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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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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优秀15篇)
2023-11-18 02:53:47    小编:ZTFB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成功的因素,也能够发现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写总结之前要进行多次修改和润色,确保文笔流畅、条理清晰,准确地传达自己的意思。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领略以下总结范文,它们都是作者经过深思熟虑后的表达。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一

本书是黄健翔的自传性作品,主要讲述以来黄健翔的人生历程。作者以一名普通体育解说员的眼光,全景式地审视并评判中国足球及世界足球,同时也展现重大国际体育赛事中的方方面面。作品内容涉及中国与卡塔尔世界杯十强赛事件的前前后后与内幕事件,中国队两任外籍主教练米卢与阿里汉鲜为人知的故事,并有作者同诸多公众人物白岩松、刘建宏、王小丫和张靓颖等人交往的生活花絮及精彩人生片段。

目录自序作者简介内容摘要自序。

心情。

写完这本书,我就失去了写作的兴趣和灵感,以至于为了这篇序文,编辑们足足又等了两周。我的苦恼是,不知道再说点什么好,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给自己的书写序。

经历。

有一天下午,开车走在北京的二环路上,晴空万里,微风拂面,金色的阳光迎面照进车里,让人的心情顿时开朗起来。在过去几个月,我的生活分崩离析一片混乱,感受到人性的种种复杂与不堪,同时又突然要面对很多的琐碎家常,内心世界与现实生活都充满了痛苦的挣扎,因而一直十分压抑悲观,甚至有些厌世。而这一缕初春的阳光,让我猛然想到:要感谢生活,感谢这段经历,因为有了这样的一段生活,我的人生才更加充实、精彩,才有了更多的味道。在这一瞬间,我也想起了自己读过的马拉多纳的自传,想起了自传开头那很长很长的一个“感谢”,迭戈在那里感谢了数以百计的人,我知道或者不知道的人。我曾经在读完他的自传后很不理解地嘲笑过他这超长的感谢名单。而在这个下午,在这个时刻,我竟突然明白了马拉多纳的初衷:能够像这样的活着,别说活一生,就是活几天,也已经足够精彩足够快乐――偌大个世界,有几个人能够这样痛快地活一次?当然要心存感激,感谢所有和自己的生活有关系的人。我甚至理解了我国的游泳名将罗雪娟的名言:我要感谢所有恨我的人!

感谢亲人。

于是,我由衷地写出了下面这些感谢: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人,没有你们的喜爱和理解,我是不会坚持到今天的。感谢所有恨我讨厌我的人,没有你们的存在,我也就失去了进步的意义,甚至失去了再干下去的兴趣。为了你们而干下去,对我这样一个奇怪的人来说,是一种奇怪的推动。感谢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这么大个世界,那么多的人,您凭什么就要知道我的名字呢?真的要感谢。感谢我的父母,你们操劳了一生,儿子本来应该让你们安度晚年享享清福,没想到自己都快40岁了,又重新回到你们身边,要你们为我,还有你们孙女的健康成长操心受累。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无论是我书中提到名字的,还是没有提到的。无论是我们有过私人交往的,还是没有的。你们都是我应该感谢的人。

感谢生活。

感谢我的书中提到的所有的人,包括批评过我和被我批评过的.人,议论过我和被我议论过的人,因为,你们都是我生命历程的一部分。感谢我十几年的解说生涯里说过的所有名字,去过的所有体育场,你们都是我生命的标点。感谢我学生时代的老师,特别要提体育老师,我的母校,还有我的同学。因为,正是与你们共度的时光,给了我今天的力量,决定了现在的人生方向。感谢所有爱过我的人和我爱过的人,感谢爱。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有了爱,什么都可以。

感谢足球。

感谢足球,是她的魅力给了我今天所拥有的一切:荣誉、名气、工作,甚至更多。感谢生活,感谢cctv5。《像男人那样去战斗》原本只是我写过的一篇足球评论的标题。书稿未成之前,我把它作为暂时的书名。但它却在我的朋友圈中流传开来。他们用这个标题写了不少评论。既然大家都喜欢这样的题目,我就把它当做书名和勉励我的话吧。其实,经历了真正的战斗的人才能理解,在生活这个战场上,并非只需要舞刀弄枪或赤膊上阵,“战斗”也包含着隐忍、克制、宽容与从容不迫,有时,微笑着面对一切,也是一种战斗。随着年龄的增加,我更喜欢后者。其实,和平年代哪有什么真正的战斗。一个人,只要战胜自己,做好自己,他就是胜利的。

作者简介。

黄健翔,1968年出生在内蒙古,九岁到南京,中学毕业到北京读大学。一个既非广播电视科班出身,又非新闻专业高才生,更没在体育专业院校镀过金的人,一不小心进入了电视体育解说这一行,一干就是十几年。据不完全统计,十几年来共完成1800场足球直播解说,是一个吃“开口饭”的人。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个“说球的”。平时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周末的夜晚,也会在闲暇时间舞文弄墨写点儿体育评论,一来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不吐不快,二来为保持读书人文化人的思索能力。曾经在20出过一本书《歪批足球》。

内容摘要。

在我刚出道不久,世界杯前后,有些资深的老球迷给我来信,希望我在解说中加入一点幽默元素。不过当时我的想法是,首先要让足球解说准确化、专业化,不要说外行话;第二要把足球比赛的特殊情绪传递出来,要带着观众煽情,要看进去,还要看懂。那时候,我不太理解幽默的特殊性,觉得体育本身就是一个对抗、较劲的事情,怎么幽默啊?拿谁开玩笑?人不到一定的年龄,没有一定的经历是做不到某些事的――比如幽默。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二

也许因为生活经历的不同,很多年来,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饮酒习惯和对酒文化的认识,和他生活成长的环境有很大关系。书中描写的豪饮者也多为江湖豪杰,文人雅士,而记录女人豪饮的文字并无多少。因此,很多年来我一直认为,喝酒那是男人们的事,与女人并无太多的联系。

我祖籍是广东梅州,但自己却长期生活在北方,所以,对于南方和北方不同的饮酒风格,比别人有着更多的了解。

说到喝酒,客家人十分热情好客那是远近闻名的。每当喜庆之时或亲朋好友到来,他们都喜欢以家酿米酒相待。客家人喝酒十分讲究摆酒席,摆酒设宴是客家人的重要社交往来。摆酒通常用四方四正的大方桌,在酒宴上要论尊卑排座次,宣扬敬老爱幼,尊师重教,和亲睦邻。客家人的乡村酒席,传承着客家人原汁原味的饮食习俗,在一道道熟悉的菜肴中,人们谈笑风声间和着酒“色”生香,你来我往的敬酒过程,在人们的心中潜移默化着乡间的温情幸福。那时我年龄尚小,不懂猜拳的游戏规则,但每当身处这样的场合,我心中的情绪常常被那种热闹的气氛所感染。很多年过去了,这样的场景还记忆犹新。

说起喝酒的话题,我有着自己的理解,中国人好客,这是民族的优良传统。所以,中国的男人是不能不喝酒的。当久别重逢之际,好友相聚之时,或有喜庆之事,畅快之谈,则不可不醉;心有烦忧,生离死别之时,则不能不醉。无论醉与非醉,我认为,均可理解。但是,饮酒需有节制。所以,平时适量饮酒,有益于身心健康。有时闺蜜朋友间小酌小饮,我偶尔兴起,也会迎合着喝上一点红酒,但也从未曾酒醉失态过。

在新疆生活多年,也许因为这里地处祖国的西北边陲,因为民族和地域不同,形成了和内地不一样的酒文化,喝酒的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差别。南方人饮酒儒雅,新疆人喝酒豪爽,新疆人喝酒时不是去品、去抿,而是仰脖“咕噜”一大口,那烈酒就如奔腾的野马直接涌进胃中,没见过这阵势的内地人常常会被这种喝法“震”住。

其实,这不是我同学一个人的感受,每个到过新疆的内地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新疆人好客,主人招待客人的饭菜花样也很多,待客人吃饱后,主人会拿着两个杯子,自己先喝一杯,然后两个杯子在客人中传递,在每个人手中传递的过程中,如果你不喝,下一个就没有办法进行,于是在场的客人们不管酒量大小,都得硬着头皮将手中的酒喝下去。豪饮,这就是西北人的饮酒风格。

新疆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区也有着不同的饮酒风俗。在奇台这地方讲究喝“三巡酒” ,那就是用烟盒为标尺,分别将烟盒平躺、横放、站立三种高度,以此为深度倒三杯酒,必须遵从这种规定喝上三巡。在新疆这辽阔的土地上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一瓶两瓶无所谓,三瓶五瓶喝不醉……我想,这样的酒谣用来形容新疆人喝酒的.风格,恐怕是再贴切不过的了。

生活在新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新疆人过春节时喝酒了。尤其是冬闲时的农民,每逢春节,当地人都喜欢走亲戚串门子,一场子接一场子地喝,一直能喝过了正月十五,那场景真是惊心动魄,而醉酒的人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很多年来,我深切地感受到,对男人来说,酒确实是一个好东西。但喝多了就容易原形毕露,从而吐露真言,喝得恰到好处是最好的感觉,困难的是,这个恰到好处,恰恰不容易把握,很多时候,常常是世人皆醒我独醉。

也许是因为我不喝酒的缘故,在我的心中,总认为人们是闲着没事,才向酒中讨醉的。所以,我不喜欢有人醉酒,尤其不喜欢女人醉酒,因为喝醉了,一伤身体,二不雅观,那是不可取的行为。话虽这样说,但我心里有时也会冒出一种古怪的念头:醉酒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一个女人醉酒呢,是不是别有一番风情?我很奇怪自己有这样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那都是《红楼梦》这书惹的祸。

年少的时候我就喜欢看《红楼梦》一书,当时对宝钗黛玉她们把酒吟诗的情节很是痴迷,尤其是《红楼梦》第六十三回“怡红群芳开夜宴”中,众人行酒抽花名签那一章节写的更是惟妙惟肖,湘云醉眠芍药裀一章节,也是让我读来心醉,这些个个如花般妍丽的女子,使得大观园里处处暗香流动、色彩斑斓,呈现出一派百花齐放、群芳争妍的景象,这些情节始终印满我的记忆。

历史上文人墨客描述酒文化的文字很多,例如元稹《三泉驿》:劝君满盏君莫辞,别后无人共君醉,应该是“饮”; 李白《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应该算是“酣”吧。纵观李白一生,他用三分酒气刺出了光芒万丈的剑气,用七分才气映成金色的月光,可以说一口酒秀出了半个盛唐。而“葡萄美酒夜光杯”这首酒诗佳句,已吟诵了几个世纪,可见西域酒文化之悠久了。这些带着酒味的经典诗作像仙语般流芳于世,句句酒香,陶冶世人,撼动人心。

当然,这些文字也只是在书本上得以解读,因为我不善饮酒,无法感受其中的境界。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我认为在每个地域,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酒文化。新疆是个多民族聚集的地方,特殊的环境,孕育和形成了自身特殊的酒文化。

因为有了诗意的酒,就会有美丽的传说。我所在的这座古城自古以来就有“金古城”、“旱码头”之称。在清代就是新疆四大商埠之一,是古丝绸之路北道重镇。而古城酒始于明代,盛于清朝,具有600年的悠久历史。地生奇台奇,酒源古城古,就这样不起眼的地方,却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

据说:公元前1000—950年,周穆王驾八骏辇车西巡,实现了和西王母的历史性聚会。分别时,王母还亲自盛了一葫芦瑶池圣水,以备穆王路途所需。穆五与西王母惜别后,在返回东土的途中,来到了古城奇台,见路旁水草茂盛,便命手下停车牧马。不小心马惊人翻,碰破了西王母所赐的葫芦,顿时葫芦里的瑶池圣水借天地之灵气、承日月之精华,化做一股纯净、透明、清澈的清泉汩汩流淌。当时正值一位山西的酿酒师傅张氏来奇台古城北斗宫开酿酒作坊,张氏用此水酿酒,入口香甜,堪称酒中上品。从此杏林泉就成了新疆酒的故乡,古城便成了新疆之酒城,古城酒也得益于杏林泉而滋润了西域酒林。

难得十一大假那天我没有扎堆出外去旅游,而是陪着乌鲁木齐来的两个朋友走进了本地这家古老的酒厂。亲口尝了一尝刚出锅的酒,从喉头涌上一股热乎乎、甜丝丝的感觉,全然没有酒的辣味,暖暖的贯通胃部,接待员说这叫“一线天”,但刚出锅的热酒是不能多喝的,超过两杯人就会醉了。一路行来,许多古老而新奇的知识,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见识。享有六百年历史之称的古城酒业已经今非昔比,醇香的美酒,底蕴深厚的酒文化倾倒了四面八方的酒客,这块神奇的宝地已荣升为三a级旅游景区。古城酒文化孕育了奇台人豪爽好客的热情性格,奇台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以“古城”酒为自豪,这是他们无法割舍的故乡情结。

上周末时,在一起跳舞的姐妹们相约在当地热带雨林渡假村活动,席间自然是少不了举杯畅饮。此时,无论是年过六十的姐姐,还是年方三十的小妹妹,大家都丢开家中琐事,忘却了拘谨,能喝的拿起白酒杯,不能喝的端着红酒,大家共同举杯,畅饮抒怀了。

酒过三巡后,姐妹们个个粉面桃腮,喝酒的兴致更浓了。不知真的是美酒醉人,还是佳境堪醉,有人还打开了小播放器,大家和着抒畅的音乐,开始哼唱着小曲,有的姐妹们忍不住手足轻舞。酒酣耳热,情到深处,两位业余舞蹈老师上台为我们表演了抒情舞蹈“红高粱”和“鸿雁”,她们精堪的演技也引得酒店的服务生们齐声喝彩。高潮渐起,席间会行酒令的姐妹们,或是划着小令,或是敲着筷子,每触一个话题,大家便满斟一杯,引颈而下,惬意极了。

美味的菜肴,花枝招展的姐妹,耳边流淌的音乐,精致的高脚杯中暗红色的琼酿,让人如醉如痴。悄然举杯,轻嘬一口,红霞脸上飞,有如海风轻柔,有如月华如诗。酒似女人,女人如酒,那情那景那端倪是多么浪漫和温馨。

酒意正酣,人微醉。来,再斟上一杯,手中捻花指,杯里藏乾坤!微醉中我想起李太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我突然感受到饮酒的境界了。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三

我叫代风言。

每连续工作半年左右我就会请一次大假,如同学生时期每年的暑假寒假一样,历来已快成习惯了!

早已步入社会投入工作的我,正在发奋适应地踩着这个社会的脚步,混杂着学生生涯里残留的某些单纯幼稚的想法,我一路走下来,一刻也不让自己停滞,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肩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实现的目标还很遥远,因此各方面不及人强的我,务必付出着比别人双倍的发奋和汗水。

感情的世界,是我一向不想也不再敢涉足的禁区!只因以前也深爱过,到最后爱却都成了彼此伤害,感觉感情有时候真的是个很累心的东西。在和女朋友分手之后,到步入工作的此刻,再也没有去恋爱了。一个人的世界,我唱着独角戏,试着演绎一个人的精彩传奇,我将全部的心思和精力投入工作当中,力求完美!

“劳逸结合,事半功倍”是我的做事准则。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学会承受压力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一向磨练着自我,激发着自己的潜能,因而二十一岁的我往往迫使自己去尝试和背负一种超负荷甚至超双倍负荷的压力。

常年在一种超重的压力下工作,累的感觉日渐沉重,在精神和心理的`双重调节下,我力求以最佳的状态迎接更高层次的挑战。我要挑战的,不是金钱,不是名利,我要挑战的是我自己。许多人一生往往拥有了许多绚丽和精彩,可到最后还是不知道自己来这世上一遭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我,一开始要搏的,就是我自己!

我坚持张扬自我,个性飞扬。每隔半年,在我对目前的工作得心应手的时候,在完全消化了此种环境下的状态压力下,我会给自己放一个月的大假期。在轻闲的环境容易使人产生惰性,没有压力的环境就没有前进的动力,只会使人原地踏步只退不前。因此我给自己的假期不是拿来偷懒更不是被压的喘但是气,而是调整心态。也能够说是修身养息吧。

在对过去式的总结,此刻进行式的剖析,未来进行式的计划当中,进行精神砝码上加码的调整和心理上的整容,利用一个月的时刻对精神力与心理的双重营养调理,使自己备战于一个全新的状态,冲刺于更高层次的境界。因此能够说,每年我大假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下一步会逼迫自己战胜并且是必须要战胜的更高一级别的领域或是涉足一个全新的领域。就这样,一步一步从二00五年起到二00六年年底,我将自己从一名电子技术员提升到这天的工程pe级别。虽然还不是什么高级技术人才,但我一刻也不会停歇,我会一向发奋,愈战愈勇,我坚信自己,明天会做的更高更好。

我喜爱下雨的日子,喜爱下雨时那种雨滴坠落地面的声音,喜爱闭着眼,用心去听,有着很个性的情怀!当然,自己也从来不以下雨的季节为情绪下个定义来诠释心境,其实也不是不想,也许是有些害怕去想恐慌去想吧。雨的季节,天气的变幻一目了然,太容易诠释。而我,并不想做个被人一眼就看穿的人。早在那场风花雪月的感情正因现实的种种断然分手后,我开始一个人,习惯着也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

我一向想着一个人继续下去,一个人的我也能够过的很好,能够活出一个人的精彩与潇洒。因此,时常应对一个禁锢的自我,我笑着对自己说:这天,我要导演一个人的神话!告诉自己我不再需要感情,我的世界能够不好爱,我能够一个人,我的心也再也不会正因某个人某些人心动和心痛了,我喜爱上安静的孤单和品味那孤单的安静。

一向都在以感性和理性双重塑造着自我,在爱的面前,不再去遐想它的深沉,爱,它往往不被感悟着!

心理学上说:发奋地适应一个人的世界,其实是对两人世界潜在的更高更大的向往和期盼。我一笑而过,不置可否。是逃避也好,是看透也罢,过去的毕竟都已是历史,一个人的世界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世人都知道每个人心底都有一根最脆弱的弦,它往往不期望被任何人拨动或者只是期望世界上的某个角落里的某个人拨动而已。

我此刻依旧还是一个人,象风一样飘荡在天空。以前心动过,也心痛过。在想不通许多事的时候,我就喜爱用锻炼来麻痹自己,疯狂的锻炼。

生命在于户外,酷爱户外的我身体个性的好,对自己的生活也一向很注重,安排的有条不紊:打球,溜冰,跳舞,台球,单车,爬山,游山玩水,攀岩,网游等等这些都是我的爱好。而且玩的还不错哦。我会合理的利用业余时刻安排好自己的业余节目,这天做什么明天玩什么等等,这些都是放在脑海里思量并模拟在日程当中的。

我认为呢,做为一个男生(我不知该说自己是男生呢还是男孩子,是男生好象小了点,说男孩子又大了些,哎,尴尬的年龄,就说“男子”吧,风一样的男子)就就应要有自己的个性和独特之处,对生活,工作,感情都能拿捏的恰倒好处,稳重而有职责感,成熟而有分寸度,能在特定不特定的时刻段里明白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说什么,这些塑身气质软件是十分重要的。而往往很多人都做不到。我呢,呵,正在发奋的以此标准雕琢着自己。

一个人的行为准则,日久就成了习惯,好的习惯成就人的一生,凡事有计划有度量做个有气势的人大概是每个奋斗的人都就应必备的先决条件吧。我其实并没什么好,就是有韧劲,一种不达目标绝不罢休的霸气,没有后路可言--这也算是我的个人风格吧。

往往大汗淋漓后,我就喜爱任水尽情冲淋着我的体肤。。。冲完凉再换上一身轻装,仰卧在床边读着白岩松的痛并快乐着,在书中感悟着前辈们的人生历程,手里总会习惯性的点燃一根烟,mp3里轻声地播放着钟爱的beyond的音乐,窗外飞进来凉爽的轻风带着没有尘埃的清新空气抚摩着我的脸,吹散了我略湿的发,看书累了,就站在阳台上欣赏着深圳的夜景,遥望着神秘美幻的夜空,轻轻地,脑海里就会漂浮起许多回忆和往事,那往事里面,有风以前吹过的足迹。。。。。。

精选阅读(3):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四

我的论文参考文献来自中国知网,论文名称是《概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叙事特点》,作者是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的张武艳和常靖。

她们的这篇论文,主要是从叙事特点的角度来论述茨威格的这部作品。叙事特点又分为三部分,即从叙事内容角度,叙事话语角度以及叙事动作角度。作者分为在这三个角度上加以延伸,又有所侧重。从论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着重描写了叙事内容和叙事话语。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两位作者忽略了对叙事动作补充全文作用的忽视。下面,我将详细的从这三个角度全面分析作者的论文观点。

首先,从叙事内容上来看,作者用了浓重的笔墨。茨威格的作品主要描述了一个陌生女人爱上一位早已将她望之脑后的男人,陌生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守护这份虚无缥缈的感情的故事。信的开头以“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们的孩子昨天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开篇,寥寥数语,已将观众的视线拉回故事本身的神秘和暗含的悲剧结局。作品主要围绕陌生女人忠贞的感情与男子的滥情的矛盾来刻画脑子内心的失望和无奈,读来令人痛心不已。其次,作者从叙事话语的角度来论述,小说中文本时间与虚实实践的不一致。全文整体采用顺序,开始写作家看到一个陌生笔记的信件,接着写信的内容,最后写作家读完信的反应。只有作品的开头和结尾描述作家的内容文本时间是叙述时间是一致的。详细记述了她的行动过程,仿佛真实再现了那样一个场景。而短短二十页信纸却记述了十几年的光阴,这显然与故事发生的真实时间的距离是不一致的。这样的安排也使女人和作家的形象得到了很好地体现。最后,在叙事动作上,作者认为小说的叙述者和作者显然不是同一个人,原作者客观地给我们讲述一个感动的故事,不会让读者把原作者的形象和小说的形象混淆。从一个孩子的初恋到一个成年女人烈火般的爱情,走在作家笔下触目惊心地展开。全文用语简约婉转,通过女主人公的凄凄诉说,勾勒出人物爱和绝望的一生。

这篇论文解决我对于原作中的一些疑问。比如,女主人公为什么不对男子袒露自己的心扉,即使是在多年未见之后,陌生女人仍旧以陌生的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从叙述动作的角度来看,女主人公的内心,品行,音容以及极度的狂喜和比夜还深的绝望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陌生女子对痛苦的隐忍和对爱人的无限柔情,都浸透在字里行间。女主人公以书信的形式向男主人公展露心扉,那封信的全部重量浸透了她一辈子的分量。女人拥抱着自己的爱情旋转于荆棘之中,不在乎遍体鳞伤,只在乎爱过一个已将自己遗忘的男人。这种忠贞的爱情态度,女性的执着追求精神以及用生命做代价的留恋都深深感染了我。

参考文献: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五

说到男人的内裤,男人们都很少留意,一般有女朋友或老婆的就会有她们来购买,如果没有女友或老婆的,一般也是有老妈来购买,所以,男人的内裤一般都是有得穿就可以了。其实,男人的内裤也应该往舒适、合体的方向去购买,并不是随意穿穿就好。

一、各种男人内裤该如何选择。

1、四角裤。

四角裤腿太粗或者太细的人都不宜穿,或许你会认为四角裤与三角裤相比能减少束缚和摩擦,并且保持通爽,但如果一味选宽裤脚来达到通爽的目的,那跟以前那种“的确凉”伯父短裤有什么区别-。所以,选择四角裤要尽量合身,选择棉织质地的比棉布质地的贴身,这样套在西装裤内则不显得臃肿。但事实上,目前四角裤的设计都不是最完美的。因为穿西裤时,即使比较合身的四角裤仍可能在裤脚部分卷起来。

2、高衩底裤。

腿极粗的人可以选择全高衩,在女装内裤的设计理念中,高衩一般是修饰作用,让腿显得修长一些,但男式内裤中的高衩出发点其实不在迷人而是为了照顾到腿粗的男性。

3、底腰内裤。

超底腰内裤初穿会有点不习惯,前后都露沟,如果你没有没有配合低腰牛仔裤的内裤,不穿也罢。

4、纯棉内裤。

对于汗多的人来说,纯棉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一般认为,纯棉质地舒服,有些人非纯棉不买。其实纯棉内裤虽然吸汗,但不容易干。

二、男人内裤选购重点。

1、购买时注意要检查手工,如重点部位的车线是否顺滑、柔顺。

2、不需要害羞,多向店员查询,能买到最舒适的底裤。

3、男式底裤的磨损主要在于重点部位和裤子拉链之间的摩擦,避免长时间用洗衣粉浸泡,延长寿命。

男人不要嫌麻烦,请像女人一样认真挑选自己的内裤,因为这和健康息息相关。劣质的内裤会直接损害男性的生殖系统,轻则治病,重则断子绝孙乃至丧命。这并不是胡扯,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六

于姗这个星期又要加班,这已经是连续第三个星期加班了。由于昨晚还为单位熬夜赶了一篇稿子,真想多睡会呀,可是领导说今天有检查的,她不得不使劲睁开惺忪的眼睛起床,洗漱完才感觉清醒了。看看时间快迟到了,她拿起包慌忙向外走。

这时候不上班的老公在洗手间问了一句话让她拉门的手不由得停了下来,老公问:“咱家牙膏没了,你不知道吗?!”

不是问,确切地说是质问。

她没有回答,似乎愣在那里。

“坚持的可真够可以的”。她又听见老公讽刺的说。鼻子里还重重地哼了两下,象冷笑,充满着忍无可忍的意味。

其实用完的这支牙膏是女儿买的,因为最近于姗太忙了,上次女儿正好放暑假,发现牙膏快没了,去楼下小超市买的。

女儿长大了,也很懂事,这让于姗很欣慰。

可是老公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于姗拉开门出去,鼻子酸酸的,但她不想流泪。

年轻时老公“忙于事业”,她主动包览所有家务,这么多年,老公连一双袜子也没洗过,一支牙膏也没买过。

她一直在想,等老公有空了他就有空做家务了,就会心疼自己…。

更可怕的,真的不是干活,而是,仿佛老公并不欠她的,是她欠老公的,一笔还不完的债,终生还不完,终生被鄙夷,于姗打了一个冷战。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当索取成为一种习惯,也就同时成了继续索取的理由。

就象一个人总是向另一个人借钱,到了最后停不下来,借线的那个人不但认为自己不必还钱,还应该继续借钱,理由是“不一直都这样吗?”

存在即合理,让于姗不寒而栗。

到底该如何面对,希望的破灭,又如何面对还要继续的生活。

离婚?

于姗第一时间就否定了这条路,因为20年的婚姻,虽然不是相濡以沫。但是淡漠的感情,同样像苍劲的藤条,盘根错节地缠绕在自己的身上,要剥离一段,在外人看来其实还不错的婚姻,又谈何容易。

再说,谁家的日子好过呀,旁边邻居家男主人在外地打工,一年难得回来几次,女主人自己领着两个孩子在家,着急上火时吼起孩子来,也让人心酸。

自己的一个表妹,曾经嫁了一个,对她百般呵护的男人,没让她做过饭,没让她洗过衣服,但是那个男人,非常年轻就去世了。表妹伤心过度之余,难过的说:还不如,以前他不对我这么好。

还有一个同学,他们两口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不也是那么,凑凑合合的过着吗?

但是于姗不甘心,40年的.人生,20年的等待,一个希望的破灭,也许可以昭示,另一个生活方式的开始。

下班的时候走过新华书店,好久没看过书了,她不由自主的停下车,进去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寻访现代隐士的书叫《空谷幽兰》,是一位美国的作者比尔、波特写的。那些远离现代文明,离群索居的人,非但不会枯燥寂寞,反而自得其乐,也许,人的快乐是可以不来自他人,不来自优厚的生活环境,而来自自己的内心。

这么些年,他感觉一直在追赶着丈夫的脚步。就像每次走在街上,丈夫都是大步流星的走在前面,她要亦步亦趋的紧跟其后。在生活里。他又何尝不是大踏步的走在前面走,从来没有关注过,于姗的感受。

现在是时候向后转了,人生有很多精彩其实不需要寄希望于别人,即使是自己最亲和最爱的人。

又一个星期天的早上,于姗和老公都不上班,于姗躺在床上看书,老公去坐马桶,一会老公的手机响了,如果在以往,于姗肯定忙不叠地给老公送过去,但这次,她非常淡定地看着书,老公在洗手间喊:”把我手机拿来"。

她象没听见一样,继续看书。

“把我手机拿来听见没有”老公大叫。

“没听见”。

她平平静静回了一句。老公的毛病都是自己惯出来的,可她现在,不想侍候了。她想看看,他能不能翻了天。

老公又催促了一句,接着手机就不响了。

一会老公从洗手间里出来,边找手机边质问:“为啥不给我送手机?!”

于姗抬了抬头,懒得理他,又低头看书。

老公不知道给谁回了电话,说的什么,她一概不关心。

唯老公命是从的于姗已经成为过去,如果真的不能互爱,未来的时间一定要好好爱自己。

爱自己,其实也是一种能力,爱自己就意味着,心性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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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七

“阿雷,刚刚在门外有个邮寄员给你送来了一封信。”老伴迈着蹒跚的步伐从门外走了进来,从她的手里我看到了一封白色的信封,如洁白的信鸽,从远方带来了或惊喜或悲伤的消息。

“这个时代,写信的人可真不多了,会是谁呢?”我奇怪地问道,随即我站起身来,略微岣嵝的背脊让我变得懒散,在这如夕阳无限好的年纪里我似乎对任何事物都失去了惊喜感,但是这封信让我像发现了美洲新大陆般好奇心陡然升起。

我走到餐桌前,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那封信被老伴随手扔到了桌子上面。

“阿雷,这是你信,涉及你的隐私,所以我不会要求和你一起看的。”老伴很开明,她把信封放到桌面上之后便走进卧室去休息了,留下我自己一个人在偌大的客厅里,窗户外似乎有些轻微的风声,像刮过一个世纪,一直这样挂着,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人生就是一场不知名的境遇,到达了某一个阶段时,完全不知道在这里会有什么惊喜,然而每个人都会像我一样老去,即便年轻时有过多么让人难忘的青春,而在这个时候,也会隐藏在风里云里,要么变得不再重要,要么便是忘记。

所以说,老年人都会患有些健忘症,很多年以前的事情,即便是自己不想忘记也会渐渐地忘记,除非有人给你以提醒,唤起你心里的感情脉络,让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在那个时候有这样的一段回忆。

信封的署地是一个我没有去过的地方,我想可能给我寄信的这个人想跟我开个小小的玩笑吧,但是想到这里时我便又使劲地摇晃了一下自己那颗白发苍苍的脑袋,谁会跟一个糟老头子开玩笑呢。

我拿起桌子旁边的一把水果刀,小心翼翼地将信封拆开,从里面拿出一张折叠的很工整的信纸,纸上飘散出来一股墨水的香气,这让我感觉到似曾相识。

平铺开那张信纸的时候,我首先看到最底处有个落款,信封上并没用说是谁寄来的,但是这张信纸的末尾处却写着写这封信人的大名,看到这个名字后,我突然觉得脑袋一阵眩晕,像是突然撞进了一个时空混乱的隧道,一下子便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干什么了,“哦,我的天呐,是夏天,夏天给我写的这封信,这我曾经无比熟悉的人。”转眼间一股热流从我的眼角处扑簌而下,有些轻微的哽咽声,幸好声音不是很大,否则会惊醒还在午休当中的老伴。

2、为了能更加清楚地看这封信,我从兜里慢慢地摸出一副老花镜,并轻微战栗地将老花镜戴挂在自己的鼻梁上,鼻梁处有些湿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哭,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更加不会去哭,或许是因为泪腺退化了,也许是因为感情不再那么深厚了,但是像现在一样,流出了这两行老泪的状况,实在是不多见。

接下来就是这封信的内容了:

亲爱的雷,你还好吗,没有想到吧,跨越了半个世纪,我竟然会写这样的一封信给你。

我是真没有想到,半个世纪没有见面的夏天竟然还记得我,我心里想着,然后继续读这封信:

不知道你过的怎么样了,但是我能告诉你我的近况,也许你不会想到的,我竟然孤独终老。是的,阿雷,我没有结婚,我也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生活着,从一个柔弱的女子渐渐的变得坚强、变得可以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面存活。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都这个时候了还不结婚,其实都是因为你,哦,看到这时,你不用觉得自责,这都是因为我,是我抛弃了你,所以我应该为这个决定独吞恶果,再也许,我们都到了这个年龄了,如果继续追究以为的责任,也太没必要了。

也许你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会写信给你,而不是给你发邮件或者打个电话,其实在我觉得那些个方式都没有写封信给你更加能够表达我最真挚的情感。你还记得吗,在大学的时候,你每天都会给我写一封情书,就是像这样,用一封洁白的信封,里面有一张折叠的很整齐的信纸。那个时候我还嘲笑过你,都什么年代了,还给我写信,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也正是因为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一封的情书彻底打动了我,所以这也是我选择给你写一封信的原因。

当初大学毕业了,你选择在国内找一份工作,而我的选择是出国继续深造,你曾经挽留过我,让我留在你身边,可是我没有听从你的意见而是决然的踏上了出国的路。在那个时候我天真的以为你会等着我回来,我天真的以为真正的感情是能经得住距离与时间的考验,可是我失算了,因为在我离开三年后,你结婚了。、出国留学的那段时光里,在陌生的城市里我变得寡言少语,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无时无刻不都在想念着你,那厚厚的一沓情书我每天都会翻上几遍,为的是能够保持对你感情的温度。

后来我毕业回国,当我得知你已经和某个幸运的女孩订婚的消息时我便伤痛欲绝,我多么想从那个女孩的身边把你抢走,我多么想立刻出现在你的身边投入到你的怀抱。可是我不能,因为我不能那么的自私自利,我得为你着想,因为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所以我选择永远的离开你,再也不和你相见,我以为这样独自一个人的生活在经历过一段时间后便会慢慢地将你忘记,可是后来我发现,我不能,我怎么也忘记不了你,那厚厚的一沓情书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拿出来翻看。

家里的亲戚身边的好友们纷纷给我介绍对象,追求我的人其实也挺多的,但是任性的我却一个也没有看上,我渐渐地发现,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爱上了一个不可能的人,就这样爱着爱着,爱了半个世纪之久。

看到这时,我再也控制不住了自己的情绪,老花镜的镜片像是蒙上了一层水雾一样变得模糊不清,我看不下去了,哽咽声此起彼伏,我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阿雷,你怎么了?”老伴听到哭声后,迅速地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她看到面前的景象后惊呆了,“天呐,阿雷,你哭什么?”

老伴走到我的跟前,从桌子旁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她将右手心覆盖在我的手背上,顿时一股暖流涌了上来,“阿雷,你到底在哭什么呢?”

我将手里的那封信递给她,“亲爱的,你看看吧。”

“我能看吗?”

是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你看吧,我对你没有什么秘密。”

3、老伴看完那封信后叹了口气,她把手覆盖到我那白发苍苍的头发上面温情的抚摸着,“我可怜的阿雷。”

“你不生气吗?”我问道。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那是你的初恋。”老伴说。

“你真好。”我停止了抽泣,坐直身子。

也许每个人的身后都会有一个已经被遗忘掉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却牵扯到自己身上的每一根神经,一旦被重新唤醒,那么身上的每根神经都会随之颤抖。

“但是阿雷,我同意你去看她。”老伴突然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有点疑惑。

“显然你没有读完这封信就已经开始哭了,你没有看到结尾处吗?”说着老伴便将那封信重新递给了我,我迅速地看到结尾处,那里有几排字是这样写的:

阿雷,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为什么要给你写这封信了,当然对你的想念是占据了绝大部分比重,还有一个原因,那个原因就是我现在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你不必为我感到伤心,因为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人必有一死的,但是我死后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和你在一起,不过这都过去了,现在我只希望你能够来到我的身边,我们半个世纪没有见面了,我想在我闭眼前能够再看你一眼,还有,请把那一沓情书拿回去吧,因为那都是我欠你的。

4、“阿雷,无论如何,我都会让你去。”老伴坐在我身边说。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我又问道。

“当然愿意。”

这个时候,窗户外面风声渐起,像刮过一个世纪,一直这样挂着,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手上的信封突然化作一只洁白的白鸽,它扑扇着翅膀窜出窗去,按着原来的路线原路返回,想必它是迫不及待地想将这个好消息带给那个我熟悉的女人。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八

都说女人如水,诚然。女人的性格温柔似水,女人的模样清纯如水,女人的形体山起水伏,女人的性情可型可款亦如油似水。

常常从首饰店走过,每每被那储放在精品柜台里的精美首饰所感动,故而踌躇不前。无论是香港著名的谢麟瑞,或者是老凤祥、周大福都叫人赞叹不已。

因为我也经常去关注那些新颖别致的玩艺儿,所以总能有一些不一般的发现:款式越是新颖就越容易被人相中,价钱越是低廉就越是被人青睐。作为一般的消费者,无论是想讨好女友的靓仔,或是时尚可人的女孩,其实都不是很看重那装饰品的含金量的。

我倒是喜欢看那些高档的`精品,难免经常去品品她们的高雅与别致。无论从表面上看她们的款式,或者观其色泽,尤其是透过外观去品味她们内在的品质,那都是让人百看而不厌其烦。

可是日子久了,总是遗憾地发现她们长期被冷落在那里。虽然也有人欣赏,却没人愿意出手把她们带走。除非是有缘遇上了款爷的光临,或者是有幸碰到一个有品位的王老五,加之他身边那如花似玉的美人也慧眼识珠。否则就只能长期摆放在那里痴痴地等候了。

看着那些含量不同、形状各异、美仑美涣的各色金品首饰,不由得让我连想起了女人。

一个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孩,往往总是时代的抢手货。无论她的知识结构高低、无论她的内心世界虚实,甚至于没人去衡量她的真正价值——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女人。

可是,那些非常注重自身修养、追求精神高尚、刻求完美无暇的女人,却仿如精品柜台的高档商品,总是欣赏的多、出手的少。因此常常被冷落在生活的边缘。

因为金子,所以我联想到女人;因为联想到了伤心的女人,所以我再也不愿意走近精品柜台了。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九

不知不觉,我走出围城快一年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坚持健身忙忙碌碌的;对照镜子,自己身材苗条了,脸色红润了,双目炯炯有神。难能可贵的是找到了自信,知道了自己的优秀。知道离开婚姻我可以活得更好,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把自己变得更好的坚强意志。我在不断地成长,我把生活过得精致充满诗意,这本身就是对生活的热爱吧。当然,也不免有社会的歧视,正如刘晓庆说的“做女人难,做离婚的女人更难。”

每个人都有无知的时候。一年前,我面对闹离婚的同事口无遮拦的说着刺耳的话:“婚姻需要两个人的经营,你好好想想,你也有错,为了孩子,回家好好过日子,如果你的丈夫有小三,我支持你离婚。”她当时泣不成声:“是,是,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行了吧。”轮到自己离婚,才明白她当时的感受,她该有多伤心啊。

在网上看到离婚的女人,我也是带着鄙夷的态度,觉得是她们不好,才导致婚姻失败的,也认为自己的婚姻固若金汤,庆幸离婚的人不是自己。

苍天真是有眼,报应来了,同样的话在我的耳边回荡,如万箭穿心,同样的鄙夷的目光在我的周围环绕,如坐针毡。婚姻失败,做人也失败了吗?离婚的女人真的就万恶不赦吗?心可以碎,夜可以黑,生活本来就是不完美,不幸是比较而来的吧,哎吆吆,你离婚了,好可怜,还好,我还有男人,我太好了,我的男人不会不要我的。

我在围城的时候,有人对我还在说着自己男人如何自私,如何以自我为中心,自己多么痛苦,时刻做着散伙的打算。看到我离婚了,口风马上转了:“我可不离婚,我们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谁也离不开谁。”接着如数家珍般列举自己男人的诸多“优点”仿佛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还不断数落你的不是:“你不了解男人”“你是不是没有恪守妇道”“他是男人啊,是不是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就算他出轨了,也是你的错,何况他没出轨”还发一些心灵鸡汤,真是用心良苦,我真的该感慨零涕。我反驳“如果有一天你离婚了,也认为是自己的错吗?”

她还蛮自信“我永远不会离婚!”你要明白,未来是无法预知的。我不是离婚了就不相信男人,认为别人的婚姻也是不幸的。而是想说,你不是当时人,你没有发言权。

奉劝那些愿意操闲心的人,不会劝人就闭嘴。别人的事和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你过得再好别人也不羡慕。幸福不幸福别人也不想知道,婚姻不是你炫耀的资本。人家离婚了,没有你想象得那么悲哀。有时间好好操自己的心,多看看书,提升自己品位,不然说出的话显得那么幼稚可笑。别连离婚的资本也没有,坦率的说,我敢离婚我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生活质量是提高了而不是下降了。

不管他怎样,我欣赏他这一点,他从来没有说过我一句坏话。不管过去怎样,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也没有权利对他说三道四。我们毕竟爱过,不可能成为敌人。

离婚,追究什么原因并不重要。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回头。世上的所有选择没有对错,只要对自己负责,敢于担当,不怨天尤人,多看到阳光的一面,才能无往不利。相信世界的美好,上帝给了我们一双眼睛是寻找光明的。自己不倒,任何事情都无法将你打倒!

离婚,并不可怕,随之而来流言蜚语也不可怕。我有别人拿不走不动产——能力加自信。离婚,我可以活得更精彩,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光彩照人。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

我有三位女同学,就叫她们甲、乙、丙吧。她们几乎是一起谈的恋爱,也几乎是在一年当中结的婚。

甲比较看重长相,找了一个高个帅哥。

乙比较看重家庭,找了一个家庭条件好的。

丙比较看重学历,找了一个高学历但是相貌平平家庭一般的。

结婚前几年,甲和乙都觉得丙好可怜,觉得丙找的男人要长相没长相,要背景没背景,“就学历高点,可管什么用呢,还不照样是一个小职员?”她俩在丙面前总是有意无意地秀出优越感,丙却从不介意。

若干年后,再看她们几个的生活,全都变样了。

帅哥老了,不那么帅了,工作没发展。乙老公的父亲退休了,荫庇没了,靠自己混得很平庸。只有丙的老公,学历好,有头脑,现在已经是一局之长,据说马上还要提职,丙自己的事业也干得不错,夫妻关系和睦,在同学聚会的时候,一眼看上去,比别的女同学都容光焕发。

甲抱怨自己老公不争气,没出息,干了那么多年还是在底层,自己命真苦。乙也觉得自己嫁错了人,老公一辈子都像温室里的小花朵,一点闯劲都没有。她们一起羡慕丙,“看你多会挑,挑了一个有发展前途的男人,真有远见,你早就看出来他能当官吧。”

丙笑笑不说话。她和我关系比较好,背地里和我吐槽:“她们忘了当初是怎么笑话我没眼光没品味的吗?”

当年她们觉得她蠢,为什么找一个什么都不出众的男人。现在觉得她高明,因为男人替她长脸了。但对她来说,这绝对不是一场投机,她喜欢的也不仅仅是他的学历,而是他作为男人的内涵、修养和知识储备。学历只是他的一个标签而已,是外人将他的成功简单化的一种肤浅的解释。

她们都觉得她赢在选对了男人,事实上,她赢在了自己的择偶态度上,她懂得分辨人的本质,尽可能剔除外表的种种修饰,看透浮华,方得始终。

每个人选择伴侣,都会有偏好和侧重,没有人可以拥有全部。选帅哥、选有背景的男人也一样可以幸福。只是不能享受了帅哥的青春,分享了老公家庭的光环,又要求他们像穷小子那样奋斗。女人不应该自己十几年没长进,却把生活的责任全都推到男人的头上。

见得到别人的幸福,却看不到别人背后的秘密,是很多人通常会犯的错误。

你只看到了你老公和别人老公的区别,却看不到你和别人的区别。为何你没有选了那样的男人,即使你是闪婚,为什么你会跟他闪,不跟别人闪呢?他身上必然曾经有过你欣赏的东西,那就是你的择偶观,驱使你做出的选择。

我们每天都要和很多人相逢,为什么我们选择留下一些人,选择放弃一些人,也许你没有意识到你已经做出了选择,但事实上,这就是你的`选择,你永远只会这样选择。

不要抱怨了,即使命运重来一次,你还是没有办法拥有那样的男人。或者即使那样的男人给了你,你也不一定会拥有今天你所羡慕的那一切。人与人之间,有微妙的密码用来彼此联系、吸引、改变,你不是她,他就不会是他。

如果你觉得自己真的成熟了,那就去更改自己的当初的错误,而不是仅仅只看到换一个男人,就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要轻易羡慕别人的生活,那不是你的选择,那是别人的。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一

金玲是个脾气很大的女人。在工作上着急的时候。

金玲笑起来眼里是一潭清澈的湖水。是谁都没有的纯净。

我发现,金玲脾气大的原因就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生活中艰难的自尊。

说起金玲确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离婚十几年,一直自己租房子住。房租就占据一半的工资,剩下一半要精打细算才可以维持,平时吃喝用度基本都是对付,只狠狠的握住每一分钱。这份工作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她必须要养活自己,还要拼命省下来一些钱。因此,谁触犯了她的工作利益,她会不顾一切的反击。这也是她最后的尊严。

女人本弱,为母则刚。金玲个头娇小,笑起来有花一样灿烂的脸,当她笑的像个孩子时,我知道,是她儿子来看她了。她十几年来苦苦守候的,就是她的儿子。

十几年前,金玲嫁给了她儿子的父亲。而那个男人和他母亲都不把她当人看,瞧不起她偏远农村的娘家太穷。即便她忍气吞声,任劳任怨,还是在生完孩子后不久,被赶了出来。更残忍的是,永远不让她见孩子。

她的娘家也只有娘没有家了。母亲跟哥嫂一起过日子,生活本就困苦,怎能再负担她一个“外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在农村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无家可归的她被迫远走他乡,在一个毛衫厂做一名织衣工。

她勤劳肯干,多苦都不怕,可是最无法忍受的是想孩子。世界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剥夺一个母亲陪在孩子身边的权利。想念像魔鬼一样吞噬着她的身心,她像疯了一样的加班干活,把自己累到筋疲力尽,倒头就睡,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力去想念。

同时挣到的每一分钱金玲都不舍得花,小心的存着,盼望见到孩子的那一天,能为他倾其所有,以此来释放自己多年来煎熬到疯狂的母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辗转又回到了儿子所在的地方。都说父母在,不远行。然而反之,儿子在哪儿,母亲的心就在哪儿,哪怕她忘了自己,也忘不了心的方向。就像月亮,不管自己阴晴圆缺,都会始终如一的围绕着太阳。

她前夫家知道她回来后,怕她见孩子,竟然找人尾随并恐吓她。她害怕无助的哭泣。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她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她拼命学习新工作的知识。可她这样一个连电脑都没碰过的人,连汉字都不会写的少数民族女人,要融入到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岗位,无疑是不可能的。

而她必须留在这里,留在有儿子的城市里。她咬牙自学,黑天半夜的也不下班,哪怕不给工资也不离开。公司领导为之动容,得知她的情况后便不再赶她走。在别人眼里,她过不了多久就会知难而退,自己消失。可是她能抓住的,只有这根稻草,她必拼死争取。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也不忍心逼死这样一个苦命的女人。慢慢的,她凭自己的韧劲,留了下来,还有了收入,虽然少,但足以让她更坚定。在那一刻,她的眼里,满满的光芒!

金玲儿子渐渐长大,是母子连心的指引,是天意,让他慢慢的也找到了妈妈的联系方式。她们相见了。那一瞬间,金玲认为自己受过所有的苦,都值得!

虽然金玲还受到前夫家人野蛮的阻挠,但是母爱的力量,让她不再害怕。她搬家,换号码,隐蔽自己,但与儿子之间,不会再失去联系!即便不知道多久才能见上一次。

慢慢的孩子上了高中,也找到了一些摆脱家人控制的方法。他会在周末返校那天,提前出来一顿饭的时间见母亲。那是她们最幸福的时光。金玲会放下所有,去给儿子做一顿她认为最丰盛最好吃的饭,哪怕只有一份,她看着他吃。只要能看到儿子的笑脸,她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

然而这样一个女人,虽一无所有,但她有最火热的心,和天下最纯粹的善良。

她虽会为了一点工作问题跟同事歇斯底里,但是哪一个同事辞职离开,她都会哭的最伤心。她看见爱吃的东西,会挣扎着说服自己舍得一次,可是最后,却回家煮一碗面条果腹。而娘家人偶尔给她送点好吃的,她却把同事都叫去吃个够。

有一次金玲在路上捡到一百块钱,她问遍了来往的大人小孩,都没人丢钱,她就去路旁店里调监控。可是最后也没能找到认领的人。

虽然这一百块钱能让她生活好久,但她拒绝让自己这么想,哪怕只有她自己知道。最终她把钱给同事抵了午餐费,而且是她一个人亲手做给她们。

而她自己依然拮据,依然为了三块钱心疼。

还有一次,有个她报学习班认识的人,着急用钱向她借,那人知道金玲攒了一些钱。金玲看她急切的样子,想都没想把自己所有钱都借给了她。而这个人迟迟不提还钱的事,急得金玲满嘴起泡。大家提醒金玲催要,钱终于要了回来。可是那人跟金玲却不再联系。

我们提醒金玲,不要让别人利用了你的善良。你生活不易,省吃俭用攒钱更不易。

多少人想给金玲介绍男人让她再成家,不想再看她活的这么苦,碰到任何事都没人守护。可是她的内心有原则,儿子考大学之前,她绝不考虑自己的事,她怕任何一个外人,扰乱她与儿子之间来之不易的幸福。哪怕那一星期只有一小时的相见。

儿子十八岁了,还有几天就要高考。我问金玲要不要跟儿子去大学所在的城市,在学校旁继续租房子打工,那样就可以天天见到儿子了。

金玲却选择不去。她说孩子大了,该有他自己的天地,她不想成为孩子心里的负担和牵挂。她要留在原地,好好的生活。

十八年,一个女人的十八年就这样过去了,金玲已经年过四十。皱纹已在眼角蔓延,瘦小的身躯在劲风中也开始摇摆,她还是一个人,倔强的生活,倔强的守护着她的心中最后的城池。

她还会发脾气,可是她笑起来,却越加动人。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二

我们都是凡夫俗子,都会渴望得到一份异性的关爱与呵护,但是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我们投资,睁大眼睛,千万不要看走眼哦。不过,女人常常是凭感觉和热度投入爱情。恋爱中每个女人都要有择优录取的能力。虽然这显得不那么浪漫并且有点世故,然而与今后可能受到的伤害比,它们甚至比浪漫和火热更值得尊重。

婚后女人常常埋怨,受不了老公懒惰。的确如此,男人什么家务都不做,吃完饭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女人下班以后就忙不停,快累瘫了,可男人觉得这没什么。谁家都是这样,天经地义。你去看看他父母的关系就知道他为什么这样了。每次去他家,都看见他妈妈忙进忙出,甚至生病时都这样,他爸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一点忙都不帮。父母的关系会极大地影响儿子对待恋爱和恋人的态度。父母感情不和的男生,常常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另外一点比较容易被忽略的是,如果他的父亲有大男子主义,不做家务,不够尊重女性,那么他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会认为男女关系本来就是这样的:女人包揽家务,女人要听男人的,女人要无私奉献。

男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癖好,懂得投其所好的女人,通常都有敏锐的观察力,她们不仅能细心地发现,而且会不动声色地满足他。男人都喜欢温婉多情、善解人意的女人。热情最能点燃男人的爱火。热爱生活的女人,从不放弃任何尽情享乐的机会,男人不但感染到这股热情更会给予狂热的回报。热情的女人最懂得生活情趣,感情丰富细腻,她们通常体贴入微,纯真大胆,喜欢迎接挑战,尽情探索人生。与她们交往,男人会觉得很轻松,不必作一个戴着假面具的正人君子。善于运用身体语言的女人是男人眼中的尤物。女人的坐姿、语调、张口的唇形,都会让男人澎湃。善于传情达意的女人,最懂得把握身体语言的分寸,在心爱的男人面前凝视对方的眼睛,拨弄秀发,朱唇欲启又合,让男人觉得既神秘又开放,从而勾起男人的无限遐思。

公允地讲,女人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一点、年轻一点本无可厚非,可不顾实际年龄乱发嗲乱妆扮乱弹琴,可就与清纯的本意背道而驰了。清纯竟然堕落为不少中国女人竞相推崇的花瓶和披戴的花环,似乎不清纯就不是女人,不清纯就不是可爱,不清纯就不是靓丽。她们不仅在装束上向清纯靠拢,语气上向清纯接近,就连本不简单的头脑和智商也开始向清纯倾斜,故作清纯状,故作天真样,故作好奇态,尤其是那些女明星或名人更是倒人胃口,忸怩作秀,都一把年纪的浑身皱巴巴的老女人了,还不知羞耻地嗲声嗲气,一口一口地自称我们女人,还真以为把人恶心死了不犯法啊。

外表其实很重要!男人的第一步就这么简单直接,至于她有没有内在美,那是以后的事。你要增加自己的吸引力,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健康,至少得有健康美才行。女人也没什么改变,如果香闺零落,你就觉得好象一切都没有价值,这跟祖奶奶时代的.观念有什么区别?这就是婚姻市场的中国人,男人用外貌来衡量女人的价值;女人用爱情来衡量自己的价值,表面上很现代,骨子里还是很传统。郎才女貌的佳话已流传千年,如今美国研究人员从科学角度加以证实。这项刊登在《国家科学院学报》上研究报告认为,男性在选择约会对象时,外貌成为决定性因素,而女性则更看重对方的综合实力。女人深刻意识到自己外表的重要性,并通过衡量自己的外貌条件,寻找综合实力与自己相配的男性。对女性而言,择偶的部分目的是选择一个能和自己长期相伴的男人。

夫妻一体,男人应该清楚女人所思所想。男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顿悟夫妻不是伯牙和子期,所以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心照不宣;夫妻也不是父母和子女,毕竟是两个独立生活了多年的陌生人走到了一起,既然生活经历不尽相同,就很难彻头彻尾地了解对方的内心需要。妻子开始学着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如果自己有需要,会主动地、坦白地和丈夫说,这样不仅省却了相互猜测的时间,也巩固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另外,女人主动要求男人加入一个朋友圈子,结识女人的朋友,这样才能有更多内心相互了解,使夫妻生活变得更加融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地球上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夫妻之间更应该敞开心扉、直接表达自己的需要。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三

现代社会里,男女两性的性别差异在缩小,两性特征趋同成为发展趋势,这样的变化是生产力进步带来男女两性社会分工变化造成的。在农耕时代,男性承担着耕作的任务,那时男性以刚为美,女性主内、持家,则以柔为美。现代社会,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能胜任的工作多了,自身能力提高,社会分工中的性别差异开始消失。

社会环境影响是第二因素。

这是一个多元的、追求自由的社会,人们对许多事情的态度更为宽松。男女性气质上拉近了,这是显著的事实,比如时尚界融合了两性美的设计屡见不鲜,大多都颇受欢迎,引领潮流。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这些家庭的孩子实质上既被当做男孩又被当做女孩养育,从小就缺乏足够清晰的性别角色意识。

文化。

在文化生产加速、容易审美疲劳的互联网时代,男性女性化受追捧不仅暗合了人们期望颠覆传统审美观的心理诉求,也暗合了媒体希望制造热点话题,引起人们注意的想法。“伪娘"一词的流行,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媒体的热捧。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四

不记得在什么时候以前听过一首歌,歌词早已忘记,只记得歌名叫《风一样的男子》。那时设想过这样的男生就应有双忧伤的眸子,坚毅的脸庞,好看的唇角,或许还就应穿着风衣和火红的围巾。微微笑便能将众生迷倒,随口说句话便能让万千女性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吧。青葱岁月里那青涩的记忆如今再想起来便化作裙角飞扬。

当我在风里行走才最后明白,风中行走的人是那样孤独,那样无奈。寒风中他萧瑟的背影在心里逐渐清晰。

他朝着我的方向走来,他笑着,连笑都带着他独有的味道。他有着独一无二的名字,代表着他个性的标志和霸气,像个王者一般。而我像个婢女般的,卑微的和着他的节拍。笨拙的起舞,那可笑的舞姿却倾尽了我的认真。他没有笑,正因他是王。他只是欣赏着我的虔诚。享受着我的崇拜,他宠辱不惊。只正因在他的世界,他是霸王!

一度以为自己忘了自己,没人提醒却再次清醒的想起。我只是我自己,我代表自己。我是时光,不是别人!不是王的其中之一,是我的全部。于是我停下舞蹈,看着他,那个王。他或许早已厌烦了我的笨拙,挥挥手说:你走吧!那一刻,他转身绝决的离去。不带一丝留恋。最后明白,他朝着我的方向,却不是走向我。他享受的只是一种虔诚,没有别的,正因他是王。他是像风一样的男子,他属于风。不属于任一个人。而我,只是万千之一。

依稀记得那首歌,歌词早已忘记,只记得歌名叫《风一样的男子》。那时设想过这样的男生就应有双忧伤的眸子,坚毅的脸庞,好看的唇角,或许还就应穿着风衣和火红的围巾。微微笑便能将众生迷倒,随口说句话便能让万千女性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青葱岁月里那青涩的记忆如今再想起来便化作——裙角飞扬。

精选阅读(2):

乡村女人花杂文随笔篇十五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这讲的就是一个“我爱你,与你无关”的动人的又让人无比痛心的故事。

故事讲的大概内容是一个女人默默爱着一个男人二十几年,在弥留之际,终于鼓足勇气用书信的方式告诉这个她深爱的男人与他发生的种种。包括女孩从孩童时期的懵懂钦慕,到少女时期为爱献出身体,到为养活他们的结晶而迫于无赖嫁给另一个不爱的老男人,怎样抚养爱子的长大,而在已为人妇、为人母的期间,在她绝望地以为再无法遇到她心爱的男人时,却机缘巧遇,于是再次为爱沉沦。女人与他心爱的男人四次际遇,四次都发生了床弟之事,然而直至女人死,男人都不知道与这样的一个女人有过这么多的故事!

是啊,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不知,是为了你,我情窦初开,还是我情窦初开,为了你。

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我来找你。风里,我自成一景,只为惹你为我盼顾流转一回。那夜,我,终于不再仅是我自己的,也是真正属于你的。

感谢茨威格,让这样一个陌生女人的情常住我们心间,也感谢人类中伟大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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