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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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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大全16篇)
2023-11-11 03:55:51    小编:ZTFB

阅读这本书让我对世界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广阔的想象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认真阅读原文,仔细品味和思考作者的观点和表达方式。其次,我们应该注意整理自己的思路,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社会背景,将书中的内容与现实世界进行联系和对比。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点和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最后,我们应该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让读后感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一

这本小册子我先前已经读过一遍,但当我爱人问起我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时,我竟一时语塞,不知从哪里说起,便问她怎么突然问我这本书的内容?她说是她同事的孩子,一个高中生,被要求读这本书,这个学生读了两页便读不下去了,她同事和她讨论这件事,她想起我读过这本书,于是问我读的感受。

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写的,正是20世纪40年代,他能比较完整地描述传统中国的乡土特色,而21世纪的中国已经是现代化的中国,书中很多传统的礼治、长老权力等现象已经难以找寻,但是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对传统与现代、中国和西洋进行对比,这给了我很大启发。

文中提到,在传统中国,家庭的主轴是父子还有婆媳。父子很好理解,毕竟子承父业在中国是传统,那么婆媳怎么理解?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男是父子相继,女则是婆媳相传,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句话道出了家庭地位的更替。在这个家庭中,主轴的关系是纵向的,要求孝顺,“二十四孝”的精神始终是传统礼治的宣传要点。而如今的现代社会,则是以夫妻为主轴。

在二十世纪初期,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书中提出“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女权运动的胜利,也是家庭结构在现代社会中的展现。

我想到一个例子,一次我和同事在队部门口炒菜,遇到一位老农,目测年龄六十有余,他短短的个头、瘦削的身材,手里夹着点着的香烟,他上来与我们攀谈。他先是啐了一口痰,感慨了一声,说“世道变了!”我和同事大为惊诧,不知他有何冤屈,不方便接他的话。哪知他说了一句“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吭哧吭哧地撅着腚在这炒菜,在俺家,这活儿我从来不屑地干,这都是老娘们儿的活”,我同事倒是极幽默地回了一句“社会越发展,男人地位越下降,城市不如农村啊,农村的老爷们儿地位高”,那老农猛地吸了一口烟,发出爽朗的笑声。

我倒没觉得这有多好笑,联想到我家里爷爷奶奶的地位关系,我每次回家都要帮着奶奶“顶撞”爷爷,但是奶奶好像丝毫没觉得她受爷爷欺负有什么问题,虽然偶尔发两句怨言,却也没什么过激的反应,但是我在城里见到的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大男子主义十分少见,男女争吵也基本上多以女性胜利、男性沉默结束。这似乎无关个人品格,这也许就是乡土中国到现代中国的变化。当然,不可否认的,孝顺等优秀传统文化将继续在现代社会存续并发展,但这些文化的表现形式一定是现代化的,“吃人的礼教”是不可能再回归了的,就如同那作古的帝制一般。

费先生在对乡土社会治理力量的解构上,使用了各种权力来说明,有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以及时势权力,后面两种权力名词为费先生所独创。后来,年高的费先生谈到自己写这本书,做这些讲演的年轻岁月时,他说那是一股子闯劲,虽不成熟却也可爱。我觉得这几种权力的解释太过学术化,我倒不敢说人家不成熟,只不过是因为我是社会学的彻彻底底的门外汉,长老权力、时势权力的解释让我在与实际印证方面犯了难,而我对这些需要体验的社会现象几乎触及极少。

另外,文中提到西方将社会可以分成安稳的阿波罗模式和求变的浮士德模式。乡土特色类似于阿波罗社会,“言必称古”的文化塑造了一个稳定可靠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变迁缓慢的传统中国里,人们最常采用的是用注释的方式来弥补过去的不足,所以那个年代的改革尤其是激进式的改革多半夭折。而现代社会则类似浮士德社会,崇尚个人价值、鼓励积极探索,相信创新创造产生的问题必将也必能由新的创新创造来解决。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二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三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四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 “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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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五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不仅以前的文人在批判国民的劣根性,当下也有很多人在反思。昨天和同学看完了姜文的《让子弹飞》,这是一部很多人期待已久的影片。姜文一改以前怀旧、缓慢、意识流的风格,在这部新片中注入了很多反讽、黑色幽默的东西,使得商业大片的背后也有很多让人反思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国民愚昧自私的劣根性。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出现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六

我觉得我是一个异常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异常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异常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比较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并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一样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并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十分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理解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可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本事。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异常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可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七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八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九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一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是最知名的社会学著作之一。该书是作者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作者描述的乡土中国的形成过程是这样的:农耕生活——封闭自足——熟人社会——差序格局——偏重私德——伦理生活——礼俗社会——教化权力——血缘地缘——强化封闭。通过该分析,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

顾名思义,乡土就是充满了泥土气息的意思,作者说“中国是一个和泥土分不开的民族。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也受到土的束缚”。这个古老的、有5千年历史的民族,而在此之前的岁月,生存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农业。研究乡土中国,也就是在研究这几千年来,世世代代在土地上生存的农民,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存立于世。

5千年到底离我们有多远,假设50岁为一代的话,则传了100代。也就是在这5千年里,我们的文化传承了100次,在这100次的演化中,不断积累、淘汰、脱胎换骨、沉淀,最终形成了当前我们看到的样子。

费孝通则通过他的知灼见识、鞭辟入里为我们进行了底描刻画。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为我们揭开了中国人骨子里掩藏的那些文化特质,差序格局、道德观、名实的分离等等,影响着我们言行举止、为人处事。

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往水面扔一块石头,会发生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石头大小不同,则砸出来的大小不同,而作者正是采用该隐喻来说明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我们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和其他亲密关系为波纹的一个个波心圆。同时波心圆有大小之别,有权势的人可能大到像一个国,穷苦人家则门可罗雀。关系随着波纹向外拓展而渐次弱化,形成序列差序的格局。当然也最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有权势时车水马龙,无权势时人走茶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相信有过国外经历的人,很容易感知到这一点,在中国办事最常被提及的就是私人关系。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往往成了摆设的存在,在私下的链接才是人们常常想走的手段。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攀关系怎么攀,亲戚、同乡、同学、同事、朋友等。七大姑八大姨能往上扯点缘分也会拼命扯,为着后续好办事。

导致差序格局形成的原因,也正是这样在封闭自足的农耕社会、自己自足的熟人社会中形成的一个逻辑自洽的行为模式。差序的背后是伦理,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等不同的这套思想体系下,中国儒家文化的落地生根。靠血缘及其他亲密关系,像水波纹的涟漪一样扩散开去。牵一发动全身,水倒猢狲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是差序格局格局关系最好的注解了。

乡土人的道德观。

道德一词是形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乡土人的道德观是直接朴素的,如果是自己人犯了法,则包庇隐藏,安之若素。如他人犯了法,则大公无私,大义凌然。一旦知道他人是自己人,则马上开始包庇起来,原本的道德、法律、规则统统视而不见。圈内圈外是利益的分割线,为了个人可以损失国家利益,为了家族可以损害他人。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公德和私德没有清晰的界限。在这种含混中,磨平了规则的界线。回看现实,大家拼命要融入圈子,获得庇护,也是原来本乡本色的道德观念延续。

由于差序格局是由己及人,由内向外。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同时将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么?他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何为名实的分离。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故事,天子是名,诸侯是实。注重名正言顺,即便名正,面子对,里子是虚的,也在所不惜。注重表面无违,这种对名的注重,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

回顾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环境固定,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儒家所注重的“孝”道,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就是“无违”也就是承认长老权利。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保持他们的权力,子弟们在无违的标准中接受传统的统治。费孝通写到“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

在慢速发展的社会中面子是一套,里子是一套,名和实分离。由于这种文化的影响和传承,虽然时代变化的速度加快了,但是名和实分离的现象仍然随处可见。但当变化快之后,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就会不断发生,长老的权利也会逐渐缩小。

写在最后。

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除了差序格局、道德观、名实分离等。本书的其他章节,“家族”告诉我们乡土社会中国的家庭并非以夫妻为主轴,而是以父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男女有别”则指出传统社会的婚姻和爱情关系不大,两性结合更多是为了分工协作,为社群制造安稳。等等,每一种耳熟但是不能清楚说明的现象,都能在书中找到深刻的解读。

这是一本读来颇为生拗,但是一旦读顺就惊为天人的书籍,是对乡土中国的一次完整清晰的梳理。后续陆续有很多和中国乡土相关的研究,但是都没有这本书带来的震撼让人震惊。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乡土中国》是讲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代表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人性发生的一些重要变化,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而有了“计划”。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的城镇化率从10。64%~64。72。58%,越来越多的人从乡土来到了城镇。无论我们现在如何说明自己的现代化,乡土的文化已经融入了我们的骨血,流淌在我们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行为中。当我们对自己困惑时,可以翻翻《乡土中国》,回到一切的起点。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二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三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近日学有余闲,我又一次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于是草拟成文,和众位学子齐分享。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

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

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关系。

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

《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四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五

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篇十六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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