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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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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模板20篇)
2023-11-18 04:49:15    小编:ZTFB

总结是对经验和知识的提炼和概括,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和分享。在总结结尾时,可以用简洁有力的语言来强调主要观点和启示。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一

我喜欢散文,喜爱文字,闲暇之余,“漫步其中”,着实是一种心灵的洗涤,精神的愉悦.

喜欢散文,喜欢它的“形散而魂不散”,充满着灵性、自由、美妙而生动。喜爱文字,喜欢它能深入地走进心里而产生与心灵的共鸣。于是,时常便把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倾诉与笔端,在文字的领域里,字“垄”行间释放自己的情感,表达着自己的内心世界。虽然深知自己的文学功底甚是薄弱,知识水平也浅之又浅,虽然不能以此当做一种职业,但我依然喜欢,心底对此总有一种难舍的情,挥之不去的爱,似乎只有在文字中能找到一种心灵的相通和共鸣。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看作文书。对于物资匮乏的六七十年代,看书对于每个孩子来说是一件奢侈的愿望。而我唯一能看到作文书的方式,便是从做教师工作的父亲那里获得,并且也是极其有限的,一本一气呵成的看完,没来得及体会每篇作文的心得感受,看完了就赶紧送回。即便如此,对于当时来说也是很幸运,很知足快乐的事。

或许因为在这样的方便条件影响下,每次老师留的作文我都能第一个完成,同时也是班级同学作文当中优秀的一个。因此,每次老师留作文是我最高兴的'一件事,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一项作业,而每次当我写完作文手捧着交给老师的时候,也是我最为难过的时候,因为自己努力用心写的作文时常看不到老师的批改和任何的评语,为此还曾向老爸有过抱怨。即便如此,每次留有作文的作业,我都用心的写完第一个交给老师,而更多的同学因为没有完成受到批评。每次考试的作文成绩我都是优秀的,说心里话,那时在同学当中,作文曾是我的骄傲。

喜欢上散文,是步入初中以后。最初接触到散文,是在语文课本上,朱自清的散文父亲的《背影》和《荷塘月色》,朴实的语言,丰富的内心情感,身临其境而美妙的境界,文字中隐藏的内涵深深的吸引了我。时常如饥似渴的寻找着这方面的书籍。家境并不富裕的我,每次走到报刊亭前,都会不知不觉的停滞不前,手捧着我喜欢的《诗刊》《散文》爱不释手,翻着翻着却又不得不遗憾的轻轻的放了回去。买一本诗刊一元五角,却要积攒了很长时间的零花钱,捧在手里的那种感觉无以言表。也就是从那时起,散文成了我的挚爱,我的梦想。

初中毕业,结束了我的学业,也结束了我的一切知识来源和途径。而此时认识了我人生第一位,也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位作家协会我敬佩的韩老师,给予了我的帮助和认可,并且鼓励我坚持自己的爱好,着实曾经给我很大的信心和勇气。然而,这个梦想,这个与现实大相径庭的梦想,在不久的时日终究破灭了。但任岁月变迁,时光流逝,我依然感谢与之相识的恩泽一场,自此与老师也便成了我今生的永别!

人永远无法脱离现实,因为现实是准则,你只有面对。而后便是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忙碌于生活的繁琐,心底的梦想也变得遥远的无法触及。

二十年,二十年我未曾提笔。当电脑走进家家户户,当坐在电脑前打开的刹那,当那一段段精美的文字映入我眼帘的瞬间,也拨动了我的心弦,触动了我多年不曾触及心底的那个梦想,如鱼得水般畅游在文字之中,陶醉在那个美妙的世界。二十年后的日子,当我再次提笔之时,百感交集,不禁鼻尖酸涩,却无从说起,不知如何用文字语言来表达那是一种怎样的一番感触。

“书到用时方恨少”,每每看到可以会员注册,我深知自己的文化功底,文学底蕴更是无从提及,我便望而却步,一直徘徊在的大门之外。唯有闲暇之时,漫步于之中,品读着美文带给我的感受,如心灵的“鸡汤”带给我诸多的感触与内心深处,便随意的在空间写写只言片语,无所谓布局谋篇,不遣词造句,简单记录落落心情,也算是闲暇时的一种精神食粮吧!

上网几年,每有闲暇,着实成了我休息的港湾,偶尔便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想注册会员能够参与其中,希望能在此吸取各位老师的文字精华,学习更多关于写作的知识来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文字以及文学上的稚嫩。真的很有幸,当我成为会员之一的时候,可以说,是给了我一个学习的机会,一个交流的平台,那一刻我无比的兴奋。

利用闲暇之余,漫步于文字之中,诉说着平常的日子,丰富着内心的世界,融汇着真实的情感,透析着人生的哲理,沉淀着岁月的磨砺,释放着所有的心情,充实着平淡的生活,如一缕阳光,体会着散文带给我的感动,如一道彩虹,将生活染饰的更加美好。看时光如水,听岁月如歌,品生活五味,感百态人生。是文字产生了与心的共鸣,一篇精美的散文,带我走进一个美妙的世界,心灵的世外桃源。

虽然这二十年未曾写过任何东西,虽然对我而言,这二十年是一段学习知识的空白,人生是得与失的一个过程,失去一个梦想,收获的是一份平静与淡然。我的散文,我的梦,虽然这个梦想今生无法实现,但它依然是我心底的最爱!一份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二

很多人有爱车情结,尤其男人。

有资料表明,人们造车的动机,开始主要是用于载物和打仗,后来和平年代主要是载物与代步。无论怎样,车子的发明,是史前时代的一项伟大技术成就,它在人类的进步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作为代步工具,人们对车的要求是不同的。古时候,马车是属于士大人的奢侈品,一般底层的百姓是消受不起的。而现在,各种车辆按照不同的需求,已经进入到普通老百姓的家庭,早已不足为奇了。

我小的时候,单车还是蛮重要的交通工具,是家里除却手表之外的另一“大件”,那是父亲上班的专车。我想过车瘾的话,只能在他午休时偷偷学用一会,还得冒着摔坏车和被发现的危险。到自己进厂上班参加工作,领到第一次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部单车。凤凰的,名牌,珍爱至极。

上班后,见妻的眼神总是对他人的摩托车流露出羡慕,心里便隐隐作痛。于是很自觉地在她三十岁前夕,开回来一辆中档次的女式摩托。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也作为她嫁给我八年的“委屈奖。”

到此,我以为对车的欲望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吧。心里还在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按上班工薪族的前景,这摩托应该是家里想车用车的“终结者”了。所谓“知足常乐”,应该没有太多的想法了。

可是,近年来,小轿车的风扑面而来。

接受领导关于“车改”方面的调研任务,对外界“车改情况”或电话或网络进行了一番打听。这才知道,原来,车改竟然是取消公车,鼓励私人购车。

印象中,有车族,或领导或富商或明星。按我们原来的收入与车价比,不吃不喝也得10多年,才够一辆小轿车的价钱,那就意味着工薪阶层购小轿车是三个字“不可能”。但有一个长者却预言:到你们这代人,到我们这个年纪,应该会拥有自己的私家车的。说这话的是一位拥有公车的老总。今天想起来,觉得老总确实是站得高看得远。只是没想到他这预言这么快就能够实现了。实际上,就在他自己这代人身上,都能实现拥有私家车的梦想了。

再看看身旁考“驾驶证”的人,可以说是络绎不绝,驾校的招牌也如雨后春笋般发了起来。驾校的生意一直忙碌不已。

两年前,我们身边的真正的购车者不多,倒是各种车展很多,但观摩者居多。那“香车美女”,倒是吸引了不少中产阶层人士的目光。

后来想想,这也难怪。所谓枪打出头鸟,谁愿意第一个暴露目标呢!但实际上,这只是掩耳盗铃的把戏,这么大的车,怎能隐瞒得了。只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心照不宣罢了。如有人问起,一般会回答:借朋友的车。

当然,这是前的景象,直到底05年初,公司实施车改,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购车,给予购车补助和用车费用之后,不少新车才一夜之间从街道上冒了出来,而且,开车的人也大大方方且从从容容的了。

小轿车真的进入了工薪家庭了,圆了很多人的想车的梦。

【2】购车热潮。

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通过之后,把二级单位、部室的公务用车,集中到汽车队管理;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自行购买小轿车,给予购车补助及用车补贴。

于是,商家来了。

公司办负责联系省城轿车供应商家,采取团购方式来降低购买轿车价格。一时间,周边轿车供应商纷纷来公司洽谈,轮流上门现场搞车展。按照公司要求中高档车定位,13万以上的车分别到公司附近找场地陆续登场。感觉各种款式的`小轿车在这里争奇斗妍。虽然是冬日,那各种款式和色彩的车,犹如盛开在春天的花,红的、蓝的、白色、灰色的、金色的、黑色的花,让人赏心悦目且目不暇接,一饱了眼福。

应该说,绝大多数人对车是不了解或知之不多的。一般首先看的是外观,是否漂亮、大方,而对于内在的性能虽然重视,但却不太懂。

一段时间,人们的话题都是轿车。随着关注程度的提高,大家对车的了解程度也在提高。于是知道了日系车、美系车、欧系车等几大车系,知道了核心是发动机,关键是油耗,差别在配置,知道了轮距、轴距、扭距、内饰、4s店之类的专业术语。接着就是掂量一下自己的腰包,该定位在什么档次了。

于是,银行来了。

中行、建行都上门服务,发资料介绍车贷的种类。

拥有私家车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内心的喜悦。那个冬日,寒冷被热情驱逐回了西伯利亚,变得很是温暖。

但真正实施购车时,人们还是十分慎重的。毕竟这不是个小事,于是跟家人商量,最好是买自动档的,操作简便,而且夫人也可以驾驶;于是跟朋友商量,到底哪款车的性价比更好;于是反复比较着车的资料,在网上搜索着对某款车的评价。

经过几番比较、酝酿,有那么十来款车脱颖而出,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点。什么丰田花冠、尼桑蓝鸟、阳光、福特蒙迪欧、马6、马自达福美莱、别克凯越、宝来、现代索纳塔、伊兰特、标志307。还有高档些的奥迪a4、帕萨特、别克军威、尼桑风度、天籁、广本雅阁等。

有人开车上班了,崭新的小轿车,反光镜上飘扬着红色的绸带,在冬日灰暗的天空下,这无疑是一个亮点。坐在车内,感受着新车的“新”的气息,优越感,成就感油然而生。冬日不再寒冷。

于是有人跟进,陆续有新车在街上出现。戴着大红花的小轿车真的成为了城市的风景。因为很多人在买车过年,增添喜气,也可以开车回到家过年。同时,还有一些搭“车”参加团购的,以致商家都没准备好,有些款式的车被抢购一空,出现了要订购的火爆场面。

公司里有180个中层管理人员,把这个冬日的话题炒得很热,轿车进入家庭了。

从这次团购小轿车的情况看,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求洋求大心理。没有人选择国产车,桑塔纳都没有,车型追求外观大气为首要;其次才是性能、内饰及后续服务与费用方面的考虑;三是从众心理。哪款车买的人多,也懒得去研究,跟着去买就是了,好与不好反正就像黄健翔的解说词:“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四是攀比心理。这种人一般开始总在观望,后来又左右不定,应该说每款车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又存在不足,买人家有的车又缺少点新鲜感,只好把目光定位更高一些的车。所以,越到后期买的车越档次越高。

公司的公务用车改革及轿车团购行为,的确牵动了许多人的眼球,引起了各界关注,也成为了人们一段时间的谈资。但总体来说,还算平稳。

【3】拥享私家。

对我而言,拥有自己的私家车,原本以为只能是梦想,但当这一刻即将来临,梦想马上成真时,又觉得百感交集。

实际上,04年的时候,我仍不具备购车的经济实力。那年,我刚刚购得一套160平米的住房,装修及几乎全部更换的家具电器,使我的名字在银行信贷部有了记载。而今又要去购车,那几乎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公司虽有四万元的购车补助,但那也得是购车后的补助;公司也承诺为我们作贷款担保,但那也得是与商家有购车协议之后的事。我的首付怎么办。

好在还是有几个有钱的朋友。而且有个朋友是主动提出来,要帮我渡过目前这段难关。实际上,我是最怕跟朋友提钱的了。朋友间虽然不在乎钱,但钱却往往能让朋友变味。当朋友真正有困难时,应该要出手相帮的;当我的困难能得到朋友的帮助时,也能欣慰有朋友,欣慰自己能得到朋友的信任。

基于这样的经济实力,我对车的选择面就很窄了,价格档次符合公司要求的下限就行,再比较外观及后续运行费用经济即可。在对比几款价位相当的车后,目光很快就锁定尼桑阳光(sunny)。这款车外观流线型,传统而经典,日系车的油耗低及备件好配,内饰精致等特点,使我毫无犹豫就开走了这款车。

坐在阳光车里,心情也充满了阳光。

想起十年前一位公司领导说的那句话,不由得真的很佩服他的高瞻远瞩。他当年就预测,你们这代人应该会有自己的私家车。而当时的我们年收入尚未过万,除去生活开销,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上的积蓄,还在为住房努力呢。所以,当时只是点点头,半信半疑。但小车的梦想还是有了。

想起这购车,似乎更多的是满足成就感,并无太多实际用处。上班只有几十分钟的路程,所住城市不大,车的用处并非只是代步工具,而是一种梦想,一种追求罢了。尤其是男人,对车的拥有是一种成就与荣耀。

时值冬日,坐在阳光车里,温暖的空气及新车的气息,心情也似阳光般灿烂......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三

你说:那漫山遍野的花开了,倾城的人都去看花了!

我说:那我们去看看吧。

于是,在我还没来得及褪下冬日的厚重便置身在这的梦幻般的世界里了。

这满树的繁花哟!朵朵粉嫩、片片绚烂,含苞的害羞,绽放的妖气,花气袭人,沁脾入骨,回味悠长。那样艳丽的桃红,那样纯情的梨白,那样质朴的小道,那样典雅的亭台,凝眸的瞬间便已镌刻在心灵的最深处。人影绰绰、花影约约,暖阳入怀,心生明媚,我在花海里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花海里的.我,我们互为风景,我们互为背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所有的群芳争艳里我独对桃花情有独钟。“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绯红与怅然,“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的朦胧与暧昧,“桃花春色暖先知,明媚谁人不来看”的傲娇与自赏,无不震慑着我的心灵。置身花海,这种无以言说的情怀就这般弥漫开来,由身入心,让心生出一种无法抑制的情愫出来,这情愫飞上脸颊便化为暖暖春日里一抹艳艳的桃花红,想来赏花的人也都因为这一朵朵盛开的桃花而勾起层层相思吧?那绯红的脸颊一张张,一张张迅速地闪过我的面前,无不昭示着火热的青春与激情的岁月。

袭一季春风,沐一地阳光,蜂儿在花蕊中蹁跹,蝶儿在花枝上飞舞。这繁花的盛放开启了一个硕果累累的春之序幕,序幕过后是成长和成熟的积淀。让笑意在春风中绽放吧,所有的美丽都只为花开的瞬间,所有的记忆都在花事里苏醒。苏醒吧,我的青春,我正渐行渐远的青春!

万水千山,朝朝暮暮,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在悄然逝去的日子里,那些欲语不能的缠绵,那些如影相随的陪伴,那些冷暖自知的得失,都如过眼烟云,千帆过后才明白一生最美的风景就在枕边。

总有一种情怀曾常驻心间,任岁月匆匆亦不悲不喜。

总有一种缘分在冥冥之间,任时空变幻亦不偏不倚。

总有一种默契在不经意间,任琐事烦恼亦不离不弃。

人生最美是淡然,不失风骨,不失本心,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永远带着一颗充满爱、浪漫、理想的心,记住岁月里最美好的瞬间,与身边的那个人从容地走在生命的道路上,淡观世事之变迁,静看季节之轮回,静享春天之明媚,感受生命之美好,这,才我想要的生命之春天。

这个春天,桃花烂漫,梨花温暖,那是我今生最美好的遇见。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四

我的家乡,在一个,平凡而美丽的地方。

这里,山清水秀,有一片广阔的田野,和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

这条河,蜿蜒曲折,犹如一条,沉睡了几百年的神龙,默默地,守护着我们。

而我,就住在它的东岸。

春天,这里百花争艳,百鸟争鸣,一派鸟语花香的景象,而山上,也是一片葳蕤。很是令人神往!

只可惜,唐谦行动不便。

在我门前,有一颗桃树,和一棵柿子树,此时,它们都长出了许多,淡绿色的新芽。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周围的人们,都在这个时候,为一年中的各种事情,做规划。

可是,我却很迷茫。何出此言呢?

因为,身边的兄弟姐妹们,都已经各奔前程,自己却依然看着天空发呆。

这已经是我的第17个春天!叫我怎能不迷茫?

话虽如此,可是,春天里,还有我喜欢的很多事物。

所以,我爱春天!

夏天,唐谦终于找到了,让自己不再迷茫的方法,那就是看书。

为此,我还特意让弟弟,从学校借书来读。

看着这些书,我感到很快乐,很满足,并且很享受这种感觉,就像,灵魂出窍一样,仿佛,置身于书中的世界,难分虚实。

此时,好像有一个什么东西,向我走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家里的猫哇。

算了算了,不就是只猫嘛,哪有那么多可能,在我唐谦眼里,只是打发时间的玩伴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正是因为有猫的陪伴,所以,我才没有那么孤独。而且,它们已经陪我度过了6年时间。

这个时候,猫,已经离开,我,接着看书,看着看着,就读到了,关于夏天的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多美的诗啊!

但是,拿不了笔,并不代表我不能写。根据我3年来,对手机的接触,觉得应该可以用它来写。

夏天,除了猫以外,也没有人陪我,为什么不利用这个大好的时机,来学习呢?

夏天,它为我指出了,以后的方向,所以,我喜欢这个季节!

秋天,田里的稻谷,随风翻滚着,就像一层层,金色的浪花。

这个时候,我抱着爱看的书,来到门口,一边看书,一边看着田里,忙碌收割稻谷的人们。看着他们,我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它能让我痛,撕心裂肺的痛。

还是看书吧,看外面,越看越烦!而且,在书中,我能呼风唤雨,纵横驰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在书中,我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而现实中,却做不到的事。

只可惜,这些都是想象中的事,根本不能满足,我在现实中的需求。

算了吧,怎么可能有这种事?真可笑!

是因为,我看书看得太入迷,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恍惚的状态。

还是看看河对岸的风景吧,身边的东西,我越看越糊涂!看着对岸的山、河里的水,还有,在水上来往的船只,我的原本很忧郁的心情,顿时豁然开朗。

可能是,这条神龙,不想看到我忧郁的一面吧。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更是我唐谦学习的时候。所以,我享受秋天!

冬天,地上的花草,已经完全枯死,树上的叶子,也凋落殆尽,而河岸边,也变得异常“干净”。

尽管,没有了花草树木的装扮,但我很喜欢。因为,这,才是大地原来的容貌,不是吗?

此时的天气,已经渐渐地凉了下来,我的猫,也变得非常迟钝,已经不如夏天那么活跃。

一片片的雪,如同天女散花般,慢慢飘落,不一会,大地银装素裹,漂亮极了!

一家人簇拥而坐,一边吃着传统的农家美食,一边欣赏外面的雪景,这种场面,非常温馨。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读过的《鲁迅自传》、《梵高传》还有《徐霞客游记》等一系列名人传记,于是,脑子里就萌生了这样的想法:我也可以写自传。

就这样,我用手机,开始进行处女作的编写……

在冬天,我终于摆脱了,终日和猫作伴的乏味生活!不过,也幸好有它们年复一年的陪伴,我每一天的生活,才不至于太过孤单。

冬天,我可以,和家人一起度过每一天,这种机会很难得,所以,我很珍惜冬天。

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家乡广袤的土地和丰富的物产,养育了我们,所以,我爱它,更爱它的四季!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五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这首叫小芳的歌曲曾经红透大江南北,我很喜欢听,因为我的姐姐也叫小芳,所以这歌听起来就很亲切很温馨。不过,我姐却没有歌中唱得那么美,也没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她长相普通,皮肤黑黑,身材微胖,不过她真得很善良,也有一把又粗又长的辫子,只不过大多时候是扎的马尾辫。

和姐自小感情好,人越大两人越亲密,尤其一起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之后,感情便更加瓷实。

元旦前夕,姐打来电话,叫我放假了回家吃年猪肉,电话这端的我仿佛看到了姐做的美味佳肴,毫不犹豫答应了,也不理儿子阳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说:“妈妈,元旦放假我还要上跆拳道课呢!”挂了电话,我郑重地说:“咱们不上课了,请假,去姨妈家吃年猪肉。”小子似乎很无奈地说:“好吧。”谁不知道他心里乐呵着呢。在姨妈家,有好吃的,有好玩的,又自由自在,比在自家还能野,他巴不得去呢!

一号夜班,二号下了班,就径直往姐家赶,人未到,心里已是开心满满,沿途的冬日景色都添了光辉,没有那么萧条破败了,寒风也弱了许多,不觉得冷了。

熟悉的车次,熟悉的司机师傅,熟悉的归家的味道,更有姐熟悉的笑颜的牵引,往事一幕幕翻上心头,翻到眼前。

小时候的姐有点小大人,她最大的乐事就是教我读书,她总是拿着她的课本,学老师的模样,一本正经地读着念着,然后让我跟在她后面读和念。我若读得好,她还会有模有样地表扬我一番。还好我很喜欢当学生,也对念书甚是有兴趣。于是我们便配合得相当默契。只是这样的好时光并不能天天坚持,因为那时的穷困日子可不允许我们有这么多悠闲时刻,姐姐放学后,做了作业,还要帮家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打猪草、剁猪草、喂猪,收拾晾晒的物品,烧开水给外面做活的父母回家喝,洗澡等。季节不同,所干的活也不同。记得我们在棉花丰收时,还一起到田埂上捡零散的棉花,还能捡满满一箩筐呢。星期天,姐姐更是要跟着下地,种豆子的时候帮忙点豆子,种土豆的时候帮忙放土豆,种玉米的时候帮忙洒玉米。而收成的时候,她也会帮忙去收成,比如挖花生的时候,大人一锄头挖出来,她就仔细的把一颗颗花生从根上拔下来,放到娄篮里。一株摘干净了,她再把植株放到田埂旁摆放整齐,到时候一起收回家晾晒干了当柴火烧。所有这些细碎细致的农活她都参与,不自觉地就养成了她小大人的个性。在我和哥哥面前,也更是一副长姐的姿态,时时想着呵护我们。

哥哥和姐是双胞胎,只因她先出来一步,便成了姐。但是她一直以姐的姿态对待自己的兄弟。姐的资质不高,读书一直很吃力,尽管很努力,但成绩一直很一般;而哥哥则要聪明许多,却玩性太大,从不认真学习。有时候还要姐帮忙做作业。那时的父母只顾着养家生活,对教育还没有太过上心,于是这一对双胞胎都没有在学业上有所斩获。但两人的学习经历却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两人上初中开始住校,一周可回来两次带菜。每次回来,都是姐准备第二天要带的菜,两人分装好,然后第二天早晨,姐先起床,做好早餐,再叫哥起来吃,吃完一起去上学,三年来,一直如此。

姐的善良小大人形象还表现在对农人矛盾的搀和上。那时的农人之间,经常会发生一些争吵,甚至有农具武装的打斗,姐姐每看到一次,都会哭着喊着去拉去扯愤怒中的大人,可是个子小小的她,除了会遭受一点无谓的撞击和创伤之外,能解决什么?但每次她还是会表现的那么神勇。爸爸心疼她,妈妈骂她傻,可她还是改不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父亲经常为别人解决纠纷的缘故,让她总是能那么不管不顾地想救人于水火。我总听她哭着喊得一句话就是:别打了,你们都流血了!流血是她不能看到的场面,是她心里翻滚的痛楚。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最想说的是,我的姐最是老实和善良,善良的冒点傻气。姐的心永远就是那么得清亮和柔软,对人总是毫无设防的好,无论别人是阴险奸诈的小人还是虚情假意的伪君子,她都热情真诚待之。初中毕业后不久,她就到县城里去上班了。在那里,人心更加复杂,姐的单纯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她一心一意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干事,老老实实地做人,但是复杂的人际关系还是让她感到恐慌。有人笑她傻,有人笑她呆,有人嫌她蠢,表面上却还做出友好的样子。小小年纪的她终于无法承载那种负荷,一向身体很好的她,在一个炎热的夏日,昏倒在回家的路上。这一病就是一个多月,最严重时,她不吃不喝,呆呆望着房顶,不言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也许她想不通自己的真诚为什么会换来那么多残忍的辜负。我天天设法逗她开心,陪她说话,才渐渐把她从失神的世界里拉回来。可后来问她,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她却再不言语。只说工作累了。不过从此后却开朗了好多,为人处世更加大大咧咧。这样也好,不太容易受伤。

这一次生病后,爸便不让姐再出去上班,把她留在家里。这样一直到她出嫁为人妇。

父母和奶奶都知道姐老实善良,怕她嫁到远方会吃亏吃苦,所以把她安顿在村里安家立户,也好有个照应。姐夫是山里的人,却有好手艺,也正好想出来讨生活,正好是天作之合。而且,幸运的是,姐夫也是一个大方善良的人,不过心思细密,不如姐开怀大度,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成婚后,姐的家就像一个驿站,干农活的人都喜欢到她家歇脚,因为自在,无论别人是灰头土脸,还是在她家烟熏缭绕,姐都不嫌弃。姐对人热情大方。所有农具,只要有的,都愿意出借,没有回还,也不怨责。每次自己要用时,没了,就跑到父母家里去拿。奶奶总笑说她是一个败家闺女,但还是让她拿去,爸自己又再添置。吃饭时间,姐两口子碰到人来,会招呼别人吃饭,不管菜色如何,马上添一双碗筷。

结了婚,双方多了一个要顾全照应的大家庭,姐夫兄弟姐妹五个,他的父母也都是姊妹甚多的大家族,这样姐每年的人情往来就很是可观,但姐却一点不觉得压力,相反每次都是乐呵呵地参与亲戚们的喜事,同情别人的不幸。并不为礼金的事过多忧虑。而且,一切让姐夫做主,她并不多说一句。姐夫的小外甥从上学开始,就一直在姐家里住着,每天都是姐为孩子做饭、洗衣,甚至辅导学习。当然凭着姐的智商和能力,教育是谈不上有多成功的,但她这个做舅妈的却能让外甥对她尊重并且友爱,当成朋友一样诉说心事。现在他长大了,在外地供职,还时时跟姐姐像朋友一样视频聊天呢。

姐夫是儿子当中的老大,在姐生侄女燕儿时,亲家父母说,自己儿子三个,难于顾及周全,所以以后谁生孩子都不带,一视同仁。于是照看孙子的任务光荣落到爸妈身上,还有奶奶也帮忙照看着。而一直寄住在姐家一年多的她的姑姐也帮了些忙。所以姐一直不以为意,倒觉得自己十分幸福。就算是后来,亲家父母照看了二儿子的孩子又帮着带小儿子的孩子直到上中学,姐也觉得没有什么。公公婆婆来了,她还是周到的服侍。去年婆婆摔断了腿住院,也一直是姐在她身边陪护照料,尽心尽力。

还有啊,我的姐姐虽然算不上有多能干,但厨艺确实一流,这要归功于她对这方面的兴趣爱好和肯钻研。她每次整出来的饭菜,都会吃得我们有一种幸福的饱胀感。这不,她一叫我回家吃年猪肉,我就马不停蹄往家赶了。

不知不觉到了到了姐姐家,正要敲门,邻居王嫂子正好来了,掏出钥匙开了门。我心里满腹狐疑,进去问了姐,才知道,王嫂子的地在姐家附近,这些天天天砍菜去市里卖,每天砍好了放在姐家,第二天一大早到这里来挑,姐每天要被叫早开门,后来就索性把钥匙给了一把王嫂子。我的姐,就是这样的人。

不说这个,话说那天走进姐家,室内已是温暖一片,姐姐已经燃好了灶炉,就是那种现在农村流行起来既能取暖又能做饭还能当饭桌的物件。它仿佛一张圆桌,圆桌中间挖一个洞,洞下面是一个四方铁面围成的炉灶——就是烧柴火的地方,在上面炖上锅可炒菜,炖上壶可烧水,炖上煲可熬汤。然后大家围坐一团,暖和得很。我自打进门落了座,除了站起来解决内急,就没再挪窝。实在太温暖了。而且,姐姐熬得骨头汤已经香飘满屋,惹得我说话都冒口水,索性拿来筷子先尝为快。反正在姐家一向自由惯了,她不以为意,我更是毫不客气。姐中午弄了满满一桌菜,喊来爸妈一起吃,爆炒猪肝、酸辣猪肚、南瓜蒸肉、蒜香血花,还有好吃又好看的回锅肉,我一向不怎么吃回锅肉,但姐炒得香浓不油腻,我能吃好几块呢。还有各色小菜,也是爽口,吃得我们满嘴流油。阳和侄儿也吃得很是香甜,不用我们像平常那样催促吃饭。

吃晚饭,阳和侄儿自到外面去疯玩,吃零嘴,后来又陪姐到地里去拔萝卜,开心的不得了。我一直坐在灶火旁,和爸爸妈妈聊天。姐得空的时候,也一起拉家常。后来妈妈先回去熏肉,爸爸坐了会儿让我们跟他一起回家。我却舍不得走,说就在姐家吃晚饭。姐说是啊,晚上我弄肥肠火锅你们吃。爸也便答应了。我劝姐不用再弄火锅了,中午的排骨还有那么多,她笑说不碍事,那个放到明天吃一样的。便依她了,便宜了我的胃啊。

晚上才回到爸妈家里,第二天一早,姐便来了。我知道,她想着我今天要回家,所以来陪陪我。看着她一身旧装,一双土气棉鞋,我忍不住说让她也要多捯饬捯饬自己,买点衣服,打扮打扮。还有那双一直劳作的手,也要多护理护理。平时做事情也不要太卖力,现在年轻,到时候老了,毛病都来了,痛苦的还是自己。她腼腼腆腆地笑着应着,说在农村里那顾得了这些。我说快过年了,给自己置几件新衣总可以吧。她说没人陪着。我便让她和我一起坐车去市里,我陪她买了衣服再回去,她自己坐公车回来。她有所心动点头答应。可是最后因为她婆婆来了,她要回家去做饭,陪婆婆。计划告空。

其实,现在村子里的很多媳妇早就不是原来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模样了,会打扮,会打牌,会跳舞,日子过得丰富多彩。田里荒着不打紧,灶台冷着也没关系,老人孤单更不是问题,总是先乐了自己再说。就只有我的姐姐,还是那种淳朴模样,孝敬父母公婆,亲近亲戚邻里,呵护兄弟姐妹,并享受着煮饭做菜耕耘田地的幸福。

我有这样的姐真是福气!我的心里总是默默的说着一句话:我的姐姐叫小芳,那个纯朴的善良的实在也是美丽的小芳姑娘!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六

我有着一个别人眼里不切实际的梦,那就是用自己手中的笔和我脑袋那些不定时就会跳出来的文字去建起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城堡。

犹如一只作茧的毛毛虫,用一个奇怪的外壳把自己包裹起来并烙下一个特别的印记,一个属于青春的印记。即使这些做法在一些人眼里看来只是愚不可及,甚至是作茧自缚的。不会有多少人看懂这是为了蜕变而缚,看懂了得人选择沉默等待我的破茧而出。

事实上,时间太快,青春就像是响午的太阳撒下的小金豆,调皮地从你的窗户缝隙中跳进来,轻轻地亲吻一下你的额头,便无声地跑到不知道哪个你看不见的角落里去了。

我只能在青春掠进我的生命的那一刻,跃起,以常人无法理解的方式,抓住它。用自己的方式去把它诠释到最好,只求多年后再去回忆起这些片段时是带着无憾的心情。

有人曾说,青春期里爱着文学的孩子的是疼痛的,所以我看过很多人笔下那种淡淡的忧伤,说不清,看不懂。但是我总觉得,文字会哭会笑,还带着我的喜怒哀乐,在纸上翩翩起舞,即使它们活在我的青春里,依然是缤纷多彩的,不该单调得只有一种颜色。

灵感是赋予文字生命的种子,生活在我身体里种下了无数颗种子,然后在纸上长出各种芽,慢慢长成一棵棵数,枝叶和脉络贯穿我的生命。但是,灵感有时也是一颗会长刺的种子,刺痛了文字的是青春,刺痛了别人的是距离。

每当我看着这长着刺的种子蔓延在我身体里时,我会像琢磨那鸡尾酒一样的天空叫不叫蓝色,那样,去琢磨这失控了的灵感为何存在,那种感觉空旷得让人容易迷失了心智。

当我摸透了这些张刺的种子从何而来时,有些人和事却走远了。多远?这得看我心里的这场雨下了多久,直到阳台上的花儿说:不渴了。很久很久了之后才会明白,这距离是虽然无法言状的,但是我却不会因此在心底找到失落难过的感觉。因为学会了释然,不去计较那些把我当异类的眼光,更不会去在乎为此离开我的人。

一如《我的青春谁做主》里的那句: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性,多到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十字路口好歹还有四个方向的局限,旷野好像哪哪儿都能去,可哪哪儿都看不清方向。

青春期的我们,总感觉前途是迷茫的,我的心中没有小样那样的太阳。但是我却在自己心里点起了一盏灯,照清了我的'方向在哪里。然后向着那个方向,用勇气买一张火车票,坐上开往心里最向往的那个地方的火车。让窗外陌生的景色与眼球做着空间上的擦肩而过,留下我最爱的图案和颜色。在远方的那个尽头,还是会有我最爱的人,用我最熟悉的笑,等着拥我入怀。

我无法想象多年后我会坐在哪里去回首我的现在,至少当下的我正用着我最爱的方式,在做着我最喜欢的我。我也在用我最大的力气,去让我的青春期充满活力,等到多年后我能在自己生命的最高处,静看世间百态,做一个沉淀的石头,经历河水的冲刷。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七

情人节即将来临,花店里,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在花丛中浅笑嫣然。超市里,心型盒装的巧克力簇拥着彼此,宣告着情人节的到来。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又想起了那一年,那一月,我的那个情人节。

-------题记

又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走在下班回来的路上,看到几个男生和女朋友或者是老婆吧!幸福的走在一起,女子手里拿着一支或一束红色的玫瑰,眼里洋溢着笑意,脸上写满了幸福。我心里羡慕极了。

细细算来,与老公从认识到现在已有十多年 ,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收到一支玫瑰。有时难免会埋怨老公是一个不懂浪漫的人。

最喜欢,这种平淡生活中的相濡以沫,无需甜言蜜语,无需海誓山盟。只是在清浅的岁月中,真诚相守着。我的眼里全是你,你的心里全是我!

爱一个人就是:冬日的凌晨日渐寒冷,他舍不得你受冻。每天天不亮,就悄悄起床,等到你一睡醒,就能闻到满屋的饭菜飘香。

爱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给不了你名车豪宅,但你是他一辈子的真爱。无法与你一起游遍你喜爱的名山河川,却给了你一世的安暖。

爱一个人就是:你在闹,他在笑。虽然给不了你大房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却可以让你在小居室内,一米阳光下,享受他的爱意满怀。

爱一个人就是,他有时也会和你吵,和你闹,事后总会想办法把你哄笑。当你获得荣誉时,他的嘴角在高高上翘,对你说:“我就知道,你是最好”

爱一个人就是:平时对自己很小气,舍不得添新衣。等到你过生日时,却用自己偷偷积攒的积蓄,买下你喜欢了很久,却舍不得买的礼物,送你。

爱一个人就是,对你的坏脾气会很包容;在你不舒服时,会很心疼;在你无助时,会相扶而行;会舍不得你受累受痛。生活虽然平淡,心中依然很暖!

爱一个人就是:用一辈子的时间,与你相扶相持,相偎相依,一路到老。等到你白发苍苍,只剩下牙床,依然是他永远的姑娘。等到你老的哪儿去不了,他依然把你当作手心里的宝。

爱一个人就是: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幸福的回忆里时,我的手机的铃声响起,原来是老公发来的信息:老婆,情人节到了,我承诺,将一如既往的高举“爱你不变的”伟大旗帜,坚持“你说的话都是对的”理论不动摇,为实现我们爱情的美满幸福而努力!我这个不懂情调的老公也学会哄我开心了!

时光清浅,生活平平淡淡,与你相濡以沫,牵手到老。这样,极好!

我这个70后,在没有红玫瑰的日子里也高高兴兴的度过了我的情人节!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八

听闺蜜说,其朋友家15岁已上初三的独子正值青春叛逆期,每日家里都搞得剑拔驽张、硝烟弥漫的。孩子特别叛逆不听话,不仅厌学、成绩直线下滑,还视父母如仇敌。这不,前几天父子大战一回,一米八几、身材魁梧的儿子和矮自己一头的父亲动起了手脚,暴躁中的儿子不仅将一扇实木门捶得稀巴烂,门框歪斜,还威胁父亲说:管我?小心我弄死你!

呵,这十几岁的孩子暴力起来也是这般吓人!——我惊得瞠目结舌,不禁想起了几天前我和也是青春期的儿子发生的一件事。

儿子已经十三岁,上初一了,个头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八,新买的衣服和鞋子穿一个月就短了、小了。脸上也开始冒痘,饭量大得惊人,说话也变声了,以前还有点儿奶声奶气的童声变得宽厚雄浑,像个男人了。肩膀也变得结实了,有了男子汉的担当,会主动为我分担很多我体力不支的事,让我瞬间有了可以依靠大树的感觉……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这个妈妈还没来得及转变心态,儿子就突然长大了,并且步入了青春期。

可就在几天前,儿子真的开始对我叛逆了。儿子的学校要进行春季景点春游活动,儿子特别兴奋和期待(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早早就为春游做好了准备。春游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却为第二天的早餐是在家吃还是在外吃大吵了起来。

儿子从小性格比较憨,属于那种什么委屈都大气不敢出的孩子。其实他非常想在外面吃早餐,还给出了充足的理由,因为第二天出发的时间比平时上课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他怕在家吃早餐耽误时间,还不如在外面吃简单又快捷。

其实我很明白他的心思,还不是为春游激动兴奋的。平时学习紧张疲劳,好不容易有一次集体旅行的活动可以放松,他那颗骚动的心很不安分地想立马飞出去到自由的世界。可我却一点儿也不通融,固执地不听他的任何意愿,无情地掐灭了他那一点可怜的.小心思,还摆出种种“都是为他好”的理由来,什么春游外出消耗体力,早餐在家吃的丰盛、卫生、营养、健康等,并且妈妈也不在乎比平时起得更早为他做早餐。

我自顾自唠唠叨叨的,以为这都是为他好,是充分爱他的表现,却忽略了儿子自身的感受。儿子并不领情,突然像个左冲右突的大野兽一样爆跳起来,咬牙切齿地指着我吼:你这个不可理喻的、自私的讨厌鬼!

我瞬间怔住了,也气极了,这孩子怎么了?怎么突然这样对我说话呢?等我反应过来后却又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拿出做家长的权威来,怒不可遏地吼到:必须在家吃!结果儿子是没声了,但却躲进了自己的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而我也气得不成样子,心里五味杂陈。又想,我是不是伤到他了?他一定在房间里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这时老公正好下班回来,他似乎嗅到了满屋子的战火味,在搞清事情原委后就走进儿子的房间,循循善诱做起儿子的思想工作来。最后,儿子擦干了眼泪走出了房间,向我道歉,并说他会听我的话,明天在家吃早饭。在儿子的面前,那一刻我似乎赢了,可我却并不感到高兴,反而难过起来。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九

每个人都会做梦,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可以是一个漂亮的发卡,一盒可口的点心,是考试后的'100分,妈妈对我夸奖的笑容……今天,老师说,我们每个人不但要有自己的梦,人人都有一个梦,那14亿个梦,是一道线,穿透世界,无人可挡,那就是中国梦。

那么,什么是中国梦呢?我想应该是国家富强,小朋友们都有新衣服穿,都有快乐的童年;全人类团结,没有战争,没有饥饿;大人们安居乐业,高高兴兴地上班,高高兴兴下班。我们小孩儿能够一块儿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做我们的游戏。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建设一个美丽、洁净的家园,那就是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中国。

老师说,建设美丽中国,我们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看到地上有纸屑,主动弯腰捡起;看到水龙头滴水,把它关紧;看到有人过斑马线时闯红灯,轻轻地拉住他......春天来了,我叫上着爸爸到附近山坡上植树,因为我知道,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种有效方法。我还要叫上妈妈宣传环保知识,动员更多的人加入环保队伍,让天变得更蓝,水变得更绿。我一个人,一家人的力量很微薄,但是如果全中国的孩子都能行动起来,每个中国家庭都行动起来,那就会汇成强大的环保能量,才能建设好美丽中国。这就是我的梦,中国梦!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

几缕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了我那紧闭的双眼上“唔!好刺眼啊!”早晨的起床意味着新生活的来临。

生活如一顿佳肴,把酸、甜,苦、辣四种不同的味道,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理解,组成一桌色味俱全的佳肴。

人有太多的抱怨,但我们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呢?用不同的思维看生活?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一

人的一生中都要做很多的梦。每天在我们的睡眠中,都会做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梦。梦,有开心快乐的、有烦恼忧愁的、有甜蜜美好的、有痛苦悲伤的,还有哭的、喊的、笑的、闹的、跑的、跳的……等等。

每天早上,当我在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我都想抓住一个最美丽的梦,让梦来装点我的生活,让梦把我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更加绚丽辉煌。然而,梦永远都是梦,无法和现实接轨,更不可能实现。但我不会因梦想不能实现而懊悔,也不会因梦想不能实现而颓废。我知道,有梦,就有希望,有梦,就有追求,有梦,生活才会变的更加美好!

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人,不光在睡眠的时候做梦,就是在清醒的时候也爱做梦。每天一个人工作,既没有同事,也没有朋友,更没有休闲假日。工作虽然不累也没有压力,但没有人陪伴,没有人说话,有时候感觉也很寂寞孤单。工作忙的时候还好些,工作清闲的时候,我无事可做,但我也不想白白浪费时间,因此我便开始学习上网。清闲的时候,我就坐在电脑前打发时间,我在网络里采撷知识,吸取精髓,补充能源。然后看看文章,听听音乐,写写心情,在文字的时空里做做各种各样离奇美好的梦。

电脑给我提供了一个做梦的平台,网络给我插上了一双在梦里飞翔的'翅膀。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坐在电脑前,用灵巧的手指在网络里打开我的梦想之门,展开我寻梦的羽翼,在网络里自由自在快乐里翱翔。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这里的知识却是真实的。这里是知识的海洋,这里是知识的宝藏,也是我梦中理想的天堂。在这里我看到了曾经的梦想,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我要在这里展翅翱翔,为实现心中的梦想去拼、去闯!

自从我走进网络,我便喜欢了网络、爱上了网络。网络打开了我的眼界,拓宽了我的胸怀,让我足不出户就能预览到祖国的壮美山河,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全国各地的新闻动态。在这里不用进图书馆,只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看到各类图书,在这里不用翻阅字典,就能在搜索到各种各样的资料;在这里不用进商场就能购买到各种商品。这里是一座巨大的知识宝库,这里是一个美丽王国的宫殿,这里更是我们心灵栖息的精神家园。

网络给我们开辟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在这里人人平等,没有职位的高低,不分贫富贵贱;在这里人们需要的是真诚、理解和尊重。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上网人却是真实的,只有真实的人,才会有真诚的心。虽说网络里鱼龙混杂,好人坏人都有,只要提高警惕,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心态,就能在网络里玩的开心快乐自在。

在我上网这几年的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虽然我们不曾谋面,但我们却同样跳动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我们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不是兄弟姐妹,却亲如兄弟姐妹。真诚的祝福和问候随处可见,朋友们互相的关心和牵挂时时感动着对方,真诚的祝福和问候随处可见,朋友们的纯洁的友谊之情,就像绵绵的春雨一样滋润着我的心田。

在现实生活里,我是实干的。在网络世界里,我是追梦的。网络世界给我带来生命里的春天,使我行将枯萎的生命又焕发了青春的活力。我喜欢蓝天,喜欢白云,总是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变成一朵洁白的云,在天空上自由自在的飘舞,因此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云之梦。就是希望自己在浩瀚的网络时空里,像云一样飘逸悠闲、自由快乐地做各种各样的梦。我要让我的梦,在这虚拟的空间里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二

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关乎樱桃的梦。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人家送了一颗樱桃树给我家。在老家有这样的一句话:樱桃好吃树难栽。爸爸把樱桃树栽在我家门前,也没怎么管它,没想到三年之后,樱桃树竟然开了一朵花,也结了一颗樱桃。过了一年,樱桃树在春寒料峭的时刻,竟然长出一片片新叶,也就在这一年,开满了一树的樱花。樱花真的很美,在落英缤纷时,树叶更茂密了,也结满了樱桃。樱桃很较弱,自然味道也很好,我很喜欢品尝酸酸甜甜的樱桃,也因为这颗樱桃树,从此爱上了吃樱桃。

渐渐的,我去县城读书,每到五月份樱桃成熟的时候,总会选择一个周末回家。看着满树娇红的樱桃,再钻到树中去摘樱桃。那种感觉真的很久违,每次妈妈都担心我从树上掉下来,而爸爸总是把最大的枝桠压弯,让我去摘。

再以后,我工作了,没有时间回老家看那棵樱桃,但在父母的口中听着樱桃的'故事。“今年开了好多花,果实也不错。”“好多学生去摘樱桃吃。”

现在,我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深圳,看不到在老家超市出售的樱桃,但是每次我都会去寻找,可惜找到的只是黑黑的、大颗的车厘子,和我小时候看到的樱桃一点也不样,难道车厘子就是我记忆中的樱桃,我实在不敢苟同。

前几天,老公买了一串红提给我吃,洗完给老公吃一颗后,他说:这个不好吃啊,你怎么一直要吃这个?原来老公记得我爱吃樱桃,就想买给我吃,但是他只记得叫什么子,就买了提子。

离家几年,越发觉得人长大,更怀念以前的东西。记忆总是美好的,因为记忆,我们留存着最初的梦想,因为记忆,我们的生活才更多姿多彩。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三

今天搞卫生,整理柜子里的衣服。

忽然注意到我曾经为仔仔编织的毛线衣。

我看了一下,有好几种颜色。

说真的,看到这些毛衣,突然就想起一个人在乡下带仔仔过日子的时光。

记得仔仔五岁时……

有一次我肚子痛得厉害,我捂着肚子,满头大汗,脸色非常难看。仔仔吓哭了,他抓着我的衣角,泪流满脸地问我:“妈妈你怎么了?妈妈你难受吗?”我还没回答,他就着急地说:“妈妈你快回答我啊!”看到才五岁的仔仔居然会关心着急我,心里酸酸的,但也好感动。

也许是因为仔仔的爸爸不在家,他从小就学会了独立,从小就懂事。

记得有一次,仔仔感冒发高烧39度,我让他服感冒药,他乖乖地听话服药,叫他喝水他就喝水。

到了深夜,我一直坐在床边守护他,不停地给他量体温,同时用酒精调水试擦身体,用物理降温方法给他降温。忙到凌晨三点,仔仔迷迷糊糊地问:“妈妈,我还发烧吗?降下来了吗?”我回答说:“嗯,体温降下来了,不发烧了。”没想到他居然开心地说:“那我不发烧了,妈妈你可以睡觉了。”

突然听到仔仔那么说,我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想不到才五岁的仔仔会说这样的话,我真的很感动。

仔仔七岁上学时,也从不调皮,不吵闹。放学回来,不粘我,不影响我做工作和做家务,放学回到家就搬两张椅子自觉做作业。

到了晚上,他经常要问一句话:“妈妈,你要按摩不?妈妈过来,我帮你按摩额头,捶捶背,不然我睏了会睡着的。”

仔仔就这样,每天都像个小大人一样,不吵不闹,安安分分地陪在我身边。

在我印象中,仔仔从没有惹过事,他比许多小孩早熟懂事。

到小学五年级,带他到市里读书,他下课回家在路上看到学生们打架,回到家他立刻对我说:"妈妈,我在路上看到同学们打架了,有个同学还拿砖头砸人,后来老师过来拉开他们了,好可怕,这城里的学校不好,妈妈,我觉得我还是回乡下读书的好!"听到仔仔的话,我哭笑不得。

仔仔真的很有想法。

十岁时,我问他:“你对爸爸妈妈有什么要求?”他用笔写了一句话:“尊重我个人主张,不能冤枉我!”

看到他写的这句话,我惊呆了!才十岁的仔仔,居然会要求我们尊重他的个人主张!

看到他写的这句话,我知道不能把他当成无知的孩子了。接下来,为了了解他的思想,我开始给他写信,即使他身边,也写信给他。他的回信让我惊讶。

因为我在信中问他:“你算好孩子吗?你认办怎么做才是好孩子?”他回信说:我不算好孩子,我有点贪玩,看到小朋友到我家楼下玩,我做作业时也忍不住跑去玩。还有,好孩子就是在家做力所能及的事,在校是个好学生,这才是孩子。我知道我有点懒,以后会改,我会有分寸的。

看到仔仔的回信,我很惊讶,也很感慨,我想到不到他这么早熟,这么有想法。于是,为了更好了解他,我都用写信方式跟他沟通,而他也把我当朋友,什么都告诉我。

我很爱仔仔,因为仔仔从小就懂事,在校读书还拿到了两千元的奖学金,出来工作几个月,又拿到了优秀员工奖,领了奖牌和500奖金。

仔仔在我心中是最棒的,希望他一直都那么优秀懂事。

仔仔是懂事又孝顺的孩子,直到今天,他还是爱这个家,并且还愿意把心事都告诉我。仔仔,我想对你说:“你是好样的!谢谢你对我一直的信任!谢谢你把我当朋友!”

仔仔,小时候,我陪你一起长大,你长大了,你陪我一起慢慢变老……

仔仔,我爱你!

愿你以后好好工作,努力创造美好生活!

同时,也祝你身体健康,平安快乐!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四

回老家有个四合院,是白墙灰瓦,木窗木柱。

有个小院子,院里有个小菜园,自已担水自已浇。

还能伺弄果苗,能锄草种花。

到冬阳暖和时,抱出被子,院子里牵起绳子,凉晒得暖暖和和的。

偶有三俩个好友过来,泡壶好茶,吹吹牛,打点小麻将,少呡点酒,再睡个午觉。

造个自已工作室,除藏点书外还写点文章,练点字。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五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是成功的,是缤纷多彩的,是与众不同的。可为什么当下,却有那么多的人却禄禄无为,毫无所获呢?有些人抱怨是天的错,是的父母错,是命运的错。却怎么也不承认是自己的错。

我的人生,其实我不明白,也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人生只有走到最后才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可以先给自己规划一个自己想要的人生。但并不是纸上谈兵就可以成功的。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当然还要有自信,不能盲从于别人的说法,要有自己的见解和计划。我的人生是很不确定的,我现在能够有坚强的意志来控制自己的思想,成功是用汗水换回来的,不能只想着眼前快乐的时光,沉迷于精彩的电视剧,正所谓业精于勤荒于媳我必须时时刻刻告诫自己,因为每个人的意志力都和脆弱,很容易摧毁,但是只要你时刻告诫自己它就会变得坚不可摧。

人生地来说就是人的生活,我想要美好的人生,有意志的人生。我现在只有努力地读好书才有可能实现我的梦想,人生就像一座阶梯,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我现在的目标是上一个好的高中,等走完这一步梯我的目标是上一个好的大学,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出国留学,见识一下外国的人情世故和学习方法等,充实自己的人生,让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当然,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也无法预料,只有靠自己从现在开始努力地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的相信这个目标并不是很难实现。

你是否也有你自己的人生计划呢?如果你有你自己的目标和理想的话那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说多了,做少了。其实这才是真。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六

青春期与妄想如何的,其实青春期的时候心理或思维中存在一种空白。因为这个空白有时候会影响到我们心中如何决策与判断,所以我们要不要理它,同时也不要去忙着去理解,其实青春期过后便是我们稳定或内心平衡的人生。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七

今年15岁,她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梳得整整齐齐,那白里透红的脸蛋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透着聪明伶俐。

这几天,姐姐嘴边总挂着两个字:“减肥!”她一有时间就上网查关于减肥的方法,不过妈妈说姐姐身体本来就不好,还减肥。所以妈妈把电脑上了密码,于是姐姐改成去跑步。但是我觉得胖一点没什么不好,还显得可爱一些!

除了身材,最让姐姐操心的就是脸上的痘痘了。最近一段时间,姐姐的额头上长满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痘痘,简直可以和天上的星星媲美。姐姐心急如焚,让妈妈带她去看中医。妈妈说:“这个年龄长痘痘是很正常的,不用看中医。”姐姐见妈妈指望不上,就自己偷偷上网查“去痘小窍门”。她查到吃猪血汤可以去痘痘,就叫妈妈煮猪血汤给她吃。其实姐姐最讨厌吃猪血了,屏住呼吸,居然把一大碗猪血汤吃得见了底!遗憾的是,吃过之后并不见效。姐姐仍然不死心,四处向人打听。前几天她兴冲冲地提回家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我一看,袋子里装的全是什么“去痘洁面乳”、“神奇暗疮水”。晚上,姐姐仔细地阅读着说明书,小心翼翼地往脸上涂着、抹着。最后,她满怀希望地去睡觉了。

姐姐常说:“美丽是一辈子的事。”看来,姐姐的身材和战“痘”,也是一辈子的事业呀。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八

我的人生还只是刚刚开始,但是幼小的我已经体会到了我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心酸。

在我读小学六年级时,我参加了刘老师的成功作文班,既然是成功作文班,当然就要写出成功作文。我第一次进入作文班,刘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让我们来写,刚开始我写的入了神,而后来却应付了事,结果作文评奖时,别人都得了成功作文,而我却只得了范文,想来想去,还是我的不对,我的鼻子陡然一酸,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喜悦。

进入成功作文班之后,我的作文渐渐进步了。熊老师直夸我棒!终于有一天,我写出了一篇有着参赛资格的作文,我怀着喜悦的心情把作文投稿了,没想到第二个月,我的作文发表在《现代教育报》上。那天我一宿都没睡着。妈妈知道此事后,特地奖励了我,奖励了两枝钢笔和一个甜蜜的吻!我心里美滋滋的。

苦辣酸甜。

自从我的成功作文逐渐变多之后,我认为没什么题目能难倒我,可有一天,刘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让我非常苦恼。刘老师看到我苦恼的样子,给我进行了点拨,我恍然大悟,一下子来了灵感,开始“唰唰唰”的写,心里的苦涩变成了喜悦,文字像涓涓细流,都变成了方格字,最终写出了一篇成功作文。整整一个星期里,我都沉浸在喜悦之中!

人生就是要多努力,才会更多的成功,才会有更多的绚丽多彩!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十九

夜未央,烛未灭,允我添一案兽香,拈一支清瘦素笔,以一片赤诚之心笑谈世事无常,红尘中,缘起缘灭,情起时,缘深缘浅。与你游离尘世间谁人惹得人憔悴。

谁云:“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自古三月的南方显得寂静清冷,却唯有花开花败,空留桃树成灾,花开上千,使得俏丽江南裹上一袭清新粉妆,惹得一番我见尤怜。引我孤身至此,立于一派春意绵绵间,冷眼旁观这一处轻浅繁华,乱了谁的发梢,迷了谁的眼眸。清风微漾,送上一缕相思愁,挑起一抹素白,那妆容清丽的女子啊!立于亘古不变的千年古桥上。红唇轻启,哀戚低叹:“陌上红尘终不渡,断桥孤魂怜谁惜。”语罢,只见女子降绡彩袖,翩翩跹跹,轻移莲步舞铃霖,生的一片水袖冷。

这清秀怡人的景啊!为谁幻化出一片万象情深。是为那面容清冷眼眸生出一片水的女儿家罢!她立,一汪清水出芙蓉,满塘荷花羞玉颜,她舞,一世笑颜如花绽,一尺华丽绕足尖,她吟,一缕玉音婉转流,三寸忧伤入心房。

等风来,送相思,情归何处?她哑然。这一世倾城年华,游走于红尘深处,终化作指尖一捧流沙。敌不过眉间一点朱砂,心似流水漂泊。那桥上皓齿明眸的女儿家啊!又在等谁归?尘世蹉跎,浮生若梦。这空城中万物俱寂,淫雨霏霏,我打一把梨花纸伞立足于此山此水,放眼此情此景,一派凛然。有谁知?君可知?愿君知。

曾许诺,纵使待到容颜老去,人世沧桑,无论前世今生,只求一期一会。此生不求做牵牛织女两相望,待到星桥鹊起,方可两两相望。抑或白娘许仙,苦等金山水漫,得以重逢。她艳羡前人的姻缘爱情,超脱世俗,远离凡尘。今生,她只愿得君心,守住一人心。只叹这尘世太过纷扰繁杂,相互撕扯,她开始迷失在这一处烟花水柳之地,何时眼角有泪悄然滑落,打湿荷叶,惊起一滩鸥鹭。犹记西子湖畔,君许红颜不老,他亦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情深之处,扣人心弦。

缱绻情深,缠绵誓言。抵不过天涯两端,挽不回相思红豆,终究红尘一梦。是谁许了来世今生,不羡鸳鸯不羡仙,而今守得空闺怨。我笑,笑得梨花落尽彼岸红,我哭,哭得桃花欲坠雪纷飞。这一生,我踏浮萍来,脚踩誓言过。将回忆烧成茧,任其随风远去。管谁予我烟雨迷离,转身山河永寂。

前世,我为舞女,你为书生。谁道相思无痕?我执念。静坐月光下,捻花绣帕藏相思只将一世繁华献于你;孑然一身,转山转水转佛塔只为转身遇见你。凝眸深处,恰是微微一笑生作倾城,迷了眼眸。你立于菩提树下一袭白衣负手而立,手执羊皮书卷,一尺情深。

那一刻,我舞尽倾城,只换你眉眼间一抹浅笑。你道:姑娘可曾为我起舞?停下舞步,水袖半掩,语笑嫣然,待我朱唇轻启,只道:让公子见笑了。

那一夜,我端坐于铜镜台前,今生最美的容颜只为你绽放,你浅笑,灿若星辰侧身畔,为我描目画眉轻点朱砂,你许我归期半年,待到金榜题名时,便娶我为妻。此番情景刻骨铭心。而我,只愿为你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凄凄惨惨戚戚。我本闺中良家子,二八好时光,却掩木门月冷回旧地,凝眸处寒烟衰草凄。一世诺言温如昔,却是桃花笑尽春风冷,佳人再难觅。

隔天涯不盼此生相见期,今生作罢,知几许多情自伤。当初怒发冲冠为红颜,已是人去楼空虚假意,笑问苍生,锦瑟年华,谁渡我?一人一语一菩提,山水兼程佛堂前,断我一世红尘怨。

我的半傻娘散文通用篇二十

一场大雪,落入眼帘,密密麻麻,密密麻麻。

一个冬天,冻土暖阳,落了又化,落了又化。

母亲说,怀我七月的时候,曾经在百货大楼的门口摔倒,有人冷眼围观却无人搀扶,她一边哭一边推着自行车往家走,一路念叨着“七个月活,八个月死”……我听到这段诉说的时候心里有些难受,但我活过了那个寒冷的季节,降生在了桃花盛开的春天。

也或许源于此,从小到大,我都很畏寒。

1、棉被。

那是一幢最不起眼的红砖楼,水泥色的屋子里,却隐藏着我几乎所有的童年。那个屋子很小,简单的家具陈列,就显得格外拥挤,电视机是老妈的朋友替换下来的,冰箱是攒了一年钱买的,对于现在的我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旧旧的。但三口人,算计着过日子,却幸福。

那些时光于我,很多都变得模糊了,甚至变成了一种感知,但至今存留在心底某处,会不自觉被想起,甚至被怀念。尤其关于冬天,似乎总有很多想说。

那时候,家里应该是有暖气的,但屋子里却似乎从未暖过。内蒙古的冬天,总比想象的要冷一点,睡觉的时候,要盖很厚的棉被才行。北方的棉被,大多应是订做的,菜市场旁边有弹棉花的“艺人”,能把柔软棉絮做成厚实的棉被,而这时常可以吸引我幼时的目光。

父母结婚的时候,老爸什么都没有,摆酒的时候爷爷甚至没来,只托人送了一床棉被。这也是很多年以后,老妈说起时常埋怨的,说爷爷有些薄凉,但这话也只是对我说说,不能被我爸听了去。不过,也大概是这床棉被,帮我们一家三口捱过了最冷的日子。

似乎所有的苦日子,都是因为增添了我。同样的床,要宽敞地睡下三个人,迫不得已要横过来用,每天晚上老爸要多摆一张椅子,用来搭脚,而这一直延续到我小学三年级时候搬家,他们和我才有了独立分开的房间。

冬天最冷的时候,在屋子里哈口气,是素白的,窗子漏风,上面结着厚厚的如同森林一样的窗花,母亲说那是远方的风景,被冻在了窗子上。我想到无比巨大的松树,茂密的针叶如花般绽放,缤纷满目,温暖如春。

但被窝里还是像冰窖一样,要慢慢捂热才行。老妈多是先给我洗漱,于是最先钻被窝的也是我,扒衣服要快,要减少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赶紧跳上床,跐溜躲进被窝里,所有动作要一气呵成,却还是禁不住打着寒颤。或许这种寒冷的感知,就如北方人的性子来得太豪爽了一些,至今难忘。但咬咬牙,过会就会好的。等暖了些,看老妈还没收拾好,我就翻个身,挪到她的位置,把她那里也捂暖。而暖被窝似乎也成了一种习惯,这或许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有成就感的,而这也似乎是我小时候唯一需要忍耐去做的事情。

后来搬了家,我小学三年级,也和父母分了房间,冬天时候屋子还是冷些,但好过很多,还记得那床新被是姑姑做来给我的。高中一年级,第二次搬家,冬天屋子的暖气烧得火热,房间里可以穿夏天的衣服,棉被也被淘汰了,被一直压在衣柜里,再没用过。

没几年读大学,我偏偏要孩子气,想要走远一些,不想再被管束。我印象里的南方,总是小桥流水,青柳燕啼,蔓延着无边无尽的暖意。临行的时候,带了荞麦皮的枕头和一床轻薄的蚕丝被。心想身在他乡,总要有一场安眠,以为这些家当足够了。

关于南方的热,不想过多述说,却是南方冬天的冷,给了我最多折磨。我盖了一冬天的蚕丝被,半夜时常被冻醒,辗转难眠。那时候我不知道被子因为潮湿,时常要晒,另一方面,被子着实太薄,也不够保暖。埋怨诅咒,都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年,我果断把一股霉味的被子扔掉了,换了新被子。那时候心里有一种得意,想着远在他乡,总要对自己好一点,可无论怎样,被子总有一天会沾染了潮气,变得不再温暖。

原来离开家,才知道,还是记忆中的棉被更温暖。

2、雪人。

冬天的时候,多只能窝在家里,而最盼望的莫过于是下一场雪。童年时候的雪,总是漫天散落,一团一团的,一下就是一整夜。雪夜的天空是橘红色的,雪落得轻而缓,似乎连时间也变得很慢很慢。这就是北方的冬天里,最安心柔软的部分。

我要用手掌,把那片森林一样的冰花融化掉,等河流洒落窗台,才能窥视到外面的世界。白色的土坯房屋顶,白色的枝桠,白色的小路延伸到白色的远方。一切都在阳光照耀下,美好得不言而喻。我终于有借口出门了,老爸耐不住我反复提议,终会答应陪我去堆雪人。

全副武装,毛衣毛裤,帽子手套。小时候落的雪,很厚实,又很黏,轻轻一捧,就能轻易合二为一。总感觉这座重工业城市,后来很多年再没下过这样的雪。是我变了,还是城市变了,都不可知,终归是那个红色的砖房不见了,连带着那些个飘雪的冬天。

包了雪球,就可以滚了。顺着街坊滚,不一会就是一大团。我和老爸一人一个,他的大一些,我的小一些,两个雪球垒在一起,就几乎完成了。老妈不爱下楼,却也愿意给我两颗纽扣,有了眼睛,雪就可以看到这个世界了。

我知道,描绘一场冬雪,讲述一个雪人,有些乏味。但是,雪人与我,有着不同的含义。独生的孩子,是可以一个人打纸牌的,和雪人对话,也并不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雪人是一个短暂的朋友,随一场天赐降临。我是个不爱讲话的孩子,但我愿意相信,我创造的雪人是有生命的。我每天清晨醒来,等不及穿衣服,第一件事情就是趴窗台,看看雪人是不是还在。

雪人会越来越丑,我们大多隔着窗户相望,直到冬日的某个中午,它就没了形状。

我喜欢缠着老爸给我买花脸雪糕,因为雪人先生就在袋子里。童年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最单纯的感情,哪怕嫉妒还是讨厌,都来得纯粹而理直气壮。

我,父亲,雪人,三个人。这是我冬天里,最美好的景象。

读书以后,每次下雪,也总是很兴奋。同学们都伸着脖子往窗外望,“嘿,下雪了!”

老师常用粉笔擦拍拍讲桌,“又不是没见过,激动啥?”

可不知道为什么,年年下雪,却还是抑制不住。再也不堆雪人了,我多是下了课,踩着雪在校道走走,只听咯吱咯吱响着。下了雪,空气是香的,天气变得没那么冷,常常隐没在烟尘中的延绵青山,也出现在了尘世间。这是冬天给我们北方小城的礼物。

高中几年的圣诞节,都是从平安夜开始下雪,商店门口摆了炭火堆,烧得通红,一边是雪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边,满脸闪着温暖的光。

大学几年,总是在电话里听母亲说,家乡又下雪了。可等到我回家,却总是遇不到,一场大雪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恩赐。我可以得意地和南方的朋友讲,冬天渐冷的日子里,雪是如何肆无忌惮而忧伤的洒落,可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期待。

转而即将毕业,不知道要留在南方,还是归去。母亲总觉得南方气候好些,说不如换个城市,迁徙而生活,安家而立业。

但我不管走在哪里,总会不自觉的想起,那个冬天,那一场雪,那个窗外的雪人。

如果,我做了父亲,我一定要和自己的孩子堆雪人。

那是他的童年,他的冬天,也是我的。

3、晨光。

冬天的太阳,总是和我一样,睡不醒。路途,总是有些遥远,我们摸着黑,前行。

父母都在工厂里上班,工厂里有托儿所,于是他们要带着我上班。

老爸骑自行车,后面是载着老妈抱着我。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厂区上班,从市区连接厂区的沥青马路,翻新了一年又一年,在清晨固定的时间,涌动着浩浩汤汤的大军。那时自行车还是这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那些年,汽车还寥寥无几。

如若下了雪,老妈就要抱着我挤通勤车。这对于我们全家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老妈起床,要一遍又一遍地把我拉起来,帮我穿衣服,冬天的衣服多,左一件右一件的,还要洗脸刷牙。她洗漱的时候,老爸就已经在折被子擦地了。通勤车不等人,于是老妈时常要抱着我一路奔,老爸把我和我妈送上车,才自个骑自行车往单位赶。如果误了车,那就麻烦了,迟到要扣钱,带着我又怕不安全。

我从小晕车,上了车就哭闹,我妈总是妄图分散我的注意力,指着车窗外的雕塑让我看。窗外是密密麻麻奔忙的人,冲着一个方向奔涌,至今未变。很难想像,我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我想我算是是最年轻的上班族了。现在看来,父母的辛苦不言而喻,年轻什么都没有,还要养个笨小孩。

小学未搬家前,老爸每天有个任务,就是骑自行车送我上学。我不爱收拾书包,所以总是拖拖拉拉弄到早晨才忙碌。睡不醒不说,还要丢三落四地整理课本文具,记得老师写在我学生手册上的一句。

评语。

就是,经常迟到,不早退。

冬天天亮得晚,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声控灯,出门下楼梯还要靠手电筒。老爸骑车载我,我背着书包,抱着我爸腰,不知不觉就能睡着。突然脑袋一个失重才惊醒,老爸能感觉到,叹着气,“怎么又睡着了?”天蒙蒙亮,街上又时常裹着厚厚的雾气,几米见不到人。我眨眨眼,看着模糊的世界,禁不住再次瞌睡。

我那里的高中,很少寄宿,依旧要清晨赶路,那时候我早就开始自己骑自行车上学了。骑自行车从来不戴手套,从小养成的毛病,冻手就往校服袖口里缩,到现在都改不掉。冬天天冷的时候,自行车似乎也特别容易坏,最怕早上一跨上冰凉的自行车,发觉车胎是瘪瘪的。

一路摸黑推着往前跑,能碰到修车的大爷摆摊了,那是幸运的,来不及检查是不是扎了车胎,花两毛钱用气管子赶紧打了气就往学校狂蹬,要在气漏完前到达学校。

下了雪也要骑自行车,路上的雪有时候是毫无瑕疵的,直到我的车轮碾过两条印记。街灯昏黄,彻夜照着,天黑得透彻,雪映着这橘子一样的色彩,覆盖在地面,我们看不到哪里有冰,会不会摔倒全看命。

我也摔过,不止一次。冬天的城市被冻得僵硬,撞上去生疼。站起来,拍拍雪,继续骑行。中午暖的时候雪会化,晚上又冻成了冰,自行车倾轧形成了冰棱,我亲眼看到过,一片冰划破了一辆自行车的外胎,雪上染了血。

现在想想,冬天的清晨,简直是辛酸血泪史,小城里的我们,总是在黑暗中前行,为了一场明媚的未来。工作,读书,我们在路上,就算再迟,晨光总会照耀。等马路两旁的桃花,都盛开了,相信一切就都好了。

4、冬食。

内蒙人吃烩菜,有点类似炖菜。主角万变不离其宗,白菜、豆角,土豆、粉条……。

小时候,一到冬天,家家户户储存白菜和大葱。卖菜的大车停在家门口,一户人家三口人,买个一百来斤白菜都算少。简单把菜扒一扒,就铺放在外面晒。小区门前,放眼望去全是菜。等晒得有些干了,就搬回家,放在阴台上,冬天随吃随取。

我总是抱怨,怎么今天又吃这些。母亲总是回我一句,冬天了,你还想吃啥。

所以印象里的冬天,总是没什么东西可吃,有时候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就很满足了,因为西红柿可是母亲秋天选好的冻在冰箱里的。说起这个,要提起来,因为母亲爱吃甜食,她还喜欢天还没冷的时候买些草莓冻在冰箱里,等到了冬天,就熬了草莓酱,甜滋滋的。

后来,似乎是蔬菜大棚兴起的缘故,或是南北交通也方便了,冬天也能吃到各色蔬菜了,囤积白菜大葱的人就很少了。但老妈还是习惯在冬天,做一样的菜。

“为什么今天又吃这个?”

“冬天了,你还想吃什么?”

“明明超市什么都有得卖!”

对话增加了一句,但是烩菜依旧不变。在南方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总会想老妈的烩菜,明明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白菜土豆,以为早就烦腻了,却发现,这是味蕾早已经有了依赖。

内蒙的食物中,羊肉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饺子永远都是羊肉馅的,从我太姥,到我姥姥,再到我妈,拌了肉馅,包了饺子,煮出来出了锅,都是倒进一个很喜庆的大盘子里,图案就像大家熟知的那种旧脸盆,关键是,味道都是一模一样的。这是家庭中的一种延续和传承,而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失去的味道。

冬天的早晨,如果时间足够,一碗滚着辣汤的羊杂碎,能让你顿时全身火热起来。南方人会很难想象,早点可以是如此的重口味,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地道的滋味。辣汤里撒了芫荽,浓郁的火辣羊汤里就散发出丝丝清香,配一个松软的花卷,来一碟泡菜,热腾腾下肚,再舒服不过。

冬天吃火锅,吃到满头大汗才尽兴。老北京清汤铜锅涮,下了内蒙的手切羊肉,几秒变色,肉质鲜嫩,蘸了调味的浓浓芝麻酱,大口咀嚼。配了糖蒜,可谓滋味十足。走出店门,隔老远都闻得到您老身上的羊肉味,随便碰一熟人,不用细闻,“嘿,吃涮羊肉了吧。”

不过说起来,却也是这些年生活条件渐好,才能如此频繁地享受这些美食。但有一点,我总觉得,这些年虽然生活条件好了,可年味却越来越淡了。

小时候过年,几家人凑在一起,忙忙碌碌准备一顿年夜饭。今年在我家,明年在他家,不管屋子是大是小,围坐在一起就很开心,难得所有人在一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年夜饭就成了负担,大家便都不张罗了。

于是,母亲就每年订了饭店,点上一大桌饭菜,热闹也热闹,说说一年大家过得如何,喝多了,大爷们也会怀念爷爷,掉眼泪。但终归是各家的儿女大了,而他们老了,大概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过得好与不好,都是自家关起门来。年夜饭一结束,就各回各家,简简单单结束这一年。

在北方读书,冬至了,老妈总要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吃饺子,我说这边吃汤圆的。

老爸听到了在一边附和说,不行,还得吃饺子,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

冬天渐冷,有些想家了,也想家中的食物,单调,确是真正的牵连血脉的味道。

活着,不也是单调的事情,但为何如此执着。

5、想你。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我不善于表达爱,但是我此时此刻,想你了。

广州又开始下雨,本不知不觉暖和了些时日,清晨又开始冻手冻脚了。去商店自己买了毛线帽子和手套,甚至厚的衣服,打电话告诉老妈,过年的衣服自己买了,不用她了。这一年,总是莫名开始担心父母的身体,常要嘱咐老妈要运动一下,告诉老爸少喝些酒。

想起之前老妈说给我听的一段对话。一天老妈突发感慨,和我爸说,你说咱俩一直赚钱,就想着以后给他买房买车,辛苦了一辈子,都给儿子了。老爸理所当然地回应道,谁家不是这样?我听到的时候笑了,我说,真的不用给我攒钱,我只希望你们过得开心一点。老妈不说话,我仔细想来,他们的很多幸福或许多来自于我。

这些日子,我开始去招聘会,不管有用没用,都去走走,穿得不正式,却也精心收拾过,硬着头皮排长队,这才知道找工作有多难。事后打电话和老妈说,形势不大乐观,老妈问我,要不回家吧?回家也挺好。

我沉默许久说,再等等吧,实在不行,我就回去。独生子终于要独立了,才猛然觉得自己没长大。也或许是自己根本就不愿长大。读书的时候,就盼望工作,觉得经济独立了,就可以享受物质的自由。现在想来,我应该倒退十年,好好读书的。

回不去的是远方。去年冬天,和朋友心血来潮,跑去黄河看日出,北风刮过土丘,我站在冰面上冻到浑身发抖,乌黑的云张牙舞爪,直到看到太阳从冰冻的河面破出的一刹那,我感动得鼻子一酸,想流眼泪,我说我还会回来,因为我生在这里。于这片土地,有太多道不出来的感情,或许温吞,但是异常浓烈。为什么内蒙人走到哪里,都爱聚一大堆朋友,吃肉、喝酒,大概是这骨子里的东西,不愿改,走到哪里都想像在家一样。

冬天里的每一口呼吸,都消耗着这青春和生命。我也想家,想你们,在这寒冷的冬天。

听说家乡下了雪,是不是在等我回去。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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