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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偶像英语通用(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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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偶像英语通用(模板19篇)
2023-11-18 09:57:49    小编:ZTFB

在学习的过程中,总结是对所学知识进行概括和整理的重要环节。在总结中,可以采用一些例子和案例来支持你的观点和结论。这是一些总结的典型例子,展示出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写作技巧和表现方式。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一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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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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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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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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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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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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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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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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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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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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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二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着许许多多艰难的挑战。有人选择闪躲逃避,有些人选择正面迎击,而有些人则会层层分析,迎刃而解。而当我掉入困难的流沙,或是身陷困境,挣扎无助时,我总会想起爷爷曾经披荆斩棘,筚路蓝缕的重启今日的光辉。

我扬起头,告诉自己,我可以!

我的爷爷出身贫苦,经常三餐不继的过日子,小时候上学之余还得自己赚取生活费,微薄的薪资让生活十分艰难。但爷爷没有被击倒,甚至奋发图强,力争上游,不但成为了同学的表率,更为自己开辟了崭新的大道。

从小设定目标的爷爷,他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工厂,他深信,如此就可以拥有实现理想的契机和筹码。有句俗谚说:“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爷爷习惯缩衣节食,咬牙苦撑了几十年,和奶奶共同奋斗,让愿景成真,也成就了今日的风光。

爷爷的人生经验深深影响着我,让我知道只要尽力,很多事情都可以面对与克服。重要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坚定而无所畏惧地向前迈步,梦想总有实现的一天。现在我只是渺小的小学生,但是我愿意倾住全力去努力、去学习,总有一天,我也可以走在梦想实现的道路上,一如我亲爱的爷爷。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比如周杰伦,李连杰,刘谦。而我的偶像并不是那些大明星,而是来自上虞市沥海镇的陈伟强叔叔。

陈伟强叔叔曾经来过我们华维文澜小学,他是个没有双臂的残疾人,但同时也是个人书法家。而我之所以以他为我的偶像,是因为我敬佩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陈伟强叔叔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爱,而在他6岁时又因为淘气不幸碰到了高压线,这使他永远失去了双臂。因为这样,所以他就整天呆在家里,他想拿东西吃,可是没有手;他想和小伙伴玩,可小伙伴都不敢和他玩;他想去上学,可是校长不同意,他的心里只有黑暗,没有一丝光明,有时她甚至想到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后来在母亲,亲戚的不断开导下,他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心。他用嘴咬着笔,刻苦地练习,不知咬破了多少笔,嘴里不知流了多少血!虽然他的嘴唇破了,牙龈肿了。但这并没有使他向命运屈服,他还是一天练六到十二小时!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了著名的残疾人书法家!他把自己的一些作品捐给灾区,还有一些好的作品竟然还在残奥会展出了呢!

就应为这样,他成了我的偶像。我想,你们看了这篇文章,也把陈伟强叔叔当陈自己的偶像了吧!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四

要说偶像,大家可能都喜欢周杰伦、李小龙、刘德华等等······为什么呢?因为这些都是大明星。而我的偶像不是明星,也不是有钱大腕,而是英雄,大英雄。他就是当年过关斩将的关羽字云长。

我这个人非常喜欢三国演义,尤其是佩服那里面的关羽。

关羽他胡须二尺,身高九尺,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与刘备张飞桃园结义。

关羽他熟读春秋,也是难得的`人才。

当年,关羽与刘备走散时,曹操收留关羽,并给关羽金钱美女权力,关羽连说不要,而一匹赤兔马让关羽如此感谢曹操,并且斩颜良诛文丑报答曹操。随后,关羽又远去寻找大哥刘备,关羽这种不忘旧情,宁愿放弃金钱美女权力去寻找大哥让我十分佩服。

要说赤兔马,可不是一般的马。赤兔马这一生只有两个人骑过它,那就是吕布和关羽,俗话说‘‘好马配好鞍’’赤兔马也挑的是人才,赤兔马能看中关羽,这说明关羽不是一般人物。

当年关羽应大意,失去了荆州,让吕蒙生擒,结束了关羽五十八岁的生命。

关羽虽然死了,但他那种崇高的品质还留在人间。

这就是我的偶像:关云长。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五

我心中的偶像便是那著名的英雄保尔·柯察金,他是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这本书以保尔的一生为主线,讲述了一个优秀党员的事迹,这本书之所以能永垂不朽,能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它讴歌了人们为了和平不断追求的信心与勇气,它让我们这些后人都为它的价值而喝彩!

提到这本书我们就不得不谈到本书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俄罗斯人,一个普通的工人、红军战士、共青团基层干部。19出生在乌克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他的自传体小说,但是其中确实有大量情节取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大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了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人们爱不释手的读物,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常常被尼古拉那看似平淡而又充满内涵的语句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一遍又一遍的阅读,不能干部市为了曲折的情节,急于了解事件是怎样发展的,结局又是如何。事件的发展与结局,我早已熟知。我一再地阅读这部作品,知识因为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激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精神力量。

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少的年轻人受到它的教育和鼓舞。他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干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又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句话已被我作为我人生的座右铭。

的确,我们应该像保尔所说的那样,待到年龄已大时让我们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如果做到了,我想那我们一定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英雄。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六

泉州是摩尼教在中国最后的消亡地,也是该教在世界的最后消亡地;因为该教的最后一所庙宇,即著名的晋江华表山元代摩尼教草庵,就遗存在这里;教主摩尼最后的形象也保存在此庵内.根据当年的发现,庵内仅供奉一尊摩尼佛石雕像,此处别无他神.该雕像采用佛陀跌坐的姿势,而下巴又留着两缕道士的长须,业师蔡鸿生先生把其概括为”佛身道貌“.供奉这样一尊雕像,表明其时泉州的摩尼教,已与当地的各种民间宗教信仰一样,实行偶像崇拜.如果要问,摩尼教在中国的终局形态怎样?我们的.回答是:其教主摩尼作为偶像,进入中国的万神殿,为民间信仰诸神之一.这就是摩尼教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的历史终结.本文拟就这一崇拜形成的原因及其过程,作一初步的探讨,以就教高明.

作者:林悟殊linwushu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系刊名:海交史研究英文刊名:maritimehistorystudies年,卷(期):2003”"(1)分类号:b9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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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七

他小小的眼睛,不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睿智的眼镜。他很爱笑,笑起来那双眼睛更是眯成了一条缝。他头发挺少,不知是不是聪明绝顶。他那圆圆的脸蛋,配上胖胖的身材,真是可爱又圆润。那个他,便是我心中的偶像——我们的王老师。

开学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入眼的便是他热情地招待家长的场景。我转头一看,黑板上三个霸气又富有正义感的大字,实在是不符合他那胖胖的形象呀。于是,他在我脑海里刻下了第一印像,那就是圆润又热情。

以后的日子里,我真是越来越肯定,这个圆润的老师幽默风趣又能干。那节语文课,我们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预习完,老师开始大显身手。他真是声情并茂地完美描述了百草园那些趣事儿:“碧绿的菜畦”,小孩子在里面偷菜,拔了萝卜又种回去。“紫红的桑葚”,小孩子去偷摘,弄的衣服上全是紫色。“高大的皂荚树”,小孩子们去比赛爬树,爬着爬着就下不来了......他讲得太生动,以至于我们也学着他拔萝卜,他一边讲,我们一边笑。我们一起分享了许多小时候的趣事。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他,他精彩的语文课总能勾起我们的兴趣。我们可不想走神,因为担心错过什么精彩情节。语文课上,我们总积极主动去回答思考问题,在他英明的引导下,答案就是那么呼之欲出。一节语文课,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总能像阳光那样驱散我一天的阴云。

老师不但教会我很多知识,他更教会我学会感恩。“小羊跪乳,乌鸦反哺。”老师很孝顺他的父亲,并教导我们也要体谅父母。每次遇到他,总先说声“老师好”,而他会很开心地回答。每次节假日,总会和他说“节日快乐”,而他会很快乐地祝福我们。因为老师说了,老师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其实不为别的,向他们问好就是最大的回报。有时候,在看到那些感人的画面时,他也忍不住落泪。他就是这样,重情重义,有血有肉。

老师,虽然你胖胖的,但这似乎也成为了你的优点,你可爱,热情又有趣。你渊博的知识,精彩的语文课和你重情重义的品性,让我不得不敬佩你。你举手投足之间,还真如你的名字那样霸气。你像一位船长,引领着我们这条大船勇往直前。你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作者:丁钰玲。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八

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call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九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偶像,偶像可以让人更努力,朝着学习自己偶像的所作所为,让我们越来越好。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关于以偶像为话题的。

作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而每个人的偶像都是各种各样的:或许歌星、演员、也或许是舞蹈明星等。不过,我的偶像有点与众不同,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个非常平凡的人,她就像清晨小草上的一滴露珠,从不引人注目。她在自己的岗位上战战兢兢地工作着。劳累了一天回到家后,不但没有休息,还装成很轻松的样子为我们煮饭以及打理家务。她总是那样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没有半点怨言。

我以前一直都觉得妈妈这样做是应该的,所以早就习已为常了。吃完饭,我回到房间里做作业,爸爸也回到房间里工作。只剩下妈妈收拾桌子,汗水从她的脸上流淌着。像这样一幕每天都发生着,就像复印机里取出的稿件,令人觉得千篇一律。

对于妈妈艰辛地为家为我默默地付出,我竟然视而不见,不但没有帮助她,还经常责骂她。妈妈无怨无愧,为了家为了我,她毫无保留地付出,犹如白云点缀下蓝天,永远没有尽头一般。此时此刻回想起来还真惭愧。我也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不应该只有妈妈一个人付出,我也应该学习妈妈的这种精神,为这个家承担力所能及的事情。

当小草的露珠遇上灿烂的阳光时,它将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而是成为目光的焦点。偶像也正是这样,当发现他的不平凡之处时,再普通的人也会闪闪发光,就像我的母亲一样,我对她不但有母女之间温磬的亲情,还有一种深深的敬仰,一种难以表达的钦佩。

在一望无际的夜空,只有那一闪一闪的星星及那寂静的月亮陪衬着。有一个传说,每每人间有一个人死了,就有一颗星星飞上天去。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望着亲人。这真的是一美丽而诡秘的神话。

生活中当然也有星星。生活就是那片夜空,每个人就是一颗星。当然也有另类的星星,这就是“追星族”。有的时候看着这些为自己的偶像笑与哭的人,心里真佩服他们。追着一个人竟到了这样的地步。

我向来只崇拜我自己,因为我就是我自己的偶像。读四年级的时候,曾崇拜过某个明星。但后来心里想,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进入我的生活?在这样遥远的距离,他根本不可能想到有我这样一个崇拜他的影迷。过后,我再也不去想谁是我的偶像了,我不再会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自己永远是焦点。自己本身就是一颗会发亮的星。

每个人内心都有偶像,以偶像为动力,我们前进着,前进着,下面让我介绍一下我的花样偶像。

第一个花样偶像:扫路工人。

清晨,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整个街道还是一片寂静。人们还在酣睡,啊,我看看手表,离6点还早呢,而一抹橙色已经出现在大街上。

“刷,刷刷”一把把扫把在他们的手中变成了魔术棒,刚刚还是被垃圾覆盖的大路马上就变得干净整洁。他们的额头上滴下了汗珠,悄然滑下,在路上开出一朵朵晶莹璀璨的花朵。

第二个花样偶像:军人。

“轰隆隆”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地震,雅安芦山顿时变成一个黑暗的世界。哭声,喊声,求救声夹杂着,人们的内心已是陷入一片恐慌。

一抹绿色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废墟上。余震还在继续,我们祖国引以为傲的军人已是用他们的双手挖掘深埋地下的生命。双手沾满泥土,有时还会有一丝鲜血混合。

第三花样偶像:老师。

黑板上粉笔一笔一划地移动着,底下的学生认认真真的做笔记。手指因为多年书写而弯曲,两鬓微白的头发显示他对这个讲台的奉献。

时间悄悄流逝,如流水般的时间已从手指间流逝。春去冬来,他用自己的心血为祖国培育着下一代。

我的偶像不是荧屏上衣着光彩夺目的明星艺人,也不是大名鼎鼎的伟人,他们只是一个个普通人。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着,一点一滴的为大家做贡献,他们的生命因付出而精彩。这就是我的花样偶像。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

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明星;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教师。

也许你会问我:“老师这么多,你为什么会选她呢?”如果你想知道就看下文吧!

我崇拜她的朴素。本来做老师这份职业工资应该很高,可是她穿的衣服是她自己裁的,她的摩托车是他姐姐不要送给她的。可是,她的房间确有许多新书、新作业本。新书是给她自己买的,偶尔班上某位同学进步很快或者在年级里的某种行为、比赛中比较出众,她也会奖一两本书给他。作业本一小部分是为她儿子买的,其余都是奖励给我们。

我崇拜她有个动听的歌喉。她唱歌可好听了,每个星期二我们都会有一节音乐课,她唱的歌很甜美,她还在江门市歌唱比赛中拿到二等奖呢!

我崇拜她的勤奋。她每天都很早起床,工作日时,她从来不迟到。周末时,就为我们批改作业。除此之外,在劳动课上,她都帮助我们除杂草、捡垃圾。在课间活动,她常常拿着扫把到我们教室打扫,这些工作本来是我们这些班干部做的,她却帮我们完成。

我崇拜她知识丰富。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她总是跑出来帮助我们。当我们作业上遇到难题,跑去问她,她一下子就解答了。她虽然是语文老师,但是你拿数学难题、英语翻译给她做,她也能完成,而且完成的很好,并且英语老师和数学老师都对她赞不绝口。我经常与她交流,学到了不少学习方法,不过上初中却很难使用。因此,我的成绩像没油的直升飞机,一直往下降。

这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却收藏着不一样诱人的魅力。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

提起偶像,大家一定会想到电视上那些万众瞩目的大明星,而我的偶像,却是一个平凡而不能再平凡的人,她就是我的姐姐。

我的姐姐是一名儿科医生,有一次医院急需o型血,而医生中o型血的人寥寥无几,更何况大家都不愿意献血,因为献血后胳膊会发青发紫,身体虚弱,所以对献血一事特别恐惧。我的姐姐就是o型血,她听到这个消息后,二话没说,自己主动去献了血,因为她打了头阵,所以所有o型血的医生和护士都献了血,从此医院里o型血不在紧缺了,我认为这些都是我姐的功劳。可她却说,我只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力而已,这不算什么大事,听了这话,我更加崇拜我姐姐了。

还有一次,我姐的室友小张家里出了点事,急需用钱,我姐姐知道了,她竟然把自己存了好久的积蓄全部拿出来了,借给了小张,感动得小张痛哭流涕,同事听说了这件事,便对姐姐说:“她家一点钱都没有,万一以后还不上你怎么办?”姐姐却说:“小张是个讲诚信的人,况且我借给她钱的时候就没想到她什么时候能还我,还不上就不要了。再说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有舍才能有得。”听了姐姐的话,我真觉得我的姐姐是世界最伟大的人。

姐姐是我前进路上的一盏引路灯,是我学习的榜样,姐姐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一

我的偶像不是明星,不是歌手,不是作家,不是有钱人家。她是个普通人,也是我妈。

我妈妈尽一切可能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她会一直照顾我。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了,想喝梨汤。但是家里没有梨汤。想喝的话一定要去华盛顿城隍庙附近的菜市场。妈妈,她也给我买的。我走的.时候,我妈在家里留了个手机,这样有什么事我可以打电话给她。我点了点头。妈妈出去给我买了梨。她回来的时候,给我做了汤。

有一次,我去睡觉,枕头上却有一只蜈蚣。我不知道。我翻了个身,打了蜈蚣。蜈蚣上前就咬我。我的手在流血,所以我打电话给我妈妈。我妈陪了我一晚上。我想睡觉,但是手疼,睡不着。我妈知道后,一夜没睡,给我讲笑话,讲故事,讲谜语,让我忘记了手里的痛。

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她会耐心的告诉我为什么,哪里错了,让我记住。当我再写那个问题的时候,如果我再犯错,我妈会说我没认真听。我犯错的时候,我妈会说我,让我改正缺点。

我的偶像是我妈。她对我的关心和爱护胜过那些明星、歌手、作家和富裕的家庭。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二

瑶瑶长着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经常梳着一条俏皮的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散发着智慧的光芒。一个高高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小嘴。两个小脸蛋红得比苹果还红。她穿的衣服很干净,给人留下了一种整洁的印象。

记得有一次,我和瑶瑶还有几个乖巧的女生高高兴兴地走到宽阔的操场上做游戏。正当我们玩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像小老虎般快速地跑过来,把我撞了个四脚朝天。我正费力爬起来。忽然,我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朝我跑来,把我扶起来,帮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用温柔的声音关切地问我:“欣,你没事吧?”“没事,谢谢!”我定睛一看,原来那个小心翼翼扶我起来的人,就是瑶瑶。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还有一次,下课了,我和瑶瑶一起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我们看见两个六年级的哥哥发生了争执,还打起架来。他们大得不分上下,围观的同学没有一个敢跑过去分开他们,都怕他们把自己打伤了。这时,眼前发生的一幕令我震惊:瘦小的瑶瑶赶紧跑了过去,对那两个哥哥说道:“你们不要再打了,再这样打下去大家都会受伤的!”“关你什么事呀!告诉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我知道不关我的事,可是,你们真的不要再打下去了,如果让别的学校的同学知道了,都会说‘这个学校的同学多没有修养!’这样会影响我们白蕉中心小学的声誉的,如果你们不听,可以继续打下去!”这两个同学听了,虽然没有再继续打下去,但是都愤怒地朝自己的教室走去。瑶瑶看见他们走了,顿时松了一口气。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啊!瑶瑶,你真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也敬佩你这种帮助人的良好品质。你真是我的好榜样,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三

当记者问他的小妹撒过娇没有,他妹妹扭过头问他:“哥,什么是撒娇呀?”他说他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他不知道该怎样对妹妹解释撒娇的意思,因为撒娇的感觉对他已是那么久远和陌生。。。。。。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也汹涌而出。有一种叫温情的东西在心底荡漾,久久得不能散去。

是啊,撒娇的.感觉对我也已经是多么遥远和陌生了,小时候曾经在母亲的膝下撒娇,那已经是多么模糊的记忆。长大嫁人了偶尔也会在爱人的面前撒个娇,但更多的时候我是妻子是母亲。我用母性的柔情呵护着我的家人!我也真想有那么一个人让我撒撒娇啊!一个人再坚强她也有脆弱的时候!可是洪战辉,当他脆弱的时候谁给他力量......

现在当他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的时候,有多少人在为他捐钱捐物,但他公开向煤体宣布,他已不需要别人的资助,他已经能养活自己和家人。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啊!

洪战辉,你永远是我的偶像!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四

你听了这个题目一定会大吃一惊,我这么小就会有偶像.她那快乐的眼睛,闪烁着智者特有的眼光;灵敏的耳朵,透露出有志人求知的欲望;红润的嘴唇里,吐出的是礼貌的语言;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散发出君子特有的斯文和随和.这便是我正在上高一的姐姐。

姐姐聪明伶俐,爱学好问,学习优异,而且他还是一个班长,不,他是个老班长,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一次也没有受到批评。有一次要考试,姐姐提前走了,我就在家里玩耍着。玩着玩着,姐姐回来了,他的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我想:姐姐一定有什么好事吧.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姐姐居然考了全级第一!这个消息传到了我的身边,我兴奋极了,高兴得跳了起来!姐姐呀,你可真令我羡慕。

如果你走进我姐姐的房间,你就会感到很惊讶,同时也会出现一个疑问:我姐姐的奖状可真多呀,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告诉你们吧,这就是姐姐的学习很好,不会耽误时间。我每次走进姐姐的屋子里,看见那很多的奖状,就想起了姐姐,他的学习太厉害了,实在太令我羡慕了。

姐姐呀姐姐,我希望你要进步,在下一次考试时,争取拿全校第一!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五

主持人:邓超、angelababy、李晨、陈赫、郑恺、王祖蓝、鹿晗(第四季)。

简介:《奔跑吧兄弟》是浙江卫视引进韩国sbs电视台综艺节目《runningman》推出的大型户外竞技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每期节目有不同的主题,分为不同的队伍进行比赛,跑男团与嘉宾需要根据各种线索来破解最终的谜题,最后获胜一方将获得称号或奖品。明星效应使《奔跑吧兄弟》的收视率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不过看过韩国版的小伙伴们应该知道《奔跑吧兄弟》很多环节都是模仿《runningman》,所以也使两边的粉丝一直都在互撕,小编作为韩版的忠实粉还是希望《奔跑吧兄弟》能够多有些自己原创的节目。顺便提下,小编对于鹿晗的退出也还是蛮遗憾,不知道接下来的节目还能否保持很好的排名。

no.2《火星情报局》。

网络推广事件营销。

影视宣传综艺植入。

主持人:汪涵。

主要嘉宾:薛之谦、宁静、张宇、华晨宇等。

简介:《火星情报局》是由优酷与银河酷娱联合出品的首档用综艺手法检验全民新奇发现的网络涵综。在节目氛围中,火星情报局被定义为某地外情报机构,由汪涵出任局长统领局内事务。明星作为火星特工代表,定期向局长汇报新奇有趣的新发现,并给出建设性提议,引发全民提案风潮。局内情报评估采用“火星元老院”的质询形式,对有价值的情报进行探讨、审议,并派遣火星特工对有价值的情报进行趣味验证。最终由局长对新发现提案进行裁决,通过的提案将被列入火星历法,被所有火星人遵守。节目于4月8日起每周五优酷独家播出。

这个节目是汪涵的首档网综,小编看了几期,还是蛮有趣的,其中,一些搞笑的视频也被放到微博上受到网友们大量的转发。

no.3《极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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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自健。

主要嘉宾:孙红雷、黄渤、黄磊、罗志祥、王迅、张艺兴。

简介:《极限挑战》是上海东方卫视推出的大型励志体验真人秀节目,目前已经播放到第二季,每周日晚九点正式播放。节目六位固定成员是黄渤、孙红雷、黄磊、罗志祥、王迅、张艺兴。每一期节目都围绕一个社会热点或时代背景而展开,节目中“极限男人帮”常走在城市街头完成任务,与普通百姓“亲密接触”,喊着那句有号召力的口号“这就是命”。小编认为这档综艺节目是韩国引进综艺版权中最好看的了,虽然说是模仿韩国,但是加入了很多原创性的元素,成员间的默契、幽默、搞怪也是分分钟让你捧腹大笑。总而言之,小编力荐它!

no.4《快乐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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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何炅、李维嘉、谢娜、杜海涛、吴昕。

简介:《快乐大本营》是湖南电视台于7月11日开办的一档综艺性娱乐节目,固定每周六晚20:20在湖南卫视播出,是湖南卫视的优秀节目。主持人也从开办之初的两人发展到今天全国首创的主持群。栏目开办以来以新鲜的题材,多样的形式,清新的风格,新奇的内容广受好评,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引领观众走向一个崭新的视听空间。节目以游戏为主,辅以歌舞及各种形式给广大观众带来快乐,每期都会邀请该时段当红的电视剧剧组或是演员,歌手和导演作为嘉宾。

《快乐大本营》不仅是中国电视界综艺娱乐节目的领头羊,并且已经当之无愧成为中国亿万观众娱乐生活的一部分,也是小编童年满满的回忆。

no.5《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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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汪涵、欧弟(已退出)、钱枫、田源、小五(入伍)、俞灏明、矢野浩二、大张伟(新加入)。

简介:《天天向上》是湖南卫视打造的大型娱乐脱口秀节目,8月4日首播。该节目采用全国第一支偶像男子主持团体的概念。节目氛围欢快轻松幽默,获得高收视率的同时,也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好评。用各种形式来传播中国千年礼仪之邦的礼仪文化是节目创建的一种背景,随着节目题材范围的拓宽,节目的核心气质是青春励志,并将把“青春励志”和“传统礼仪”作为必守的原则。

近几年,《天天向上》收视率有所下降,经历成员的大变动,尤其是近日欧弟的退出,大张伟的加入引起了一番热议,鹿豹座小编在这里也特别不舍欧弟,看来《天天向上》想要重回巅峰时期节目内容上还是需要不断的转型与创新啊!

no.6《奇葩说》。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六

当历史的长河消逝在时间的大海时,有些偶像却依然清晰地活在我们的心中。他们就像心中的一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不仅给予了我们视觉上的美感,更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

顾城曾经说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会用它来寻找光明。在我心里,每一位偶像,都给我带来了生命的激情与动力。也许洪战辉可以扔下小不点,可他选择了坚守责任;也许李春燕可以不下乡,前往富裕之地就医,可她心里放不下乡亲;也许陈健可以违背诺言,到上海去发展,但他铭记着他人的恩情;也许从飞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但他心系着贫困山村的孩子。每一位不平凡的偶像,都用不同的方式在鼓励着我、推动着我。

偶像,它是你前进的动力,当你迷茫时,读到“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是君”,你会看清自己的目标;当你失落时,读到“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你会看到一丝光明。即使你现在只是一只柔弱的雏鹰,但你有蓝天作为你的偶像,只要你心存高远,终可以直击蓝天,俯视天地。即使你现在只是一条涓涓而流的小溪,但你有大海作为你的偶像,只要你锲而不舍,终会拥抱大海。即使你现在只是一株稚嫩的树苗,但你有大树作为你的偶像,只要你坚韧不拔,终会长成参天大树!

偶像,我们生命动力的不竭源泉!让我们用知识为船,用行动为帆,用偶像为舵,满怀激情地驶向成功的彼岸。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七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古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而我的偶像则是教我们四年级语文的x老师。

x老师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当你做了不应该的事时,她就会用生气的眼神盯着你,直到你低下头来承认错误为止;当你做了令她高兴的事时,她便用含笑的眼睛看你,好像是在欣赏一件什么宝贝似的。

我敬佩她学富五车。有一次,在午休的时候,我在做妈妈给我布置的奥数题,但是,有一道题我左思右想,试了很多遍,都解答不出来。我想:问同学吧,就怕他们不肯、也不会做;问老师吧,可数学老师在办公室。这时,x老师朝我走了过来,和蔼地问道:“吴佳瑜,你怎么了?”我胆怯的回答:“x老师,这道数学题我不会做。”x老师看看题目,想了一会儿,然后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解了起来,还出了一些相似的题目,让我弄懂。

我敬佩她关心同学。有一次,我肚子疼,x老师知道了,就把我扶到办公室。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又是给我敷热水袋,又是给我喝水,还时不时地问我好多了没有,我为了不让x老师担心,就说:“好多了。”“那就好,我可担心死了。”我听了,顿时热泪盈眶。x老师看见了,抚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这是老师应该做的。”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位小学语文老师——x老师。

文档为doc格式。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八

亲爱的先生:。

张先生是贵公司北京办事处的合伙人,他向我介绍贵公司上海办事处正在为贵公司招聘一名网络维护工程师。

您的职位要求计算机科学或同等领域的顶尖大学、学士或以上学位,并精通windows20xx和linux系统。我觉得我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我今年将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我的研究包括计算机控制和管理课程,我设计了一个用微软可视化交互开发工具和数据库服务器开发的控制仿真系统。

在我的教育过程中,我掌握了我的专业原则和实践技能。我不仅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更重要的是我可以用英语自由地与他人交流。我写英语和说英语的能力是不可能的。

随信附上的简历更详细地概述了我的资历和成就。我希望有机会和你面谈。

此致

致敬!

xxx。

20xx年xx月xx日。

介绍偶像英语通用篇十九

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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