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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请假规章制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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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请假规章制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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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规章制度篇一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所有员工。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请假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种类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 请假程序

第四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 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 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请假标准

第九条 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 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 假期工资核算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 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 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第十五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 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请假规章制度篇三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管理:

1、 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

2、 各部门应设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1日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考勤和核实考勤记录。

3、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虚报。漏报者每次罚款20元;虚报者每次罚款20元,并记警告处分一次。其他员工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警告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考勤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

5、 员工上班每天应该提早10人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不准违反规定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五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 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半天者罚款 元;旷工一天者罚款元。连续旷工 天或当月累计旷工 天者,予辞退。连续旷工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 天者,予以开除。

6、 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 元,当月累计次记行政警告一次。

第三章 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四条 请假规定:

1、除每周限定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含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有效。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经批准的请假单,交考勤员,方可离岗。

2、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

3、请假期满,向直接上级销假。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4、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 请假批准权限:

分支机构员工请假

1、普通员工请假 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天以上,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 天(含),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副厂长请假 天(含),由厂长审批; 天至 天(含)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厂长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本部人员请假

1、 普通员工请假 天(含)由直接上级审批,超出 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 副总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所有“请假单”均需随当月考勤报表汇总至人力资源部,以备审核。

第四章 加班规定

第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公司实行第周40小时工作制。

第九条 部门统一安排的`加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填写《加班记录表》。

第十条 个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由加班人填写《加班记录表》,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记入考勤。

第十一条 《加班记录表》包括加班人、加班时间、完成任务、上级审批等内容。

第十二条 《加班记录表》随考勤表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公司按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第五章 休假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 请假和当年奖金有直接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部人员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根据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现将项目部请销假制度规定通知如下:

一、因事请假(探亲假、婚假、出差等),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内者,由部室或主管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必须经过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

二、请假人员事先须到项目部办公室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休假期间,需要延假者,必须提前向项目部主管领导申请续假,无故延假者按旷工处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旷工15天以上者将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四、所有休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及时销假,同时到项目部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并一次罚款2000元。因旷工误事或对本项目部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宝兰客专项目部 2015年3月14日

关于规范请假、休假制度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严肃组织纪律,规范请假休假行为,严格执行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请假休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因公或因私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临时出门须填写《xx第一中学教职工临时出门证》,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的需填写《xx第一中学教职工请假单》。以下简称《出门证》和《请假单》。

2、《出门证》一式两份,用于临时因公、因私出门办事,需科室负责人签字,一份交校办xx老师处,一份交学校门卫后方可出门。

3、《请假单》一式两份,用于半天以上的月公休假、病假、事假、工伤、丧假、婚假、产假、公事、探亲等。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需科室负责人签字,3天以内的需主管主任签字,4-7天需主管校长签字,7天以上须校长签字。教师须报教务处一份(xx老师负责)、校办一份(xx老师负责);行政人员报校办一份留底。教师每月公休假为两个半天,行政人员为一个半天。当月公休假未休不累计到下个月。

4、休产假需提前在校办办理请假手续,由科室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收假时凭请假单,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证书等,于校医务室核准应享受的产假后,在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5、婴儿在一周岁之内的女教工,每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在当日累计使用。每多增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申请人可提出使用哺乳假的书面申请,并经科室主任签字,交校医务室核准应享受的有效期限后,交校办报备。申请人需按照实际出勤时间打卡考勤。

xx第一中学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请假规章制度篇四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生产技术部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生产技术部的正常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公司生产车间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

1、车间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职工请假须提前1天口头征得班长同意,再索取请假条填写。职工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经班长同意签字方可。(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3、班长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批假。超过1天的假期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

4、一般情况下,职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前来或打电话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职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

6、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奖惩制度

1、 未经批准私自旷工者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2、 请假期到期不回且未经请示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3、 特殊状况未写请假条者,回厂当天必须将假条补上,若当天未补,罚款20元。

4、 当月请假次数超过两次或请假超过三天者,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励。

青岛塑盛包装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 13 日

为规范公司管理层请假管理,统一请假政策,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管理人员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直接领导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并将请假条交与直接领导。

3、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批假。

4、管理人员请病假,不超过一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一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直接领导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请假超过两日的,上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如不及时销假按旷工计。

7、直接领导须关注管理人员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告知厂办。

8、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以及本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9、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请假规章制度篇五

1、全体老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别状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学校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老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支配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老师必需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请假规章制度篇六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赐予老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老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支配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详细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学校老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老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学校老师请假制度》。

4、产假老师方案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方案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老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老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详细状况而定。

7、丧假老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缘由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老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缘由,老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依据详细状况赐予适当假期。

10、老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学校老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支配其他老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老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连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14、老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支配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老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别状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详细状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假规章制度篇七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老师向教研组长请假,有课的老师向教育处请假,行政人员向值班领导请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须到教育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批报,并将假条交至教育处,有课的老师请假必需填写调课意向,待支配好调课、代课手续以后方能离校。

3、请假手续要齐全,在校请假必需填请假单并报批。特别状况,必需电话通知或代请假。返校后一周内必需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4、全部的请假手续,各教研组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育处存档,教研组要仔细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1、迟到时间规定为10分钟之内,超过1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2、中途请假外出,1小时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1小时按课时考勤,超过2小时,按半天计算。

3、学校照看每位老师每学期因特别状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照看的状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育处支配其他老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该节课时费,每代上一节课加该节课时费。

5、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无故不上课者作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发10元。旷工一天扣发50元。旷工状况记录后,作为老师学期考核依据。旷工状况经教育不改上报教育局赐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因培训、函授而缺课的,须补齐课时,不能支配补齐的,则扣相应的课时。

7、老师参与各类教研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返校。如有特别缘由不能准时返校,须马上电话通知教育处,否则作事假处理。

8、全部请假,除扣发学校规定的课时外,还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扣发工资。

1、病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病历、处方、发票、请假证明四证俱全,有重大疾病的凭病例不扣款。

教学人员5元/天,行管人员5元/天。

2、事假:

教学人员、行管人员20元/天,把课程补齐不丢课10元/天。

3、旷工:

教学人员50元/天,行管人员50元/天。

5、学校各种会议及活动(升旗仪式、教工大会、班级会议、教研组会议、班主任会议及学校提前通知的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5元/次,请假10元/次,旷工20元/次,事后请假无效。

6、考试、阅卷:

缺席:按旷工论处,50元/次;。

迟到:点名未到扣10元/次;正式考试铃响未到扣30元/次。

以上各条款国家规定的婚、丧假除外,婚假原则上应支配在假期。

以上规定如与上级文件不相符合,以上级文件为准。

请假规章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保障员工工作效率及应有福利,而制定以下条例:

一、请假:

1、请假须按标准格式填写请假条。

2、请假一天内须有主管签字,两天内须有前厅经理签字,三天(含)以内须有部门经理签字,三天以上须有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无效,假条应当天及时报到考勤员处备案。

3、正常情况下,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均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须经经理批准,消假后及时补假条,并说明原因。

4、无故超假视为旷工。

5、请假连续四天以上(含四天)调休自动取消。

二、正常休班:

1、根据班组自定的轮休表,每周可休班一天,每月正常休班总计不得超过四天。

2、有特殊情况休班可调节到他日,但必须报主管批准,领班级以上人员必须由经理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3、休班期间正常发全额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必须持批准后的书面假条,报考勤员备案方可生效。

2、请事假期间,不发任何工资。

四、病假:

1、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市级以上)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历本及正式医疗发票,报部门审核批准并进行考勤备案后方可生效。

2、请病假期间,只发放本人的基本工资。

五、年休假期:

1、工作年限满一年时,可享受有薪年假3天;

2、工作年限满五年时,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7天;

3、工作年限满十年时,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14天。

六、法定假期,工资正常全额发放。

七、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以上假期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轮流休息。法定假期允许用于抵消本人的事假和病假。

请假规章制度篇九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

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

累计1天以内扣15元;。

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

累计3天以内扣50元;。

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19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19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19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19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并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榷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榷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二

1、 社区矫正人员因正当理由需离开居住的区县(市)范围,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具保人的具保书。

2、社区矫正人员离开居住的区县(市)范围,一次请假7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并报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备案;一次请假超过7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市社区矫正工作办批准,但不得超过一个月。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3、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非因治疗、护理的特殊需要,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确需转诊证明。

4、 社区矫正人员应在批准请假外出到期次日前向司法所报告销假。社区矫正人员在批准外出请假期间的教育和社区服务,在返回原固定居住地销假后一并进行。对拒不接受集中教育和参加社区服务的社区矫正人员,不得批准其继续外出就业,并按考核内容给予相应处罚。

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以居委会为单位做好考勤登记,每月出勤在岗情况上墙公布,并于次月5日之内将考勤情况报送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出勤情况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随机抽查,将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及年终考核的依据。如在一年内被抽查到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现象达三次以上者,将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请假制度

1.审批权限: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副主任、委员由居委会主任审批,书记、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两天以上的病、事假和其他原因的请假,须持请假条和有关证明,经过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审批。对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批,擅离职守的视同旷工。凡无故旷工累计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2.事假:凡当月申请事假超过两天,按个人月平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扣发。

3.病假:凡请两天以上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当月病假超过3天,按个人月平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扣发。

予休假14天,超过天数视同病假。计划外人流、引产休假原则上一年不能超过一次。

5.婚假:正常婚假5天,双方均晚婚可享受15天婚假。

6.丧假:直系亲属逝世丧假3天,亲属在省外的可加路途天数3天。

7.申请国内探亲、旅游等应事先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8.公休假:居委会干部,凡在街道服务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7天的公休假;满五年的,每年可享受5天的公休假;5年以下的,每年可享受3天的公休假,公休假不可累计。副主任、委员由居委会主任审批,书记、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

此制度自2015年1月开始实行,如果与上级制度有违背,以上级制度为准。

东山区光宇街道办事处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三明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司总经理室批准不做日常考勤岗位的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出勤

第三条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

第四条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90分钟之内到岗为迟到;上午12:00及下午17:30(夏时制为18:0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5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不签到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4.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六条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补休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请婚假、年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再送公司分管副总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病假

1.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4.病假可用年假冲消,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事假

3.事假可用年假冲抵,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婚假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实行晚婚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职工婚假为15日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婚假只能在领取结婚证当年内休完,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第十三条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第十四条年假

2.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5.员工休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第十五条产假轻松写作-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在上班时间可安排45分钟到60分钟的休息时间;

5.女职工在产假休满到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享受两次,每次30分钟的哺乳假,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出一小时。

第十六条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享受产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陪产假

晚育者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3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男方护理假7日。

第十八条探亲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和父母不在一地生活跨省,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

4、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给予往还路程时间;

6、员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及津补贴照发,路费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补休假

2.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至晚上9点以后的,给半天补休时间;

3.各部门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本单位员工补休时间,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

4.如享受公司加班补贴的,不再安排补休时间。

第二十条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假期及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签到的,应当事先向其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向办公室补交请假说明。

第二十三条严禁托人、代人签到。

第二十四条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5日至次月5日。

第五章扣款

第二十五条病假处理方式

3.一年中病假时间超过180天的,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工资和其他补贴的80%扣除。

第二十六条事假处理方式好文章尽在

1.事假为无薪假期,即按当日工资和补贴的100%扣除;

3.一年中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不得享受公司年终奖金及福利,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第二十七条迟到或早退处理方式

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扣款30元。

第二十八条旷工处理方式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工资和补贴计算的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但旷工每半天的扣款不小于80元人民币,一天的扣款不少于160元人民币。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九条未签到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三十条凡发现托人代人签到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第三十一条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陪产假、补休假及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交通午餐补贴和加班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xx-xx保险公司xx中心支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完成各科教学任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对教师请假与调课、代课作如下规定:

1、教师原则上须按课表完成学科教学任务,不私自调课、代课;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主动说明情况。

2、因事、病、婚、丧等原因请假者,学校提倡教师调课,如有实际困难可以向教学处申请代课。

3、学校外派公出的教师:2天以内,原则上安排调课; 3-4天原则上安排调、代结合;4天以上可以申请代课。

4、所有调课、代课均需由教师本人出面,一般提前三天办理请假与调代课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曹村镇第二小学教职工请假表》或《曹村镇第二小学调课表》(电子),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课(含代班主任)原则上均有教师本人调好,三天以上的课由教学处安排调课,代课由教学处统一安排。

5、因紧急事件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告知教学处口头请假,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未准假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6、需要代课的老师,需向承代教师交待教学进度,交接好相关事务;班主任外出须落实好班级工作。

7、一般情况下,每学期每门课程调课、代课学时数累计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10%。

8、学校对每位教师每学期外出天数作以下控制:

学校中层干部学期外出天数累计达12天,学科骨干教师一学期外出天数累计达8天,其他教师学期外出天数累计达5天者,若再需外出,必须经过校长特别批准。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四

1、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3、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精选14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

酒店引导语: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酒店员工请假......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五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

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p。

周年。

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

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

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

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六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所有员工。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

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其它规定。

1、、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

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

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根据《中共山西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编外用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5]38号)精神,我校于2015年3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制定了学校上岗请假制度:

一、上岗制度:

教职工实行全员上岗,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8时40分前签到,过期不候。不准代签、补签。8时40分值班领导把签到表送交校长办公室。值班领导要值好勤,把好关,认真负责,做到公平、公正。

基于我校特殊情况,除教学岗位外,还设置门卫岗、厕所岗、锅炉岗和食堂岗。门卫岗六人,全年白班(包括假期),基数是0.8,六日安排两人,绩效基数与前者一样,厕所岗1人,绩效基数0.5,锅炉岗2人,食堂岗3人,绩效基数都是0.5,要求各岗位人员各行其职,各负其职。

二、请假制度:

不享受当月的绩效。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天扣50元。经领导批评后仍不执行请假制度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报停工资。

大同市吴官屯学校

2015年3月21日

为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特此规范请假制度。

一、请假手续

1、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以及外出开会、学习、科研出差或参加学校派出的各类公务活动,必须办理填写请假条并履行请假手续,。

2、病假、计划生育假等必须出示市公费医疗机构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书。

3、教师因事、因病需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要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以便安排调整工作。

4、除特殊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办请假一律无效。

5、任何人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口头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概作旷工处理。

二、批准权限及请假期间的待遇 

1. 凡科研项目出差者需呈报主管科研的院长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凡教学项目出差者需呈报主管教学的院长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确需调课者要向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调课手续。其他事由的请假需呈报院长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2.教职工各类别请假的期限及相关待遇遵照《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规定》;女教师一学期不承担计划内教学任务者产假至少按三个月计算。

三、销假及校、院开会请假制度

1.职工请假期满应及时到相应批准部门履行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按旷工对待。

2.校、学院开会、学院集体活动(院工会组织的纯旅游活动除外)事前在网上公布开会(活动)的时间、地点,到会者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如上课或出公差需事前向主管院长请假,上课课时由教务办公室严格核对,事假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教学补助100元。

希望全院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真正树立起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好我院的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

工商管理学院请假条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八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教师向教研组长请假,有课的教师向教导处请假,行政人员向值班领导请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须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批报,并将假条交至教导处,有课的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调课意向,待安排好调课、代课手续以后方能离校。

3、请假手续要齐全,在校请假必须填请假单并报批。特殊情况,必须电话通知或代请假。返校后一周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4、所有的请假手续,各教研组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导处存档,教研组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1、迟到时间规定为10分钟之内,超过1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2、中途请假外出,1小时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1小时按课时考勤,超过2小时,按半天计算。

3、学校照顾每位教师每学期因特殊情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照顾的情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导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该节课时费,每代上一节课加该节课时费。

5、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无故不上课者作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发10元。旷工一天扣发50元。旷工情况记录后,作为教师学期考核依据。旷工情况经教育不改上报教育局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因培训、函授而缺课的,须补齐课时,不能安排补齐的,则扣相应的课时。

7、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须立即电话通知教导处,否则作事假处理。

8、所有请假,除扣发学校规定的课时外,还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扣发工资。

1、病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病历、处方、发票、请假证明四证俱全,有重大疾病的凭病例不扣款。

教学人员5元/天,行管人员5元/天。

2、事假:

教学人员、行管人员20元/天,把课程补齐不丢课10元/天。

3、旷工:

教学人员50元/天,行管人员50元/天。

5、学校各种会议及活动(升旗仪式、教工大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班主任会议及学校提前通知的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5元/次,请假10元/次,旷工20元/次,事后请假无效。

6、考试、阅卷:

缺席:按旷工论处,50元/次;。

迟到:点名未到扣10元/次;正式考试铃响未到扣30元/次。

以上各条款国家规定的婚、丧假除外,婚假原则上应安排在假期。

以上规定如与上级文件不相符合,以上级文件为准。

请假规章制度篇十九

1、符合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看法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状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依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赐予肯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班级组)签署看法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听从组织调动、沟通和工作安排,不到岗工。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根据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嘉奖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嘉奖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嘉奖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嘉奖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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