扶上王位,她经历了儿子的离开,女儿的驱逐,仍用生命保护了“素不相识”的狼孙们。最后,死的无比凄惨,甚至无人知晓。

后来,时间跑的飞快,我偶尔抽出《狼王梦》,翻到这个片段,不解并没有消散。

我的挚友英语篇九

挚友,挚友是交情深厚的朋友,是我们一起犯了错,被批评了,不离不弃,那才是真正的挚友。脑海里呈现出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一起去文具店购物;一起在车库等待某个身影;一起在办公室挨批;一起紧张的复习;一起……好多好多的“一起”喷涌而至,像放电影一样记录了我们彼此的回忆。

下课了,我们一起玩耍,休息时,我们一起聊天。平常,我们常在一起玩儿,但是也有时候会闹翻。有一次,我们在课间不知危险的玩“警察抓小偷”,在一次,“警察”找“小偷”的过程中,“警察”无意间被老师像“猫”抓“老鼠”一样,被“拉”回了教室,同学们在一旁看笑话,而我们玩的人一个都不敢站出来。但是呢,我和他互为朋友,朋友被挨批怎么能放着不管呀!我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其实,我是不想站出来的,可是,批评的话语是抵不上朋友之间的友情,友情比什么更重要。

我觉得在一起被挨骂,心里不会有阴影,因为,我对的起自己和朋友之间的友情了,俗话说得好:有难同享,有福同当。我和王扬帆之间的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平常,我们常在一起玩儿,但是我们也有闹翻的时候,有时候,我们碰到好东西的时候,通常会抢来抢去的,但是每次我们之间都会进行一次拍卖,谁出的价高,谁就能拥有那一个好东西,所以,我们在进行拍卖的时候,我们俩都会带很多钱,因为理由很简单,都想得到那个好东西,所以,每一次提价时,我们俩都会非常的紧张,经常会为一点小东西或一点儿鸡毛蒜皮而互相闹翻或吵起来。

我的挚友英语篇十

我虽然没有成为文人,却和笔结下了不解之缘。笔就是我一生的挚友。

上学以前我十分羡慕我的堂兄,他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不但会写字,而且画也画得非常好,每逢端午节他总会送一幅自己画的“端午老虎”给我,高大威武的武松骑在活灵活现的猛虎背上,好看极了。有时候我看着他用五颜六色的蜡笔和黑色的毛笔画画、写字,心里总感到痒痒的,要是我也能有这么多笔该多好啊!

母亲因为我还未上学没有花钱给我买笔。没有笔我就自己找,当时在我们的家乡沙石是很稀少的,当然不可能像古人那样在沙盘上写字,好在各种颜色的碎瓦片遍地皆是,有黄色的、灰色的、黑色的……只要挑选质地软一点的就可以在墙壁上涂鸦,我幼年时的书法和画作不是粘上去而都是涂上去的。

上学了。妈妈用一块黑布给我做了一只笔袋,里边装着铅笔、毛笔和石笔。铅笔毛笔现在的孩子不可能不知道,而石笔我想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吧。那时的小学生基本上都用石笔,石板练习写字、做算术。一块薄薄的,灰黑色的石板,四周有木头做的框子,用的时间长了即使木头坏了就剩下石板也照样可以用。石笔长约十公分,三毫米见方,价钱很便宜,不过也有优劣之分:半透明的像玉石一样的是上品,写起来手感好且耐用,质地粗糙灰白色的是下品,杂质多且容易折断。我们用石笔在石板上写字,写好了用布团一擦就干净了,再写另一个字。如果整体或者某一笔写得不好,那就擦去不好的,继续练习。这样既不浪费纸张,又能学习书法,真是一举两得。用来做算术就更方便了,做对了抄到簿子里,做错了擦掉重来,又快又省事。

在我的印象中,老家的人们对文字有着超乎寻常的尊重,老师和大人们总是教导我们要爱惜纸张和字纸(指写过字的纸)。其原因除了对文字的崇拜就是因为经济的窘迫,我们的`草稿纸先用铅笔写,写满了正面写反面;两边都写过了就用毛笔写小楷,最后还能练习大楷。充分利用以后的字纸是不能乱扔的,要集中起来拿到写有“宝藏”两字的专用砖柜里焚烧。

初小四年我用来写字的除了石笔就只有铅笔和毛笔。看到老师用蘸钢批改作业真是羡慕极了。上头细细的圆圆的笔杆露在手外面,还印有好看的图案,手里握着粗粗的一端插着一支钢笔尖,往红墨水瓶一蘸就能在我们的作业本上打钩、打叉;往蓝墨水瓶一蘸,就能在备课本上写字。多好啊!不过写错了可没办法用橡皮擦掉。

到了高小,老师规定作文必须用钢笔书写,大哥就给我买了一支和老师一样的蘸钢,同时配了三枝笔尖和一瓶蓝墨水。知道墨水写好之后是不能涂改的,为了使卷面清洁整齐,每篇作文都必须在草稿纸上反复修改定稿后,才可以小心翼翼地抄入作文簿。

那时的蘸钢和墨水质量都不怎么样,如果写完之后,不仔细将笔尖清洗干净,放一会儿墨水就会在笔尖上凝固,再拿来写字的话,不是写不出就是笔画粗粗细细,甚至会突然留下一大点。要是这样可就太惨了!所以,每次用完以后,我就得将笔尖洗得干干净净,还怕它掉到地上摔坏。

家境好一点的同学早就用上了自来水笔(钢笔),他们不用像我一样写几个字就去蘸一下墨水,而是一次性灌进,就能用很长时间,还可以别在口袋里,既神气又漂亮。

那时的我真想有一支钢笔!

升入初中以后,我用节约下来的生活费(那时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人民助学金)买了一支钢笔,用宁波老话说就是从牙齿缝里省下来的,珍惜的程度可想而知。虽然不像别的同学那样是赤金、白金甚至连依金也不是,可它到底也是一支自来水笔。有了它之后,再也不必时不时地蘸墨水了,只要灌满一次就能写上好长时间,为我的学习提供了不少方便。初二暑假,我的香港姆妈来上海看我,在为我配了近视眼镜的同时还给我买了一支“爱而近”依金笔,就是这支笔一直陪伴我到高中毕业。

记得在我们的中学时代,修钢笔是一种很受同学们尊重的行当。校门口常常有好几个修钢笔的师傅,笔尖、皮管、夹头、笔套······凡是钢笔的零部件,不管哪里坏了都可以修理,修不好的就换一个,那小小的工具箱里应有尽有,琳琅满目,一到下午课余活动或晚饭后休息时段,那里总是围满了前来修笔的同学。我也时常去凑凑热闹,倒不是去修钢笔,而是去偷学一点修理技术,以便钢笔坏了的时候可以修一下。

圆珠笔的出现,很快代替了钢笔的一统山河,然后是水笔、签字笔等等,到如今我老眼昏花反而可以不怎么用笔了,只要敲敲键盘就能写出一篇不像样的文章,而且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在感谢科技带来方便的同时,怎么可以忘记我的挚友——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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