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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同通用 劳务合同依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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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同通用 劳务合同依据(六篇)
2022-12-26 13:41:27    小编:ZTFB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一

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_________。

第五条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_________。

第七条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二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_ 国(地区)_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______ %计算______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市,共同投资建立________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具体写明县、区、路、号)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核准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风险、亏损和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第四章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并为_________________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美元(也可约定其它币种)。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为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出资为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如何筹措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二条出资方式:甲方以______出资;乙方以______出资。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汇率折算

第十三条出资期限:合营各方认缴的资本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缴纳完毕。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营方以外的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必须经合营的其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都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不同意的一方应当购买要求转让方的股份和出资额,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和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协助合营公司的前期报批和筹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条规定,提供出资额。并按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选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等事宜;

6.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事宜;

7.协助合营公司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协助合营公司的前期报批和筹建工作;

2.按第十、十二、十三条规定提供出资额,并按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境外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在境外选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协助合营公司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条各股东必须对属于合营公司的经营技术和财务状况保守秘密,除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向政府有关业务单位申报的项目数据或司法诉讼必须向有关司法单位报备外,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任何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公开。

第七章设备购买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由合营各方商量确定在国内外购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进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必须是先进的、适用的,并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八章产品销售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销售。

第二十条产品可由以下渠道销售

1.由合营公司直接向境内外销售;

2.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应订立销售合同);

3.由合营公司委托国内的外贸公司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名额按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须经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或合营公司的延长;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

4.合营公司的分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

2.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查年度会计报表,决定三项基金提取比例;

3.审定合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借贷方案;

4.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计划报告;

5.确定合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设立分支机构;

6.决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

7.确定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中国劳动部门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8.讨论决定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也可由董事长决定其它地点召开。

第二十九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应包括各股东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参加),不足法定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三十条董事本人如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代理人参加董事会会议,代理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出具其委托书,并在委托书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董事未参加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作弃权。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会议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合营公司存档。代理人的委托书也一并存档,作为正式记录的一部分。需要执行的决议,会后由董事长签发会议纪要,发给各董事执行。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并任命,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受聘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公司行政会议,组织经营活动和日常工作;

2.拟定公司的机构设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以外的公司下属部门机构负责人;

3.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4.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

5.按季(或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6.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合营公司对外处理业务,负责签署合营公司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

7.对有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及对违反规定的职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可授权副总经理行使职权。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会可随时解聘。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并拟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所需职工可以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由合营公司和职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该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部门签证。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开除的处分。开除职工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工会组织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项任务,调解公司和职工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可以代表职工集体或个别的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的_______%提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三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会计标准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凭证、账薄、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凭营业执照,在境内银行开立外币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奖励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也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确)。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请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其他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费用由聘请方负责。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三条每一个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四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五十五条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确)。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事宜,均向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八条对合营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营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合营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缴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缴,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六十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测并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合营各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双方也可约定用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授权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营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四

发货人:

收货人:

为一方,与____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日期: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五

很早就知道有对外汉语这个职业,但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踏入。

很偶然的和xx汉教中心结识,当初是很犹豫的,甚至有点怀疑,因为很仓促。但现在看来,真的很幸运。不管以后会不会从事这份工作,都是一个很好的经历和成长。

学习对外汉语之前,对这个工作有很多误解。

例如,认为中国人教外国人说汉语,很容易,因为中文对我们来说很简单。其实错了。我们学习中文和老外学习中文是截然不同的。

还有的认为应该要英语很好才可以教老外中文。其实也不需要。英语好有时候反而会限制老师的教学。重要的是教学方法,媒介语只需要一些简单的就足够了。

在这段学习对外汉语教学的课程里,收获了很多对外汉语教学的方法和要领。

首先,老师很重要。对外汉语的老师要有很好的耐心,因为外国学生大部分都认为中文很难学。

其次,老师需要有敏捷的思维来应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因为外国学生认为中国是个很神秘的国度,他们对中国文化都很感兴趣,所以他们提出的问题很多是老师们意想不到的,而且很奇怪。所以需要老师能随意应变。注意不能被学生带走跑题。要适时地回到主题。

还有,老师要有活力,有一定的幽默感,让整个课堂变得很有意思,学生才会有兴趣继续学习中文。

然后,在课堂教学里,可以根据学生的身份尽量利用身边的,生活中的实物教学,图片教学,手势....这些都可以比较生动的让外国学生学会,再不断地练习加深印象,这样他们就不会觉得枯燥,而且会觉得学了就马上可以用。

在我学习对外汉语教学的课程里,才发现自己祖国的了解其实很少很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学到的理论知识可以帮助指导实践课程,但是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总结经验。我的宗旨就是,要教给老外们需要的汉语,并且要快乐的学习。

最后,要感谢xx汉教中心所有的老师们,在这短短的十几天里对我们的照顾,特别是菜菜老师哈。容我做作的说句:您辛苦了!哈哈哈哈......还有蒋老师啊付老师啊,一直默默的观察着关心着我们,还有前台每天帮我们要饭的三位小美女老师。还要谢谢我们班可爱的同学们,遇见你们缘分呐!真开心呀!(发自内心的)。

好了。就这样。收。

xx汉教中心:张xx

20xx.01.30

精选对外劳务合同通用六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

3.履约期长。

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_____、_____、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_____、_____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_____,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3.3?_____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_____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_____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_____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_____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_____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已经撤销合同,或

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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